存款證書
定期存款單(certificates of deposit,CDs),即存款證書、存款憑證、存款單,是商業銀行定期存款的一種,通常由銀行及存款機構所發行的財務產品。存款證書與一般的活期存款同樣是受到保障和幾乎沒有風險,不同之處在於定期存款單期限不低於7天,金額為整數,通常在到期之前可以轉讓。
美國
大額單最早產生於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
中國大陸
中國人民銀行1996年頒佈實施《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管理辦法》(銀髮〔1996〕405號文印發)。2015年6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頒佈實施《定期存款單管理暫行辦法》,[參1]規定:
“ | 定期存款單是指由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面向非金融機構投資人發行的、以人民幣計價的記賬式大額存款憑證,是銀行存款類金融產品,屬一般性存款。 定期存款單採用標準期限的產品形式。個人投資人認購定期存款單起點金額不低於30萬元,機構投資人認購定期存款單起點金額不低於1000萬元。定期存款單期限包括1個月、3個月、6個月、9個月、1年、18個月、2年、3年和5年共9個品種。 |
” |
並規定:定期存款單可採用固定利率或浮動利率。付息方式分為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和定期付息、到期還本。發行人於每期定期存款單發行前在發行條款中明確是否允許轉讓、提前支取和贖回,以及相應的計息規則等。投資人購買定期存款單遵循實名制規定。
台灣
大額定期性存款係指每筆存單金額達五百萬元(含)以上,惟不包含基層金融機構、中華郵政轉存款。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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