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歷史檔案/2010年7-12月
本頁是以往討論的存檔。請勿編輯本頁。若您想發起新討論或重啟現有討論,請在當前討論頁進行。 |
檔案館 |
---|
|
小問題
請使用谷歌瀏覽器來看一看維基百科吧:它把不是漢字的字顯示成宋體,根本快看不下去了。
還有,我使用Internet Explorer 8看不見維基百科的logo,上面顯示的是「……-hide.png」,也就是說,隱藏了。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0年7月8日 (四) 12:00 (UTC)之前加入的。
how come "討論:台北捷運萬大樹林線" is full of mislead, false, and bias information??? I think its information only serve particular interest group.
變成公司個人名冊?!
查證IP 61.230.69.92位址於以下日期修改相關文件
* 2009年10月6日 (二) 23:31 (差異 | 歷史) 1973年 (→出生) * 2009年10月6日 (二) 23:30 (差異 | 歷史) 1973年 (→出生) * 2009年10月6日 (二) 23:29 (差異 | 歷史) 1975年 (→出生) * 2009年10月6日 (二) 23:25 (差異 | 歷史) 1974年 (→出生) * 2009年10月6日 (二) 23:23 (差異 | 歷史) 1973年 (→出生)
任意添加資料成了個人或公司的名錄- 貓食罐頭 (留言) 2010年7月14日 (三) 14:28 (UTC)
請求協助
這位Yans1230在我所補充的外部連結條目國慶日 (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總統、台灣總統等內容進行破壞而刪除,請管理員幫忙協助處理而封禁Yans1230。《 洛 克 馬 》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16:58 (UTC)
其他議題
還有一些常編輯動漫條目的匿名
但我想此情形不只局限於波西傑克森,很多漫畫條目也有,而貓戰士登場角色列表受害最深,常被暱名用戶東一點西一點的加未經查證內容,變得很混亂(最近有管理員改善一點了),因此要非常注意匿名用戶的編輯行為!--海藻腦袋~YA!※~剽竊事件。投訴熱線~--你今天來DC8了沒? 2010年6月20日 (日) 05:41 (UTC)
以開漫畫店的經驗來看書名
我從1996年起,開了十年的漫畫出租店,以我的經驗是,漫畫或卡通的名稱對於漫畫迷或卡通迷很重要,對於我這老闆卻不重要,甚至我認為那些漫畫迷堅持書名等枝節的熱誠對旁人是種困擾。(ㄟ,老闆我明明預約的是XX劇場版,你卻把他弄成別本。(可是你又沒明講?)這是常識,還用講嗎?東立有出劇場版嗎?)以我看法,為什麼會起這紛爭?在於許多當事管理員或此模板維護者是個「迷」,這維基的這名稱是個神聖的科儀,不容詆毀。在我看來,這是很危險的事情。我再提醒一次,這是中文百科,不是ACG百科,迷這種東西的管理員碰到這,請還是避嫌,讓別管理員處理。如果真不行,就一條一條冗長的投票處理。如果覺得這樣太麻煩,就發起個「這模板這半年;誰都不准動」的公開投票,基於維基和諧,我先投一票。--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2:29 (UTC)
...請不要隨意修改你討論的內容,讓人家在討論是你在有利的一方。這只是北韓人所做的政治不正確手段,他們在新聞報導中將輸巴西1-2的球賽改勝贏巴西1-0,在外國人眼中只是一則國際笑話。除非是錯誤(例如是誤植),否則我建議你另開新段討論。—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6月22日 (二) 01:10 (UTC)
- 又有個人玩弄概念轉換,把我
加強語氣針對對方扭曲我語意所做的澄清修改(我加了「(可是你又沒明講?(老闆說的))這是常識,還用講嗎?東立有出劇場版嗎?(顧客說的)」)比做北韓人鬧的「國際笑話」(真是莫名奇妙的比擬。),為此,我為我後來沒加註釋的修改,鄭重道歉,並回復原狀。如果有人因此段新修改的字句誤導了、被我傷害了、個人再度鄭重道歉,也十分希望這個修改沒造成國際笑話。--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2日 (二) 04:32 (UTC)
- 概念轉換?這個詞可真是用的不錯!其實從你發表「以開漫畫店的經驗來看書名」這篇做個人對名稱的感言,就算是個概念轉換了。目前的重點根本就不應該轉到你的個人經驗(但不代表你「不能」發表),怎麼會可以扯到這裡來?請尋其本,言重。-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2日 (二) 14:36 (UTC)
- 偷換概念釋意:歪曲對手言論的邏輯謬誤。我開新段發表的內文,並未針對任何人言論。我只是以個人經驗對「書名名稱」引起的百科編輯戰或車輪戰,提出引言。全文重點在於後面:以我看法,為什麼會起這紛爭?在於許多當事管理員或此模板維護者是個「迷」,這維基的這名稱是個神聖的科儀,不容詆毀。在我看來,這是很危險的事情。我再提醒一次,這是中文百科,不是ACG百科,迷這種東西的管理員碰到這,請還是避嫌,讓別管理員處理。如果真不行,就一條一條冗長的投票處理。如果覺得這樣太麻煩,就發起個「這模板這半年;誰都不准動」的公開投票,基於維基和諧,我先投一票。,您覺得我上述發言中;八成這些內文,與此紛爭無關嗎?--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3日 (三) 02:50 (UTC)
- 我再說些重點的話,這問題根源就是有些人把維基百科當成ACG百科來經營,有些人把專題當成個人網站來管理,甚至有些管理員已經自以為是『版主』、有些活躍編輯已經自以為是「副版主」了。我提醒這些版主,副版主,維基只有多些職權功能的管理員,而合乎三大支柱的自由編輯是每個維基人的基本權利。--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3日 (三) 02:56 (UTC)
先檢討兩位管理員的車輪戰
第一,幾個月前,我早就善意提醒User:RalfX避嫌,以免事態擴大,但是似乎沒有作用。第二,兩位當事管理員在此項封禁中,已經嚴重違反車輪戰原則。加上兩人一向獨斷風格,「編輯管理權責」不分,說難聽點,光這幾點,你們兩就不適合當管理員。好的管理員是要把這兩項工作切割的,當然不是說叫你們放棄哪個,而是要做到熟悉的事項如果有重大紛爭就放手;至少,要懂得一個禮拜的放手。請多多接納旁人意見吧!維基幾天沒有你們兩,不可能倒閉的。--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2:10 (UTC)
- (!)意見:我對Winertai的第一個例子有些疑問?您談到「漫畫或卡通的名稱」對您而言並不重要,可是卻又談到您自己是漫畫店老闆?別人請您預約書本,結果您訂錯了還認別為人的譴責是種「堅持」造成了您的困擾?我覺得您這樣說就不太對了,書的標題不同,內容可就相對差很多的。就好比您去果汁店請老闆打一杯西瓜汁,可是最後結帳時他卻給您蘋果汁?這樣的老闆自然會受到顧客的譴責吧?此外,談到動漫「迷」為麼會堅持呢?我認為或許因為是「迷」,才更對該領域更加了解。而上面Winertai兄也談到共識並不是這樣來的(Wikipedia talk:ACG專題#譯名問題),那麼隨意而無共識的更改不就更加不應該嗎?每個管理員的做法或許都會有所不同(這點我不評論),但如何依據正確的標準去審視每個管理員判斷的依據,就一定得要有個明確的規章才行!-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3:23 (UTC)
- (:)回應:不好意思,你這是標準的偷換概念邏輯。拿西瓜汁跟蘋果汁的差別,來比擬我上面釋例,根本就是不倫不類。我只是說漫畫店老闆眼中來說,書名有沒有「劇場版」,相同的都是那套漫畫。你衍伸出來的訂錯,譴責,堅持,困擾,都是邏輯上的無聊辯駁。另外,你後面的那個解釋更是好笑,維基是自由編輯的,既然沒有共識,哪可能要限制別人來作討論議題外修改。我再說難聽點,中文維基很多條目都快要變成專題團體的宰製品,偏偏這些專題團體成員很多都只是『迷』,完全不夠格稱作了解此領域的「專家」。--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5:38 (UTC)
- (:)回應:我非常支持Winertai的說法,在不少「迷」所編輯的條目會出現『這個角色超強』『這本漫畫是當今最好看的一本』等。--海藻腦袋~YA!※~剽竊事件。投訴熱線~--你今天來DC8了沒? 2010年6月20日 (日) 05:52 (UTC)
- (:)回應:我想編輯戰、言語戰或許也是經由這樣開始的!從言語的挑撥,得理不饒人等等現象,去攻擊和推到對方的言詞。而許多人總是會不小陷入其陷阱,也開始強烈反攻、不跟你客氣之類的,因此這也是許多紛爭的起因呀!此外,對於您的末句,我認為是否「變成專題團體的宰製品」根本不重要,如果該團體是正當的維護其正確性,有何不可?當然,『迷』絕對完全不能稱作了解此領域的「專家」,而編輯維基大部分的人也不是專家,只是對各領域瞭解的多或少罷了,當一個人的修改出現問題,大家的眼睛都會注視著,這不正是維基的理念嗎?-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6:00 (UTC)
- (:)回應,俗話說:「歹(爛)竹出好筍」,相反的「好竹子也有可能長出爛竹筍」,同樣的在一個整體表現不錯的專題方面雖然有的成員是個「迷」,但是卻能夠編輯出中立豐富的條目,有的「迷」總是編輯出缺乏中立的內容。--海藻腦袋~YA!※~剽竊事件。投訴熱線~--你今天來DC8了沒? 2010年6月20日 (日) 06:14 (UTC)
- (~)補充,Jack Tao說很多維基人都在檢視每一個人的編輯,這點是事實,但是很多人看到有問題的內容時,都只是掛個模板了事,治標不治本。--海藻腦袋~YA!※~剽竊事件。投訴熱線~--你今天來DC8了沒? 2010年6月20日 (日) 06:23 (UTC)
- (:)回應,俗話說:「歹(爛)竹出好筍」,相反的「好竹子也有可能長出爛竹筍」,同樣的在一個整體表現不錯的專題方面雖然有的成員是個「迷」,但是卻能夠編輯出中立豐富的條目,有的「迷」總是編輯出缺乏中立的內容。--海藻腦袋~YA!※~剽竊事件。投訴熱線~--你今天來DC8了沒? 2010年6月20日 (日) 06:14 (UTC)
- (:)回應:我想編輯戰、言語戰或許也是經由這樣開始的!從言語的挑撥,得理不饒人等等現象,去攻擊和推到對方的言詞。而許多人總是會不小陷入其陷阱,也開始強烈反攻、不跟你客氣之類的,因此這也是許多紛爭的起因呀!此外,對於您的末句,我認為是否「變成專題團體的宰製品」根本不重要,如果該團體是正當的維護其正確性,有何不可?當然,『迷』絕對完全不能稱作了解此領域的「專家」,而編輯維基大部分的人也不是專家,只是對各領域瞭解的多或少罷了,當一個人的修改出現問題,大家的眼睛都會注視著,這不正是維基的理念嗎?-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6:00 (UTC)
- (:)回應:我非常支持Winertai的說法,在不少「迷」所編輯的條目會出現『這個角色超強』『這本漫畫是當今最好看的一本』等。--海藻腦袋~YA!※~剽竊事件。投訴熱線~--你今天來DC8了沒? 2010年6月20日 (日) 05:52 (UTC)
- (:)回應:不好意思,你這是標準的偷換概念邏輯。拿西瓜汁跟蘋果汁的差別,來比擬我上面釋例,根本就是不倫不類。我只是說漫畫店老闆眼中來說,書名有沒有「劇場版」,相同的都是那套漫畫。你衍伸出來的訂錯,譴責,堅持,困擾,都是邏輯上的無聊辯駁。另外,你後面的那個解釋更是好笑,維基是自由編輯的,既然沒有共識,哪可能要限制別人來作討論議題外修改。我再說難聽點,中文維基很多條目都快要變成專題團體的宰製品,偏偏這些專題團體成員很多都只是『迷』,完全不夠格稱作了解此領域的「專家」。--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5:38 (UTC)
如果情況繼續惡化,提醒各位,還有這個方法可以解決--61.225.85.141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6:00 (UTC)
- (:)回應,既然你這麼了解我們維基運作,何不創建一個帳號?而且我現在開始懷疑有的匿名用戶擁有多個IP!(歡迎情況屬實者對號入座)。--海藻腦袋~YA!※~剽竊事件。投訴熱線~--你今天來DC8了沒? 2010年6月20日 (日) 06:07 (UTC)
- (:)回應,的確,一般的ISP都會發給「個人用戶」數組的dynamic IP address。但希望各位不要使用IP匿名的方式來從中挑撥離間,感謝配合。-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6:21 (UTC)
- (:)回應,最近增加許多來挑撥離間的匿名了……--海藻腦袋~YA!※~剽竊事件。投訴熱線~--你今天來DC8了沒? 2010年6月20日 (日) 06:25 (UTC)
- (:)回應,的確,一般的ISP都會發給「個人用戶」數組的dynamic IP address。但希望各位不要使用IP匿名的方式來從中挑撥離間,感謝配合。-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6:21 (UTC)
- 我認為兩者也不對,首先是百樂兔除了在此事外為了達到目的就不擇手段,在鴻海集團相關條目的編輯,故意刪除負面消息。懷疑他是郭台銘的手下(雖然這個可能極低)。此外,在諾頓360中是否留空格甚少討論。我想說,在這三次的事件中,製造不少怨恨。
- 不過RalfX也不是好太多,因為他快速處理的手法,使我覺得中文維基百科的怨恨加深。他的封禁的沒有錯,但是見一次殺一次的行為,想問一下RalfX,你是不是把百樂兔當作影武者處理呢?
