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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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搜索
现时在谷歌搜索出中文维基百科条目时通常会标注为繁体,但实际上维基有自己的转换系统,所以很难说是简体还是繁体,这样的标注可能会使有些本来想看条目的使用简体的维基人却步,也可能导致维基被搜索引擎屏蔽(如果搜索者选定了简体搜索的话)。能否考虑给google交涉取消中文维基的繁简标注,技术上应该不会困难吧?—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4月6日 (一) 12:51 (UTC)
- 不知道这个算不算违反google“不干涉”搜索结果?因为机器人抓取的页面是繁体的。。—Ben.MQ 2009年4月6日 (一) 13:27 (UTC)
- 不标注在技术上不难啊。。。--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4月6日 (一) 13:32 (UTC)
- 我认为这不算干涉搜索结果吧?因为页面本来就即可以是简体也可以是繁体,现目今这种情况其实就是它的搜索结果有问题。—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4月6日 (一) 14:06 (UTC)
- “不干涉”搜索结果的意思是不受任何利益改变搜索结果,例如英文和繁简中文的结果不相同。—Fire Jackey 2009年4月6日 (一) 16:52 (UTC)
- 我认为这不算干涉搜索结果吧?因为页面本来就即可以是简体也可以是繁体,现目今这种情况其实就是它的搜索结果有问题。—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4月6日 (一) 14:06 (UTC)
- 不标注在技术上不难啊。。。--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4月6日 (一) 13:32 (UTC)
- 有这个问题?[1]—Fire Jackey 2009年4月6日 (一) 16:47 (UTC)
- 唔,居然找不出任何一个“繁体”?今天怎么了—Ben.MQ 2009年4月7日 (二) 14:05 (UTC)
- Google真幽默,我用Google香港去搜寻反而经常遇到将维基百科标签为简体,例如这个示范。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4月10日 (五) 20:24 (UTC)
- google好像有些条目就是这样做的。但是..
- Google真幽默,我用Google香港去搜寻反而经常遇到将维基百科标签为简体,例如这个示范。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4月10日 (五) 20:24 (UTC)
- 唔,居然找不出任何一个“繁体”?今天怎么了—Ben.MQ 2009年4月7日 (二) 14:05 (UTC)
维基百科的链接错误。—Wmrwiki (留言) 2009年4月18日 (六) 08:41 (UTC)
- wiki重定向没有301--Liangent (留言) 2009年4月24日 (五) 14:19 (UTC)
新警告模板提议
若用户在侵权页面的临时子页面仍侵权,建议在侵权审查通知的下面加入{{TempCopyvioNotice}},效果如下:
== ==
——03 - ☭ - ❂ 2009年5月1日 (五) 03:58 (UTC)
- 似乎说得直了些,可以说“你将有可能面临封禁”。窗帘布(议会厅) 2009年5月1日 (五) 05:57 (UTC)
- 完成。确实太直了= =——03 - ☭ -
❂2009年5月1日 (五) 06:03 (UTC) - {{Uw-copyright}}。--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5月1日 (五) 11:45 (UTC)
- 功用不同。——03 - ☭ -
❂2009年5月1日 (五) 12:29 (UTC)
- 功用不同。——03 - ☭ -
- 完成。确实太直了= =——03 - ☭ -
关于农历月份条目的提议
在中文语言环境下,尤其是关于中国历史时,那些用中文数字的二月、三月之类的连结,多数都是本来应该指农历月份,但是目前却是连到消歧义页。以当前维基百科的格式指引而言,公元日期应该用阿拉伯数字,而干支纪年时用中文数字,所以可以肯定那些中文数字月份指公元月份机会不多,而很多机会是指农历月份。与其要将这么大量的连结写成“[[農曆某月|某月]]”这么不便,不如:
- 将消歧义资料移动到相应的消歧义页,即“二月”移动到“二月 (消歧义)”
- 将农历二月至农历十二月移动到相应的二月至十二月
- 在二月至十二月的条目顶部放上{{Otheruses}}模板,提示关于其他历法的资讯。
以上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4月29日 (三) 04:38 (UTC)
- 这不是方针。窗帘布(议会厅) 2009年5月1日 (五) 05:54 (UTC)
- 我还以为是因为某些方针才导致现状,既然你这样说,而且又没有其他人回应,那我就WP:BOLD了。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5月2日 (六) 10:41 (UTC)
TorBlock的更改
模板滥用问题
虽然已经是老调重弹,但维基百科中文版的模板(template)滥用问题仍然很严重,相较之下是分类(category)的不健全。最近才又提删成功几个模板,但也收集台湾100多所大学的巨大模板。(见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09/04/29)问题可见一番。
偏偏模板制造容易、管理却十分繁琐,因每个相连的页面均需放置。若逢提案删除之类又兹事体大。个人提出一个构想:是否我们应该建立一个“模板试验场”页面,规定任何新模板均需先在该处发表,再经网友意见修改。一方面可以让模板在释出前更臻完善,一方面也可以及时挡下不必要者。如果这个想法可行,我愿意著手计画完整的流程,不知各位想法如何?--Koika (留言) 2009年4月29日 (三) 06:50 (UTC)
- 我觉得这个提议最好限定是分类用途的模板--Ws227 (留言) 2009年4月29日 (三) 07:04 (UTC)
- 模板删除不是大问题,可以用bot一次全部清理干净--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29日 (三) 07:14 (UTC)
- 其实只要建立用户(沙盒)副页当作模板来编写,使用时输入{{user:用户名/副页}}就可以当普通模板来用。-- 同舟 (留言) 2009年4月29日 (三) 07:31 (UTC)
- 这样的页面不应用在条目中—Ben.MQ 2009年4月29日 (三) 09:04 (UTC)
- 我意思用户副页模板用于沙盒条目给其他用户给意见修改. -- 同舟 (留言) 2009年4月29日 (三) 13:14 (UTC)
- 这样的页面不应用在条目中—Ben.MQ 2009年4月29日 (三) 09:04 (UTC)
限定模版种类
我也提出个人拙见,并综合先前朋友的意见好了。若要管理模板,可要求模板需符合基本规则如下:
一、主题应明确
- 由于模板本身没有说明的空间,所以主题应该简单明确、且是一般人的常识。例如Template:Harry Potter就是不错的模板。已删除的Template:China Port(大中华地区港口)就非常不妥,因为主题不明确,收录标准不清楚。(例如是否收录海港、河港、商港、渔港,大中华地区是否列入新加坡等。)
二、不为特定组织服务
