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陈良宇

UjuiUjuMandan在话题“阅读意见”中的最新留言:6个月前
优良条目落选陈良宇曾获提名优良条目评选,惟因其尚未符合标准而落选。下方条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落选的详细原因及改善建议。条目照建议改善之后可再次提名评选。
2013年2月24日优良条目评选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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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宇终于下台了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大风起于青萍之末,祝均一秦裕,今天终于等到陈良宇了,大快人心啊。金翅大鹏鸟(talk) 06:44 2006年9月25日 (UTC)
冰山一角。--方洪渐 01:46 2006年9月26日 (UTC)
看来中国大陆官员的贪污状况真的满严重的,不过对于台湾政治我也不抱持希望了=_=””--KOS-MOS 03:14 2006年9月26日 (UTC)
昨天看一个民间评论,说中国但凡做到那个位置的地方官员,找出点砍头的罪名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所以关注这倒霉的陈良宇大概不只是贪污受贿的好戏,恐怕更有精彩的幕后剧情还有待大家去发掘啊。不过我还是非常佩服中国政府的控制力的,陈良宇背景也不算浅了,中央能这样活生生地往下砍,魄力也可见了。 --Ffn 05:17 2006年9月26日 (UTC)
陈当然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了,就跟当年陈希同一样,但是毕竟抓住一个比不抓一个要好,对吧。另外,江泽东今天对此有一个内部声明,无非是表忠心,支持党中央。胡也不为己甚,昨天韩正的就职演说中也提到要“继承老领导打下的良好基础”了。金翅大鹏鸟(talk) 06:44 2006年9月26日 (UTC)

刚好和台湾现在的一些事件有著显著的对比,也体现出两岸环境差异有多么悬殊。不过比起大陆戒慎恐惧的环境,虽然偶有大快人心的佳作,但我还是宁愿安安心心在台湾看著厚颜无耻的拖棚烂戏。-- 百楽兎 07:46 2006年9月26日 (UTC)

没错,台湾和大陆的媒体生态的确差蛮多的。未命名 10:19 2006年9月26日 (UTC)

请关注一下此条目,因被放置了“inuse”模板而且书明编辑时间持续“三个月”。inuse 模板据我了解是用于短时间的提醒,各位可以的话帮忙了解一下,看看放模板的用户的编辑情况。--Charlotte1125 11:43 2006年9月26日 (UTC)

嘿嘿,果不其然,又是Ngchinfung这位老兄的一时兴起。金翅大鹏鸟(talk) 01:54 2006年9月27日 (UTC)
已经把“inuse”模板去掉,这种模板不适合放在和新闻有关的条目里,该类条目通常每天都会有更新。--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03:35 2006年9月27日 (UTC)
其实,比起中国大陆和台湾,香港政府可真的算是清廉得多了……--Dr.Tam 10:32 2006年9月27日 (UTC)
谁给加上个上海市市委书记接替模板吧,我看日文版都有了 --Ffn 14:45 2006年9月27日 (UTC)
香港也是靠着英国建立的廉政公署的威力,60年代以前也相当腐败。中国的传统还是法制不行,从孔夫子时代就实行“德治”,依靠官员自己的修养,所以历史上清官多贪官也多,一旦皇帝的手松了立刻贪官横行。大陆检察院不能立案同级官员,必须报上级党委批准。台湾总统通过党派控制各级检察机关。只要权力没有严格的制约,立刻就能产生腐败。我曾经看到过一篇报道(忘了来源),一位美国中央政府官员到地方出差,碰到一位老同学要请他吃饭,他说如果我去吃了,就缺一顿饭的报销凭证,现在回去我还能说清,但在档案里存了多年后再翻出来,我就说不清了。中国就缺这种严格的制度和舆论监督。为什么现在还有许多草根民众怀念毛泽东时代,当时周恩来在北京大会堂为广东军区司令敬了一杯茅台壮行酒,他还没有回到广州中央办公厅就送来了一杯酒的2角3分账单。--方洪渐 08:17 2006年9月28日 (UTC)
“台湾总统通过党派控制各级检察机关”,这句话是怎么来的,想当然尔吗?不知方兄对台湾司法制度及其运作了解到什么程度?透过什么资讯了解的?该不会是某些特定的媒体吧?未命名 19:10 2006年9月29日 (UTC)

陈是铁杆的老江的人那,他势力又比较小,地位并不特别的高。而且他多半不会死,终身徒刑什么的吧。死了就不足以震慑别人了。Planemos from BeiJing,China 19:25 2006年9月28日 (UTC)

对于百乐兔兄的厚颜薄耻之说,我很好奇,是指施明德厚颜还是阿扁薄耻?是指马英九厚颜还是“不穿红衣”薄耻?是指媒体厚颜还是“支持贪腐的愚民”薄耻?看完这里的发言,我倒很钦羡不必作民主白老鼠及被“假中立媒体”洗脑的中国及香港朋友。另外,我也跟两地区的朋友告知,台湾内部(尤其是台北以外的中南部地区朋友)还是有相当多数人相信,现在台湾政治或执政党政府体系绝对没有台湾媒体放大的如此腐败﹔当然,我是以非红的非中立立场及近距离观察凯道红潮的台湾基层公务员身分来讲这段话。--winertai 18:04 2006年9月29日 (UTC)
事实上winertai兄这段话是正确存在的事实,包括前面方兄的看法,很多大陆及香港朋友,是透过某些比较特定的媒体来看待台湾的事件,这点必须传达给各位知道。据我这一个月刚好在抗议现场附近出没的观察发现,其实抗议群众至少有80%~90%甚至更高是2000年、2004年本来就不支陈水扁的那群人出来抗议,各位在外面看得似乎风起云涌,实则具体情势和媒体显示的有别。就以现在每隔几天就会有知名人士出来说他倒扁这件事,谁都知道这些人本来就反扁,只是现在在一群人的氛围下比较敢说出来而已,而绿营刚好相反。现在若再来一次选举,陈还是有1/3以上的支持度的。未命名 19:10 2006年9月29日 (UTC)
大陆并非没有严格的制度,而是人恣意不遵守制度。可能制度已经过时,守也不合理。国家机要人物月薪几千元,完全不反映权责实质价值。那必然有很多衍生途径去补足这个差额。可以是开公数,可以是收人钱财走后门,可以是四处巧取豪夺,多不胜数。做得多,久而久之就会习惯,即使有钱也不能自拔。至于台湾,一直有众人之口监察,要再腐败也不可能,并不是有权有钱就可以任意妄为,陈水扁每日都有可能在镜头之下,一言一行还是会很小心,只是他的家人未有这个觉悟。毛泽东时代人人一穷二白,虽然人还是会怀念一分纯朴,但若真的要回到当初,大饿荒,颠倒黑白,上山下乡,没有几人会愿意。HenryLi 22:07 2006年9月30日 (UTC)
各位不要老是拿老毛那个时代说事了,老毛那个时代看上去清廉的原因无非有二:一是没有必要贪,各级官员按照级别不同都有特供,就算进了五七干校,比工人高几十倍的工资还是一毛不少;二是没有东西贪,两毛三的茅台酒固然可以开列帐单追讨,一个月你也喝不到几瓶。一旦有东西可贪,还不是到处伸手?回乡女知青的贞操,各级乡村领导贪污掉很是不少吧?金翅大鹏鸟(talk) 10:36 2006年10月9日 (UTC)

