棍棒
棍棒,又稱棒棍、棍、棒、杖等,是一種被當作武器而使用的長形條狀物的統稱,是最基本易得武器之一。棍棒的長度不一,造形變化大,但一般是以木頭製成,細而長直的圓柱體,以單手或雙手揮動,用來攻擊或自衛之用。遭受棍棒攻擊後,會造成人體組織內出血,形成瘀血或傷痕,稱為鈍器創傷。
棍棒是人類最早使用的武器之一,時間可以追溯到人屬出現之初,或更早。各種類型的棍棒在武術及不同的生活領域中使用,例如警棍。
類型
棍棒可能是一種最簡單的武器。將一塊木頭切成便於揮動的木棍,或隨手覓得一根便於揮動的器具都可作為棍棒。棒球棍、斧柄和鋤柄都是最常見的棍棒。警方通常稱其為衝擊武器(impact weapons)或衝擊工具(impact tools)。
- 訶藜棒:以鐵包覆的棍棒。
- 狼牙棒:將棍棒的一端佈滿釘子者。[1]
- 拐:T字型的棍棒,隨著手持不同地方而有不同的用法。
- 金碎棒:以鐵或木製的棍棒,通常前端有許多尖刺。
- 鞭:一種有柄的棍棒類武器,鞭身呈長圓柱形,有節、頂端尖狀。
- 鐗:一種有柄的棍棒類武器,鐗身呈長角柱形,截面呈三角、四方或四角星形。
- 鎬柄:鎬是美國二十世紀早起最常見的工具,替換下的鎬柄隨處可見。牢固而沉重的特點使得鎬柄成為一件強大的武器。種族隔離主義者萊斯特·麥道斯曾在他的皮克瑞克餐廳里用鎬柄來防止有色人種進入。
- 球棒:棒球棍像鎬柄一樣,常作為臨時性武器來使用。在棒球運動並不普及的國家裡,人們提到棒球棍第一反應就是一種武器。在波蘭,棒球棍需要執照才能合法擁有。而相對棒球棍較小、較輕的曲棍球棍則常作單手武器使用。
- 雙截棍:由鐵鏈或短繩聯接兩根短棍以用於甩動,通常見於中國武術或一些柔性武術中。
- 黑傑克(Blackjack):是一種小型容易隱藏的棍棒。類似的棍棒包括三尺棍(kubotan)和尺棍(yawara)。
- Palm sap:Sap或包皮鐵棍的一種,鉛制部分縫入皮革或尼龍罩里,用一根有彈性的繩索系在掌心內,外面再戴一副手套。這種棍棒曾被用來制服一名嫌犯。一名警官稱當palm sap打在嫌犯頭上的時候他的頭就像「一袋落下的馬鈴薯」。Sap在許多地區都被列為違禁武器,加利福尼亞州更立法明文禁止。雖然目前仍不能通過合法途徑來解除法律對個人擁有sap的禁令,但一些加利福尼亞州地方治安官卻被看見攜帶並sap,治安官甚至可以在加利福尼亞警用裝備商店裡隨意購買。
- 手指虎(Sap gloves):Sap的一種,將鉛塊或鉛粉藏於手套手指關節部位。警方通常用一種委婉的方式來形容這個物品,手指虎被形容成「平衡駕駛手套」。在一些地區被列為違禁物品。
體育
許多體育比賽中都有棍棒或棍棒型的器具。用來擊打高爾夫球的稱作高爾夫球杆(Golf Clubs),儘管高爾夫球杆比起傳統的木質棒球棍和板球棍來不那麼像棍棒。棒球棍是由灰樹製成的圓形棍子,板球棍通常是由柳木製成的槳狀扁平的棍子,而現在比賽中高爾夫球杆很少由木頭製作。愛爾蘭曲棍球使用hurley (or camán)。hurley由灰樹製成,中間長26"至40",尾部扁平,便於擊打小球。愛爾蘭曲棍球最初用於訓練愛爾蘭士兵,這一項傳統至少可追溯到公元4世紀。A shillelagh 出現在波士頓凱爾特人隊的隊標中。
參見
參考
- ^ 《武備志‧器械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