- 例如Template:EUCenterTaiwan(参与台湾欧盟中心运作的大学)中的“台湾欧盟中心”以及Template:T3大学联盟为特定组织、非常冷僻,为此特别建立模板实无必要。又例如Template:THE-QS Pan-Chinese将大学排名制成模板,已经很怪。又限定汉语地区,实在违反地域中心原则。当然,若组织具国际影响力者不在此限,例如阿拉伯世界。
三、category(分类)优先原则
- 若某模板可以完全由category取代,即无存在必要。例如Template:基隆北海岸
四、避免巨大模板。
- 例如模板:Universities in Taiwan收录台湾百馀所大学、Template:台北市重要古迹收录台北市所有古迹,动辄近百个连结只会造成读者疲劳。这类内容应该以list(列表),或是category解决。
目前大致先想到这些,有意见欢迎不吝提供。--Koika (留言) 2009年4月29日 (三) 19:38 (UTC)
- 貌似我们没有任何关于模版的方针或指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30日 (四) 08:57 (UTC)
- 那就借此机会订立一个,原创。--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4月30日 (四) 11:09 (UTC)
- 仅反对第二点,基本上所有铁路条目用到的模板都得删除。而且第二点可以演绎为对条目重要性存有偏见,这是我个人一向反对的。若希望上述建议为其他编者有指引性作用,我建议加上以下四条︰
- 五、模板提供的内容须可供查证,排列方式必须中立。
- 六、模板须能够为读者快速查阅同类条目,并提供最少一个category所不能提供的功能。
- 七、重复性高的模板,例如有用到infobox技术制作的模板,可获豁免。条目维护模板也不受此限。
- 八、仅针对条目空间使用到的模板。—Baycrest (作客) 2009年4月30日 (四) 14:21 (UTC)
- 可将上面第二点改成模板不应该关于“冷僻的组织”--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4月30日 (四) 14:37 (UTC)
我也支持应对模版的使用制订更明确的方针,而且针对模版与分类这两个作用有点类似的工具(或许再加上列表页面吧?),我个人的界定理解是:模版适合使用在收录范围明确、一致且有限的主题上,而分类适合收录范围难界定,容易随著百科全书运作时间增加而逐渐扩充丰富的收录范围。目前中文维基上就有不少很糟糕的模版,其中记忆最深刻的大概就是二次大战模版了吧!—泅水大象 讦谯☎ 2009年4月30日 (四) 15:45 (UTC)
- 再补充以下二点:
- 九、应规定“模板需有对映的说明条目”以供查证及进一部说明。例如铁路线站名模板应有铁路线条目、动漫主题(如Harry Potter)需先有主条目才能有模板。最早提到的Template:EUCenterTaiwan中的“台湾欧盟中心”缺乏相关条目,对于读者只会造成困惑,应予删除。
- 十、除行政区、铁路线模板外,不宜全部列出细项,因为那是list及category的工作。例如“台湾大专院校”模板应该只收录“教育大学”、“科技大学”、“在台复校”、“台湾联合大学系统”这类总括、概念型的条目,绝非把全台百馀间大学穷举列出。大家可以参考一下日语版Template:漫画这个模板,当中也只有概论性的条目,总不会把世上所有漫画列出来吧!
- 至于Baycrest所提的“冷僻组织”该如何定义实在大问题,诸君有其他想法吗?--Koika (留言) 2009年4月30日 (四) 21:52 (UTC)
- 确实,不如这些冷僻组织模板还是提交存废讨论吧。--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5月1日 (五) 08:10 (UTC)
- 其实第九点“需先有主条目才可有模板”已经可以把如何定义冷僻组织的工作交给条目存废讨论处理了。其馀的问题应该是指比较次要的模板吧?我建议若条目使用有多于两个以上所指的模板,而两个模板内条目高度重复,应优先考虑只保留其中一个。再不行就加一句概括性条文“以上没有指明的情况,应...”吧。第十点应删去“除行政区、铁路线模板外”,行政区、铁路线模板不应该获优待。—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5日 (二) 19:28 (UTC)
- 确实,不如这些冷僻组织模板还是提交存废讨论吧。--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5月1日 (五) 08:10 (UTC)
那么就建立一个Wikipedia:模板方针好了。--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5月2日 (六) 05:38 (UTC)
- 反对第二点“不为特定组织服务”,维基很多模板是为了“特定组织”服务的,例如铁路模板、运动队伍模板。—*hose"neru。Talk 2009年5月3日 (日) 10:40 (UTC)
Wikipedia:模板方针
Wikipedia:模板方针已进入实质建立阶段了!在其讨论页Wikipedia talk:模板方针正进行方针初稿的讨论,欢迎大家前往。若一切顺利,希望在5月底交付投票后尽快实行!---Koika (留言) 2009年5月4日 (一) 23:07 (UTC)
提议开通首页自定义图标功能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09年5月5日 (二) 12:00 (UTC)之前加入的。
Checkuser和Oversight
上面关于仲裁委员会的讨论中,一部分用户提出先选Checkuser和Oversight。我已经大概将Wikipedia:监督翻译了一下,其中上任和解任的环节由于要求仲裁委员会,故没有翻译。现在希望社群能讨论关于CU和OS的建议。--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4月26日 (日) 12:47 (UTC)
- 为了防止过于分散,在下建议先完成Oversight的方针翻译和相关指引及操作程序建设的工作,随后再进行CU的讨论。相信oversight争议会小一些—Ben.MQ 2009年4月26日 (日) 15:48 (UTC)
- CU关乎私隐,的确比监督更容易引起争议。但翻译是否有先后次序呢,我认为不需要。先把方针都翻译了然后分开讨论,反正CU所需讨论时间应该较长,最终还是会分开实施的。—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5:57 (UTC)
- CU的权限牵扯到维基编辑的隐私权,我想知道维基中文的管理方如何杜绝编辑的资料被滥用?毕竟就我所知,维基在中国大陆没有相应的代表机构,如果有纠纷的话,难道打算让大陆的编辑去美国起诉么?—蘑菇@反对维基管理员滥用职权团 2009年4月27日 (一) 01:22 (UTC)
- 根据meta的要求,Oversight必须至少要有两位,如果只有一位被选出来,那这位是暂时不能给予Oversight权限的。如果原来有多位,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只剩下一位,那么这位也要被剥夺Oversight权限。直到有其他人被选出来为止。关于用户资料的隐私权,本地社群目前只有CU权限的用户可以查到。如果产生诉讼纠纷,目前看来似乎只有向基金会投诉,或者起诉它(或者直接起诉当事人?),无论是在哪个国家/地区(本地分会应该不承担这个责任)--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27日 (一) 03:28 (UTC)
- 维基中文肯定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我的意思是说,如果真的要牵扯到用户私隐权的话,最好是拥有这些权限的人跟维基基金会是有聘任关系的,否则对拥有CU权限的人来说,他们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诉讼风险啊。—蘑菇@反对维基管理员滥用职权团 2009年4月27日 (一) 03:36 (UTC)