To 未命名,台湾的检察官制度只是在今年通过的独立的检察官人事自治相关法令,才免于受上级制约,但总检察长还得总统提名,由执政党占多数的立法院通过。不要以为大陆的媒体就一定有偏见,其实大陆的法学界对台湾检察官制度的民主化进程还是相当赞赏的(参见这里),反而是台湾的舆论对自己的检察官制度颇有微词(参见这里)。你如果更了解台湾的检察官制度可以给我们讲讲。不过台湾的制度确实不可能有能检察总统的斯塔尔。--方洪渐 03:02 2006年10月8日 (UTC)

  • To 方兄,未命名兄与我所抒发的重点并非是大陆媒体有其偏见,我们只是说:现今台湾许多媒体以及所谓“舆论”都犯了政治歇斯底里症,很多时候,这些“贪腐”字眼,常是台湾媒体于歇斯底里症状发生时候,催眠读者和自己的梦呓,我们只是想建议大陆民众别也被这些梦呓害了,真相是:台湾民主根基筑成的政府自律体系是渐趋进步的。事实上,你阅读到的那些天下杂志也是被绿营诟病的媒体之一。我们只是想告诉方兄,台湾政府没有台湾媒体渲染的这么多贪这么多腐。另外我深信,不管下任台湾(或中华民国)总统是马英九或任何一位台湾政治人物,台湾清廉度和透明度绝对更有所进步。个人认为这与检察制度无关,而是民主的力量。当然,这还是就我基层公务员身分的非中立感想。--winertai 15:13 2006年10月8日 (UTC)
其实台湾民主政治体系是逐步进步的,这点大家应该还是同意的。问题是民主本身是有优缺点的,台湾把民主的缺点发挥到极致,造成种族对立,政治(选战)为纲,感觉很像文革。台湾可以拿出十几年,以经济为代价,做民主实验,这个不是所有地区都能这样的机会的。在大陆,去问劳苦大众要选票还是过好日子(比如月薪XX)的机会,很难想象会是什么结果。另外,个人感觉,民主在一些发达国家肯定发挥得更好,那是因为大家的生活水平都差不多,生活也比较富裕,人与人之间的观念也相近,冲突不会上升到影响全局那种程度。--purefire (留言) 2008年4月16日 (三) 10:50 (UTC)回复

分析这块没有任何引用

全部是自己写的吗? --purefire (留言) 2008年4月16日 (三) 10:50 (UTC)回复

谈一下政见——陈良宇先生是中共建政之后最有远见和为民的官僚,强烈支持他无罪释放,官复原职!!—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4月16日 (三) 17:22 (UTC)回复
有罪就是有罪,怎能置法律于不顾?上海很多民众可是拍手称快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4月17日 (四) 03:56 (UTC)回复
汗,真的假的,风车兄果然很好很强大,呵呵。其实很多人认为是判轻了。--purefire (留言) 2008年4月17日 (四) 05:44 (UTC)回复
但他真的造成社保金损失了吗?没有。那房价真的是它造成的么?真的不该这样吗?那么他做错的是什么呢?支持风车兄。。。虽然上海人的想法也会因是否已经持有房产而不同,但大多上海人的想法与我类似。--Gene91 2008年8月12日 (二) 09:30 (UTC)回复

为一名威权政府的曾经高官歌功颂德?有必要吗?全个条目只看出某只动物在舔另一只动物的菊花。恶心!

2007年以后,中国官方对此事件的口吻已经从“陈良宇涉嫌贪污”转变成“陈良宇同志违纪问题”,是这样的吗?

可是我提供的两条官方的信息来源,在2006年,就是使用违纪问题了,而且该问题,还被列为当年10大新闻。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官方的口吻曾经发生这个转变,那我就要来删除这个措辞了。Dzochithin (留言) 2008年8月30日 (六) 02:15 (UTC)回复

优良条目候选

陈良宇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人物传记,提名人:守望者爱孟,爱国,爱党,爱人民!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13:03 (UTC)回复

投票期:2013年2月17日 (日) 13:03 (UTC) 至 2013年2月24日 (日) 13:03 (UTC)
  • (+)支持:提名人票。内容充实且具客观中立性,大部分都是查阅资料和证据来源后原创编写,望大家支持。--守望者爱孟,爱国,爱党,爱人民!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13:03 (UTC)回复
  • (-)反对:来源未能覆盖大部分内容,特别是逸闻一栏。另:加入学习雷锋好榜样图片有何重要意义?--Langer Lee-本人现正在编辑群体婚姻,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3年2月17日 (日) 14:32 (UTC)回复
    • (:)回应,轶闻的连接已经加上,有些连接是重复的,望您谅解,希望您支持,原本这个条目很不好,我过年从年三十一直编辑到现在。学习雷锋好榜样是指当年主人公是一个热血青年 在军校期间也以雷锋为榜样 做好人好事 还被评为学雷锋积极分子。
  • (+)支持:做到了公正客观,论据详实,全面地将任务的各项主要的都写到了,文笔和条理性都不错--User:上海大亨121
↑该帐号被证实是守望者爱孟傀儡,而其本人已于较早前投票,故此投票无效,但意见可供参考。
  • (-)反对,图片未进行标注。“负面效果及争议反思”段落下的图片不知道要表达什么。模板内图片失效。部分参考文献作者,出版者,发表时间内容缺损。乌拉跨氪 2013年2月17日 (日) 19:49 (UTC)回复
    • (:)回应,现在很多优良条目都是翻译来的,如前面两个,我看过这个条目在作者编辑之前的版本,内容很空泛,作者能把这个政治人物(在世)写到这个程度已属很不容易,且基本符合了优良条目的评价标准,希望大家都支持原创!--User:得天独厚的孟孟
  • (+)支持:符合优良条目的条件,可以看出作者花了较大的心血编写,且对于人物的生平及思想等均有较深刻的理解,图片可以再润色下更完美。希望大家支持原创!--User:得天独厚的孟孟
↑该帐号被证实是守望者爱孟傀儡,而其本人已于较早前投票,故此投票无效,但意见可供参考。
 未能入选:1支持,5反对。--晃晃留言2013年2月25日 (一) 12:11 (UTC)回复