總結:假如我是足球比賽的裁判,兩人應判處「紅牌離場」。--地獄少女閻魔愛 地獄繪馬 2010年6月20日 (日) 09:07 (UTC)
- (:)回應,Jack Tao,你是不是想法太負面了?我只是給個建議來提醒有這方法可以考慮使用,卻被說成是挑撥離間,我只能笑一笑了,不管是有無註冊帳號,都無非是參與維基百科,不要因為IP用戶說什麼話或做什麼事而產生負面想法,甚至是敵意,而且我們講的是《先檢討兩位管理員的車輪戰》這討論,請不要將討論方向朝向IP用戶,避免掀起有無註冊帳號兩族群之間的筆戰。--61.225.85.141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9:41 (UTC)
- (:)回應,61.225.85.141,我們當然知道有這種方法可以使用,但是那是最極端的手段,我認為現在還有必要去沾到邊。此外,我從來沒有對任何一位IP用戶產生敵意,只是針對該內容做出回應。不過因為最近些許IP用戶的事端,會比較引人遐想一點。-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9:55 (UTC)
- (:)回應,好了好了,不要彼此互相猜忌下去了,我給的建議只是講出來提醒,聽不聽都看各位看倌們,別人怎麼做怎麼說都不代表是我,你要怎麼想都可以,講出來就會有爭議了,現在《先檢討兩位管理員的車輪戰》這討論鬧得如火如荼,我可不想因為我的一句提醒,讓我自己也陷入當事人,我還是多一事而不如少一事,就算我太雞婆管維基百科,歎!--61.225.85.141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10:12 (UTC)
- (!)意見,知道就好,不過如果你創建一個帳號,就不用捲入匿名風暴中了……--海藻腦袋~YA!※~剽竊事件。投訴熱線~--你今天來DC8了沒? 2010年6月20日 (日) 12:54 (UTC)
- 我違反車輪戰方針是事實,己在Wikipedia:當前的破壞舉報自己,請其他管理員發落--Ws227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18:35 (UTC)
- (!)意見,知道就好,不過如果你創建一個帳號,就不用捲入匿名風暴中了……--海藻腦袋~YA!※~剽竊事件。投訴熱線~--你今天來DC8了沒? 2010年6月20日 (日) 12:54 (UTC)
- (:)回應,好了好了,不要彼此互相猜忌下去了,我給的建議只是講出來提醒,聽不聽都看各位看倌們,別人怎麼做怎麼說都不代表是我,你要怎麼想都可以,講出來就會有爭議了,現在《先檢討兩位管理員的車輪戰》這討論鬧得如火如荼,我可不想因為我的一句提醒,讓我自己也陷入當事人,我還是多一事而不如少一事,就算我太雞婆管維基百科,歎!--61.225.85.141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10:12 (UTC)
我說幾句
在我印象中,百樂兔以前並不是這樣的 (甚至他不怎麼關心ACG Project) 為什麼突然會這樣 這中間發生了什麼 我不好猜測。
fans與否與參與編輯無關,只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緒 保持中立就好 各領域需要的都是內容專家(你完全一竅不通去編輯什麼?)不然就和以前的某些提刪一樣了
還有 這裡這麽多人 來個人幫我們處理一下如何?免得說我們偏私(有人指名找我和RalfX 我是去回復了 不知道會不會讓別人感到滿意呢?這不是我能控制的了)見旋風管家討論頁(PS:簡單說 香港網絡大典是可靠來源麼?)—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6月21日 (一) 12:07 (UTC)
- 我發現是你們動漫迷把事情複雜化了,是你們把相關維基條目「據有己有」了。要處理這些紛爭還不簡單,就是「開放編輯」。不合你們「小圈圈共識」,又懶得討論的,就請你們在相關模板討論頁舉行投票。投票結果出爐前,請容許他人的「修改」。有多少爭議就繁瑣地重複多少這種過程。例如這次百樂兔修改,你們就在討論頁舉行個共識討論,若有人在兩禮拜內有不同意見,就迫不得已再來個兩禮拜的投票,以票數多的為共識。在這之前,就「忍住」地容忍非你們圈內人的修改,不要跟著編輯戰。說真的,我看到你們那些模板,已經到了匪夷所思的走火入魔狀態。以利弊言,在投入維護的比例來說,已經是弊於利了。另外,個人認為,在維基的學習,也包含容忍他人。這是我的衷心建議;當然這些話不是針對動漫專題的,還有其他XX專題以及所有;明顯受某些人認養的條目。--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1日 (一) 14:47 (UTC)
- 非常(+)支持這個建議。這樣的投票及討論應該控制在ACG相關條目的討論頁內,遠不至於上升到這裡。而之所以上升,就是因為之前的缺乏討論。—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21日 (一) 14:55 (UTC)
- 石榴想知道發生什麼事,我就告訴你。事件就肇始於那些ACG大爺要求「編輯前要討論」。他們不管你改了什麼,總之你要動他們做的東西,他們就規定你「編輯前要討論」。不討論就回退,因為他們寥寥幾個人關起門來討論的結果就叫「共識」。你做合理的編輯前要討論,他回退你不需要合理的理由。
- 再講白一點,他們那些ACG大爺就是「條目是俺管,模板是俺開,要動俺寶貝,照俺規定來!」在一個大家都可以自由做合理編輯的維基百科裡據山為王,把自己山寨裡的規矩凌駕到維基百科的宗旨上。
- 編輯前要討論?你去看看那些ACG大爺們編輯前有沒有先討論。自己山寨裡的規矩還真好意思拿出來當聖旨。當然朝廷裡有人是不一樣,隨便給你安個罪名便斬。可恨小的就是死不了。--百楽兎 2010年6月21日 (一) 15:50 (UTC)
我認為動漫迷不完全是像你們所說的那麼邪惡,例如「條目是俺管,模板是俺開,要動俺寶貝,照俺規定來!」。先就這次的「百樂兔」所做的修訂,並不是說你做的修訂有錯誤、不合理,你做修訂是代表你對維基的貢獻,這是好的,大家都應該欣然接受。但是該模版總共有644個頁面鏈入,有時一下子突然性的更改可能別人會無法接受,因為這一改,影響實在深遠,可能原本這644個鏈入頁面都是依照原先的模板文字說明所配合打出的內容,但是如果改變了模版說明,「說不定」有不少條目所加註的內容就和模版說明不符了。所以我認為以後如果要更改有過多鏈入頁面的模板,就得要看看有沒有方法可以避免爭議。-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2日 (二) 15:08 (UTC)
條目有人認領是好事啊 難道非得像很多條目一樣 創建之後就沒人管 這樣好?說到容忍 凡事有個度 在那個度裡面嘛 能寬則寬吧 說到底還是都是些小事。我很想把監視列表能夠共享出來,大家可以看看 我這邊多少編輯是新人或者IP用戶來完成編輯的。我自己現在的編輯量才占多少...是時候了吧 新人總是會慢慢成長的 時間到了 就儘量讓他們放手去幹嘛 有個老人在後面幫忙查缺補漏就差不多了。不然想想也是的 那麼大一個主題 就那麼點人 沒新鮮血液補充的話 單靠那麼點人手怎麼夠用(時常感到顧此失彼 但是也沒辦法)
百樂兔這事嘛 我先提一點 你們這麼一來,我這邊立刻顯示就是被刷屏了,還以為是機器人或者出了其他什麼問題。那份討論慢慢看,太長,仔細看一遍再說。
順便 有人幫我回答一下閻魔愛在我對話頁上的新留言留下的問題麼?因為我自己也是回答不能,且我自己也希望能夠聽到答案,謝謝。—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6月22日 (二) 16:47 (UTC)
- (:)回應Jack Tao:我沒有修改該欄位的定義,而是將該欄位的名稱改為更符合定義的說法。所以如果選擇了適當的用詞,你說的問題就不會發生。然而,你可以看看,那些ACG大爺最終還是選擇了繼續使用「正式譯名」來對應他們的定義:「代理商的翻譯名稱」,繼續莫名其妙下去。語言千變萬化,竟然會找不到更清楚明白的用語?此皆不為也,非不能也。
- 說到改定義,我們來看看是誰「未經討論就修改」:[1]
- 沒錯,不是別人,就是那位判官兼打手的正義管理員RalfX。
- 改欄位名的要討論,不討論的還要回退加封禁,而從源頭改定義的卻不用討論。ACG大爺們的霸道+專制+獨裁+無理+偏執已可見千百斑了吧。
- 如果ACG專題就是這樣的組織,我們應該廢除它,因為它現在的樣子根本違背了維基百科的宗旨。--百楽兎 2010年6月23日 (三) 01:20 (UTC)
- Wikipedia: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建議的2006年版、2009年10月22日修訂版本、當前版本。
- 如果你還不能察覺自己的例子哪裡有問題,真的不知道怎麼救了。—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 2010年6月23日 (三) 08:50 (UTC)
- 聽您口氣,您真的以為自己是版主了。我已經幫你在那建議加上{{Essay}}了。套句您的話說,如果你還不能察覺你這件事情哪裡出錯了,真的不知道怎麼救了。--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3日 (三) 14:58 (UTC)
- 已參照Wikipedia:電視條目指導建議改為{ {proposed} }。作為方針、指引或流程的提議,按照其說明「可能仍需要進一步的完善,需要更多討論並進一步獲得社群的共識來確立「成為正式方針。無論如何,這是曾經在一定範圍內討論的結果並已使用多年的慣例,而提議的完善和其所涉及到的慣例的改變是相輻而成的,確實應通過討論來進行,並最終成為正式方針,而不是直接在非對提議進行討論的情況下直接修改慣例,尤其是影響或涉及面較大的情況,更不應直接進行編輯戰,何況從一開始(1月5日)的編輯戰就違反了回退不過三原則。--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3:26 (UTC)
- 請不要再將那「建議」說的好像是方針或格式似的。違反編輯戰當然是錯的,不過把「建議」(甚至在此之前,連建議都不是)當成方針或格式來限制他人編輯,也沒有好到哪裡去。不要說你引用的電視條目建議,沒有你這建議的繁複,我更搞不懂,幾個字的修改,會如何「影響或涉及面較大」?況且,那討論裡面,根本沒有不要修改的共識。--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4:02 (UTC)
- 難道閣下不懂「提議"二字的意思?模板上寫得很清楚,是「方針、指引或流程的提議」,而且其中寫明了「可能仍需要進一步的完善,需要更多討論並進一步獲得社群的共識來確立「成為正式方針,閣下所謂"將那「建議」說的好像是方針或格式似的"明顯是不實之詞。請注意「需要更多討論」等字,很明顯提議的完善和其所涉及到的慣例的改變是相輻而成的,且應通過討論來進行。還有,對名稱的改變「影響或涉及面較大」也是很明顯的,很多ACG相關條目的模板中都有此詞,改動範圍相當大,去看看當時編輯戰的涉及範圍就知道了,遠遠不限於那個當時的ACG模板條目。--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4:21 (UTC)
- 請不要再將那「建議」說的好像是方針或格式似的。違反編輯戰當然是錯的,不過把「建議」(甚至在此之前,連建議都不是)當成方針或格式來限制他人編輯,也沒有好到哪裡去。不要說你引用的電視條目建議,沒有你這建議的繁複,我更搞不懂,幾個字的修改,會如何「影響或涉及面較大」?況且,那討論裡面,根本沒有不要修改的共識。--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4:02 (UTC)
- 已參照Wikipedia:電視條目指導建議改為{ {proposed} }。作為方針、指引或流程的提議,按照其說明「可能仍需要進一步的完善,需要更多討論並進一步獲得社群的共識來確立「成為正式方針。無論如何,這是曾經在一定範圍內討論的結果並已使用多年的慣例,而提議的完善和其所涉及到的慣例的改變是相輻而成的,確實應通過討論來進行,並最終成為正式方針,而不是直接在非對提議進行討論的情況下直接修改慣例,尤其是影響或涉及面較大的情況,更不應直接進行編輯戰,何況從一開始(1月5日)的編輯戰就違反了回退不過三原則。--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3:26 (UTC)
- 聽您口氣,您真的以為自己是版主了。我已經幫你在那建議加上{{Essay}}了。套句您的話說,如果你還不能察覺你這件事情哪裡出錯了,真的不知道怎麼救了。--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3日 (三) 14:58 (UTC)