- 同意书生的看法,本着从易到难的原则,先选Oversight吧—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4月27日 (一) 04:18 (UTC)
- 维基中文肯定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我的意思是说,如果真的要牵扯到用户私隐权的话,最好是拥有这些权限的人跟维基基金会是有聘任关系的,否则对拥有CU权限的人来说,他们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诉讼风险啊。—蘑菇@反对维基管理员滥用职权团 2009年4月27日 (一) 03:36 (UTC)
- 根据meta的要求,Oversight必须至少要有两位,如果只有一位被选出来,那这位是暂时不能给予Oversight权限的。如果原来有多位,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只剩下一位,那么这位也要被剥夺Oversight权限。直到有其他人被选出来为止。关于用户资料的隐私权,本地社群目前只有CU权限的用户可以查到。如果产生诉讼纠纷,目前看来似乎只有向基金会投诉,或者起诉它(或者直接起诉当事人?),无论是在哪个国家/地区(本地分会应该不承担这个责任)--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27日 (一) 03:28 (UTC)
- 看到翻译的方针中有这样一句:
在英文维基百科,拥有监督权限(Oversight)的用户(监督者)就可以在接到要求后执行隐藏编辑版本的操作,并可以查看其它监督者的隐藏记录。
请问如何确认接到了要求?该要求由谁、通过何种方式提出?在没有接到要求的情况下监督者能否擅自决定执行隐藏操作?//Rafo[m] 2009年4月27日 (一) 06:40 (UTC)
- @蘑菇:好像是拥有CU权限的人自己承担法律风险(因此才需要验明正身,确认CU者符合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
- @Rafom: 由于Oversight请求本身,在说明为什么需要Oversight的时候,就已经很可能会泄露Oversight请求要求隐藏的内容,(例如Oversight请求涉及当事人隐私,在说明情况的时候很可能就已经泄露了当事人隐私)。因此Oversight请求必须是除了提出者和Oversight权限拥有者以外,其他人不能够看到。英文版是有专门的邮件列表来处理Oversight请求,这个邮件列表的成员只有Oversight权限拥有者。中文版如果推选出Oversight的话,也只能类次处理。要么就是申请一个专门的邮件列表,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在m:OTRS上申请一个专门处理Oversight的地方,只有中文版Oversight权限拥有者可以处理里面的内容。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27日 (一) 14:53 (UTC)
- 自己承担责任。唔,当然中国的法律还没有那么严谨,但是对于CU权限的规范和使用还是趁早做好法律风险的评估才比较好吧?建议咨询下律师,最好是两岸三地的律师都问问比较安全,别给拥有CU权限的人带来太大的风险才比较好。—蘑菇@反对维基管理员滥用职权团 2009年4月28日 (二) 13:10 (UTC)
- 我根据meta上的方针中关于没有仲裁委员会的社群如何设立监督者,修改了Wikipedia:监督。meta上Oversight的要求是,年满18周岁,符合居住地法律年龄要求,向基金会提供身份证明。社群的最低共识是70-80%的支持率,25-30的支持票(可以根据社群大小的不同而变化),必须至少有2名监督者。英文版Oversight请求是通过邮件列表,以及特别设定的一个站内邮件通道发送邮件,或者是在IRC上或直接发邮件给监督者。紧急情况下则可以直接联系Steward。
- 我们现在需要确定的是投票的过程和当选条件(至少要满足meta上的要求),以及权限的解除办法(建议参照英文版的一些办法,社群几乎无法监督Oversight的滥权行为,除非能提供前后对比的屏幕截图等,只有靠Oversight自己的相互监督)。还有就是Oversight请求的提出方式(前面已经提到的一些办法,肯定不能在公开的页面上提出请求),我建议所有的Oversight请求最好都有一个非公开的存档地方。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27日 (一) 16:12 (UTC)
- 通过门槛应该不低于管理员吧?--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4月28日 (二) 09:49 (UTC)
- 查英文版维基百科用户列表,基本上全部监督员也拥有管理员权限。是规定还是……—J.Wong 2009年4月28日 (二) 10:47 (UTC)
- 通过门槛应该不低于管理员吧?--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4月28日 (二) 09:49 (UTC)
- 不是规定吧。管理员是受到社群信任的用户,而监督员应当是受到社群更加信任的用户,因此监督员基本都是管理员很正常--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28日 (二) 13:15 (UTC)
- 现在中文维基百科是否却有必要确立监督员?//Rafo[m] 2009年4月28日 (二) 13:34 (UTC)
- 有必要,本地曾经有过数次像Steward进行的oversight请求(当然由于绝大部分请求是私下进行的,到底有多少就无人知道了),更有许多不成功的请求。—Ben.MQ 2009年4月28日 (二) 14:20 (UTC)
- 在想两权是否需要同步讨论呢?处理IP封禁例外权的申请时,有可能需要对申请者 CU ,从以判断申请者是否合符条件获得权限。—J.Wong 2009年4月29日 (三) 09:21 (UTC)
- 可以同步讨论。--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4月30日 (四) 14:38 (UTC)
- 在想两权是否需要同步讨论呢?处理IP封禁例外权的申请时,有可能需要对申请者 CU ,从以判断申请者是否合符条件获得权限。—J.Wong 2009年4月29日 (三) 09:21 (UTC)
- 有必要,本地曾经有过数次像Steward进行的oversight请求(当然由于绝大部分请求是私下进行的,到底有多少就无人知道了),更有许多不成功的请求。—Ben.MQ 2009年4月28日 (二) 14:20 (UTC)
现在对两方针(产生办法除外)有何异议吗?--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5月8日 (五) 14:39 (UTC)
确立Wikipedia:用户名/草案第一段成为方针内容
copyvio from 百度
在下作为巡查员,于昨、今检查了多个页面,发现从百度copyvio的不少,但是copyvio模板只是用小字淡淡的写了关于百度百科的问题。我建议为copyvio百度专门建立一个模板以提醒新近的大陆维基人维基和百度的区别。——03®Ο© - ☭™ - ❂㈱ 2009年4月28日 (二) 07:02 (UTC)
- 其实可以考虑专门为来自百度的侵权文章再挂一个侵权提醒嘛。直接引用百度百科的侵权文章可以考虑专门制作百度专属侵权模板或挂双模板警告?—蘑菇@反对维基管理员滥用职权团 2009年4月28日 (二) 07:13 (UTC)