未通过的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 哪位前任上海市委书记曾成功申办2010年上海世博会,却因牵连上海社保资金案而于2006年9月遭到双规?
    陈良宇条目由守望者爱孟讨论 | 贡献)提名,其作者为守望者爱孟讨论 | 贡献),属于“Statesman”类型,提名于2013年3月25日 06:29 (UTC)。
    • (&)建议:文中的图片许多是不必要的,例如从军经历就附一张军徽,觉着莫名其妙;仕途一节使用低调朴素等词作为标题是否有违中立,且段落中并未看见低调和朴素的评价;网上民调一节存在问题,投票来源为开心网且没有参考链接,打油诗也仅引自大众点评。--SyaNHs 2013年3月25日 (一) 06:50 (UTC)回复
      • (:)回应:感谢您的建议!部分建议已经处理修改。投票我以人格担保确有其事,但已在文中说明遭“有关部门”封杀,开心网上显示为:该投票违反有关规定,已被关闭(中国大陆,你懂的!)。军徽请容我暂且保留,主人公的事迹我现在正在寻访,待有更贴切的图片如:原住址公寓、母校等我会及时更新,并告知您!望您支持辛苦的劳动!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3月25日 (一) 09:29 (UTC)回复
    • (×)不合要求, 2013年3月18日 (一) 13:25的版本共53450字节, 2013年3月25日 (一) 17:21的版本共61958字节。增订8508字节,占原文(18日版本)的15.9%。不符标准。--Numenor留言2013年3月25日 (一) 09:44 (UTC)回复
      • (:)回应:这位阁下,请你看仔细,这个条目本来只有不到10000字节(2013年2月9日之前),我把它扩充到6万多,难道还不够推荐吗?我平时也有工作,不可能在5天内写那么多东西,换做许多人估计都不行吧,请阁下尊重我的劳动,不要如此武断地下结论,谢谢!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3月25日 (一) 10:43 (UTC)回复
        • 这不是尊重不尊重的问题,DYK本身就是新条目的推荐,必须符合相应的标准,标准本身就是5日内编辑原版本的2/3以上。不满足社群制定的要求,我也爱莫能助。--Numenor留言2013年3月25日 (一) 10:47 (UTC)回复
          • 那算了,我尊重既定规则。不过,你看,这个条目我基本写完了,我都是抽空编辑扩充,所以每段时期的量都差不多,而按照比例计算的话,我每次扩充的比例越来越少,所以我建议这个规则该修改了,因为确实有些条目不是一次写得完的,希望你们考虑我的建议,谢谢!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3月25日 (一) 10:56 (UTC)回复
            • 我就猜到了阁下会说改规则这类事,本页的候选主要针对的是新条目。对于那些精益求精的条目,就该去优良条目和特色条目候选。不同的部分针对不同的对象。--Numenor留言2013年3月25日 (一) 11:02 (UTC)回复
    • (!)意见:从 2013-02-09 的 9,776位元组扩充到 2013-03-25 的 61,958位元组,且中间中断日期不超过五天,在下认为以长度而言,符合新条目推荐的标准--Wolfch (留言) 2013年3月25日 (一) 11:35 (UTC)回复
    • (+)支持(×)不合要求,所以是(=)中立--宇帆(留言·) 2013年3月25日 (一) 12:19 (UTC)回复
    • (!)意见:很开心在内地居然可以顺利看到这条条目!编者也不用灰心,这条目质量很好,应该可送交优良条目评审,不必执著于dyk呢。Wallace Preach My Gospel 2013年3月26日 (二) 00:02 (UTC)回复
    • (+)支持:又被误解编辑数不符条目。前指以前有讨论过,应指本人第一次维基提荐新条目陆军官校,还被耶喻拗辩,当初我也好几个月编修,但没过是编修中断五日,非连编修逾五日,我再提其讨论与相关连结,希不要再有误解之情事。
      1. 新条目推荐标准修订案:可“连续不间断”超过五天,请参阅-方案E:“近期:在推荐日之前修改不间断超过5天内,创建或进行过重大增订。”获得通过,于2010年12月18日开始生效。“修改不间断超过5天内”等于取消之前某些人的误解“一定要5天内所扩充或创建限制”,而是可连修逾五日的。
      2. 陆军官校第一次荐新不符原因:从11月28日至12月5日之间无任何编辑,已间断超过5天,祇可由11月28日时的43185位元组作为原文计算,而截至目前祇有42946位元组,故扩充不足2/3,不符资格-街灯电箱150号。(陆官篇复由本人于2013-03-17新推荐成功)。
      3. 本条目从 2013-02-09 的 9,776位元组扩充到 2013-03-25 的 61,958位元组,且期间不曾中断逾五天,又其推荐日2013-03-25,也是在编修完成五日内提出 ,符合新条目推荐的标准,楼上如因此而投反对票者,宜请修正。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26日 (二) 01:51 (UTC)回复
    • (-)反对,提问说法比较捕风捉影。这些政治斗争说不清,而且参考文献有不靠谱的网站。倒不如继续优化一下,去评选优良条目呢。我觉得条目基础不差,“去政绩化”以后应该没问题。--Amazingloong留言2013年3月26日 (二) 02:10 (UTC)回复
    • (+)支持--Iflwlou [ M {  2013年3月26日 (二) 07:03 (UTC)回复
    • (-)反对,不好意思,误判了。但仍要投反对票。条目中居然还有来源是“水木社区”、“大众点评”、“开心网”、“猫扑”、“豆瓣”。行文语气也更像宣传。--Numenor留言2013年3月26日 (二) 08:34 (UTC)回复
    • (+)支持--Wetrace留言2013年3月26日 (二) 08:55 (UTC)回复
    • (+)支持--背嵬军(武穆卫队)步兵 持斧 绍兴和议 2013年3月26日 (二) 13:55 (UTC)回复
    • (-)反对:同上上。-Hijk910 2013年3月26日 (二) 14:17 (UTC)回复
    • (-)反对,水木是不可靠来源。--CHEM.is.TRY 2013年3月27日 (三) 03:15 (UTC)回复
      • (:)回应:感谢阁下的建议!水木社区已删除,只是那第一个投反对票的人我实在无语了。。。一心想要阻止,不知道为什么。。。开始污蔑我的条目不符合规定,让许多人跟着误解,后来发现自己错了却找一些吹毛求疵的理由来说辞,我希望阁下及各位投反对票的人好好看看我写的内容是否是事实再做决定吧!维基虽然不支持一些论坛来源,但也并不是说论坛来源就一定不可靠或者不可以,因为在大陆的网络环境下,有些东西很难被查阅到,望各位同人理解,支持付出的心血。毕竟我的条目是符合被选为新条目的有关要求的,至于上面有些同仁说的优良条目,我也知道还不够,所以仍在优化中,但这并不影响该条目评选新条目吧!?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3月27日 (三) 11:31 (UTC)回复
      • 目前条目还有大量不可靠的博客来源。--CHEM.is.TRY 2013年3月28日 (四) 04:29 (UTC)回复
    • (:)回应
      1. 首先,本人误判认为不合要求,的确是本人的过失。错在我,前面已经致歉。在此再次表示歉意。
      2. 其次,支持本人投反对票的依据是文中有不少论坛、博客的来源。维基编辑规则里明载“可供查证”,“网志、论坛贴文以及相似的来源都不能被接受为可靠的来源。”这本身就是不应该出现在维基百科条目中的。如果阁下认为我的话已不可信,可看下面“糖果大爆险”条目,同样因有博客来源而有反对票。这一点并不因为本人先前的失误而变得可以忽略。所以本人仍投下反对票。
      3. 再次,认为本文“行文语气像宣传”是我的个人意见。我的意思并非指阁下有可以宣传之嫌,只是说有些地方的确跟官方宣传稿如出一辙。比如“多次强调要保障好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督查帮困措施的落实情况。”跟平常机关报纸、新闻里说的根本没区别,基本上每个大陆党政一把手都可以加上这句话。如果阁下感觉这是污蔑或者侮辱,那本人划去就是了。
      4. 最后,本人与阁下萍水相逢,前面还好意帮阁下解决hash值问题,如何使用用户框。本人只是出于对条目负责、对读者负责的态度,投下反对。又何来要刻意“污蔑”、以致“吹毛求疵”,让阁下使用如此之贬义词?但阁下还要求本人“注意言辞!”前恭后倨,这是令人赧颜。诶,阁下好自为之吧。--Numenor留言2013年3月27日 (三) 15:00 (UTC)回复
(:)回应:在下对阁下的帮助一直表示感谢,并非是前恭后倨,只是在下坚持认为,虽然条目有须改进之处,但并非没有达到DYK标准,至于来源,我已经优化了。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3月30日 (六) 00:14 (UTC)回复
(!)意见Numenor所提“宣传语气”的意见,建议主编者 可以再检视一下内文,尽量调整。刚开始编辑百科时,中立性的写法及语调是需要练习,我自己也一直在调整中,请主编者别介意、别往心里去,谢谢主编者的贡献。Wetrace留言2013年3月29日 (五) 03:07 (UTC)回复