其實現在除了管理員的部份不說,請問百樂兔本人目前對於更改{{Infobox animanga/name}}模版還是認為有其必要性嗎?如果您認為沒有其必要性了,請於此明確表示您的立場。如果你認為還是應該更改,那麼繼續在這裡討論也只是浪費時間而搞不出所以然來,麻煩請您發起一個投票章節於{{Infobox animanga/name}}討論頁,並標明參考選項(你想要提改的數個名稱[記得要順便標明原始名稱])、原因和理由等等...,最後將此投票連結公布於公告欄(必要),好方便所有維基人都能共同參與,最後所獲得的結果,即是全體共識的決定,大家都應該遵守。—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3日 (三) 16:55 (UTC)
- 我認為本末倒置,我認為是ACG人員先舉行討論或投票將Wikipedia: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建議變成正式方針或格式(相對多數或絕對多數再議),或者投票將{{Infobox animanga/name}}內容取得共識,在這之前,所有修改都應該被推定善意。--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0:12 (UTC)
- (:)回應Jack Tao:至今我仍認為要修改「正式譯名」這個欄位名。Winertai說的對,ACG黨人不能沒有合理理由就反對他人合理的編輯,ACG黨人的諸多行徑儼然是霸佔。如果ACG黨人可以以這種不合理的理由要求他人,我們也應該可以用相同的理由要求ACG黨人的所有編輯都要討論,然而如此一來維基百科人人可自由做合理編輯的宗旨將形同廢除!--百楽兎 2010年6月24日 (四) 01:01 (UTC)
- (:)回應現在討論好像離大標題(【公審】管理員RalfX屢次濫用管理權)越來越遠了,不知討論的主旨到底是針對管理員RalfX個人操作的問題還是針對所有「ACG黨人」?RalfX並不是所謂「ACG黨「的總指揮或總代表,ACG條目和模板中已使用多年的慣例也不是由他制定的,只不過和其他ACG條目編輯者和參與者一樣在維護相關條目。說到這次事件,其實一開始(從今年1月5日開始)是百楽兎與其他用戶(Justice305和Knuckmew)打編輯戰(見[2]),並已違反了3RR方針,後來才被管理員RalfX保護。且不論修改的內容誰對誰錯,打編輯戰本身就不是正確的做法,何況嚴重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不管RalfX在編輯戰中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或者其後的管理操作有什麼樣的問題,但此次事件中存在過錯的絕對不光是RalfX個人,甚至不是整個事件中的主犯或主角,但現在把」【公審】管理員RalfX「作為大標題名明顯有轉移視線、為打擊報復不擇手段之嫌。如果是想針對所有「ACG黨人」的所謂「霸佔」行徑,也可以進行討論,但持續打編輯戰卻是不應該的,也不應該試圖誤導話題。雖然有些內容非正式方針,但卻是曾經達到某種程度的共識並已使用多年的慣例,這些慣例如要修改的影響或涉及面很大,改動前確實應進行討論,而不是直接進行編輯戰。--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2:06 (UTC)
- (:)回應看不出來這段話的重點戰。看看這模板的歷史,只會更加深我對ACG專題人員的厭惡。請ALS yulin不要說謊,以討論頁面來看,根本沒有達到某種程度的共識並已使用多年的慣例事實[3]。--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3:41 (UTC)
- (:)回應上面的文字很明顯是從事件的原委來說的,請閣下不用在這兒裝作不知。再去看看模板編輯戰的歷史,從今年1月5日開始,百楽兎與Justice305t等人發生編輯戰[4]。具體是百楽兎將原先長期使用的」正式譯名「改為」代理商譯名「[5],隨後被Justice305回退[6],兩人於是開打編輯戰,並且當天就已違背3RR方針。從閣下給出的討論頁可知,其中最早的討論是從1月7日開始(是後來從互助客棧移至討論頁),那時編輯戰已經過去兩天,在此之前未見正式的討論。況且討論期間Cp111已明確指出「兩者的定義在日本動漫遊戲條目譯名命名規則中有詳細說明」,而該頁面中關於名稱(正式譯名等)的定義早在2006年時就已經存在[7],並廣泛用於其它ACG條目的模板中,當然是已使用多年的慣例。做為維基人,請尊重維基禮儀,請不要誣陷他人說謊、試圖分化維基社群,以致說什麼「加深我對ACG專題人員的厭惡」等,謝謝。--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4:13 (UTC)
- (:)回應看不出來這段話的重點戰。看看這模板的歷史,只會更加深我對ACG專題人員的厭惡。請ALS yulin不要說謊,以討論頁面來看,根本沒有達到某種程度的共識並已使用多年的慣例事實[3]。--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3:41 (UTC)
- (:)回應現在討論好像離大標題(【公審】管理員RalfX屢次濫用管理權)越來越遠了,不知討論的主旨到底是針對管理員RalfX個人操作的問題還是針對所有「ACG黨人」?RalfX並不是所謂「ACG黨「的總指揮或總代表,ACG條目和模板中已使用多年的慣例也不是由他制定的,只不過和其他ACG條目編輯者和參與者一樣在維護相關條目。說到這次事件,其實一開始(從今年1月5日開始)是百楽兎與其他用戶(Justice305和Knuckmew)打編輯戰(見[2]),並已違反了3RR方針,後來才被管理員RalfX保護。且不論修改的內容誰對誰錯,打編輯戰本身就不是正確的做法,何況嚴重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不管RalfX在編輯戰中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或者其後的管理操作有什麼樣的問題,但此次事件中存在過錯的絕對不光是RalfX個人,甚至不是整個事件中的主犯或主角,但現在把」【公審】管理員RalfX「作為大標題名明顯有轉移視線、為打擊報復不擇手段之嫌。如果是想針對所有「ACG黨人」的所謂「霸佔」行徑,也可以進行討論,但持續打編輯戰卻是不應該的,也不應該試圖誤導話題。雖然有些內容非正式方針,但卻是曾經達到某種程度的共識並已使用多年的慣例,這些慣例如要修改的影響或涉及面很大,改動前確實應進行討論,而不是直接進行編輯戰。--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2:06 (UTC)
- (:)回應Jack Tao:至今我仍認為要修改「正式譯名」這個欄位名。Winertai說的對,ACG黨人不能沒有合理理由就反對他人合理的編輯,ACG黨人的諸多行徑儼然是霸佔。如果ACG黨人可以以這種不合理的理由要求他人,我們也應該可以用相同的理由要求ACG黨人的所有編輯都要討論,然而如此一來維基百科人人可自由做合理編輯的宗旨將形同廢除!--百楽兎 2010年6月24日 (四) 01:01 (UTC)
- 夠了!你們的討論已經去到害人的地步,再討論下去也沒有好結果。現時你們這群人為了達目標,就不擇手段,在此我就罵幾個當事者。首先是百樂免,他動不動因為自己的利益損失,就執行罷免,連討論階段就罷免就太過份了。然後是Winertai,現在受到挑釁,再多說風涼話也沒用的。現在你的回應,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作狡辯。此外RalfX,也不應私自修改,請不要利用你專長去欺負其他人,這個問題在WP:PFD已經看得出,現在方針可能是有問題,但大家不應去到互相謾罵的地步。最後,就是維基不應分黨分派,如果正在妄想分黨分派的話,去加入政黨吧,相信你們不出十年就能當議員,以咀炮服務人民。
- 此外沒有人是版主,那只是討論版的術語。我在此罵過所有人一次,希望大家可以重新投入討論。這股怨恨,將會流進地獄。--地獄少女閻魔愛 地獄繪馬 2010年6月24日 (四) 03:15 (UTC)
- 現在Winertai不願意面對眼前的怨恨,剩下百樂兔和RalfX了,你們會怎樣抉擇?--地獄少女閻魔愛 地獄繪馬 2010年6月24日 (四) 05:53 (UTC)
- (!)意見我再給關注ACG的編輯者幾點建議。第一,相關模版編輯戰認定與執行封禁,請涉入甚深的R管理員避嫌。第二,討論如果沒有明顯共識,請舉行投票。第三,投票結果出爐前,請容忍他人編輯。沒有那種小幅度修改就要跟你們專題報告的規矩。第四,那個討論頁顯示,拒絕討論且言窮的是ACG專題的人,在我看來執反對意見的至少有好幾個;其中還包括管理員。--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3:51 (UTC)
- 互相尊重是維基編輯的基本禮儀之一,而不是動不動就打起編輯戰或者表現出高傲的態度。關於譯名的主要討論是在Wikipedia_talk:專題/ACG中進行的,那兒大家討論氣氛融洽,卻未見閣下參與。而關於名稱的修改可不是什麼「小幅度修改」,其涉及到相當多ACG條目的模板中的內容,從當時編輯戰的涉及範圍即知。--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5:28 (UTC)
- 在我看來,這句互相尊重是維基編輯的基本禮儀之一,而不是動不動就打起編輯戰或者表現出高傲的態度。也可用於貴專題的人,提醒您,一個人是無法打編輯戰的。另外,請提出「正式譯名」「共識」的真正確切來源,不要用討論融洽濛混過去,共識來自投票通過?全體贊同?最後,如果真要解決事情,請針對我的四點提議做回應。你那「誣陷他人說謊、試圖分化維基社群」指控,我受不起。--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6:00 (UTC)
- 維基百科:共識中明說「『共識』指各方意見充分互動之後的結果或社群取向,非指『每一個人都同意』。一個共識是人們依照諸如中立的觀點等方針,並通過有禮貌地討論和辯論來達成的。」。可見維基傾向於通過有禮貌地討論來達成共識(即意見互動之後的結果或取向)以解決問題。所謂「討論融洽」並非矇混,而是討論的基礎。如果你一定要當時的投票,也是有的,在這兒:Wikipedia:ACG專題/譯名與命名/決議投票,看清楚了,當時(2006年3月)關於名稱(「正式譯名」等)的定義是以7票贊成全票通過的,可見共識早就有了,而此次事件的根本原因在於從今年1月5日起百楽兎未經討論就挑起編輯戰,以致屢屢違反原先共識及回退不過三原則,Justice305t等不過是回退以維持原先共識而已,而R管理員的保護也是正確的,也只是在維持原先共識,不存在避嫌的問題。未經討論就違反原有共識甚至打編輯戰當然是錯誤的。你的那幾點提議我都已做出回應。另外,關於你的最後一句話,其實是你自己指控他人「說謊」、以及說什麼「只會更加深我對ACG專題人員的厭惡」等在先,我只不過是在反駁而已。--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6:32 (UTC)
- 在我看來,這句互相尊重是維基編輯的基本禮儀之一,而不是動不動就打起編輯戰或者表現出高傲的態度。也可用於貴專題的人,提醒您,一個人是無法打編輯戰的。另外,請提出「正式譯名」「共識」的真正確切來源,不要用討論融洽濛混過去,共識來自投票通過?全體贊同?最後,如果真要解決事情,請針對我的四點提議做回應。你那「誣陷他人說謊、試圖分化維基社群」指控,我受不起。--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6:00 (UTC)
- 互相尊重是維基編輯的基本禮儀之一,而不是動不動就打起編輯戰或者表現出高傲的態度。關於譯名的主要討論是在Wikipedia_talk:專題/ACG中進行的,那兒大家討論氣氛融洽,卻未見閣下參與。而關於名稱的修改可不是什麼「小幅度修改」,其涉及到相當多ACG條目的模板中的內容,從當時編輯戰的涉及範圍即知。--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5:28 (UTC)
- (!)意見我再給關注ACG的編輯者幾點建議。第一,相關模版編輯戰認定與執行封禁,請涉入甚深的R管理員避嫌。第二,討論如果沒有明顯共識,請舉行投票。第三,投票結果出爐前,請容忍他人編輯。沒有那種小幅度修改就要跟你們專題報告的規矩。第四,那個討論頁顯示,拒絕討論且言窮的是ACG專題的人,在我看來執反對意見的至少有好幾個;其中還包括管理員。--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3:51 (UTC)
- 哈,2006年,哈,七票,哈,Wikipedia:ACG專題/譯名與命名/決議投票。提醒您,現在討論的是:「模板:Infobox animanga」,現在討論的是百樂兔提出建議後的2010年6月。維基連方針都可修改了,何況2006年七票達成的共識?你們在百樂兔提出建議後,就該達成真正的共識(我看不出有任何指各方意見充分互動之後的結果或社群取向跡象),而不是討論到辭窮了,就拿多年前的不合時宜、非相關內容共識來作擋箭牌。說來說去,您還是沒有針對我的建議做回應。--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7:00 (UTC)
