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鍾鈵
寧化王朱鍾鈵(1457年—1508年),[1]明朝寧化僖順王朱美壤庶次子。晉恭王朱棡曾孫,明太祖玄孫。明朝第三代寧化王,後被廢。[2]
生平
早年
天順八年(1464年)四月賜名。[3]初封鎮國將軍。成化七年(1471年)二月,其父朱美壤去世。[2]朱鍾鈵的兄長朱鍾錤先前早逝,故朱鍾鈵成為其繼承人。當月,其尚未受封,在堂兄晉莊王朱鍾鉉請求下,獲賜一年祿米。[4]
受封
成化八年(1472年)九月,明憲宗遣英國公張懋、恭順侯吳鑑、駙馬都尉楊偉、遂安伯陳韶、伏羌伯毛銳、清平伯吳璽為正使,吏科給事中梁鏞、戶科給事中施純、禮科給事中黃麟、兵科給事中俞澤、刑科給事中王銓、工科給事中張琳為副使,持節冊封朱鍾鈵襲封寧化王。[2][5]
成化十四年(1478年)四月,憲宗命吳鑑、寧陽侯陳瑛、鎮遠侯顧溥、西寧侯宋愷、成安伯郭鐄、武進伯朱霖、懷柔伯施鑑、崇信伯費淮、豐潤伯曹振、寧晉伯劉福為正使,尚寶司司丞李璋、戶科給事中童柷、禮科給事中馮義、兵科給事中蕭顯、刑科給事中馬中錫、工科給事中王珩、中書舍人楊泰、戶部郎中裴慧、吏部員外郎閻仲、實署員外郎事主事鄭宏為副使,持節冊封西城兵馬副指揮武昭的女兒為寧化王妃。[6]
弘治元年(1488年)九月,因朱鍾鈵所請,明孝宗賜其《書詩》《禮記》《三經》及《洪武正韻》等書各一部。[7]
獲罪被廢
朱鍾鈵狎昵太原左衛軍馬健,與其妻妾私通。凡是有姿色的軍人之妻,馬健都帶去與朱鍾鈵通姦,並留下不遣返。軍人郝俊等不從,朱鍾鈵提金骨朵箠殺之,因此殺了八人,又因為其他事殺九人。惡少張𨭉等十一人皆依附他;他又收父妾李素真為宮人。他與弟弟鎮國將軍朱鍾錥不合,秘密派人毀了朱鍾錥的府門。朱鍾錥於是全數揭發朱鍾鈵各種不法事,朱鍾鈵也彈劾朱鍾錥不孝嫡母、僭服蟒衣、奸通樂婦等事。朱鍾鈵又託舍餘(衛所武官戶內除武官以外其他人丁,或衛所軍戶之家內正軍以外的其他人丁,分別稱舍人、余丁)李愷偷寫朱鍾錥訟詞,令教授張珊作辯護詞上奏申辯。山西巡撫等官調查得到實情。弘治四年(1491年)十一月,孝宗下詔以朱鍾鈵奸收父妾、強奪人妻、又殘酷箠死多人,革去冠帶、祿米,令戴頭巾閑住;[2]朱鍾錥奸凌樂婦、不能奉母,蔑禮僭分,革去祿米三分之二;都降敕書切責;馬健、張𨭉等十一人處死;千戶閻忠等五人因不能匡正、任其驅使,降一級調貴州都勻衛帶俸食糧差操;李愷及家屬發清平衛充軍;教授張珊等二人交按察御史逮捕治罪。[8]
最初各府郡王只有定額校尉隨侍,永樂年間朱鍾鈵的大伯祖父晉定王朱濟熺上奏從自己的三護衛官軍內分一所給其庶弟寧化懿簡王朱濟煥,即朱鍾鈵的祖父。朱鍾鈵獲罪革爵後,本所官軍也調到衛所。其嫡母趙太妃因為嫡孫朱奇㶏得聖旨掌府事,累次上疏請求留下所調官軍。弘治五年(1492年)三月,孝宗命於正軍內改一百名為校尉以賜朱奇㶏。[9]
朱鍾鈵獲罪革爵後,有司請求籍其莊田入官。趙太妃奏請將有人自己耕種的莊田交給官府,而將先朝下敕書賞賜及撥給的留下以為養贍。趙太妃奏稱亡夫朱美壤與其三弟鎮國將軍朱美垎爭奪寧化王位不果,兩家成仇,所以朱美垎的兒子朱鍾鎎趁朱鍾鈵年幼喪父而誘導他犯罪。[10]六月,孝宗允許將先前下敕書賞賜及撥給的古城、大陵、成聶營三處莊田仍留寧化王府。[11]
朱鍾鈵與堂弟輔國將軍朱鍾鉅、朱鍾鎎、朱鍾鉌等互爭其先王所遺莊地二十二頃,長期無果。弘治六年(1493年)四月,巡撫都御史楊澄請求以十一頃給朱鍾鈵,其餘分給諸將軍,獲准。[12]