破坏者的无耻

傀儡破坏无耻!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14:00 (UTC)回复

陈良宇

质疑

陈良宇这个条目被加入的内容和参考来源严重不相符。实在太多,只列举部分,其他可看条目编辑历史:

1,期间,陈良宇尽忠本职,获得了老干部们的好评和市领导的赏识。1985年7月,江泽民调任上海市市长,江泽民任职后践行改革开放的思想,加快上海的各项市政工程建设,以期该尽快提高上海的基础设施水平并改善上海的市容市貌,陈良宇亦在不同场合积极宣讲支持改革开放思想,获得了江泽民的肯定,此外,陈良宇的朴素作风也得到了市领导的赞许。

给出的来源为:http://epaper.oeeee.com/A/html/2008-04/12/content_438163.htm 来源中哪里能说明,江泽民践行改革开放的思想?哪里有说明陈良宇获得了江泽民的肯定? 来源中压根没有江泽民三个字。

2,由于陈良宇成功化解了上任初期的多次危机,在其担任区长后约一年半左右,黄浦区各项事务渐趋稳定,于是陈良宇便开启了多项大胆改革。首先在1988年秋,对号称“十里南京路,一个新世界”的新世界商场进行股份制改革,使用现代企业制度淘汰计划经济时代的陈旧规则,使这个上海滩的老字号大展活力。看看给出的来源 http://www.newworldcoltd.com/1company/1intro.asp 是一个公司的简介,里面的内容根本没有提陈良宇三个字,怎么就能说明使这个上海滩的老字号大展活力?实在无从谈起。

3,此举不仅美化了上海城市环境和改善了市民的居住条件,更重要的是,由于动迁安置房面积以动迁家庭的户籍人口每人不低于人均保障面积计算,因此此举解决了大量市民尤其是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使市民免除了日益上涨的房价所带来的负担。据统计,在陈良宇的规划下,上海市共有超过100万户家庭从动迁安置政策中获益,“拆迁致富”成为上海滩流行一时的口号。来源看似很多,可是

http://www.gov.cn/gzdt/2005-11/27/content_110165.htm (这个是拆迁工作推进会议)

http://news.sina.com.cn/o/2004-10-15/15233933762s.shtml (陈良宇昨深入基层实地调研强调 以“平改坡”为抓手推进旧区改造出租车驾驶员是城市文明光荣传播者,整个内容还是讲推进工作,以及陈良宇提出的要求)

http://www.shanghai.gov.cn/shanghai/node2314/node2319/node12344/u26ai29023.html (内容是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http://news.kunming.cn/society/content/2009-11/12/content_2010480.htm (上海村民欲借"迪斯尼"拆迁致富被叫停)

这些乱七八糟来源怎么就得出了【因此此举解决了大量市民尤其是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使市民免除了日益上涨的房价所带来的负担。据统计,在陈良宇的规划下,上海市共有超过100万户家庭从动迁安置政策中获益,“拆迁致富”成为上海滩流行一时的口号。】这样的结论?

此条目还有被其他编者删除的大量与来源不符的内容,这些内容实在非常繁杂离谱,不在一一赘述,有兴趣的可以看编辑历史,自己去对比。--来源不符的人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5:55 (UTC)回复

这个条目各种信息的来源很诡异,结论与引用没有明显的逻辑关系,可以说逻辑混乱。并且严重偏离中立性,完全是为陈良宇洗白。过分夸大其“功绩”,通过贬低他人(习近平、温家宝等)降低或减小或转移其罪过。 需要重写!!!! --Ronalde留言2015年1月9日 (五) 03:29 (UTC)回复