- 說到這,好像跟ACG專題的人沒什麼交集,你們ACG專題仍不承認自己疏失。既然這樣,我就不再基於善意的期盼你們改進了地與之討論。反正,話盡至此,希望您與相關人員不要搞得事情一次比一次大。今年一月,早聽我話,就不會再如此浪費維基資源。其實,我這討論也有好處,至少宣示著我關注ACG條目的決心。基本上,一個擁條目自重的維基人或編輯管理不分的管理員所帶來禍害,遠過於打編輯戰的。這是我這回討論最終感想。--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7:19 (UTC)
- 再說一次,百樂兔是在違反多年前已達成的共識和慣例、並且未經討論的情況下,於2010年1月5日打起編輯戰,並且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此次事件產生的根本正在於此。幾天之後才有一些討論,而編輯戰在此之前已經爆發,引發人正是百樂兔。並且記住當時的投票是全票通過,是當時參與投票的維基人經討論後無異議而通過的,這可正證實了我前面所說的曾達到過共識、而且慣例已使用多年(4年),卻被未經討論而隨意修改以致打起編輯戰(「模板:Infobox animanga」中引發編輯戰的正是當時已作出明確定義的名稱,是直接關係)。閣下才是真的在理屈之下拿出所謂「不合時宜、非相關內容」當作擋箭牌。另外,管理員RalfX是在持續的編輯戰發生後以維持原先共識而已,也許存在某些做法問題,但還沒有上升到編輯管理不分或者大標題中所說的屢次濫用管理權的高度。--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07:15 (UTC)
- Wikipedia:Wikipedia的中文名/投票結果,「維基百科」這個名稱決議是由9票決定的,只要你能夠重新取得新的共識,也能推翻過去的決議。—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 2010年6月24日 (四) 07:33 (UTC)
- 是的,如果有人質疑,也可以改。但不會有人因為這樣一吭聲,就被以「擾亂維基」理由封禁十幾廿天。--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00:52 (UTC)
- 在已有決議的情況如果有人提出可以進行討論,如達成了新的共識可以取代原有的共識。但是絕對不是未經討論或達成新的共識就直接違反原有的共識和決議以致屢屢引發編輯戰和違反維基3RR原則。這種情況下R管理員以「擾亂維基」的理由封禁是完全正確的。--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01:36 (UTC)
- 是的,如果有人質疑,也可以改。但不會有人因為這樣一吭聲,就被以「擾亂維基」理由封禁十幾廿天。--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00:52 (UTC)
- Wikipedia:Wikipedia的中文名/投票結果,「維基百科」這個名稱決議是由9票決定的,只要你能夠重新取得新的共識,也能推翻過去的決議。—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 2010年6月24日 (四) 07:33 (UTC)
- 如果「維基百科大家可自由做合理編輯」的精神不能被維護,我將針對ACG黨人,以ACG黨人所主張的相同理由:「編輯前要先討論」,回退所有ACG黨人未經討論的編輯。--百楽兎 2010年6月25日 (五) 11:13 (UTC)
辦個投票吧
現在討論吵得火紅火熱,如果不用投票解決的話,我認為很有可能進入一個無止境的爭吵。注意,本人是為多名維基人在該模板的編輯戰的參數重新投票。如果你認為準備好的話,請盡快決定投票內容,以免後悔。--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6月24日 (四) 09:46 (UTC)
- 我才在上面談到投票相關事宜,沒想到又扯出如此一大串,再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我建議「盡速」發起一個投票,這會是場公平、公正、公開的投票(我會隨時查核頁面歷史),所有維基人都有權利參加(千萬別又有人說避嫌者不應投票等等)。我建議投票時間不得少於兩週,以確保此事件能有足夠的關注度。目前只缺誰要擔當「發起人」?-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14:21 (UTC)
- 最近幾天有點忙,未必辦到投票,如果多給兩三天的話,我應該可以準備好投票的一切。—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6月24日 (四) 15:43 (UTC)
- 其實從最近討論內容來看似乎已有了一些結果,可再等兩三天,看有沒有投票的必要或其它進展。如果討論向好的方向轉變的話不能一概形容為爭吵。另外,那個模板中的定義內容並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牽扯到其它更深層次的問題(包括原有的共識和決議等),對其進行整理應有序進行。--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4日 (四) 18:10 (UTC)
- (+)贊成投票,極不認同「討論內容來看似乎已有了一些結果」的再度謊言,ACG專題已經有很多這種例子了,把「因為立場差異過大,無法再討論下去」的結果,當成「沒有異議的共識」。建議投票事項單純化,就是2006年ACG專題討論共識「正式譯名」是否能轉移適用於該模版。也請Jack Tao講話不要酸溜溜(千萬別又有人說避嫌者不應投票等等)沒有人會去質疑編輯權與投票權的扞格;讓人質疑的是某些ACG人將編輯與管理職權不分的情事。對了,請不要再睜眼說瞎話某管理員不是ACG的關注者,光這定義內容工作上,這管理員就貢獻良多,再怎麼善辯,歷史紀錄是不會騙人的。--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00:49 (UTC)
- Winertai又在破壞討論秩序,並誣陷他人說謊了。投票當然是沒有問題的,問題在於如前所述只是在觀看有沒有正式投票的必要或其它進展,是以討論的實際情況來決定的。如果Winertai再度繼續毫無誠意進一步獲取共識、尊重其他維基人,那麼只好以其它的方式,包括投票來決定了。真正讓事情複雜化的正是Winertai,他曾經誣陷本人前面所說的曾達到過共識、而且慣例已使用多年是謊言,現在自己實際上承認了2006年確曾達到過共識,即是他自己在誣陷他人說謊,現在卻再次誣陷他人說謊。有一些結果是完全正確的,即前述的此次事件產生的根本正在於百樂兔違反多年前已達成的共識和慣例、並且未經討論的情況下,於2010年1月5日打起編輯戰,並且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等,雖然當時仍在觀察討論進一步的進展。也請閣下講話不要把責任推給別人,事件的根本原因就在於百樂兔違反共識並不經討論就修改而引發的編輯戰,以致違反3RR原則,R管理員等只不是在維護原先共識而已,總體上操作是正確的(包括「定義內容」也是經過投票早已存在的決議,R管理員只是在做相關維護,這跟編輯管理不分不相干)。另外如前已指出的,那個模板中的定義內容並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牽扯到其它更深層次的問題(包括原有的共識和決議等,見前面的討論),對其進行整理應有序進行;很明顯譯名的共識適用於該模板,所謂「單純化」的做法沒有實際意義。--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01:22 (UTC)
- 最近幾天有點忙,未必辦到投票,如果多給兩三天的話,我應該可以準備好投票的一切。—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6月24日 (四) 15:43 (UTC)
如果Winertai再度繼續毫無誠意進一步獲取共識、尊重其他維基人,那麼只好以其它的方式,包括投票來決定了。
- 嗯,好。如果因此可進行罷免R君投票,如果因此可進行現制ACG專題功能投票,如果因此可進行取消ACG繁複模板投票,甚至,如果因此可以可進行解散ACG專題投票,什麼罪名我都攬。反正我黑臉扮多了,不差這幾條罪名。
如造成車輪戰亦非本人所願,倘欲封禁處置,本人欣然接受。
- 連R管理員都自己承認造成「車輪戰」了,還有人再扯R管理員等只不是在維護原先共識而已這種謊言。我再重複,歷史紀錄都在的,再怎賣弄文字的辯白,都是無功。--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01:43 (UTC)
- 基於爾近跳出的User:ALS yulin再三以不面對事實的言辭,騷擾討論,為了維持社群和諧,本人不願意再針對他任何回答加以回應。不過,這種冷齒以對,並不代表贊同他的言論。--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01:53 (UTC)
- 閣下真是完全不知恥,根本就是在破壞正常的討論和社群環境,居然還好意思說什麼「什麼罪名我都攬」、「反正我黑臉扮多了」,甚至弄出什麼「解散ACG專題投票」等來。閣下違反維基禮儀原則的做法已做到極致,屢屢誣陷他人說謊的做法本身更是違反閣下自己曾提到過的善意推定原則,理屈詞窮之下就徹底原形畢露了。大家已可以看到,現在根本問題已在於Winertai自己也已承認的毫無誠意進一步獲取共識和尊重其他維基人,此次衝突中破壞正常秩序的根本就是Winertai,而不是他試圖打擊報復的RalfX管理員等,從其言論可見一般。不是原先ACG條目或模板存在問題,而是Winertai等在持續引發衝突和編輯戰,矛頭直指R管理員和整個ACG社群,所謂模板上的名稱爭議現在只不過是其用來打擊報復的藉口;維基真正要做的是處理擾亂者,而R管理員所做的正是此(說明:本人在前面曾說過R管理員的操作原則上是正確的,「也許存在某些做法問題,但還沒有上升到編輯管理不分或者大標題中所說的屢次濫用管理權的高度」,管理員RalfX是在持續的編輯戰和違反3RR方針發生後依維基方針維持原先已經達成的決議和共識而已,即使存在某些具體做法問題,但遠遠比不上Winertai和百樂兔的惡劣行為和態度。對於屢屢的編輯戰引發者和破壞原有共識的行為本來就是持續的騷擾,R管理員的操作原則上完全沒有問題。)--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02:05 (UTC)
- 另外,既然Winertai的根本目的是打擊報復RalfX管理員和整個ACG社群,限制甚至解散ACG專題,而所謂模板上的名稱爭議只不過是其打擊報復的藉口或工具而已,關於模板參數的投票明顯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只會讓爭論持續下去;同時Winertai亦毫無誠意進一步獲取共識、尊重其他維基人,那也確實沒有繼續進行下去的必要了。如前所述,現在維基真正要做的是處理擾亂者,恢復維基社群的正常秩序和環境。--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05:16 (UTC)
請大家冷靜一下,Flame說的投票,是全體維基人針對該模板的修改投票,不是什麼Winertai、RalfX、ALS yulin的投票。提出投票的Flame從來沒有提及過解散ACG組之類的話。這裡還請Flame儘快組織投票,我一定參與。—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08:27 (UTC)
- 首先說明的是我無意辦個投票去罷免管理員及封禁一名用戶,謹此聲明。—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6月25日 (五) 08:51 (UTC)
臺灣偉大的「公務員」Winertai先生你好,請問你的最終感想發表完了嗎?從上面就說你是最終感想,還是忍不住想要再挑起無謂的口水爭執嗎(別讓他人覺得你講的話都是謊言)?你贊成投票發表意見,後面有必要加上我說話酸溜溜(你看看盡扯些紛爭)?畢竟我也沒有這個意思,是你自己想太多。再次提醒你請尋其本好嗎?不要總是愛扯些事端出來,到底夠了沒呀?再加上這話題的標題也不是給你討論「R管理員」,是純粹針對{{Infobox animanga/name}}模版的爭議問題所做的相關投票討論(重心應該完全放在模板上),竟然「又」可以扯到「罷免」管理員?「解散」ACG專題?至少現在當事人百樂兔也沒再發表相關性言詞,反倒是「非當事人」開始挑起無謂紛爭?你覺得這樣像話嗎?最後再次提醒你請尋其本!拜託其他人也是一樣,千萬別受引誘又忍不住開始辯論。-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14:45 (UTC)
