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一次北属时期

又稱「中國封建郡縣時代」,指越南歷史上被中國統治的時期

越南第一次北属时期(前207年或前111年-40年,越南语Bắc thuộc lần thứ nhất北屬吝次一?)是越南历史上被中国统治的一个时期,是越南北属时期的一部分。

交州
交州
前111年—39年
地位汉朝十三之一
首都交趾郡
常用语言上古汉语越南语
政府君主制
太守 
历史 
前111年
• 二征夫人起义
39年
前身
继承
赵朝
二征起义

越南历史系列条目
史前时期东山文化
传说时期鸿庞氏瓯貉
第一次北属时期 前207–40
南越西汉东汉
东汉:征氏姐妹 40–43
第二次北属时期 43–544
东汉
吴:赵妪 248
前李朝(万春国)544–602
第三次北属时期 602–905
武周
唐:梅叔鸾冯兴杨清
越南自主时期 905–938
后梁南汉
静海军曲家杨廷艺矫公羡
吴朝十二使君时期 938–967
丁朝 968–980
前黎朝 980–1009
李朝 1009–1226
陈朝 1226–1400
胡朝 1400–1407
第四次北属时期 1407–1427
明:后陈朝 1407–1413
后黎朝前期 1428–1527
莫朝 1527–1592
南北朝
1533–1592
莫朝 后黎朝
后期
后黎朝后期 1533–1789
后黎朝后期
郑阮分治
1627–1672
1774–1775
郑主
1545–1787
阮主
南进
1558–1777
西山朝 1778–1802
阮朝 1802–1945
法属时期 1884–1945
北圻中圻南圻
法属印支:保护国阮朝
日属时期 1940–1945
法属印度支那政府)
日属:保护国阮朝越南帝国 1945
越盟 法属时期 1945–1954
法属印支:南圻国山地国越南临时中央政府
越南民主共和国
1945–1976
越南国
1949–1955
越南共和国
1955–1975
越南南方共和国1969–1976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1976至今
越南主题

前111年,西汉攻灭南越国后,设南越旧地为交州,并置九个郡县:南海郡合浦郡苍梧郡郁林郡珠崖郡儋耳郡交趾郡九真郡日南郡

为了便于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贸易,汉廷非常关注在肥沃的红河三角洲的统治。在前1世纪时,汉朝在交州的统治十分宽松,雒越的君长在自己的部族里依旧保持著他们世袭的权力。然而在公元1世纪后,汉朝执行同化政策,鼓励越人与汉人通婚,并加强了税收,将越南直接置于汉朝统治之下。公元40年(东汉建武十六年),交州爆发了由征氏姐妹领导的越南人大起义,第一次北属时期结束。

关于断代问题

关于第一次北属时期开始的准确时间,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见解。根据越南近代史家陈仲金提出,第一次北属是公元前111年至公元39年此一时段,亦即将前111年(南越被西汉所灭)作为第一次北属时期的开始年,历经新朝东汉初年,直至二征起义爆发时才结束。[1]越南人也将南越国看作是越南历史上的第一个王朝“赵朝”。中国学者郭振铎张笑梅则持另一种说法,将汉人赵佗于前207年建立的南越国,标志为“第一次北属”时期,并将前111年至40年的历史列为“第二次北属”。[2]

历史沿革

背景:秦平百越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当时在五岭以南及越南北部地区,统称“南越”,居住著百越族人。[3]秦始皇因知道百越人地区出产“犀角、象齿、翡翠、珠玑”等珍宝,乃遣尉屠睢率军五十万进攻该地,但遇到激烈反抗,秦军出师不利,屠睢战死。其后,公元前214年,秦朝发逋亡人、赘婿、贾人等,平定南越,设置南海(位置约今日中国广东省)、桂林(位置约今日中国广西省)、象郡(地理位置尚存争议,或认为在现时越南中、北部),进行直辖统治。[4]秦代对于南越地区,采取移民实边的政策,“徙中县之民南方三郡(“中县”指中原地区,“三郡”指南海、桂林、象郡),使与百粤杂处”。[5]

