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穆達帕夏

哈穆達帕夏(阿拉伯語:حمودة باشا‎,羅馬化hamuwdat basha,—1666年),奧斯曼帝國突尼斯省官員,任貝伊帕夏。前任貝伊穆拉德一世之子,穆拉德王朝第二任貝伊,也是第一任執掌突尼斯最高權力的貝伊。

哈穆達帕夏
حمودة باشا باي
突尼斯貝伊
統治1631年至1666年
前任穆拉德一世
繼任穆拉德二世
出生哈穆達·本·穆拉德
突尼斯
逝世1666年
突尼斯突尼斯老城達爾貝伊宮英語Dar El Bey
配偶阿吉扎·奧斯曼
希吉雅·本·阿里·塔貝特
卡蒂賈·本·扎法
米拉·本·穆罕默德·阿斯克里·漢納查
子嗣西迪·穆拉德貝伊
西迪·穆罕默德·哈夫斯貝伊
穆來·候塞因貝伊
王朝穆拉德王朝
父親穆拉德一世
母親雅斯敏
宗教信仰伊斯蘭教

生平

哈穆達的父親是奧斯曼帝國突尼斯省的第二任貝伊穆拉德貝伊,母親是出生於科西嘉的女僕雅斯敏[1]

參考

  1. ^ 引用錯誤:沒有為名為Dhiaf1的參考文獻提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