- 上面有幾位開始人身攻擊了是嗎?如果希望別人的回應是文明的,請同時要求自己。-cobrachen (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15:06 (UTC)
投票將於Wikipedia:ACG專題/有關正式譯名/決議投票內進行,仍將由Flame主持。特此告知。--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5日 (五) 20:25 (UTC)
- (:)回應J兄:我在忙。--百楽兎 2010年6月26日 (六) 00:01 (UTC)
- 本人開始對投票內的資料作整理,希望盡快完成。—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6月26日 (六) 06:01 (UTC)
投票將於Wikipedia:ACG專題/有關正式譯名/決議投票內進行如果你們不想日後再起爭端,請將投票放至客棧。—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20:17 (UTC)
現在經過一些相對實際的討論正在修改投票的一些具體內容和規則。由於原先投票頁中的參與者表明原投票「治標不治本」,現在正在提出更有效的解決方案並已有一些動議。附帶一提,本人其實對用哪個關係不算很大,但投票頁中已提出新的方案。--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23:05 (UTC)
- 現在攪個投票出來有什麼意思,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嗎。建議重新編整格式手冊(ACG),不然下次又一大堆爭議。某生 (留言) 2010年7月1日 (四) 14:55 (UTC)
目前投票已結束,「正式譯名」獲得46票,「授權版譯名」獲得11票,將維持「正式譯名」。目前正在探討納入方針相關事宜。--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17:37 (UTC)
管理員「人神之間」管理認知糾正案
鴻海科技集團條目被普通用戶Ksyrie一再加入不按來源撰寫的負面內容,已違反維基百科編輯方針,應屬破壞行為。然而應遵照維基百科方針行事的管理員人神之間卻無視維基百科的編輯方針,一意孤行定義為編輯戰,並將條目保護在含有不按來源撰寫的負面內容的版本長達14天。本人針對管理員人神之間此種管理認知上的問題提出糾正,請社群共同審議。--百楽兎 2010年6月25日 (五) 11:24 (UTC)
討論區
百樂兔,看來你投票鴻海科技集團的股票虧損不少,打算在維基百科發表不滿對嗎?--218.103.142.174 (留言) 2010年7月11日 (日) 03:58 (UTC)
- 我僅認為當時的處理方式不應是保護,而是將引發回退戰的Πrate及Ksyrie按WP:3RR執行一個24小時的封禁。其他的我沒意見-HW (留言 - 貢獻) DC8 - Signpost -
GAR2010年7月11日 (日) 12:34 (UTC)- 認同。--Rocking Man !! 舌戰 2010年7月11日 (日) 13:40 (UTC)
- 那以後兩位回退不實資料的時候都應該被封禁。--百楽兎 2010年7月11日 (日) 15:09 (UTC)
- 漬漬,看來匿名用戶又跑來挑撥離間、挑釁百樂兔囉。--海藻腦袋~YA!※動員令 2010年7月12日 (一) 00:37 (UTC)
- (:)回應如果因為百樂兔的事件讓台灣的股票市場製造波動,從而賺取利潤,他肯定居功不少,所以我們值得頒發搞笑諾貝爾獎給他。--218.102.220.46 (留言) 2010年7月14日 (三) 16:03 (UTC)
- 漬漬,看來匿名用戶又跑來挑撥離間、挑釁百樂兔囉。--海藻腦袋~YA!※動員令 2010年7月12日 (一) 00:37 (UTC)
- 那以後兩位回退不實資料的時候都應該被封禁。--百楽兎 2010年7月11日 (日) 15:09 (UTC)
- 認同。--Rocking Man !! 舌戰 2010年7月11日 (日) 13:40 (UTC)
(-)反對:wikipedia為首的條目不是想建就建的,更何況是管理員審議,這已經明顯違反人權,因此本人提議該審議無效,要審議管理員請至管理員頁面提案吧。--David Jackson(留言) 2010年7月12日 (一) 01:20 (UTC)
- 是不是負面內容不是誰說了算(我的意思是,不是Ksyrie、人神之間或百楽兎說了就算),每個人總是覺得自己的東西比較對,也許(僅是猜測)人神之間是用這種想法處理這件事,在這個原則下,這個頁面的問題根本不存在,對編輯有爭議,請循正常管理處理,不是聲音大、開獨立頁面,就表示自己是正義的一方。--天上的雲彩‧ธันวา | สนทนาธรรมได้ที่นี่ 2010年7月12日 (一) 03:06 (UTC)
- 新任的偉大行政員,你好好看清楚,焦點不是是否為負面內容,而是「不按來源撰寫的負面內容」!請這位偉大的行政員為我們解釋「不按來源撰寫的負面內容」違反哪些維基百科編輯方針?這麼簡單的問題相信偉大行政員應該能回答吧。--百楽兎 2010年7月12日 (一) 11:32 (UTC)
- 譏諷反語應該可以認定為違反WP:維基禮儀並至少獲警告吧。—Zhxy 519(聯繫啊) 2010年7月12日 (一) 12:43 (UTC)
- 新任的偉大行政員,你好好看清楚,焦點不是是否為負面內容,而是「不按來源撰寫的負面內容」!請這位偉大的行政員為我們解釋「不按來源撰寫的負面內容」違反哪些維基百科編輯方針?這麼簡單的問題相信偉大行政員應該能回答吧。--百楽兎 2010年7月12日 (一) 11:32 (UTC)
- 百樂兔revert的內容是這些[8]麼? 全都沒有給明來源?都是負面內容?沒有來源的內容不是還有{{unreference}}模板和{{fact}}模板麼?--用心閣(對話頁) 2010年7月13日 (二) 05:28 (UTC)
- 那些被我回退的東西都是原原本本從富士康國際條目copy過來的,跟管理員「人神之間」無關。管理員「人神之間」保護的是這種版本: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鴻海科技集團&diff=prev&oldid=12963360 ,這才是管理員「人神之間」的管理認知問題所在。--百楽兎 2010年7月13日 (二) 09:25 (UTC)
- 用戶Ksyrie加的內容主要是關於六連跳事件的,對於這一點給出了來源,但是從措辭上很不客觀,主要是標題和「以...著稱」一句。
- 即使你認為是不合適的負面的描述,本着互相尊重,善意推定的原則,你也不應該簡單地回退,而是應該修改或刪除不適合的語句。
- 即使你回退了一次,你看到了Ksyrie回退,此時就不應該再次回退了,而是在討論頁把你刪除該段的理由寫出來,與之討論。
- 即使你和Ksyrie互相回退,由於回退不過三的原則,你應該在達到三次之前,請求管理員保護該條目,而不是進行再一次的回退。
- 既然超過了三次回退,由於上面的原因,認為是編輯戰也是合體的。編輯戰中應該不區分誰是有理的誰是沒理的(一方是惡意破壞,或條目有關在世任務除外)。我想維基百科:回退不過三原則中說的也算清楚。
- --用心閣(對話頁) 2010年7月13日 (二) 11:36 (UTC)
- 措辭何止不客觀,根本和來源不同,無中生有。
- 撰寫實在的內容是每個參與者的義務,任何人都沒有義務要去幫不盡義務的用戶擦屁股,請不要把不屬於該人的義務加諸該人身上。否則照你的理論,你敢不敢用同樣的標準嚴格檢視所有管理員至今為何及如何使用回退與撤銷?
- 如果屢次加入不實資料還不算破壞,先前多少因而被封的用戶此時該不該大呼委屈,要求維基百科賠償精神損失?--百楽兎 2010年7月13日 (二) 15:52 (UTC)
- 第一:指出KSYRIE措辭不客觀,來源於原文內容不一,卻沒有指出是哪些內容。第二:明知故犯地開了WP:---開頭的頁面來進行討論此事。第三:先觸犯規則後再來叫冤,甚至意圖找聯盟合體。—奔流沙 (留言) 2010年7月14日 (三) 12:33 (UTC)
- 回退破壞違反什麼規則?你不也做過回退破壞的工作嗎?你也違反了規則嗎?--百楽兎 2010年7月14日 (三) 15:09 (UTC)
- 鄙人只是覺得在渾水泥潭中打滾並不是最佳的潔身方式而已。—奔流沙 (留言) 2010年7月17日 (六) 06:02 (UTC)
- 回退破壞違反什麼規則?你不也做過回退破壞的工作嗎?你也違反了規則嗎?--百楽兎 2010年7月14日 (三) 15:09 (UTC)
- 第一:指出KSYRIE措辭不客觀,來源於原文內容不一,卻沒有指出是哪些內容。第二:明知故犯地開了WP:---開頭的頁面來進行討論此事。第三:先觸犯規則後再來叫冤,甚至意圖找聯盟合體。—奔流沙 (留言) 2010年7月14日 (三) 12:33 (UTC)
- 用戶Ksyrie加的內容主要是關於六連跳事件的,對於這一點給出了來源,但是從措辭上很不客觀,主要是標題和「以...著稱」一句。
- 那些被我回退的東西都是原原本本從富士康國際條目copy過來的,跟管理員「人神之間」無關。管理員「人神之間」保護的是這種版本: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鴻海科技集團&diff=prev&oldid=12963360 ,這才是管理員「人神之間」的管理認知問題所在。--百楽兎 2010年7月13日 (二) 09:25 (UTC)
為什麼沒人去封禁百楽兎?—122.125.139.39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1:30 (UTC)
- 我也很懷疑,為何維基百科不直接禁止匿名的權限呢?難怪會招來各界的批評。--海藻腦袋~YA!※動員令 2010年7月13日 (二) 13:46 (UTC)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HW (留言 - 貢獻) DC8 - Signpost -
GAR2010年7月13日 (二) 14:22 (UTC)- 我也很懷疑,為何獨獨這一位是只對於IP用戶有成見呢?我是哪裡得罪到你?—122.125.143.243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5:32 (UTC)
- 請停止無關話題,否則必進行清理。--百楽兎 2010年7月13日 (二) 15:52 (UTC)
- 那你直接創建Wikipedia:開頭的文章,是不是也該清理一下呢?--海藻腦袋~YA!※動員令 2010年7月14日 (三) 01:49 (UTC)
- 清理似乎不是百楽兎的工作--天上的雲彩‧ธันวา | สนทนาธรรมได้ที่นี่ 2010年7月14日 (三) 06:25 (UTC)
- 把這種議題放在WP頁面的是管理員Liangent,我只是遵行他的做法。要罵人,請先去解決你們的內部歧異,而非沒來由的製造新規定,偉大的管理員。--百楽兎 2010年7月14日 (三) 15:07 (UTC)
- Hello, genius. Based on your understanding, please tell us whether Liangent is necessary for a correction of understanding towards management of Wikipedia (which is similar to your proposal to this sysop). Thank you.—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8.103.151.160(對話 貢獻)加入。
- Liangent只是認為客棧頁面太長,將其拆分--Fantasticfears(留言+) 2010年7月17日 (六) 04:48 (UTC)
- 最好只是這樣。你去查查Liangent有沒有說過他要這種議題到專門的頁面去討論。--百楽兎 2010年7月18日 (日) 00:12 (UTC)
- 把這種議題放在WP頁面的是管理員Liangent,我只是遵行他的做法。要罵人,請先去解決你們的內部歧異,而非沒來由的製造新規定,偉大的管理員。--百楽兎 2010年7月14日 (三) 15:07 (UTC)
- 清理似乎不是百楽兎的工作--天上的雲彩‧ธันวา | สนทนาธรรมได้ที่นี่ 2010年7月14日 (三) 06:25 (UTC)
- 那你直接創建Wikipedia:開頭的文章,是不是也該清理一下呢?--海藻腦袋~YA!※動員令 2010年7月14日 (三) 01:49 (UTC)
- 請停止無關話題,否則必進行清理。--百楽兎 2010年7月13日 (二) 15:52 (UTC)
- 我也很懷疑,為何獨獨這一位是只對於IP用戶有成見呢?我是哪裡得罪到你?—122.125.143.243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5:32 (UTC)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HW (留言 - 貢獻) DC8 - Signpost -