反驳

请主张保留的用户对上述质疑一一进行反驳与解答。乌拉跨氪 2013年5月27日 (一) 06:59 (UTC)回复

  • (:)回应乌拉跨氪,请乌拉阁下理解,我不进行任何“所谓的反驳”的原因:就如同“中国政府不会接受任何拍卖会上的海外流失文物”一样,如果接受就等于间接承认当年侵略中国掠夺文物的合法性,也承认了目前现在私藏中国海外流失文物的合法性。如果我进行了任何反驳或解答,就等于承认这个“傀儡用户”是在进行编辑而不是破坏。但既然,乌拉前辈提了,我就说一个方针问题,对于这么一个条目如果某位编者觉得来源有问题,应当在内容后加注“来源请求”,要求我补充,也可以挂模板“疑似原创”等等都行,这样子直接大段大段删除,纯属破坏!因而对于这种强盗般的行径,无任何“反驳”的必要,只要查出来是哪个傀儡就行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7:18 (UTC)回复
    • 如果参考来源与条目内容对不上号,即意味着参考来源是无效的。这就造成了您写的内容成为无来源的原创研究。而维基上直接删除原创研究是不属于破坏。虽然多数人会先挂模板,即给面子,但真遇到倔强的人非要删除你的内容,你也没辙。--♥VC XC 2013年5月27日 (一) 07:23 (UTC)回复
      • 本条目内容非原创研究。话说你不是睡了么?大略看了一下他的所谓“质疑”,有的是他理解错误,大部分是他找错来源的地方了。。。有的是几个来源拼在一起的一段话,当然,如果决心破坏,强加他人莫须有的罪名最方面了,我无论怎么解释都是无用的。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8:07 (UTC)回复
        • 现在问题是守望者爱孟无法证明对方“来源不符的人”是在破坏。光嘴喊对方在“破坏”,却对质疑提不出任何反驳理据,那对方的行为就构不成“破坏”。相反,如果来源不符的人所提出的质疑属实,那么守望者爱孟就构成了“屡次加入原创研究”,客观上反而成为了“破坏者”。所以守望者爱孟请尽快针对来源不符的人的质疑逐一提出反驳,如果你的确作了原创研究和曲解来源,只要承认就是了,没什么大不了的。继续僵持只会让来源不符的人博得越来越多的同情,对你越不利。--♥VC XC 2013年5月27日 (一) 19:02 (UTC)回复
  • (:)回应:鉴于乌拉前辈和耶叶爷等均要求我给出来源,那我不让管理员为难,我决定给出来源,大家稍待些时间,鉴于大陆的网络环境,我还需要一点时间,跑跑档案馆等等,甚至要去拜访下陈家。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00:39 (UTC)回复
  • 首先关于“江泽民在上海期间大力践行改革开放”,这是具有广泛来源的内容,也是人都知道的不争的事实。这里就给出其中一个可靠来源: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1年出版《江泽民在上海 1985-1989》ISBN: 978-7-208-10004-6 另有参考链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在座谈会上发表讲话强调,江泽民同志任上海主要领导的4年是上海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具有转折意义的4年。这4年里,上海在困境中奋起、在探索中前进,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上海浦东开发开放蓄势谋篇,上海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步。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03:01 (UTC)回复
  • 其次是关于“陈良宇积极宣讲改革开放思想,获得江泽民肯定”,请参见:施为鉴著《上海帮末日悍将 陈良宇传奇》第十章 老干部的仆人 链接在此,而我所给出的来源,从老干局发迹的政治明星主要是描述该段落的主干意思,即:陈良宇在1985-1987年担任过上海市(委)老干部局的领导,工作也得到了肯定。所以以这个为来源放在段落最后并无问题,请这位傀儡阁下不要断章取义恶意曲解给别人以误导。
  • 接着是关于新世界股份制改革,可参见《《上海改革开放二十年》系列丛书 , 黄浦卷》ISBN:7-80613-746-7;《上海改革开放二十年 , 商业卷》ISBN:7-208-03020-0以及施为鉴著《上海帮末日悍将 陈良宇传奇》第十二章 乱中取胜,而我把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介绍拿出来,因为里面有关于“ 1988年8月,公司由全民企业改制成为南京路上最早的商业股份制企业;今日的新世界与1988年改制之初相比,销售、利润和税收均增长了200多倍,净资产增长了近3000倍等等”改制后业绩大涨的叙述,以支持段落中“陈良宇的改革获得很大成功”这一论述,因为改制成功是接近正面的描述,需要可靠来源所以特别注明,还是请傀儡阁下不要断章取义恶意曲解给别人以误导。
  • 最后是上海的市政动迁,这四个来源我全部放在了“陈良宇#主政上海#改善民生及扶贫帮困#安顿住房”段落最后,第一个来源,《上海市委市政府召开动拆迁工作推进会议》里面明确提到,“上海市已有95万余户、近300万市民大动迁”;第二个来源:陈良宇昨深入基层实地调研强调 以“平改坡”为抓手推进旧区改造,是说明该段落中“陈良宇领导上海市委市政府大力进行旧区改造”这个论述;第三个来源,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71号)是说明上海的动迁政策,特别是其中“第三十一条(居住困难户的优先保障)”写得很详细,主要为段落中“由于动迁安置房面积以动迁家庭的户籍人口每人不低于人均保障面积计算,因此此举解决了大量市民尤其是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提供论据,第四个来源:主要上海市村民想办法要靠拆迁致富愿望落空证明现在上海滩拆迁致富已经是一个口号。因此这四个来源支撑这个段落没有问题。
  • 综上所示,陈良宇条目首先绝非所谓原创,顶多就是部分人可能理解成内容来源之争议罢了,如果有人要说来源曲解,争议那是言论自由。现在我决定不再纠缠这个争议而是在该条目被解除保护进行重新大幅修订。尽力做到来源更为优化。
  • (!)意见:如此我已经按乌拉跨氪的要求逐一解答,证实了来源并无问题,在下认为现在该考虑认真查处傀儡的问题了!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14:49 (UTC)回复
(!)意见:阁下的回复仍很苍白无力,完全没有正面回答问题。我试作评析:
  • 首先“陈良宇的朴素作风也得到了市领导的赞许”这句没问题,后面一大段“加快上海的各项市政工程建设,以期该尽快提高上海的基础设施水平并改善上海的市容市貌,陈良宇亦在不同场合积极宣讲支持改革开放思想,获得了江泽民的肯定。”仍需补上来源。
  • 其次陈良宇传奇不是可靠来源,阁下自己写的条目都被删了,怎么还在引用这本网络小说?
  • 再次,请给出书籍页码或引文,否则他人无法知晓。再次引用陈良宇传奇。
  • 最后是,你犯了企图把来源A和来源B综合起来得出结论C的错误,实际上是在对已发表材料的总结并提出立场。我把这段话分解一下:
    • “此举不仅美化了上海城市环境和改善了市民的居住条件”:无来源。
    • “更重要的是,由于动迁安置房面积以动迁家庭的户籍人口每人不低于人均保障面积计算”:我看完了那篇规定都没找到相关表述,请指出。
    • “因此此举解决了大量市民尤其是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使市民免除了日益上涨的房价所带来的负担。”无来源,自己的总结。
    • “据统计,在陈良宇的规划下,上海市共有超过100万户家庭从动迁安置政策中获益,“拆迁致富”成为上海滩流行一时的口号。”仍然没有来源。--DeBit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15:12 (UTC)回复
    • (:)回应Debit,阁下要怎么理解可靠来源,言论自由,总之这个争议到此为止,我从未要所谓“正面回复那个傀儡”仅仅是,给应乌拉要求,如果我这样子你仍觉得没有可靠来源,那是阁下的自由,最后敬告,陈良宇非原创,最多是来源争议,因为受制于一些因素(本身使争议人物等等)。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15:23 (UTC)回复
  • 目前已经全部修缮为可靠来源!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7月2日 (二) 07:13 (UTC)回复

