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祖誥(?—1644年),字汝欽,號天秩四川成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與弟莊祖誨同登庚子科四川鄉試舉人,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聯捷辛丑科進士,初任江西永新縣知縣,廉而有威,仁而能斷,吏民愛而畏之。嘗改蕭然齋為梅花堂,手書楊用修梅花賦於壁,至今猶仍其額,調繁廬陵縣。擢禮部儀制司主事,晉精膳司郎中,四十四年奉命冊封蜀府蜀世子至澍並妃彭氏、及富順王至深並妃劉氏、太平王至淥並妃方氏。四十七年為會試同考試官,尋升江西右參政[1]。天啟二年(1621年),升雲南按察使,武定兵備道。尋以驛遞濫用夫馬被工科右給事中尹同皋參劾,罰俸半年。三年以倉庫失盜例免官[2]。七年御史倪文煥疏薦[3],不起。里居十七年,甲申張獻忠入蜀,破成都,衣冠端坐,罵賊被害[4]

身後

清乾隆四十一年賜諡烈愍。

家族

莊祖誨,萬曆三十二年進士。

參考

  1. ^ 萬曆四十七年六月己丑,升湖廣參政杜詩為本省按察使,禮部郎中莊祖誥為江西參政,兵部郎中邵可立為山西參政。
  2. ^ 天啟三年十一月,刑科給事中解學龍疏陳四事,其一京兆失事之當議,賊犯劉思文等盜順天府庫銀二千二百餘兩,考其日月乃 聖駕祀 天前二日也,此時何等毖飭,而有此不逞之徒出沒於肘腋間耶!據稱思文等用斧刀鐵尺將庫牆並板壁挖開,一似乎入無人之境。又稱許山等俱系本衙堂役,素知路逕,乃敢搊扶同盜,一似乎滿堂皆綠林之魁也。莊祖誥既有握符之責,難逃失事之愆,所當照倉庫失盜例,亟免其官,斷不得寬文網以隳法守者也。
  3. ^ 天啟七年八月,掌河南道御史倪文煥題:臣所真知有二人,如原任江西參政莊祖誥、太常寺少卿阮大鋮,一為臣房師,一為臣同鄉,知之最真,保之最力,儻用之不效,臣請以一官殉之。得旨:這本說廠臣赤心報主,干國如家,飭紀振法,精勤周到,說的是至於忠愛朕躬,委曲調護,朕所鑒知。慎舉措,嚴邊防,是今日急着,但不得濫舉市恩。阮大鋮夙有才操,為邪黨所抑,著即擢用。莊祖誥亦與查議具覆。
  4. ^ 《明史》:蜀中士大夫在籍死難者,成都則雲南按察使莊祖誥,廣元則戶科給事中吳宇英,資縣則工部主事蔡如蕙,郫縣則舉人江騰龍。而安岳進士王起峩、渠縣禮部員外郎李含乙,皆舉義兵討賊,不克死。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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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九十五》,出自《明史
官銜
前任:
陳圭
明朝廬陵縣知縣
萬曆三十三年-三十六年
繼任:
孫弘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