【公審】管理員RalfX屢次濫用管理權
管理員RalfX於涉及自己利益的{{Infobox animanga/name}}編輯爭論中,屢次以「擾亂」罪名封禁本人,並且從不回應本人的申訴與質疑,也從不解釋罪名如何成立。最近的一次,本人只因將「正式譯名」四字改為「授權版譯名」五字便遭管理員RalfX封禁14日;相對之下,其朋黨既不參與爭議的討論,竟能一再恣意回退他人編輯,無疑已是霸佔編輯的行為,管理權形同其營私工具。
儘管本人多次要求管理層自行做內部的風紀調查與處置,但無奈管理層或官官相護、或敷衍了事、或視而不見、或無能為力,可見管理層完全缺乏內控力量,對於行為不當的管理員無法可管。
管理員RalfX行政司法集於一身,既無視行使管理權的利益迴避規定,又單方面定義罪行並濫用封禁打擊異己,事後也從不回應質疑與申訴,此番行狀提請社群公審。--百楽兎 2010年6月19日 (六) 15:10 (UTC)
- 不好意思,可是我在RalfX的討論頁中未有見到你的相關留言。不過理論上我還是支持你的修改的(授權版譯名)。—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19日 (六) 16:12 (UTC)
- 此事擾攘已久,關乎的並非只是個別人士的行為,而是與方針及指引有關,希望大家多加關注。個人不贊成維基使用過於小眾且與一般用法的意義差別太大的名稱--Ws227 (留言) 2010年6月19日 (六) 16:29 (UTC)
- (!)意見:有必要用「公審」這個名詞嗎? :-o 太嚇人了吧?--石添 小草 (talk to me) 2010年6月19日 (六) 16:32 (UTC)
- (!)意見:可以將相關的證據陳列出來看看嗎?另外我個人是覺得「正式譯名」是一個社會上普遍使用的用語,而「授權版譯名」似乎是在強調這個譯名來自於被授權者或是經過授權者認可的樣子。兩者之間基本上差異不大,一般情況下互用似乎不成問題。--祥龍 (留言) 2010年6月19日 (六) 16:38 (UTC)
- (!)意見:自百樂兔兄對「正式譯名」這個名稱提出異議後,ACG專題參與者曾對此進行討論(Wikipedia talk:ACG專題#譯名問題),至上月尾的最終共識為沿用「正式譯名」,不作修改。—Altt311 (留言) 2010年6月19日 (六) 16:51 (UTC)
- 提醒Altt311兄,討論共識不是這樣共出來的,第一,未針對此議題,第二,討論過程只要有異議,就不能達成共識。--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2:29 (UTC)
- (!)意見:維基不是ACG百科,應該要找多些非ACG愛好者參與討論,本來用一些容易誤解或混淆的名稱就有問題--Ws227 (留言) 2010年6月19日 (六) 17:33 (UTC)
- (!)意見:查該模板的討論頁亦有進行討論,而百樂兔兄亦主要在那邊發言。—Altt311 (留言) 2010年6月19日 (六) 17:40 (UTC)
- (:)回應請Ws227不要歧視阿宅。--203.218.87.79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3:54 (UTC)
- 樓上的ip用戶何出此言?我對維基百科上任何事物的條目都同樣兼顧一般社會大眾及熟悉該領域之人士對該事物的認知為標準。例如中元節與盂蘭盆節,此條目原名中元節,盂蘭盆節為重定向,條目內容卻包括道教、佛教、神道教及民間信仰的內容,後來熟悉佛教的Walter Grassroot提出把道教的中元節和佛教的盂蘭盆節分拆,並認為該條目會令人誤解佛教。我了解他的觀點,就提出維基並非佛教百科,從文化及民俗角度看,這兩個同樣在農曆七月十五或七月十四的節日,到現在已經是佛、道、民間信仰(日本還加上神道)等綜攝的產物,現時的節日習俗有不少都是綜攝的結果,已經難以完全分開中元節和盂蘭盆節,於是提出改名為中元節與盂蘭盆節,並提出在條目中分別加以說明佛教、道教、民間信仰等不同宗教信仰人士的觀點,能顧及佛教徒及熟悉佛教人士的立場,又不會脫離一般社會大眾對中元節或盂蘭盆節的認知,Walter Grassroot亦同意這種做法。難道我這樣又是歧視佛教徒?--Ws227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14:46 (UTC)
- (!)意見:自百樂兔兄對「正式譯名」這個名稱提出異議後,ACG專題參與者曾對此進行討論(Wikipedia talk:ACG專題#譯名問題),至上月尾的最終共識為沿用「正式譯名」,不作修改。—Altt311 (留言) 2010年6月19日 (六) 16:51 (UTC)
- (!)意見:我個人對「公審」這個名詞並無反感,公審在這裡是好事。RalfX 與其他有關的管理員很明顯有責向大眾解釋清楚,為何不能公開處事理由,為何官官相護之事可以發生,與及為什麼不等待公眾討論就指控別人「擾亂」。--Kittyhawk2(談♥) 2010年6月19日 (六) 16:53 (UTC)
- 關於Template:Infobox animanga/name:
- User:Πrate自3月6日在該爭議上妄自作為擾亂維基,被User:T.A 白河封禁3日(Special:block/Πrate)。
- 3月9日大舉造事,原封禁1週,User:PhiLiP減為3日。
- 3月13日毫無反省繼續故我,原封禁2週,被管理員User:Ws227縱放。
- 後模板保護期滿User:Πrate仍舊不顧其他維基人的反對意見,繼續擾亂維基。在前次縱放之後,此次User:Ws227明顯有護短避重就輕、從輕發落之嫌。
- 模板只是本人創建,內容遵照過去共識;唯本人未參與是次爭議,僅旁觀維基人形成共識。
- 本人電子信箱及User talk:Πrate未見所說投訴,實不知處。—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 2010年6月20日 (日) 04:10 (UTC)
- 從上面RalfX評論我的做法的語氣和用詞所見(如用到「縱放」、「護短」來形容我),已經違反了善意推定的原則。這種亂給別人扣帽子的行為,即使是普通的維基人也不應如此,何況是管理員?曾有維基人對我說RalfX之所以執法嚴厲是因為他極為重視指引與方針,若真如此,何以他會忽略善意推定這個廣為人知的指引?雖然我是對RalfX的做法不滿,但我由此至終都沒在維基以至任何公開場合用這類近乎人身攻擊及惡意推定的話來形容RalfX,最多只是說他的做法「有問題」而已,畢竟每個管理員的做法多少會有些瑕疵,說某管理員處事手法「有問題」應不足為過吧。
- 另外RalfX用「擾亂」作為封禁,理由並不充份,加上一直沒有回應百樂兔的申訴,沒有加以解釋。就此我曾諮詢過某行政員,那位行政員認為「擾亂」這理由根本是莫須有。況且RalfX在討論尚未真正有共識且未有人申請保護時自行把模板全保護,姑勿論真正動機如何,也難免會給人排斥異己的感覺。加上過去RalfX有一些編輯(部份有動用管理員權限)也有問題,且有雙重標準之嫌(相關內容稍後列出)。也許這些都是無心之過,或RalfX本身未意識到問題所在,但據我所知已經有不少維基人不滿他的做法,包括部份ACG專題的參與者或熟悉ACG的人。這麼多人對他不滿,就代表他本身的處事手法有問題,實在很應該檢討自己,而不是一味說錯的都是別人。--Ws227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14:01 (UTC)
- 行政員,如再發生這種情事,先將兩個當事管理員封禁一陣子,冷靜一下吧,這兩位大管理員間的車輪戰,演的醜陋又無知。--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5:45 (UTC)
- 澄清一下,按照Wikipedia:車輪戰的說法,RalfX先違反車輪戰方針。見例子一:
- 行政員,如再發生這種情事,先將兩個當事管理員封禁一陣子,冷靜一下吧,這兩位大管理員間的車輪戰,演的醜陋又無知。--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05:45 (UTC)
案件: 管理員甲查封用戶X。管理員乙解除用戶X帳號查封。 管理員甲再次查封用戶X。 結果: 管理員甲違反車輪戰方針。
- 現時的情況:
案件: RalfX查封百楽兎二星期。Ws227把用戶百楽兎的封禁期減至5天。 RalfX再次查封百楽兎二星期。 結果: RalfX違反車輪戰方針。
- 之後我只是還原成5天,因為RalfX的身份應該在此事避嫌,並非故意車輪戰。後來Eky再改為十天,就沒有人再改了--Ws227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14:09 (UTC)
- Winertai兄的說明沒有錯。按照車輪戰的條文,你們兩個均違反了車輪戰方針。我曾經提醒過您們要找第三方協助調停您們的分歧,您們有沒有聽我的意見,我就不知道了。—Altt311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14:29 (UTC)
- 之後我只是還原成5天,因為RalfX的身份應該在此事避嫌,並非故意車輪戰。後來Eky再改為十天,就沒有人再改了--Ws227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14:09 (UTC)
管理員白河以擾亂封禁我,我當時便已申訴為何構成擾亂,但沒有答覆。我之後只不過使用了noteTA與更換新的模板,就像大多數用戶都會做的事,然而管理員RalfX便單方面繼續強加擾亂罪名,直接押赴刑場,沒有審理,沒有辯護,也絕不解釋。最近的一次修改我亦基於討論結果,仍被封禁。
如果你們不敢解釋何為「擾亂」,我幫你們說明白:「擾亂罪,就是你不該動ACG大爺的收藏品,擾亂了ACG大爺的心情!」--百楽兎 2010年6月20日 (日) 09:22 (UTC)
- 路過,我也想聽聽理據,我對管理員濫權很感冒。-Iflwlou [ M { 2010年6月20日 (日) 11:06 (UTC)
Gmail郵箱最近有毛病,經常把WMF的郵件(郵件列表,bugzilla……)放spam,各位管理員檢查一下--Liangent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11:47 (UTC)
User:Πrate擾亂的原委,在我上面給的連結都有紀錄,大致過程已述,請加以查閱細節,事實不會騙人。
- 有些人雖不中意本人的行事作風,但能秉持認清事實與理性思考;有些則否。
- 一方面令動漫條目規範盡量邁向百科要求,減緩自稱有識者的歧視與紛擾,一方面抵禦fans對維基不百科的修改與侵害,弄得兩面都是黑臉,也不是一年兩年的事了。
- WP:車輪戰:「管理員未經協商逕自回退同事之管理行動。」,若無User:Ws227不合理的處置,不會導致橫生枝節。如造成車輪戰亦非本人所願,倘欲封禁處置,本人欣然接受。
- User:Ws227若希望上綱,還請記得平時不要留辮子。—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 2010年6月20日 (日) 15:33 (UTC)
- RalfX你先管好自己吧,你某些編輯比百樂兔的問題更嚴重,如果有其他管理員以你對百樂兔的方式去處理你那些編輯,你可能被封得更久。合不合理不是你一個說了算,那麼多人認為你有問題,你自己又真的保持理性嗎?我承認自己有很多地方需要改善,但自問還未引起如此嚴重的問題。你自己好自為之吧--Ws227 (留言) 2010年6月20日 (日) 17:56 (UTC)
- 管理員RalfX不斷指控他人有罪,就是不說明罪名如何成立。判官兼打手真是厲害。我呼籲大家用相同標準來仔細檢視「正氣凜然」的RalfX及其朋黨的所有行為。--百楽兎 2010年6月21日 (一) 09:52 (UTC)
- 原先2006年是有Wikipedia:ACG專題/譯名與命名/決議投票的,並已成為多年以來的使用慣例且廣泛應用於ACG相關條目中。閣下今年1月5日以來在未經有效討論以達成新的共識的情況下引發編輯戰甚至違反回退不過三方針是不恰當的,何況問題屢次發生,並牽扯到相當多條目。現有關正式譯名的新投票已結束,結論為維持原先的「正式譯名」。--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17:44 (UTC)
- 你不要再把ACG腦那幾年前寥寥幾人關起門來的結論當共識了,看起來你們就跟太陽一樣好偉大,我都快無法直視了。--百楽兎 2010年7月18日 (日) 00:59 (UTC)
請問,我想在2月6日加上名人,可以怎麼做?
我剛逛到2月6日的版面,
看到歌手的名字不在裡面,
而他就是2月6日出生的,
那我可以怎樣加上去?
如果不是這裡問,希望有所解答…
他是香港草蜢組合的主音蔡一傑,是全亞洲 TOP TEN 打碟DJ...
- 完成,已經添加。--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7月21日 (三) 14:45 (UTC)
當心涉及誹謗!