其他讨论

  • (:)回应:我自从加入维基以来的虽然也犯过不少错误,但是基本上是有口皆碑的。我一般不在客栈上说话,而且对于阁下这种从不干正经事的专职破坏者更加不屑一顾,我只敬告阁下一句,“人在做,天在看,多行不义必自毙!”!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6:05 (UTC)回复
  • (!)意见--花三年时间走访调查,采集证据;半年时间整理资料,2个月时间闭关编辑,才成陈良宇这个条目!请问维基百科里几个人能做到?有良知的同胞们是不是应该为爱孟说句话!?一个刚刚注册的账号,什么都不干,就进行对“陈良宇”的破坏,难道要为了这么一个高度疑似为傀儡的账号逼得在下退出维基百科吗!?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6:15 (UTC)回复
  • (:)回应,关于陈良宇这个条目,你上面的的表述正好印证了你在搞原创研究,这正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方针。有良心的维基人都会守法,管理员也会依法治基。给出与参考来源相一致的内容,才是最好的办法。--来源不符的人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6:26 (UTC)回复
  • (!)意见,个人感觉,一个人被封号后,又注册就为了来改一个条目,非要搞到页面被全保护,然后口口声声方针、良心、依法(且不论这无论从哪一个层面上都与法律问题无关),这也太……--ALIEN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6:40 (UTC)回复
你们到底在干什么东西?LtdccbaJasonLin2013年5月27日 (一) 14:14 (UTC)回复

未通过的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 哪位前任上海市长曾成功申办上海世博会,在2006年9月遭到免职
    陈良宇条目由守望者爱孟讨论 | 贡献)提名,其作者为守望者爱孟讨论 | 贡献),属于“person”类型,提名于2013年7月2日 14:29 (UTC)。
  • 占海特事件的dyk问题:你说修改问题经过了原提问者的认可,如果是这样,对不起,错怪你了。在修改问题之前,这个dyk获得了一些支持票和反对票,显然这些投票的维基人是赞成/反对原来的问题的。如果问题往完全相反的方向修改了,这些票可以直接继承吗?我不太清楚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但是你的提问“2012年发生在上海的什么争议主要起因是一名非上海籍女子为自我利益而擅自非法集会招致了部分上海市民的反对? ”太主观了,我是反对这样的问题登上首页的。
  • 陈良宇的中立性问题:[2],上次dyk和优良条目候选就有不少人对中立性提出质疑,但你并没有采纳这些意见;不可靠来源,比如博客和网络小说,你也没有删除;与条目相关性很低的图片也没有移除。你回退的这次编辑[3],网上的打油诗与他个人并没有太大的关系,也不能证明他是怎样一个人,何况这种打油诗,哪个“领导”没有几首。“回退到由Ffffnm做出的修订版本27104010:回退这次无意义的编辑,在这样就提报破坏!”,并不是不符合你口味的编辑都是破坏。[4],从这里来看,你回退过不少人的编辑,说得mean一点,这行为算得上霸占条目了。
  • 我认为这张图片没有太大的意义,上面已经说过了。引用一下User:Kegns的话——“图片的唯一用途似乎只是在规避kaixin001不能作为可靠来源。”

每个维基人都有自己的立场,没有人能做到绝对中立。持有不同立场的维基人互相制约,才能保证维基百科的内容不会往某一方向偏离得太离谱。把一个条目写成自己心目中的样子的想法,我觉得是不可取的。--Nndd留言2013年7月3日 (三) 02:03 (UTC)回复

编辑请求

  请求已处理

请将此导航模板至于条目末尾,谢谢。仅仅一个导航模板,应无争议。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11月7日 (四) 14:57 (UTC)回复

编辑请求

(!)意见:主编禁封期间,如此大规模请求删除,是否合适?希望User talk:Петровцы能稍等几日,和条目编写者们达成共识,避免不必要的编辑战,体现维基百科条目的客观中立性。--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2014年1月14日 (二) 14:30 (UTC)回复

(-)反对,请求理由不成立,即是来源失效或者有异议也仅仅需要标注“来源请求”,无须删除。而且账号注册还不到一天就跑来提出一大堆的删除意见?主编还没有回来,这么做合适吗?--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4年1月14日 (二) 15:46 (UTC)回复

(-)反对,理由同上。“而且账号注册还不到一天就跑来提出一大堆的删除意见?”。本来我想投赞成票的,但是本人看到维基百科某些小人管理员使用傀儡账号提意见的行为,对此本人感到深恶痛绝,故而投了反对票。有本事,幕后的管理员现身,我就挺你!勿作!--Fayhoo留言2014年1月19日 (日) 00:04 (UTC)回复

维基百科是不是可以有审判和给司法案件定性的功能,可以宣布一个宣判的案子是冤假错案?

纵观维基百科上所有涉及陈良宇的条目,全部一口将陈良宇案定性为冤假错案。试问维基百科是不是应该作为这样一种新闻或者宣传工具存在,对抗司法?中国国内媒体按照官方口径姑且不谈,世界各大通讯社没有一家敢于像中文维基百科这样为陈良宇开脱,某些用户是否应该思考一下这是不是因为他们书写在维基百科上的这些“平反”的语句,本身就没有实际的证据来支撑?这种跨越司法来给一个案件、一个人定论的做法,是否能够connect the dots? 退一步说,如果事实真的如同维基条目上所说,如果条目中产生争议的论调和语句真的按照某些用户所说是“铁一般的事实”,为何没有人根据这些“事实”去给陈良宇平反呢?

相信这些用户一定会说“社会阴暗”,“政治腐败斗争”之类云云。但是请不要忘记维基百科不是发表这些有争议内容的地方。本人建议这种利用维基百科试图给司法案件定性的做法要绝对禁止和抵制,否则助长不正歪风。ZhengZhou留言2017年1月17日 (二) 10:00 (UTC)回复


Zhengzhou典型双重标准,我看到Zhengzhou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目中,也是非常武断地认定自贸区“没有改革”“没有成就”。为何在上海自贸区条目里,Zhengzhou就选择性地使用境外媒体对自贸区的质疑内容,却反而在陈良宇条目中反对使用境外媒体对该事件的质疑内容?上面关于条目命名的讨论已经早有结论:陈良宇事件是典型的政治事件,并不是简单的刑事司法事件,类似于同级别的薄熙来事件。Zhengzhou在同样的上海条目中,采用双重标准,选择性地接受批判“上海相关事物”的内容,排除“支持上海相关事物”的来源。这不是编辑条目应有的态度。黑暗雄鹰·给我留言·条目数量骤减8000+ 2017年1月29日 (日) 06:08 (UTC)回复

你的观点非常正确,这正是我想说明的一点:编辑上海条目的用户,在陈良宇一类的“政治条目”中就愿意引用境外媒体,而在自贸区一类的“经济条目”中就不愿意,我想让这些用户理解到他们的双重标准,结果他们不但不承认,还使用报告破坏一类的手段试图把我们这些用户噤声。这不是编辑条目应有的态度,维基百科也不是上海用户的地盘,这个条目和其他条目也不要想着给陈良宇“翻案“。最后还是说那一句话,任何一个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是什么样子,最后一定会变成什么样子。ZhengZhou留言2017年2月3日 (五) 09:05 (UTC)回复