- 说实话我倒是觉得copyvio模板里专门写上百度并不合适。一来侵权人并不一定是从百度抄来的,二来现在大陆侵权犯事的百科已经并不只百度一家了,比如腾讯的搜搜百科也已经步其后尘,三来专门针对一家百科似乎也有违维基媒体的作风。我的愚见是把“百度百科”改为“与其它百科相关”。//Rafo[m] 2009年4月28日 (二) 07:20 (UTC)
- 我认为没有必要。—Wmrwiki (留言) 2009年4月28日 (二) 10:50 (UTC)
- 百度百科大多数内容也是从别处复制过来的,认真说多数copyvio侵犯的并非百度的版权,不宜为它专门挂模板,。—Camphora (留言) 2009年4月28日 (二) 14:47 (UTC)
- 话虽如此,但是百度百科仍是很多侵权页面的直接来源。至少提醒一下新近人员不要copyvio百度吧?——03 - ☭ -
❂2009年4月29日 (三) 04:29 (UTC)- 所以在下建议将百度百科泛化为部分网络百科,并让提示文字更醒目。//Rafo[m] 2009年4月30日 (四) 00:09 (UTC)
- 话虽如此,但是百度百科仍是很多侵权页面的直接来源。至少提醒一下新近人员不要copyvio百度吧?——03 - ☭ -
- 百度的权利声明中说:
百度拥有本网站内所有资料的版权,各分频道权利声明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
百度百科协议中说:
百度百科的用户在百度百科上发布的内容引用自CC协议(“知识共享”协议,经本地化的中国大陆版许可协议的中文名称为“知识共享 2.5 中国大陆版协议”。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参见http://cn.creativecommons.org 。共包括六套不同的协议,供使用者选择,以满足不同的需要。 |
这能不能说明什么呢?——03 - ☭ - ❂ 2009年4月30日 (四) 08:38 (UTC)
- 我制作了模板【模板:CopyvioBD】,希望大家指正。——03 - ☭ -
❂2009年4月30日 (四) 09:33 (UTC) - Wikipedia talk:版权常见问题解答#再说WP:BAIDU--Liangent (留言) 2009年4月30日 (四) 10:56 (UTC)
- (!)意见目前百度百科的条款前后矛盾。若选择性失明,可视为以GFDL授权,惟有一定的法律风险。—Fire Jackey 2009年5月1日 (五) 07:04 (UTC)
- 您断章取义了,百度是说往百度百科里面加入CC或GFDL的话,那么再使用就遵守CC或GFDL,否则得征求作者/百度的同意—Ben.MQ 2009年5月11日 (一) 10:18 (UTC)
- (!)意见目前百度百科的条款前后矛盾。若选择性失明,可视为以GFDL授权,惟有一定的法律风险。—Fire Jackey 2009年5月1日 (五) 07:04 (UTC)
- 我也试做了一个User:Frankou/BDCVN,请大家给点意见。Frankou (留言) 2009年5月10日 (日) 01:04 (UTC)
征求意见
建议在copyvio百度的用户的用户讨论页上使用【模板:CopyvioBD】,征求意见。——03 - ☭ - ❂ 2009年5月1日 (五) 02:44 (UTC)
是谁把民雄国中巡查了?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09年5月9日 (六) 12:00 (UTC)之前加入的。
审视Wikipedia:重要度的“地位”
建议删除
维基百科:字词转换处理段落:
“繁简转换”的意义应只是字体上的转换(例如简体的“打斗”会正确转换成繁体的“打斗”),而地区词转换旨在为中国大陆、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澳门地区的中文用户提供贴近其语言习惯的转换模式。其中,中国大陆(zh-cn)、新加坡与马来西亚(zh-sg)的地区词为简体中文;台湾(zh-tw)、香港与澳门(zh-hk)的地区词为繁体(正体)中文。
对3RR及保护页面的一点疑问
- 我今天和一位用户发生编辑战,我和他都有两次回退,所以都去求助保护(他先求助的),但最后回退的版本是他所定,现在直接采用该版本,我知道保护并不是对目前页面版本的认可,保护只是促使双方暂时停止编辑,但是如果单纯直接以最后一个版本为准会不会诱使我们为了固定版本而铤而走险,不顾3RR而去抢时间刷自己的版本?就是说管理员是否可以做出一个判断,比如说采用第三方版本。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03:43 (UTC)
- 回退到的版本应该是两人编辑前的版本。--Wing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03:48 (UTC)
- 谢谢答复,请问您的表述可以看作正式方针吗?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06:11 (UTC)
- Wing的回答不是他自己决定的,而是根据Wikipedia:页面保护方针做出的回答。在维基百科,除了基金会和它的理事会可以绕过社群直接制订规则以外,所有的方针都必须由社群讨论达成共识。—小周(XiaoZhou)(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06:35 (UTC)
- 我的回复只是我个人的见解,不是正式方针。--Wing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15:11 (UTC)
- 谢谢答复,请问您的表述可以看作正式方针吗?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06:11 (UTC)
- 回退到的版本应该是两人编辑前的版本。--Wing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03:48 (UTC)
统一特别贡献奖
自拓荒特贡献别贡献设立以来,就有要统一的声音,建议尽快将八个特别贡献统一为特别贡献奖,并以拓荒特贡献别贡献的规则为主体,原因如下:
- 大部分特别贡献获奖人数稀疏,统一便于整理。
- 统一可以避免其他诸如科学等其他同类型奖项的设立,免去了公平的问题。
统一为一个特别贡献奖后,更能易于查看之外,亦可删去多馀的页面,减少伺服的负担,亦不会影响相关的得奖者,不过授奖效率却相对地提升。为此,谨征求各位对此事情的意见。—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5月6日 (三) 14:08 (UTC)
- (!)意见:其实应该考虑整合下目前维基的荣誉了,感觉很多很滥。—蘑菇@(☎)(♨) 2009年5月8日 (五) 07:47 (UTC)
- (+)赞成—Alberth2-汪汪 2009年5月15日 (五) 11:32 (UTC)
- (-)反对︰近来,小弟都著力维护维基奖励,小弟实在看不到合并后会如何方便整理,方便管理,反而,会增加分类的难度,现时依各范畴设立特立贡献奖,当用户要翻查记录时,只要到该页就行。合并后,要是想找回想找的记录所需要的时间只会增加,因为用户要从未经整理,一堆纪录中找回所须的,在这堆纪录中又会有些和他所想找的无关系的纪录混杂其中。最困难亦莫过于名称,统一后则易名,用户不能再从标题知悉选举内容,若不规范名称,那就XX(任何)特别贡献也会出现,凭何以整理?请问合并以后,哪一处易了整理?小弟实在百思不得其解,还望指教。另外,奖项是经过大家投选方可产生,若被提名人在较早前已获得类似奖项,小弟相信社群根本就不会支持该次提名,又何来不公平?以上种种,还望解答。—J.Wong 2009年5月15日 (五) 13:58 (UTC)
- XX(任何)特别贡献也会出现正是体现公平之处,任何人在某方面的领域均可套之,而且会减去设立另一个新的特别贡献的意见。拓荒的设立收纳了很多得奖者,以其广阔度作衡量,此奖成为最大的特别贡献将不是一件难事,既然如此,统一不是更能完善的特别贡献奖的架构吗?—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5月15日 (五) 23:55 (UTC)