2009年出版首部半自傳體心靈療癒小說─『火柴盒』無奈卻被生母,家人,媒體惡意誤導造成頗大的社會事件。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0年7月23日 (五) 10:22 (UTC)之前加入的。
請求鏈結協助
請將頁面「UQ」與「昆士蘭大學」(正體中文)、「昆士蘭大學」(簡體中文)鏈結在一起。 請將頁面「ANU」與「澳洲國立大學」(正體中文)、「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簡體中文)鏈結在一起。
因操作不當導致「澳洲國立大學」標題不正確,變成ANU......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0年7月25日 (日) 12:01 (UTC)之前加入的。
申訴台南市鄉道列表資料被刪除
--ICEFTP (留言) 2010年7月30日 (五) 13:24 (UTC)匿名使用者 IP 122.125.60.125 疑似對編輯作者口角,心生不滿而大量刪除頁面資料。
其操作紀錄:[9]
好,就算此列表正當性有疑慮,也應該請作者修正,更何況大量刪資料,而且刪除完資料還錯誤不正確的列表。
目前我先把資料全數刪除,因為就算他動手刪完的資料也是錯的,該刪除者都沒搞清楚資料的意思就亂刪,刪完的資料也是錯誤的。
對話記錄如下:[10],請管理員處理。
這不叫口角好不好,是你自己認為我在跟你吵架,不要亂栽贓,沒有證據就說我心生不滿,這種事能拿出什麼可以令我不滿,真是搞不懂你耶,何必小題大作,似乎反應過度。—122.125.142.80 (留言) 2010年7月30日 (五) 14:24 (UTC)
--ICEFTP (留言) 2010年7月30日 (五) 14:39 (UTC)就這樣子了,如果你沒做什麼事,我有什麼證據?看看你不經原作者同意就刪除大量資料的歷史紀錄就擺在那裡,而且刪剩下的內容還是「謬誤的」,我當然能合理推論你心生不滿破壞。 還有明人不做暗事,一直用匿名帳號行事,真的ok嗎?
請求新增CLAMP作者的生日
DYK候選頁的確認候選條目快用完了
請管理員多去關注一下DYK
DYK的更新常常因為沒有管理員去標記確認當選結果,導致機器人無法進行模板的更新,希望管理員們能抽空去處理一下。--祥龍 (留言) 2010年8月23日 (一) 08:45 (UTC)
國泰女籃
請半封鎖釣魚台列嶼
近日有 ip 用戶不斷用google翻譯日文內容, 發到世界各地的維基釣魚台列嶼文章, 中文內容亦被「機器翻譯」入侵, 提出申請 semi-protect。但文章正在擴充修整中, 盡可能避免全面封鎖啦, 謝謝--Winstonlighter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14:15 (UTC)
RE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
RE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
「參與者事實上就是在其他地方用不同版權協定下發布的文字的作者,而該版權協定並未限制其在這裡用GFDL的形式再度發表」。 我就是作者。但是我上網時間有限,網站速度很慢,沒有及時回復。希望恢復有關頁面。
李文利敬上
姓名:李文利
地址:中國遼寧省瀋陽市東陵區泉園3路22-1-131號
郵編:110015
電話:86-24-24261716 13252838446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頁:http://zhggongmin.googlepages.com/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Friendliwenli(對話|貢獻)加入。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
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國家統一法》(《反分裂國家法》)知識產權案」可能轉貼了未經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CC-by-sa-3.0)或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協議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CC-by-sa-3.0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如果您持有異議或疑問,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或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8月18日 (三) 10:25 (UTC)
「參與者事實上就是在其他地方用不同版權協定下發布的文字的作者,而該版權協定並未限制其在這裡用GFDL的形式再度發表」。 我就是作者。但是我上網時間有限,網站速度很慢,沒有及時回復。希望恢復有關頁面。
[編輯]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 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物理學統一」可能轉貼了未經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CC-by-sa-3.0)或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協議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CC-by-sa-3.0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如果您持有異議或疑問,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或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8月18日 (三) 10:28 (UTC)
「參與者事實上就是在其他地方用不同版權協定下發布的文字的作者,而該版權協定並未限制其在這裡用GFDL的形式再度發表」。 我就是作者。但是我上網時間有限,網站速度很慢,沒有及時回復。希望恢復有關頁面。
Re請向志願者回覆團隊系統發送郵件以證明您是版權所有者
尊敬的維基網站:
將《物理學統一》、《物理學拓展》有關版權信息及本人身份證信息提交([email protected]),如需其它信息請及時聯繫本人。 維基網站是公開網站,本人歡迎公開核實驗證。
2010年5月本人製作完成《國家統一法》(《反分裂國家法》)知識產權案光盤,包含《國家統一法》(《反分裂國家法》)知識產權案、《物理學統一》、《超分子化學物理》等 內容完整信息。
2010年6月14日本人親自將《國家統一法》(《反分裂國家法》)知識產權案光盤提交香港立法會,並得到蓋章確認回復。貴網站可以與香港立法會秘書處聯繫複製有關內容。
李文利敬上
姓 名:李文利 地 址:中國遼寧省瀋陽市東陵區泉園3路22-1-131號 郵 編:110015 電 話:86-24-24261716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 頁:http://zhggongmin.googlepages.com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Friendliwenli(對話|貢獻)加入。
- 閣下可將要求的資料提交至info-zh wikimedia.org,將有負責志工盡快處理。不便之處,敬請見諒。-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8日 (六) 09:36 (UTC)
Re閣下可將要求的資料提交至[email protected]
尊敬的維基網站:
將《物理學統一》、《物理學拓展》有關版權信息及本人身份證信息提交([email protected]),如需其它信息請及時聯繫本人。維基網站是公開網站,本人歡迎公開核實驗證。
2010年5月本人製作完成《國家統一法》(《反分裂國家法》)知識產權案光盤,包含《國家統一法》(《反分裂國家法》)知識產權案、《物理學統一》、《超分子化學物理》等 內容完整信息。
2010年6月14日本人親自將《國家統一法》(《反分裂國家法》)知識產權案光盤提交香港立法會,並得到蓋章確認回復。貴網站可以與香港立法會秘書處聯繫複製有關內容。
李文利敬上
姓 名:李文利
地 址:中國遼寧省瀋陽市東陵區泉園3路22-1-131號
郵 編:110015
電 話:86-24-24261716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 頁:http://zhggongmin.googlepages.com
2010年9月19日 (日) 08:16 (UTC)
檢討管理員Kegns
由於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群缺乏自我控管的機制,一些素質不良的管理員一再有意無意違反維基百科的規章,因此本人提議社群應加強對管理員使用管理權限行為的監察,以免管理員特權階級化的問題日益嚴重。
近期,管理員Kegns在Google Chrome條目中違反了對全保護頁面的編輯規定:「普通用戶如果想修改其內容,則需在相關的討論頁使用{{editprotected}}模板並陳述修改內容。如果修改意見不存在爭議或者社群確立了共識,管理員可以對全保護頁面進行必要的編輯。」私下接受用戶的要求而動用管理權限,對全保護頁面進行編輯,而且又不承認自己違反了維基百科白紙黑字的方針。作為記錄,特此將本案提出來做檢討。--百楽兎 2010年9月7日 (二) 09:55 (UTC)
- 素質不良這樣的詞不可謂善意推定。—Zhxy 519(聯繫啊) 2010年9月7日 (二) 12:36 (UTC)
- 我們應該推定所有管理員都素質優良。但基於什麼事實?--百楽兎 2010年9月8日 (三) 01:09 (UTC)
- 你提什麼案,連具體條目都沒有寫出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5:47 (UTC)
- 已補上。--百楽兎 2010年9月8日 (三) 01:09 (UTC)
- 看了一下條目歷史,感覺上以自己的感情很難支持你。—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07:28 (UTC)
- 以情害義?--百楽兎 2010年9月8日 (三) 10:47 (UTC)
- 看了一下條目歷史,感覺上以自己的感情很難支持你。—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07:28 (UTC)
- 已補上。--百楽兎 2010年9月8日 (三) 01:09 (UTC)
Kegns的編輯和百楽兎參與的編輯戰根本無關。百楽兎為了一個空格開編輯戰,又為了一個根本無關的編輯投訴管理員,我建議該用戶反省一下自己的行為是否適當。--Gilgalad 2010年9月8日 (三) 14:44 (UTC)
- 百樂兔若有證據,不管這個和他或她有沒有關係,倒是不能打壓這種正常投訴。但是試圖在方針那個不相關的地方開此討論,還在移動後一定要移回去,這就可能涉及為個人言論擾亂維基了。—Zhxy 519(聯繫啊) 2010年9月8日 (三) 14:57 (UTC)
- 全保護頁面的編輯規定:「普通用戶如果想修改其內容,則需在相關的討論頁使用{{editprotected}}模板並陳述修改內容。如果修改意見不存在爭議或者社群確立了共識,管理員可以對全保護頁面進行必要的編輯。」
- 而管理員Kegns卻無視此規定,接受普通用戶的私下要求而動用管理權限對全保護頁面進行編輯,違反方針已罪證確鑿。--百楽兎 2010年9月9日 (四) 01:15 (UTC)
- 「需」不等於「須」。--達師 - 147 - 228 2010年9月9日 (四) 03:25 (UTC)
看了一下頁面歷史,並沒有發現Kegns的操作有違反方針之處。發生編輯戰管理員保護頁面難道不是理所當然的麼?--海牛(歡迎吐槽~^^) 2010年9月9日 (四) 11:24 (UTC)
- @海牛,百樂兔說的是Kegns在頁面全保護情況下應一個維基人要求加入圖片的問題,不是該不該保護頁面的問題~,^_^-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1:45 (UTC)
- 哦……這樣啊,又看了下方針WP:PPOL,加那個模板到底是充分條件還是必要條件啊,好像裡面說的有點模稜兩可?現在看起來似乎是能理解成:普通用戶想修改內容可以加{{editprotected}}模板,但也並非必須加{{editprotected}}模板才能讓管理員修改不可。--海牛(歡迎吐槽~^^) 2010年9月9日 (四) 14:45 (UTC)
首先,在維基百科:頁面保護方針中,對於沒有權限的用戶要編輯被保護的頁面提出了一個方法,但是有三種不同的描述(1)「用戶可以在對應的討論頁使用{{editprotected}}模板說明請求」(首段);(2)「則需在相關的討論頁使用{{editprotected}}模板並陳述修改內容。」(全保護情形);(3)「非管理員的用戶可以使用{{editprotected}}模板來請求對一個被保護頁面的編輯。」(編輯被保護的頁面)。綜合這三種表述的意思,用戶需要提出修改需求,具體的來說是使用{{editprotected}}模板在討論頁提出。但是正如達師所提出的,這裡的「可以」,「需」,「可以」是需要,是一種可行的方法,而非必須,即唯一的方法。這一點的理解上可以與百楽兎商榷。
第二,編輯戰後該條目被封並被回退到編輯戰之前的版本,這是符合方針的要求的。User:Mark85296341作為編輯戰的參與者對Kegns提出要增加圖片的要求,而該圖片及描述是在編輯站過程中添加到條目中的。這時管理員應該在討論頁上討論,達成共識後再做修改。這一點我認為屬於疏忽,還請Kegns進行解釋。
第三,百楽兎提出問題無可厚非,但是用詞如「素質不良的管理員」,並不是善意推定,希望注意。 --用心閣(對話頁) 2010年9月10日 (五) 04:30 (UTC)
我在百樂兔的討論頁已做過解釋。對於用心閣的第二點,我認為從條目歷史的編輯摘要可以看出編輯戰的焦點在於「空格」而不是「圖片」才做出加入圖片的動作(如果修改意見不存在爭議或者社群確立了共識,管理員可以對全保護頁面進行必要的編輯)。另外一點是我本答應用戶在保護期過後再行加入,因為個人行程那段時間無法上網,提前兌現而引發爭議。感謝百樂兔和社群對管理員行為的監督。--Kegns 2010年9月11日 (六) 07:13 (UTC)
- 很明顯那個是翻譯錯字,英文版是should。就是為了避免管理員自作主張及濫用權力所以才有規範,如果該行動可有可無,那還特別寫出來做什麼?由上述發言可見管理員Kegns仍刻意忽視要件前提而將片斷引用方針做合於自己行為的解釋。--百楽兎 2010年9月16日 (四) 03:00 (UTC)
首先,我說了百樂兔跟某人(看歷史)發生3rr(不知道對不對),所以我覺得我感情上很難支持百樂兔。其次,涉案管理員已經做出道歉,我不知道百樂兔還需要什麼?再次,好像沒有具體說明應該如何因此事懲罰管理員。最後,我覺得那個條目有沒有空格完全是一個很無聊的論題(話題岔開了不好意思)。—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1:06 (UTC)
- 這裡不談你的感情問題,請「就事論事」。
- 涉案的管理員只是為他引起爭議道歉,而仍不認為他的做法有違規範,這才是大問題。
- --百楽兎 2010年9月16日 (四) 23:48 (UTC)
- 我替百樂兔感到挽惜,他很用心,其實可以不用這樣--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0年9月16日 (四) 15:32 (UTC)
- 中文版是「需」那麼就不應該按照「should」運作。如果您有意,可以到WP:VPP提修改意見,僅此一字也是可以討論的。--達師 - 147 - 228 2010年9月17日 (五) 14:52 (UTC)
- 中文版是英文版的翻譯,明顯是打錯字。--百楽兎 2010年9月17日 (五) 15:01 (UTC)
- 似乎有沒有說是完全照翻,更沒有說應該以英文版為標準。我覺得如果您對現有方針有不同意見,可移步互助客棧,另開段落討論。--海牛(歡迎吐槽~^^) 2010年9月17日 (五) 16:51 (UTC)
- 你們自己去查看編輯歷史再來討論吧。--百楽兎 2010年9月18日 (六) 08:54 (UTC)
- 似乎有沒有說是完全照翻,更沒有說應該以英文版為標準。我覺得如果您對現有方針有不同意見,可移步互助客棧,另開段落討論。--海牛(歡迎吐槽~^^) 2010年9月17日 (五) 16:51 (UTC)
- 中文版是英文版的翻譯,明顯是打錯字。--百楽兎 2010年9月17日 (五) 15:01 (UTC)
- 中文版是「需」那麼就不應該按照「should」運作。如果您有意,可以到WP:VPP提修改意見,僅此一字也是可以討論的。--達師 - 147 - 228 2010年9月17日 (五) 14:52 (UTC)
既然前面提出的辯解是:另外一點是我本答應用戶在保護期過後再行加入,因為個人行程那段時間無法上網,'。那麼,相對於百樂兔需要提出證據,也請當事人提出:
- 相關在維基上的討論紀錄。維基以外的不應該做準。
- 請提出相關說明,如果不如期加入該內容,會對該條目造成什麼難以修改或者是彌補的損害?
