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臣 (隆慶進士)

王之臣(1538年—1596年),改名王鏻,字藎夫,一字子礪,號見菴,直隸徽州府休寧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王鏻
大明尚寶司司丞
籍貫直隸徽州府休寧縣民籍
原名王之臣
字號字藎夫,一字子礪,號見菴
出生嘉靖戊戌十一月二十五日
逝世萬曆丙申六月廿二日
配偶娶程氏,繼娶吳氏(1553年-1596年)
出身
  • 隆慶元年丁卯科舉人
  • 隆慶二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十一月二十五日生。治《詩經》,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由府學附學生舉應天府鄉試第六十七名,隆慶二年(1568年)聯捷戊辰科會試第二百九名,第三甲第一百二十六名進士[1]。授浙江鄞縣知縣,五年遷衢州府同知,萬曆三年(1575年)以考滿遷刑部員外郎,六年為母老告假,求任職南京侍養,改南京兵部車駕司員外郎,轉禮部祠祭司,又遷貴州按察司僉事。以事貶荊州府通判,攝江陵縣事。十二年擢升南京戶部山東司主事,值地震,上二疏[2],後稱病告歸。十六年起補戶部主事,踰年復以母喪歸。二十一年復除戶部,管理通州倉,二十二年擢尚寶司丞,奉使弔唁淮王喪事,便道歸省,因病去世於家,年五十九[3]

著作

所輯有《國朝奏議》、《通鑑摘抄》二書。

家族

曾祖王義;祖王杭;父王鼎,贈奉政大夫刑部郎中;嫡母吳氏;生母汪氏。慈侍下,妻程氏,

行四,兄王鑛,王銘,王之選,弟王之彥。

子王孟達、王仲萬、王仲騰、王叔象、王叔蔡。

參考資料

  1. ^ 《隆慶二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錄》
  2.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六十一》:萬曆十三年五月,南京戶部山東司主事王鏻以南京地震陳言,略曰:易卦以地道臣道比類而言謂其代終之義同也今地道弗寧於稽其類必臣道失矣以大端言之自高拱張居正當事盡欲進其所喜退其所忌而科道之臣望風承旨乃指其所忌彈劾之擇其所喜推薦之不復顧萬世是非奚取其為台諫哉今此風少殄將來可戒也昔嘉靖之末隆慶之初除階輔政用舍頗公自高拱起盡取階所任者擯斥之及居正用又取拱所任者擯斥之不復問人材賢否奚取為輔相哉今此風少殄將來可戒也夫留京者 祖宗創業之根本也而地震於茲 皇上宜惕然深思法 祖宗為治矣 祖宗朝有因火災憂及徭役屢興賦斂不時者有因地震止土木之事者今頻年荒歉內府部寺豈無蠹財之冗可清耗財之人可裁無益之費可省不急之務可停者乎是修省一宜法也 祖宗朝乘輿服御以銅代金或減除賦棗四十萬今豈無採買可省賞賚可惜者乎是節儉一宜法也 祖宗朝嘗下詔求直言教官張恆吳從權不言則竄之國子監李思迪馬懿不言則責之戍卒張真上言則賜衣鈔嘉賚之今 皇上已諭科臣言敘錄建言諸臣矣猶乞除出位之禁凡以言獲罪者皆諒其忠直恕其狂謬可也是廣言路一宜法也 祖宗朝視政之暇嘗與儒臣講學論道或召大臣議政如宋濂解縉等之常侍左右李賢劉大夏之常被顧問今也日講雖勤未聞 天語發問退朝之後不見召一大臣 祖宗之親賢臣好諮議者又一宜法也因及慎任使核實政擇要職重守令育賢才數事。 上初覽鏻疏而稱之,以為多有可采。至是吏部題覆, 上曰:朕虛懷求治,當召見輔臣商確政理,爾大小臣工亦各勤修職業,以稱朕意。
  3. ^ 《徽州府志》:王鏻,號見菴,原名之臣,休寧城北人。隆慶戊辰進士,知鄞縣,邑有海船數百,例必得新合印單,而後敢漁,納公費數百金,公卻之,並為嚴禁,自是三年無海寇。歷衢州同知,升戶部主事,值地震,因上二疏,一陳明大義,一條列時政,疏入,甚稱帝意,然竟以疏內斥指權貴,左遷,後閣臣列前疏,補刑部員外,擢尚寶丞,尋卒。
  • 唐文獻《尚寶司司丞見菴王公暨配吳孺人行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