朱鍾鈵獲罪革爵後,愈發兇殘,多次攔截婦女抓入府中,稍不滿意就痛加箠楚,將她們砍腳、剃光頭髮、用袋子裝土壓臉,前後害死六七人。校尉吳剛、白宗善於逢迎,經常奉令入宮與王妃武氏及婢妾淫亂,一婢不從,就被殺死。趙太妃驚恐成疾而死。朱鍾鈵的生母劉氏飲宴間好言相勸,朱鍾鈵怒而舉酒器向她投擲,劉氏逃跑而免。有陳姓老媼得了瘋病,朱鍾鈵將她剝去衣服綁在樹上,用燒鐵繩纏着烙。他想和庶母李氏通姦,李氏不從,他就杖打李氏再刺死,又怕事泄,想縱火焚燒其寢宮。他的婢妾不堪其毒,夜間聚集出逃,為巡邏者所獲。鎮守太監劉政、巡撫都御史張敷華、巡按御史白鸞各自奏其事,孝宗命太監羅祿、大理寺丞王鑑之、錦衣衛指揮僉事葉廣前去會同都御史顧佐調查。朱鍾鈵讓手下曹錦以重賄尋求脫罪未果。宮人等因為害怕不敢說實情,羅祿等也相信了,上奏時說輕了朱鍾鈵的罪行。朱鍾鈵反誣朱鍾錥與武妃通姦,並痛箠武妃及其子朱奇㶏,劉氏奔來相救,朱鍾鈵咬她的肩,劉氏倒地,朱鍾鈵以杖打傷她的嘴,流血染污了衣服;又逼朱奇㶏作證武妃通姦,箠打他幾乎致死。宮人張喜兒等保護朱奇㶏出逃。於是朱鍾鈵的事都暴露,劉政等奏羅祿、王鑑之、葉廣所調查不實,朱鍾鈵也上奏,供詞牽連都指揮僉事袁杲、左布政使陳清、按察使李琮、副使陳金。孝宗又命太監陳寬、刑部侍郎戴珊、錦衣衛指揮同知王竚復查得實情,還擔心其蒙冤,命廷臣於諸王館會同訊問。這時都察院奏武妃堅持不承認自己通姦,事涉曖昧,劉氏有悔言,而其餘所犯皆屬實,請求以國法重處,以為宗藩戒,並彈劾張敷華及羅祿等罪。弘治八年(1495年)十一月,孝宗說朱鍾鈵不孝、淫亂可疑,但閨門不正、違法多端,不宜為一國藩王,降為庶人,送鳳陽高墻內禁錮終身,[2][13]仍命有司給其薪米;武氏革去妃號,令回府奉養婆婆;逃出的宮婢都杖責送浣衣局;吳剛、白宗蠱惑宗藩、導之為惡,罪重,都處斬;曹錦等八人發邊衛充軍;朱奇㶏情有可憫,姑且恕其罪,不革除寧化長子封號,[14]等請封之日由禮部說明;張敷華、顧佐、白鸞各自罰俸三月;袁杲、陳清、李琮、陳金各罰俸五月;羅祿、王鑑之、葉廣、劉政姑且寬恕。[15]
弘治十年(1497年)八月,因舊擬稅糧太重,孝宗命寧化王府退出屯種地三百一十餘頃給民耕種,其水地畝收稅一斗七合,平地畝五升八合,坡灘等地畝三升,願上折色者依時價徵銀。[16]
弘治十八年(1505年),朱奇㶏病故。十二月,晉端王朱知烊奏稱朱奇㶏身後兒子只有三歲,請求賜朱奇㶏的胞弟朱奇津冠帶,暫管府事直到朱奇㶏的兒子長成。明武宗同意。[17]
正德元年(1506年)三月,山西太原府有火光大如斗,墜於寧化王府殿前,空中見紅光如彎弓,長六七尺,隨即變黃,又變為白,漸長至二十餘丈,光芒亘天,隨後不見。[18]
朱鍾鈵原本有二十八頃余的清源縣水屯營定襄縣長安屯莊田,革爵後沒入官府為太原左衛屯田。朱鍾鉅、朱鍾鉌請求賜給自己。正德元年(1506年)八月獲准,並免除其歲徵屯糧。[19]
正德三年(1508年)三月,朱鍾鈵去世。守備鳳陽太監黃凖上奏其死訊,說其妾胡迎春、宮人陳重陽等應該按例釋放。戶部同意胡迎春、陳重陽由父母領出,若無父母親屬,再酌情處置。武宗同意,[20]並准朱鍾鈵歸葬。[2]
身後
正德三年(1508年)四月,朱鍾鈵子朱奇浚入京說其父謫居鳳陽,請求加以恩宥並請求賜自己冠帶、封號、祿米。武宗下旨遣人送還,寫信給晉端王朱知烊要他嚴格管轄,不准其奏,其設謀及與朱奇浚同來者都令巡按御史究治,仍下令此後諸王有私自越關前來的都幽禁於鳳陽,移文各王府長史司告知。[21]五月,朱知烊也請求治朱奇浚越關奏擾之罪,武宗仍告諭他管轄朱奇浚,令山西巡按御史究治朱奇浚同行者王鶴等人的罪行上報。[22]
正德九年(1514年)二月,朱知烊為朱鍾鈵庶長女請封選婚。武宗念她是朱鍾鈵革爵前所生,允許,祿米減三分之一。[23]
雖然先前朱奇㶏保留了寧化長子的封號,但去世後,其子朱表樔只被封為管王府事輔國將軍,因為本府沒有郡王,不敢請求俸祿,屢次引用例子陳情。事下禮部商議。嘉靖七年(1528年)六月,禮部認為朱奇㶏未被革爵,可以准許朱表樔襲封寧化王。[14]嘉靖八年(1529年)十月,朱表樔受冊襲封。[2][24]
雖然寧化國得以由朱鍾鈵的後代復封,但朱鍾鈵始終沒有得到諡號。[2]
家庭
妻妾
- 王妃武氏
- 妾胡迎春
- 宮人陳重陽
- 宮人李素真,原為其父妾
子孫
註釋及參考文獻
- ^ 《弇山堂別集》卷034
-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明史·卷一百表第一·諸王世表一》
-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四》
-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八十八》
-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八》
-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七》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十八》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五十七》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六十一》
- ^ 馬文升《乞恩陳情絶嫌以全骨肉事》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六十四》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七十四》
- ^ 《明史·卷一百八十三·列傳第七十一·戴珊傳》
- ^ 14.0 14.1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八十九》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六》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八》
- ^ 《禮部志稿》卷078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十一》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十六》
- ^ 《禮部志稿》卷076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三十七》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三十八》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九》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六》
-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九》
-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四》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二十六》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七十五》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二》
前任者: 父僖順王朱美壤 |
明寧化國國王 1472年-1491年 |
繼任者: 孫康和王朱表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