- 此種承諾型態,在面對屬於具有爭議性或者是爭執期間的條目修改,有沒有考慮到後面受到質疑的可能性?
一個不違法,但是沒有想清楚就採取的行動,事後的連發效應可能是很難估計的。最近不就是有人這樣作,搞得更加烏煙瘴氣?作事情之前要思考一下。-cobrachen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7:38 (UTC)
- 討論記錄可見Mark85296341的討論頁User talk:Mark85296341/2010年7~9月存檔#File:Chrome Canary icon.png。
- 不期加入內容則用戶上傳的圖片File:Chrome_Canary_icon.png處於刪除需再次上傳或請他人恢復,這不算「難以彌補」的損害,當時我認為我的做法可以方便用戶,管理員權限可用來服務社群。
- 這樣的做法是有待(現在這樣)商榷的,但是辯解並不是堅持我永遠是正確。還有,我成為管理員以及執行管理員權限不是為了故意違反方針以顯示自己的特權,也不是以降低百科全書的質量為己任。
- --Kegns 2010年9月18日 (六) 09:50 (UTC)
- 如果有非自由版權的圖片可能被提刪除的情節,我覺得容易接受些。但是還是應先在討論頁留言,然後不必等討論結果就添加圖片。如有異議再進行處理。--用心閣(對話頁) 2010年9月19日 (日) 10:39 (UTC)
關於Ws227違反維基中立性原則和濫權封禁操作
維基百科出於中立性原則,在非政治性條目中涉及兩岸三地時通常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直接控制的區域稱為中國大陸或中國內地,與香港、澳門和台灣相對。比如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中亦明確說明「當需要用以和台灣作非政治性用途對比時,應使用「中國大陸」一詞」。維基百科許多條目中也通常分別以中國大陸、港澳和台灣來指稱兩岸三地。但最近User:Honmingjun未列出理由將大量條目中的「中國大陸」一詞直接替換為「中國」(如漢語條目、摩托車條目、釣魚台列嶼條目等等),這樣本來是「中國大陸...,香港...,台灣...」卻被改為「中國...,香港...,台灣...」,影響了維基中立性原則。本人(以及User:Lvhis等其他用戶)對這種非中立性修改進行回退操作,但Ws227作為另一名管理員,卻在未經說明的情況下突然將本人(以及User:Lvhis)的回退全部撤銷(如[11]、[12]、[13]),甚至以「無故刪除條目內容」為由對本人進行了封禁操作[14](亦未有事先說明)。本人只是回退User:Honmingjun的非中立性替換編輯,是在履行維基人及管理員的職責。相反,Ws227將本人及User:Lvhis的回退全部撤消是在縱容User:Honmingjun的非中立性編輯,已違反了維基中立性原則(User:Lvhis也已在其對話頁中表示不滿);而Ws227所謂無故刪除條目內容的封禁理由更完全是無中生有,明顯是一種嚴重的濫權行為。Ws227作為一名管理員,如此同時違反維基方針以及捏造理由濫權封禁其他管理員的做法性質相當惡劣,其發生實為中文維基百科的悲哀。Ws227雖有對條目的維護,但同時亦曾違反過Wikipedia:車輪戰等方針,有前科,這次事件應引起維基社群的關注,以維護維基百科的方針和秩序。--Wengier(留言) 2010年10月29日 (五) 23:44 (UTC)
- 在下十二分同意也是維基管理員的Wengier閣下的上述意見。尤其在釣魚台列嶼這樣的條目,對應於日本,中國大陸和台灣幾乎是同一方。特意把原有的「中國大陸...,台灣...」改為「中國...,台灣...」,除了違反中立性原則,還有點內耗的味道,真是中文維基和中文維基人的一點悲哀。在下很欣賞Ws227管理員閣下的很多維護維基百科的舉措,如這裡,但這次實在有些迷惑不解。--Lvhis (留言) 2010年10月30日 (六) 04:51 (UTC)
- (!)意見:嚴重關注中,等待相關人士給與解釋。另外迷惑不解:管理員有封禁另外一名管理員的權限嗎?--蘋果派.留言 2010年10月30日 (六) 08:32 (UTC)
- 在當事人反映之前我已經解封了,當時我也覺得自己做錯了,所以自行解封,在此對Wengier道歉。另外「中國」一詞有歧義,如要符合中立原則的話「台灣」應該和「中國大陸」並列,於政治相關內容或可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並列--Ws227 (留言) 2010年10月30日 (六) 08:46 (UTC)
- 另外古代中國或文化上的中國,則視乎內容而定,例如傳統節日、民俗方面的東西,個人傾向使用「大中華地區」涵蓋中國大陸及港澳台,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爭議,至於古代中國則可以和台灣並列,因為台灣在清朝之前都不屬中國,日治時期也不屬中國。另外再次對自己的衝動鹵莽行事向Wengier說句對不起--Ws227 (留言) 2010年10月30日 (六) 08:54 (UTC)
- 在當事人反映之前我已經解封了,當時我也覺得自己做錯了,所以自行解封,在此對Wengier道歉。另外「中國」一詞有歧義,如要符合中立原則的話「台灣」應該和「中國大陸」並列,於政治相關內容或可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並列--Ws227 (留言) 2010年10月30日 (六) 08:46 (UTC)
- 附上當時的封禁紀錄,整個過程中全部是我已經自行察覺錯誤並馬上解封:
* (顯示/隱藏) 2010年10月29日 (五) 22:07 Ws227 (對話 | 貢獻 | 查封) Wengier (對話 | 貢獻)已被解封 * (顯示/隱藏) 2010年10月29日 (五) 22:06 Ws227 (對話 | 貢獻 | 查封) 更改Wengier (對話 | 貢獻)的封禁設定時間 1 天 (創建賬戶已禁用) (無故刪除條目內容) (解除禁封 | 更改封禁) * (顯示/隱藏) 2010年10月29日 (五) 22:02 Ws227 (對話 | 貢獻 | 查封) 「Wengier (對話 | 貢獻)」(創建賬戶已禁用)已被查封,終止時間為3天 (無故刪除條目內容) (解除禁封 | 更改封禁)
--Ws227 (留言) 2010年10月30日 (六) 09:01 (UTC)
- 為對此次失誤負責,本人決定自行封禁三天--Ws227 (留言) 2010年10月30日 (六) 09:10 (UTC)
- 請複習封禁方針,自我封禁不宜作為行使職權失誤的負責方式。封禁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防止維基百科遭到持續或嚴重破壞,封禁不能作為懲罰用戶的手段。--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10月30日 (六) 09:35 (UTC)
- 為對此次失誤負責,本人決定自行封禁三天--Ws227 (留言) 2010年10月30日 (六) 09:10 (UTC)
- 我也同意封禁不宜作為行使職權失誤的負責方式;不過,顯然User:Ws22在執行封禁後立刻就發現自己的疏失,也因此在五分鐘內就執行了解封,也希望兩位可以未來多溝通,以避免以後再發生誤會。—Alberth2-汪汪 2010年10月30日 (六) 09:58 (UTC)
- (:)回應,令人讚賞、敬佩,亦相信足以令某些常做魯莽之事的人汗顏。
- Ws227僅應注意謹慎和避免此類情況,至於封禁則完全不需要,請不要這樣做。61.206.126.130 (留言) 2010年10月30日 (六) 10:36 (UTC)
- 看到Ws227的回應,決定接受Ws227的道歉。以後確實應該多溝通,以避免發生類似的事件。儘早的溝通可有效避免接下來的誤會及事態的發展,而封禁畢竟只是維基百科嚴重持續或破壞時採取的措施。自我封禁倒是不必,不過本人已理解了閣下的負責方式,現正式給閣下解封。謝謝大家。--Wengier(留言) 2010年10月30日 (六) 19:10 (UTC)
想更新條目:11月11日中,香港夫妻節的內容
希望能更新為 香港:夫妻節,取其一夫一妻,一生一世的意思。由大衛城文化中心總監吳振智牧師於2000年1月倡議創立夫妻節,得到香港傳媒廣泛報導。並於2002年11月11日舉行第一屆「夫妻節11.11」,定11月11日乃取意四個1,「一夫一妻,一生一世」,至2010年已舉行九屆。美國紐約市及加拿大溫哥華市亦有教會及機構回應,於2008年加盟舉行夫妻節。至2010年,再有加拿大維多利亞市教會宣佈舉行第一屆維多利亞夫妻節。2010年第九屆香港夫妻節將於11月11日假香港文化中心露天廣場C區舉行,主題為「愛您一世」,紐約、溫哥華及維多利亞三市亦將採用相同主題,以示合一。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0年10月25日 (一) 12:00 (UTC)之前加入的。
投訴Iokseng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我編寫的條目
他已經先後擅自更改Magdalena Rybarikova和Emilie Loit的中文版本內容了,請有關方面處理。--Pierce (留言) 2010年11月7日 (日) 09:13 (UTC)
- 對方不是管理員,沒有在這裡的申訴必要。另外在維基百科修改條目不是一定要作者同意的。—Zhxy 519(聯繫啊) 2010年11月7日 (日) 10:19 (UTC)
- 維基百科是「自由的百科全書」,任何人都可以進行修改,不需要得到任何其他人同意,除非是主動的惡意破壞,別人更不需要在編輯之前到閣下討論頁進行討論。
- 對於艾米莉·露華,Iokseng總體上是在添加正確內容和內部連結,但修改了名字為「埃米莉·盧瓦」,即便堅持「露華」名稱,也最好別回退Iokseng對本頁面所做的其他貢獻。對於瑪格達蓮娜·里巴里科娃頁面,主要是將閣下所寫的名字「瑪達蓮娜·拉芭莉歌法」移動到了「瑪格達蓮娜·里巴里科娃」。
- 這些問題由來已久,主要是不同地區翻譯方式的不同,社區內貌似有過討論。我上網搜了一下這幾種翻譯方法,都出現較少,倒是挺難處理。按照維基的規定,應該先到先得,直到有人拿出比較恰當的常用詞證據。--∰ 黑目觀世界 ⌘ 2010年11月7日 (日) 12:29 (UTC)
請註銷國籍台灣說
按照國際慣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為代表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 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不應該以獨立國家的形式存在 因而國籍也不應存在中華民國之說 維基百科中文網此種錯誤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合法代表性的挑戰 請速更正!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8.22.153.162(對話|貢獻)於2010年11月27日 (六) 21:41加入。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0年11月29日 (一) 12:00 (UTC)之前加入的。
捐款困難
在中國,給你們捐款好難啊,渠道少。你們應該在支付寶,網銀 開一個賬戶,這樣才方便。不然找不到地方捐款也是杯具·····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0年12月19日 (日) 12:01 (UTC)之前加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