- (-)反对,虽然我从未得任何贡戏奖。各贡献代表对该维基在某范畴上的一个肯定。建议整合部份繁琐的贡献奖。-张子房 (煮酒论英雄) 2009年5月15日 (五) 17:57 (UTC)
小行星命名方针
小行星1(谷神星)使用了谷神星条目,而小行星90377(赛德娜)却使用了小行星90377条目。是否应该统一?—Wmrwiki (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05:53 (UTC)
- 在下认为应先统一星体的命名方法,再将其统一方为上策。目前就先移动吧。—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5月17日 (日) 10:01 (UTC)
- 我认为对于大众还不认识的小行星名字,还是以编号命名较好吧。(但谷神星改成小行星1是很奇怪的)--✉Hello World! 2009年5月17日 (日) 15:56 (UTC)
小行星命名方针
小行星1(谷神星)使用了谷神星条目,而小行星90377(赛德娜)却使用了小行星90377条目。是否应该统一?—Wmrwiki (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05:53 (UTC)
- 在下认为应先统一星体的命名方法,再将其统一方为上策。目前就先移动吧。—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5月17日 (日) 10:01 (UTC)
- 我认为对于大众还不认识的小行星名字,还是以编号命名较好吧。(但谷神星改成小行星1是很奇怪的)--✉Hello World! 2009年5月17日 (日) 15:56 (UTC)
条目访问量、好评率及许愿树功能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09年5月18日 (一) 00:00 (UTC)之前加入的。
关于维基百科推广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09年5月18日 (一) 00:00 (UTC)之前加入的。
知名度反建议
请大家先想一想中文维基百科的定位,我们是定位为一本只收录重要条目、还是一本收录任何符合百科格式且以自由版权释出的文章呢?中文维基百科是一本书还是一间图书馆?不论你希望尽量收录更多条目还是希望两者取一平衡,或者你认为质量优于数量,我有一个反建议,就是以是否具有基础内容,取代以重要性/知名度,作为其中一项重要的条目存废标准。基础内容就是指条目符合各项方针,特别是WP:NOT,具有百科应有的格式,有内部链接,有分类,有最少一个非重定向的条目空间键入页面,容易让其他人扩充等等,基本上等同小作品。我们应尽量收录具有基础内容的条目。相反,不具基础内容的条目,即使它有多重要,都应删去留待其他人重写(也欢迎大家在删去前加以改写)。这是我初步意见,请大家回应。—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14日 (四) 17:08 (UTC)
- 这个反建议很奇怪...“我刚刚去了厕所,回到电脑前,就看见你的反建议。”要收录在维基百科吗?—Fire Jackey 2009年5月14日 (四) 17:34 (UTC)
- 你的例子条目起码欠了可供查证来源。其实我不担心这类条目会无法删除,因为它们通常就是没有可供查证所要求的来源。—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14日 (四) 17:40 (UTC)
- 如果这样不在意知名度的话,我随便举个例子,美国1000多所大学在职的成千上万名教授都能成为维基百科的人物条目:他们的介绍完全都能写成符合维基百科格式的条目,而且也可供查证(来源就是各个大学主页)。依此类推,全世界能被维基百科收录的人名会多出来多少呢?而且,虽然方针强烈不鼓励编写个人自传,但在不考虑知名度的前提下很多维基人甚至都能创建符合中立原则并可供查证的自传条目。—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5月15日 (五) 04:11 (UTC)
- 只要符合现有规定的条目,不论它如何不知名,也不论是否因此而可能多了几亿人可以写,我们都应该收录,而不是我们认为那个人不重要而不收录啊!惟对于生者条目,编者应特别留意生者传记的规定。—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15日 (五) 15:03 (UTC)
- 个人(!)意见:只要不违背维基现有方针,那就是可以收录的。--冻僵的河蟹talk·+ 2009年5月20日 (三) 15:08 (UTC)
取消“季节话题”,加长“新闻动态”或“历史上的今天”
在之前的讨论都很多时都提到“季节话题”没有太大存在价值,所以希望提出加长“新闻动态”或“历史上的今天”,以取代“季节话题”。其实“新闻动态”或“历史上的今天”很多内容都不够版面列出,加长正好配合需要。SRR(请讲) 2009年5月15日 (五) 10:11 (UTC)
- (-)反对—Wmrwiki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12:55 (UTC)
- 首页不是越多越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5月15日 (五) 12:58 (UTC)
除了加长新闻动态或历史上的今天栏目,也可以考虑其他内容。比如有一系列同一主题(例如时事)的条目写得不错,也可以考虑在这个栏目展示。其他可以考虑的内容包括特色图片、特色主题(如有)、条目请求、图片请求,即使是Portal:新闻动态/Sidebar内的条目也比季节话题有更高关注度,只要不是季节话题就好。—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15日 (五) 15:10 (UTC)
如果只是加长某一栏目,而非有另一个栏目取代之,恕本人难以支持。本人以为这无疑有损首页现有的整合性和美观性,当只是加长某一模板,就不免有点核特。—J.Wong 2009年5月16日 (六) 04:09 (UTC)
- 还是百乐兔所说,开条目请求一类的编辑模块。--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5月16日 (六) 10:04 (UTC)
干脆和阿拉伯语维基百科一样,将这个板块改为维基活动(我不知道那个版块是不是,如果要细查的话,请找苏州宇文宙武。如果有维基活动就是维基活动,没有的话就是各个专题招人的广告,要不然专题没人知道在哪里。—TBG To Be Great 2009年5月16日 (六) 19:59 (UTC)
- (-)反对加长一栏则排版不整。窗帘布(议会厅) 2009年5月17日 (日) 09:52 (UTC)
- (-)反对,“没有太大存在价值”未免过于主观。--试后不适症 (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12:06 (UTC)
- 我同意SRR的意见,如能加长特色条目、优良条目、你知道吗和历史上旳今天都是好的。总好过首页太多栏,看来很冗肿。—石 (留言) 2009年5月20日 (三) 23:49 (UTC)
有没有明确的文字说明满足什么的工具允许加入小工具?我好像找不到 —Liangent (留言) 2009年5月22日 (五) 16:58 (UTC)
- 没有。现在是由管理员自已决定。--百楽兎 2009年5月23日 (六) 01:23 (UTC)
关于封禁的“定罪”与“量刑”标准
我留意到User:Msuker今日又被封禁3个月,申诉后减为45日,我对此有点意见:
对于曾多次被封禁的用户,
1. 轻微的违规行为,是否不能“零容忍”,就算是borderline case也要从严?
2. 轻微的违规行为如按先前“刑期”累次加重判刑,是否合适?