在另外提一句,本人从没有给上海自贸区条目定性为“没有改革”“没有成就”,只是试图客观地在“反响与评价”中增加部分有可靠来源的内容 - 不管是境内还是境外,自贸区有好有不足只是个客观事实罢了,本人真的不认为加上两句负面的看法有什么大不了。但是你若去查询条目编辑记录就会发现,部分上海用户见不得一句说上海不好的话,无论有没有来源,都进行删除或者修改,直至说得自贸区有好无坏、上海高大上得不行为止。更有甚者,对整个条目的细微字句进行审查式的编辑,在引用可靠来源的同时于细微处修改字句改变句子的语气。这种行为非常可怕,而且绝对属于破坏,但是对方却抢先一步说本人添加两句华盛顿邮报和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的行为属于对自贸区的污蔑和对上海相关条目的破坏。本人除非见到脏话否则从不提报破坏,所以全都不了了之。本条目和其他伤害相关条目涉嫌原创研究和试图给司法案件定性翻案的的事实已经在诸多讨论页中被反复讨论了,本人在此无必要赘述。但是部分上海用户较为狭隘的编辑方式绝对不能容忍,站外动员“抱团”的行为也不能容忍,双重标准有待更充分的讨论,争议最后一定要得到解决。ZhengZhou留言2017年2月3日 (五) 18:39 (UTC)回复

有关Special:Diff/42964949

[5]是一个不存在来源的论坛讨论。Kou Dou 2017年1月26日 (四) 10:04 (UTC)回复

来吧我们来探讨一下为什么是原创研究

我没打算编辑战下去,不过@金牌雄鹰您的编辑着实让人不满而且违反了WP:非原创研究的规定。此处引用您讨论页的内容:

我发觉您可能没有抓住要点。WP:SYN:“原创总结的简单案例:联合国的明确目标是维持国际的和平与安全,但自其成立以来,全世界已发生过160场战争。尽管句中没有给出任何结论,且其中提到两个事实都是真实的,然而这句话实际暗示了联合国没能成功地去维护世界和平。假若未曾有可靠来源把资料按照上述做法合成,那么这就将导致原创研究。”现在陈良宇、俞正声、韩正和GDP的问题也就是在于此,没有来源将上海GDP的增速放缓和高层换人直接联系在一起,那么您把它放在一起就属于原创总结,它可能暗示了新的高层领导无力治理经济。事实上,此来源明确地将经济放缓归因于经济危机和经济结构转型带来的问题,而没有将它与领导联系在一起,故而是没有用的。您需要找到一个来源,直接而明确地表述“高层换人后,上海经济增速放缓”,这样才能摆脱原创研究之嫌疑。

——Antigng留言) 2017年1月26日 (四) 16:47 (UTC)

如果您不能正面回应Antigng提出的问题,不能或给出有效的来源,不能或容忍{{or}}模版的存在,我们可以继续到WP:当前的破坏探讨一下。您的选择。--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7年1月28日 (六) 05:41 (UTC)回复


您新修改的内容回应了我先前提出的问题,我欢迎您的大部分编辑:不过,您仍然将“陈良宇下台”与“上海GDP增速下降”联系起来而不给出这一联系的来源,并且删除了相应的{{or}}模版。出于对您愿意合作坐下来讨论的敬意,我近期内不会重新在原位置挂回{{or}}模版;我希望您能主动将有问题的内容删除,或提供这样的一个来源,其中明确提到类似的“陈良宇下台这一事件拖慢了上海GDP的增速”的话,以彻底解决该处原创研究的问题。 我表示异议的内容如下:

{{Or|,上海经济一度维持了发展势头,2007年上海经济成长率达13.3%<ref>{{cite news|url=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80728/00002348456.shtml|title=连续第16年两位数增长 上海07年GDP12001亿|publisher=大洋新闻|date=2008年4月11日}}</ref>。然而,从2007年底[[俞正声]]任职上海市委书记接任后,上海原本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迅速消失,各方面发展均陷于停滞,2008年上海经济成长降低到全国平均水平之下且结束了两位数成长<ref>{{cite news|url=http://finance.ifeng.com/news/people/20121123/7341080.shtml|title=上海经济增速回调|publisher=中国经营报|date=2008年7月28日}}</ref>,之后上海经济成长持续衰退,直到2012年,上海经济更是在中国大陆成长垫底,且物价持续上涨而房价上涨更为迅速<ref>{{cite news|url=http://finance.ifeng.com/news/people/20121123/7341080.shtml|title=上海人韩正|publisher=经济观察报|date=2012年11月23日}}</ref><ref>{{cite news|url=http://economy.caixin.com/2011-07-22/100282827.html|title=上海固定资产投资12年来首次下滑|publisher=财新网|date=2011年7月22日}}</ref>|time=2017-01-24T10:38:53+00:00}}

以上。--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7年1月28日 (六) 07:13 (UTC)回复

  • 条目内容并无“陈良宇下台导致经济成长减速”的论述,条目只是实事求是地陈述了“陈良宇下台后,上海经济发展相比原先受阻”这个事实,所列来源也是可靠来源,并无问题。至于读者会得出怎样的结论,那是读者自己的心里的想法,我们作为条目编辑者,只是忠实记录即可,并不需要对读者心里会怎样(会不会)遐想进行负责。黑暗雄鹰·给我留言·条目数量骤减8000+ 2017年1月28日 (六) 07:19 (UTC)回复

今天我去南京玩了,所以一整天都不在线。首先我很高兴看到原创研究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改善,并部分达成了共识,而没有酿成EW最终全保护的惨剧。回顾您们上方的讨论,我仍然要指出三个问题,第一个是关于原创研究的问题,第二个是关于如何文明地开展讨论的问题,第三个是关于WP:VAND的定义问题。

