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金(1484年—1548年),字純夫,號龍山,湖廣漢陽府漢陽縣人,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湖廣鄉試舉人,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第171名進士[1][2],授蘇州府推官,復任撫州府推官,嘉靖三年(1524年)正月選授廣西道御史,五年巡視兩淮鹽政,積銀六十餘萬兩,特賞羊酒、文綺以旌其功。六年巡按四川,貴州諸軍征討芒部沙保之亂,數年無功,兵部尚書兼左都御史李承勛採納戴金的建議,授於隴勝明朝官職,收買夷人之心。嘉靖九年回朝,十年三月升太僕寺少卿,十二年四月以考察降一級調外任浙江按察司副使,歷升貴州布政使司左參政,十七年五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整飭薊州邊備兼巡撫順天,十八年二月因未能抵禦北虜入寇馬蘭谷,被降一級調用,任南京太僕寺少卿,十九年五月升應天府府尹。為了重新修建太廟,嘉靖二十年四月世宗升戴金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往四川採集大木,二十一年四月升任大理寺卿,二十二年十二月任都察院右都御史,仍管大理寺事,二十三年十月升任兵部尚書,又提督團營軍務,仍領軍閱視太廟工程。二十四年閏正月給事中楊上林論劾戴金器小才偏,不堪重任,遂令致仕。二十七年五月卒,賜祭葬。所著有《三難軒集》、《使蜀》、《海防》等稿[3]

家族

有子戴淮,以蔭為國子生。曾孫戴自成,崇禎辛未進士。

參考資料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湖廣通志》:戴金分省人物考字純夫,漢陽人。正德甲戌進士,授蘓州推官。世宗初,擢監察御史,獨立敢言,風采凝峻。五年廵視兩淮鹽政,條奏十餘事,請通鹽法以資民用,節費省緡,得羨金六十八萬佐邊餉。出按四川,值滇南安銓作亂,㑹兵討平之。芒部隴氏以爭承襲不明,廷議討之,而設流官,其酋隴政等益叛匿,於是滇蜀皆擾,金抗疏言用兵耗財為非,因會議處置七事,躬入險阻撫定之。尋升南太僕少卿、尹應天,二十年入為大理卿,兼副都御史、撫四川,歳飢,請帑金二十萬賑之,全蜀之民卒免溝莩。巳,復召為都御史,明年晉兵部尚書、兼督團營,金被命感激,乃條奏備邊十二議曰:別武材、稽分領、實缺伍、練民兵、修戰車、慎養馬、備關隘、重墩台、謹盤詰、處降人、養死士、選土兵,悉命酌行之。立朝未久,言者忌而攻之,乃乞歸,旋以疾卒,詔賜祭葬。金熟於典故,當事明晰,所著有《三難軒集》、《使蜀》、《海防》等稿、《江西詩記》、《棘署餘文》藏於家。曽孫自成,懐宗辛未進士。
官銜
前任:
褚嵩
華亭人
明朝撫州府推官
嘉靖元年任
繼任:
崔應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