--Mewaqua 2009年5月8日 (五) 17:38 (UTC)
对于已经屡次违反方针进行人身攻击的用户来说(解释一下,这里的“历史”指该用户在Meta上进行的人身攻击),在下并不认为在解禁后犯了轻微的违规行为也要走提醒-警告-封禁这样的程序。Msuker明显清楚维基百科的方针(若不清楚,那么只能劝他在这段封禁时间内了解一下)—Ben.MQ 2009年5月8日 (五) 19:21 (UTC)- User:Bencmq,虽然你收回并解释了之前的言论,但是现有版本仍然有明显不实之处。你指称我在meta进行人身攻击,请问meta上有没有任何管理员、任何用户提出过任何异议?如果没有,你以什么身份、有什么资格指称我在Meta上进行人身攻击?同时,你又说我在“解禁”后,请问既然我从没有被meta封禁又哪里来的解禁?—Msuker (留言) 2009年5月19日 (二) 17:17 (UTC)
- 同意。Msuker多次进行人身攻击。下次无限期封禁,与Yaohua2000或影武者同样处理。但是请以后不要再使用“定罪”、“量刑”这样的词语。封禁的目的不是定罪或者量刑。谢谢。--Wing (留言) 2009年5月8日 (五) 20:18 (UTC)
- (!)意见:如果一个人偷了一条金砖而被判入狱10年,出狱后只因为偷了一条面包而再判多15年或终身监禁,恕我不能认为是合理的“制止破坏社会”措施。
- 获得“10级维基创作奖”、早前曾被封禁的User:Dragoon17c已经用ip留言表示“退出维基”,同样获得“10级维基创作奖”的User:JALK也在用户页表示“退出维基百科”。如果其他人认为一句“维基上居然还有火星人”或是同类的再犯就足以长期或永久禁止“编辑次数超过1万次、有3个新条目推荐”的User:Msuker继续编辑中文维基百科,我无话可说,请以后不要再抱怨“中文维基百科缺乏编辑人手”就好了。
- 另外,虽然不能说成是封禁的错,但是相对低得多的“违规代价”必然会驱使一些人以后改为使用“不登入”或“即用即弃户口”去作出批评性的留言。
--Mewaqua 2009年5月9日 (六) 09:37 (UTC)
完全同意。很耐人寻味的一个现象是,管理员看到人身攻击留言之后的第一反应是去将用户封禁3个月,而不是先去把人身攻击的留言删掉,而且到现在人身攻击的留言也还留在讨论页上。很明显管理员是冲着人去而不是冲着事去的,因为看别人不顺眼所以找茬挑个毛病便把这个用户封掉。我支持立即将Msuker解禁,并在管理员没有对此前Ws227和PhiLiP对其的封禁做出明确的答复之前不得再将其封禁。这不只是失去一个贡献者,目前管理员的回复根本就是在敷衍行事,对Msuker根本就是不公平的;这不是棘手封禁,而是管理员的滥权行为。—Choij (留言) 2009年5月9日 (六) 11:19 (UTC)
借此机会提出更新Wikipedia:封禁方针,并推动其成为名副其实的方针。--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5月10日 (日) 13:30 (UTC)
记忆中自己应该曾经提议过“多于某个时数(例如7日)的封禁,应先交由社群决定,再由管理员执行”。现在我再提议一次,请大家考虑一下。—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14日 (四) 16:44 (UTC)
“ | 同意。Msuker多次进行人身攻击。下次无限期封禁,与Yaohua2000或影武者同样处理。--Wing (留言) 2009年5月8日 (五) 20:18 (UTC) | ” |
我现在才知道,原来是我们对Yaohua2000和影武者不仁了,原来他们跟Msuker一样不该封禁的。还是说即使是放任不管会一直骂,也只能一直删留言?我现在开始骂,骂到天昏地暗你们也不会封禁我吧?对吧?不知者不罪是值得原谅,但是知法犯法也不能阻止,怪也。--122.100.216.94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18:31 (UTC)
我也认为对Msuker的封禁是非常不公平的。不,我认为是非常没有理由的,至少要给出更有说服力的理由。从所有的方面来看,他的那两个“论敌”的言论都更突出,但每次都是他一个人受到围攻。我是最不愿意批评维基内部机制的人之一。但我日趋怀疑现今的维基内部存在以地域划分的朋党现象。--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9年5月18日 (一) 12:38 (UTC)
楼上说得最公道了,维基的确有朋党现象,只是说错了一点,正确是有一群朋党在包庇、纵容Msuker的妄言,而使他一而再、再而三对其他用户进行人身攻击,攻击者变身了受害者,倒还不断支持他攻击其他真正受害者。
就算退一百步先不讨论对错,至少他那种无视他人讨论态度、那种对于合理要求从不让步的性格如果一直不改,肯定无论做何种措施,这种事肯定仍会继续下去,要改变现状,很明显谁都不能帮,只有等他自己改变。--113.52.67.224 (留言) 2009年5月19日 (二) 08:43 (UTC)
- 笑死我了。“合理要求”?用繁体字写的就叫“合理要求”?有人要你自杀,你是否让步?—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由58.60.1.90(对话 贡献)于2009年5月19日 (二) 11:13加入的。
- 又是一个极具针对性的澳门ip。既然这么说,就请仔细把人身攻击的例子讲一下吧,说说您是他的哪个受害者。—Choij (留言) 2009年5月19日 (二) 12:16 (UTC)
管理员只会封禁,不会解释,只会一句“屡次人身攻击”做理由,对提出的质疑也视而不见,而且不会解释的同时还威胁使用更严厉的措施,甚至永久封禁,这真是公平哇。—Choij (留言) 2009年5月19日 (二) 12:16 (UTC)
你看,有朋党立即表演他不懂合理要求了,害我都不敢写正体字,要让步写邪体哩。—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由122.100.247.199(对话 贡献)于2009年5月19日 (二) 12:21加入的。
- 如果您要是有一万个反对者,那么他们一定都是朋党了,对吧。您愿意不写正体字是您自己的喜好,与我无关。您要是有理由就直说,回答前面的问题(前面对封禁申诉进行回复的管理员一直说“屡次人身攻击”,可是当J Wong真正去找的时候,找到什么了?)。如果只是为了充个数在这里虚张声势,那就请继续吧,我也不在这里回复浪费时间了。—Choij (留言) 2009年5月19日 (二) 12:55 (UTC)
将User:Msuker当作User:影武者一样看待实在太严重了,印象中Msuker是一个用理性讨论的用户,尽管言词间毫不留情,但讨论多以理据说话。Msuker几次被封禁,其实几次都不必要,那些封禁事件中留意言论可以知道Msuker不是主动挑衅的,即使有人身攻击,又何止Msuker一个?—*hose"neru。Talk to me 2009年5月19日 (二) 18:21 (UTC)
- 很感谢Hoseneru的发言。我和他就足球条目命名等发生过不止一次争议,不过他从来没有说过一句不礼貌的话,所以我也从来没有失礼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欢迎任何人指出有哪一次是我先行对于任何一个没有过分言论的注册或者IP用户不客气的。至于那些开口就针对大陆用户、简体中文之流,大家看得明白,无须废话。某些管理员,中文维基该管的事不管,去管元维基半年前自己看不懂的留言。—Msuker (留言) 2009年5月19日 (二) 18:44 (UTC)
- 一个经常插水的球员说自己最讨厌别人插水,其说服力不言而喻—华德禹@曼联夺六冠(睇波?) 2009年5月20日 (三) 15:58 (UTC)
“ | 笑死我了。“合理要求”?用繁体字写的就叫“合理要求”? | ” |
喔!原来这不叫做“开口针对台港澳用户、繁体中文之流”。