  1. 在上方的讨论中,User:金牌雄鹰指出“条目只是实事求是地陈述了...所列来源也是可靠来源,并无问题”,这是不正确的。事实上,正如WP:NOR方针给的实例,“联合国成立的宗旨...发生了多少场战争...”,在这个例子中,作者同样也没有给出结论,也只是陈述了两个事实,也引用了可靠来源,但是它仍然属于原创研究。我们的NOR方针要求只有可靠来源同时将A和B综合起来的时候,维基百科才能将它们综合起来,否则就仍然属于原创研究。
  2. 在讨论的过程中,我留意到了双方彼此的一些不甚友好的行为。
    A、在维基百科上,我们关注条目,我们发现条目的问题,我们针对条目的问题进行讨论,我们解决问题。我们不应当在乎:对方做出此编辑是出于什么动机;除非我们想理解对方为什么做出这样的编辑,从而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抑或是对方的编辑有明显非建设性,我们需要按照WP:VAND方针的要求确保对方没有任何改进维基百科的善意。相应的论述见User:Hat600/essay/主观唯心。我有时候说,哪怕一位WP:LTA提了一个WP:G3,只要它真是G3,我们就可以将它删除。如果我作为管理员,哪怕这LTA给我留言,说“怎么样,来封我呀,你看我照样能绕过封禁开展编辑”,我也不能否决这个G3,为什么?因为LTA提G3的动机不能决定他的这笔提删操作的建设性/非建设性,就算这用户是LTA,就算他是出于恶意提删,在客观上这笔操作也改善了维基百科的条目质量。我们关注的焦点是条目,而不是用户。在面对条目争议时,也是如此。请牢记:对方是谁,对方编辑条目的动机不能决定这笔编辑是否有建设性。
    B、之前有人问“标题杀人、先撩者贱、票房毒药”云云,是否属于PA,我说不是,但是我想不出一丝一毫的理由使用这些词汇。虽然这么做也许不错(>60分),但是一定不好!(<<100分)。陈述一个观点,只需:我认为您的观点XX正确/不正确,理由如下:1...2...3...,何须使用这种会使人不愉快的词汇呢?正如同今日,何须把条目的某个版本定性为熊样呢,这样做是否真的利于您表达自己的观点?
  3. 在条目的编辑摘要和讨论页面,我留意到了双方曾经将彼此的行为(分别是移除维护性模板,删除来源加维护模板)指认为破坏。我认为双方的这种指认都是错误的,根据WP:VAND方针,“破坏是指通过增删或修改内容,故意危害维基百科的正确性和完整性”一类编辑要符合VAND有两个要件,其一是编辑具有明显的非建设性,其二是当事人在做出此编辑的时候要具有伤害维基百科的主观故意。而您们的编辑显然在第二点上都不符合,因为一位说他想改善条目,一位说他想清理原创研究内容。毕竟WP:OR是这样的一个错误,哪怕老手也常犯,此外不同用户对OR的认定标准亦不同,有的内容在一个用户看来就象“孙中山是男性”那么显然,但在另外一位用户看来也许就是“任何我们能够用实验验证的量子场论都只是一个有效理论”那样复杂。

最后的最后,我还是要强调,您们虽然已经解决了这个争议的问题,但是您们给条目留下了足足50多笔编辑,您们完全可以善用草稿页面啊。在部分段落的{{or}}模板也有5、6次反复的回退,这属于编辑战啊,可以善用讨论页面,不必回退呐。我也想给两位在这里敲一敲警钟,善开讨论,远离编辑战。

2017年1月28日夜,于江苏

--Antigng留言2017年1月28日 (六) 14:11 (UTC)回复

@Antigng:他第二轮回退后我就没跟他打改纯聊了,您可能是把我后面修小毛病的编辑当编辑战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7年1月28日 (六) 14:19 (UTC)回复
修毛病您编您的他编他的不算,但是纯粹的回退则属于。仍然,我认为这些编辑在草稿页面里出现更为合适。--Antigng留言2017年1月28日 (六) 14:23 (UTC)回复
@Antigng:草稿页面好是好,然而最后贴回来会丢失作者信息,也看不出条目是怎样成长的。也许是我git用多啦,但我其实更倾向于保留所有编者attributon的做法,也就是直接编辑。--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7年1月28日 (六) 14:29 (UTC)回复
@PhiLiP,您所言也有道理。我的想法是,由于这么多编辑最终只有很小的一部分保留到最终版本中,而且这是对语句的修饰,所以署名不太重要。--Antigng留言2017年1月28日 (六) 14:38 (UTC)回复
@Antigng:好的,我会在适合的时候换用草稿的。另外我觉得您说我说过他进行破坏这事并不太对。我的原话是“如果您不能正面回应Antigng提出的问题,不能或给出有效的来源,不能或容忍{{or}}模版的存在,我们可以继续到WP:当前的破坏探讨”以及后面的“无故删除验证请求的{{or}}模版是破坏行为”,其中后者是对前者的重复强调。当时的时间上下文是对方进行了两次纯撤销(我的那一次夹中间在)而不给对应的解释(第一轮的编辑摘要里还说我删了他来源?):我说这句话的目的是提醒对方参加讨论而不能简单否认问题的存在,是对即将构成破坏情况的提醒:另外我很乐意承认,他在后来的编辑中证明了他没有破坏。--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7年1月28日 (六) 14:58 (UTC)回复
@PhiLiP,我说的是“您在装呢,我在说是您无故删除原创研究请求的事,这可是实打实的破坏。”,作为一个旁观者,我看得出您和对方都想改善条目。--Antigng留言2017年1月28日 (六) 15:01 (UTC)回复
@Antigng:相同的前文“如果您不打算回应也不打算修改,只打算回退的话,我们可以到WP:当前的破坏探讨一下”,对方接下来忽视问题和我顾左右而言他,我才又补充说了您给出的那句话。--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7年1月28日 (六) 15:08 (UTC)回复

我来说明删减的原因吧

评价内容居然没有评论人的名字,要不然不看来源谁知道是谁说的。不过这个加上就好了。我怕我删错了,我再核对一下。

“陈良宇推进城镇化的举措虽然不被当时的中央政府所乐见,但是在中共十八大之后,新一届政府却大力主张推进城镇化,并认为推进城镇化是扩大内需、增加民众收入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从这点看,陈良宇当初的政策具有前瞻性和预见性”这个来源已经失效了,我查一下相关内容都是来自维基百科。

“陈良宇动用社保基金进行投资的行为成为了高层将其罢黜的理由”这句话我没找到来源。麻烦补一下来源和评价者

“然而,从投资本身来说上海社保基金的投资获得了盈利,上海的社保基金亦得到了扩充,而同时期全国社保基金却均处于亏损状态”是“http://news.sohu.com/20080412/n256245367.shtml”中律师的言论。

“在陈良宇被免职后,中国开启了养老金入市的试点工作,社保基金也被用于投资京沪高铁的建设并参股运营,而通货膨胀带来的社保基金实际贬值的问题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从这个角度看,陈良宇的社保投资行为亦属于开拓创新之举,为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及合理利用作了探索与尝试”这个有1个来源失效,另外两个根本就没有提及陈良宇。

“2013年9月获得立项的中国大陆首个自由贸易区项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最早实为陈良宇所酝酿和规划的”这个根本不是评价内容。

“曾有老干部”“部分舆论及坊间评价”我不知道是谁,我只能在前面加上来源者的名称

@Gszq麻烦你看一下。A635683851留言2018年3月7日 (三) 09:46 (UTC)回复

阅读意见

  1. “少年时期”一节,从1946年出生写到他三十多岁,违反了常识。总不能说老百姓少年是十几岁,高官三十多岁还是少年吧。又不是能活好几百年的精灵
  2. “仕途晋升”一章至少前半特别官本位。陈良宇条目写出来总不是只给上海人看的吧?你找个台湾人来人家也看不懂啊。说的不是他有什么政绩,而是说他怎么确保了晋升。都什么年代了写条目还跟大清似的。对比后面“主政上海”一节确实写了他的政绩,这就让读者觉得仿佛陈良宇这个人前半生在当上海市长以前都是在准备,具体做了什么没啥意义一样。市长以下的官员没有政绩是吧。(如果真的没有,那就写出来没有啊。)
  3. 你维不知道为什么中国高官条目有不少都写出了一股报告文学味儿,比如章节名称就很奇妙。这就是文体错误。不要在中维搞中国高官特区。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5月13日 (一) 08:5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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