“ | 他从来没有说过一句不礼貌的话,所以我也从来没有失礼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欢迎任何人指出有哪一次是我先行对于任何一个没有过分言论的注册或者IP用户不客气的 | ” |
哦!别人对你不客你气就可以不客气,而别人对我不客气我就不可以不客气,原来你是这么公平的,难怪天下会那么乱。2009年5月20日 (三) 07:11 (UTC)
- 讨论请签名。别人对你不客气你当然可以不客气,实际上你在本讨论中已经不止一次不客气,但是显然至今还没有被封禁。同时我也认为这不应该是被封禁的言论,因为并没有出现Wikipedia:封禁方针所述的持续的人身攻击。但当我在Talk:六四事件中用网络习语“火星人”回应某个明显针对大陆用户的IP用户时,却被管理员封禁三个月。这就是区别之所在。维基有很多一个人不能认同的言论,但是并不表示管理员可以以自己的好恶随意封禁并没有违反方针的用户。-Msuker (留言) 2009年5月20日 (三) 07:35 (UTC)
建议降低当选管理员的门槛
最近一年来,参与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投票的用户数目不断减少。例如,2008年3月的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Ws227共有96名用户参与投票(包括支持、反对和中立票);6月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Ktsquare/第2次有51名用户参与投票;9月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Wong128hk有45名用户参与投票;10月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人神之间有38名用户参与投票;12月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Kegns有33名用户参与投票;2009年2月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Bencmq有31名用户参与投票;而最近的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Liangent只有27名用户参与投票。
目前当选管理员所需的票数是25张有效票。如果现在再不降低这个数字,恐怕下一次就要有人因票数不足而无法当选管理员了。--Maxwell's demon (对话 贡献 给我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10:32 (UTC)
- 坦白说,在下认为不是票数的问题,而是号召力的问题。—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5月17日 (日) 10:49 (UTC)
- 票数再往下减实在是不行的,想来上任管理员只要十几人同意?或许可以延长投票时间。此外相信有许多活跃用户没有投下票,其实是由于他们“投中立”的缘故吧—Ben.MQ 2009年5月17日 (日) 11:01 (UTC)
- 网路人际关系很重要,平时就要与社群成员保持良好的互动经验。网路人脉也要用心经营的,要成为能够服众的管理员就要想办法获得一定的社群民意基础,平时多协助别人、欢迎新用户,获得社群的认同。—Jasonzhuocn (留言) 2009年5月17日 (日) 11:08 (UTC)
- 有时候看到已有足够票数通过,便不会去投。-张子房 (煮酒论英雄) 2009年5月17日 (日) 14:32 (UTC)
- (!)意见:实际投票用户少,不代表关注的人也少。—Alberth2-汪汪 2009年5月17日 (日) 15:47 (UTC)
- 是不是需要在维基社群中多宣传宣传WP:COMM和公告版?--冻僵的河蟹talk·+ 2009年5月18日 (一) 12:27 (UTC)
参与特色条目候选的用户数目也在减少。Wikipedia:特色条目候选/第三次卡尔可夫战役就是一个例子。目前正在进行的Wikipedia:特色条目候选/木卫三看来也要失败了。--Maxwell's demon (对话 贡献 给我留言) 2009年5月19日 (二) 13:58 (UTC)
- 嗯……这广告做的不错,投票一下子就达到要求了。—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5月20日 (三) 17:10 (UTC)
- 我认为不能因为投票用户少,而要对规则门槛作出无必要的变动。--Advisory 2009年5月19日 (二) 23:04 (UTC)
- 不是关注的人减少,而是越来越多人把反对视为一种攻击,有时候真的要三思才投票,免得失罪人。在新条目推荐已看到类似情况,投反对票的人被破口大骂。投票还要顾及别人感受,不简单啊。而且投票对投票者本身没有利益可言,只是一种权利,所以投不投都是个人意愿。正如我在上面所言,只是不想投而言。只要提名人加强拉票,我相信便能通过。-张子房 (煮酒论英雄) 2009年5月20日 (三) 04:05 (UTC)
- 不应该鼓励WP:拉票—Ben.MQ 2009年5月20日 (三) 08:48 (UTC)
- 呵呵,是友善通知...-张子房 (煮酒论英雄) 2009年5月20日 (三) 11:09 (UTC)
- 不应该鼓励WP:拉票—Ben.MQ 2009年5月20日 (三) 08:48 (UTC)
- 问题是在最近参选用户低调,是较与世无争的一群人,就看JN参选时便有多人投票,如Musker等人参选可能便有数字突破了。窗帘布(议会厅) 2009年5月20日 (三) 09:20 (UTC)
- 有时适当拉票还是可以接受的,毕竟可能不是每个用户会把申请管理员页面加入监视列表,WP:COMM的公告牌的关注度貌似也不高,可能很多用户都根本没注意到那个。--冻僵的河蟹talk·+ 2009年5月20日 (三) 15:02 (UTC)
- 而是越来越多人把反对视为一种攻击,这个就说到重心了。无论是反对票或者是反对的意见,现在普遍的态度是不应该存在,不需要出现,应该要阻止的走向。未能将反对的意见与赞同的意见在同一种地位上来判断或者是评估,对于提出反对意见的人以不同的方式加以攻击(在维基,在其他计画,在skype上都可以见到)。看多了,心也寒了,尤其是某类别的用户,这种现象较为明显。所以,想当的就让他们当选,不用赞成或者是反对,这样大家和气相处,皆大欢喜。-cobrachen (留言) 2009年5月20日 (三) 22:19 (UTC)
- 不过貌似社群不希望见到的是那些没有任何反对意见,只有一个单独的(-)反对的投票。不过投票的用户越来越少是个事实。--冻僵的河蟹talk·+ 2009年5月21日 (四) 06:55 (UTC)
- 而是越来越多人把反对视为一种攻击,这个就说到重心了。无论是反对票或者是反对的意见,现在普遍的态度是不应该存在,不需要出现,应该要阻止的走向。未能将反对的意见与赞同的意见在同一种地位上来判断或者是评估,对于提出反对意见的人以不同的方式加以攻击(在维基,在其他计画,在skype上都可以见到)。看多了,心也寒了,尤其是某类别的用户,这种现象较为明显。所以,想当的就让他们当选,不用赞成或者是反对,这样大家和气相处,皆大欢喜。-cobrachen (留言) 2009年5月20日 (三) 22:19 (UTC)
- 刚才发现,总是在投票快要结束的一小段时间之内投票用户会猛增……不知道为何。--冻僵的河蟹talk·+ 2009年5月21日 (四) 14:33 (UTC)
- 我认为应该把WP:拉票提议为正式指引。-Advisory 2009年5月21日 (四) 18:07 (UTC)
可以接受无条件,无理由,无差别的赞成,但是不能接受同样表达方式的反对,这就是一个对于反对意见的歧视。同样是表达意见,为什么反对意见一定要被拿出来用放大镜刁难?这样不就是在告诉所有人:中文维基只能有赞成,不能有反对。那么,何必投票,为了几个百分点才算吵破头呢?很矛盾的现象,不是嘛。-cobrachen (留言) 2009年5月21日 (四) 23:25 (UTC)
建议提高管理员的门槛,必须实行普选,以比例制选举,由5名用户联名举荐:
- 行政员及管理员必须放弃投票资格,避免利益关系
- 自动确认用户占70%
- IP用户占30%
- 设定任期,每期一年
—Mokaw (留言) 2009年5月28日 (四) 13:06 (UTC)
(+)支持建议降低当选管理员的门槛,但必须与此同时加大普通用户对管理员的监视力度。如果“普通用户对管理员的监视力度”,当选管理员的门槛再高也是白搭管理员跨过门槛后就忘了自己的过去,并为所欲为了。——虞海 (留言) 2009年5月28日 (四) 13:12 (UTC)
- 现在根本没有方法监察管理员,管理员权力过大,而且相互包庇的情况亦颇为严重。只有通过民主选举才有可能实现权力平衡。
关于剧透模板({{Spoiler}})
我翻译了英文维基百科的Wikipedia:Spoiler一文,译文放在User:PhiLiP/Wikipedia:剧情透露内容。其中为不能在条目中放置剧透模板提供了一些原因,在下总结如下:
- 通常而言,介绍虚构作品的条目都应包含有相关的剧透内容,这样的警告是多余的,是不必要的。
- 我们应该在Wikipedia:内容声明中提示读者维基百科带有剧透内容。
- 章节标题(例如“== 剧情 ==”或“== 结局 ==”)会提示读者剧情透露内容的存在,因此不必再多此一举再在同一位置使用模板。
以上。--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5月22日 (五) 13:41 (UTC)
- 菲菇,虽然(例如“== 剧情 ==”或“== 结局 ==”)暗示了剧透存在,但是有时候不直接提示下面内容有可能剧透之类的文字可能一下子不能让读者想到剧透的问题,而是让读者因作品剧情的渴望而不假思索的看下文。要知道,人有时候是最愚蠢的生物。-孙学 (留言) 2009年5月22日 (五) 14:28 (UTC)
- 我同意不用剧透模版。如果“== 剧情 ==”那么大的一个标题尚不足以阻止读者看下文,一行细小的扫兴警示难道就能管用么?—冰热海风 (谈) 2009年5月22日 (五) 15:08 (UTC)
- 我认为剧透模板应该保留,但应该减少使用范畴,避免滥用。初始背景性的剧情、角色介绍可以不必使用剧透模板,而对核心世界观的介绍、关键角色的谜底揭露以及结局介绍需要使用剧透模板。建议同时参考下ja:Wikipedia:ネタばれに注意。
- 另外菲菇说的第一条不太合理。这些条目显然还包含非剧透性的内容,总不能让读者为了免于被剧透而把这些内容也舍弃掉吧。第三条也并非完全适用,有时在作品评价部分也会剧透出重要结局。//Rafo[m] 2009年5月22日 (五) 15:33 (UTC)
- 支持去除所有剧透模板,这个模板除了菲菇列举的三点去除理由之外,还影响版面的整洁和读者阅读的连贯性。—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9年5月22日 (五) 18:07 (UTC)
我认为使用{{Spoiler}}是可以接受的,简洁的一行字提示不会对版面有多大影响,而且相信看条目的人未必多半会完全了解维基内容有剧情透露。倒是认为不应使用{{Spoiler H}},因为严重影响阅读,而且对于剧透内容的保护也太超过了。我个人认为应删去{{Spoiler H}}和{{Spoiler F}},至于{{Spoiler}}和{{Endspoiler}}则有待进一步讨论,至少我暂时没看到有必要删除的原因。--五月病中的小琛儿 探病去 病历表 2009年5月23日 (六) 09:07 (UTC)
- 如果不使用{{Spoiler H}},我会很自觉的连贯看下去,我还是支持用{{Spoiler H}}隐藏。—Fantasticfears (留言) 2009年5月23日 (六) 11:07 (UTC)
- 可是折叠的模板很不方便打印,在打印时啥都出不来。--冻僵的河蟹talk·+ 2009年5月24日 (日) 05:39 (UTC)
- 那这个就属于技术上的问题了,格式上还是喜欢{{Spoiler H}},没有的话一般我会直接看下去。—Fantasticfears (留言) 2009年5月24日 (日) 09:47 (UTC)
- 可是折叠的模板很不方便打印,在打印时啥都出不来。--冻僵的河蟹talk·+ 2009年5月24日 (日) 05:39 (UTC)
我支持停止使用这些模版,同时也包括其他的免责声明模版—Ben.MQ 2009年5月24日 (日) 11:30 (UTC)
- 我则是支持停止使用所有隐藏条目内文的模板(不包括键接模板和管理用模板),一句文的提示则不反对。--五月病中的小琛儿 探病去 病历表 2009年5月25日 (一) 06:28 (UTC)
- (+)支持停止使用所有免责声明。这些模板并非条目内容的一部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5月25日 (一) 07:52 (UTC)
- 我觉得免责声明应该保留,而且应该尽量使用。因为假如对一电影或者甚至对于一人物的描写不精确的话一般不会出人命或者导致大的损害。但是在医学问题上假如因为维基百科上的内容不精确导致病人自己误用的话就太糟糕了,而且对于维基百科本身来说也是非常大的负新闻。因此应该在这些情况下尽量提醒用户在使用这些信息的时候当心。--Wing (留言) 2009年5月25日 (一) 15:17 (UTC)
- 我想大家是指内文中的警示模板而不是条目顶头的警示模板吧?也许为避免自我参照,将警示都放在最顶还是可以的?--五月病中的小琛儿 探病去 病历表 2009年5月26日 (二) 07:43 (UTC)
- 我很不能同意保留医学模版的做法。上方已经有不少人提到原因,例如是“影响版面的整洁和读者阅读的连贯性”,此外也与底部Wikipedia:内容声明有相违背,因为这类模版根本不是免责的声明,挂了模版不能取代甚至不能代表免责,反而全局的免责声明更应该得到尊重。更甚者是对那类条目需要加入医学模版并没有规范,结果一大票的植物条目、生物条目也被硬加入这类模版,惟恐有人随时把这些植物生物放进口中。挂医学模版本身就有自我审查的意味,挂一漏万的情况也是必然会发生的现象,如果我们只信赖这类警告模版却不认同下方的全局免责声明,恐怕是本末倒置的做法。—LokiTalk 2009年5月31日 (日) 03:49 (UTC)
- 我想大家是指内文中的警示模板而不是条目顶头的警示模板吧?也许为避免自我参照,将警示都放在最顶还是可以的?--五月病中的小琛儿 探病去 病历表 2009年5月26日 (二) 07:43 (UTC)
- 我觉得免责声明应该保留,而且应该尽量使用。因为假如对一电影或者甚至对于一人物的描写不精确的话一般不会出人命或者导致大的损害。但是在医学问题上假如因为维基百科上的内容不精确导致病人自己误用的话就太糟糕了,而且对于维基百科本身来说也是非常大的负新闻。因此应该在这些情况下尽量提醒用户在使用这些信息的时候当心。--Wing (留言) 2009年5月25日 (一) 15:17 (UTC)
- (+)支持停止使用所有免责声明。这些模板并非条目内容的一部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5月25日 (一) 07:52 (UTC)
本人支持去除剧透模板,重点在于如何把握剧情简介,很多电影网站都可以将故事引到高潮而点到即止,但如维基很多条目如同百度一样由头到尾地介绍剧情,挂不挂剧透也没有意义了。—Mokaw (留言) 2009年5月28日 (四) 12:58 (UTC)
- wiki是百科,不是那些网站,请注意。--220.162.230.149 (留言) 2009年5月31日 (日) 01:0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