当时越南境内尚有瓯雒人。据《史记·索隐》所载,交趾地区(指现时越南北部),曾被“蜀王子”率兵入侵,击败当地的骆人,自立为安阳王。[6]越南史籍里,蜀王子称作的蜀泮,又称该国为“瓯貉国”(貉又作“骆”、“雒”)。[7]其后,瓯貉国被掩有华南、越北的赵佗势力所消灭。

南越国的统治

初,南海郡龙川县令赵佗据有南海、桂林象郡等地,自立为王,建立南越国。南越一直到公元前111年,乃为西汉所消灭,延续了约一个世纪。

南越王赵佗时期,曾击破越南地区的瓯貉,然后参考采用中国秦汉时的郡县制度模式,“令二使典主交阯、九真二郡人”[8]。而在户籍制度上,南越国在境内(包括交趾、九真),实行严密的编户制,使政府能掌握村社人口及土地。[9]在民族政策上,赵佗本是来自中原汉人,当时南越国内又有大批中原移民,于是他采取“和辑百粤”的方针,务求令民族间得以融和。[10]

南越国历经五位君主,到公元前111年,汉武帝派兵将之攻灭。[11]

西汉建州置县及统治

 
消灭南越国,在越南地区设置交趾九真日南汉武帝

西汉灭南越国后,于旧地设置交趾部(长官为刺史东汉时为交州),统辖九个,即南海郡苍梧郡郁林郡合浦郡珠崖郡儋耳郡交趾郡九真郡日南郡,当中的交趾、九真、日南三郡,位处今越南北部及中部地区。[12]

汉朝政府在南越设立官署,在州置刺史(后改为州牧),郡置太守,县置县令及雒将雒侯。雒将、雒侯为当地特有官职,又作“貉将”、“貉侯”,大部份县均有设署,为该地原有的首领称谓,类似于土司。汉朝政府采取“诸雒将主民如故”的政策[13],因而在第一次北属时代里,雒将、雒侯仍保留统治权,并获世代相传。[14]

在公元1世纪初,西汉朝政被外戚出身的王莽所把持,并夺取帝位,因新政不合时宜而引发群雄并起。在这段中原局势不稳的时期里,南越旧地却相对安定,“交趾诸郡,闭境自守”,[15]因而吸引到中原人士避居当地。效忠刘汉王室的胡刚便是一例,他在王莽摄政时“解衣冠挂门而去。亡命交趾,隐于屠肆”,等到王莽败亡才归回故里。[16]

历任长官及施政

  • 石戴:为首任刺史(《大越史记全书》称作“九郡太守”),汉武帝南越国后委任石戴,治所在龙编(又作龙渊)。[17]
  • 周章:石戴死后,汉昭帝命周章继任。[18]
  • 魏朗:据《越史略》卷上《历代守任》所载:“魏朗子明,汉宣帝时人”。[19]
  • 邓勋南阳人,任交州刺史。[20]
  • 邓让:任交州牧,王莽篡汉时,建立新朝时,邓让与诸郡“闭境自守”。到刘秀建立东汉后,于公元29年,派大将岑彭南下,致信给邓让,申述汉家威德,于是邓让便与诸郡太守归降。交趾郡遂归入东汉统治。[21]
  • 锡光西汉平帝时任交趾太守,教民礼仪。[22] 王莽篡汉后闭境拒守,[23]后来向东汉光武帝归降。[24]
  • 任延南阳人,东汉光武帝建武初年委任为九真太守。他在任四年,期间教导当地民众从事农业耕作、开垦土地,教民礼义,并为骆越族人制定嫁娶制度。这些措施取得甚大成效,获得九真郡人的尊崇。[25]
  • 苏定:东汉光武帝建武初年任交趾太守,在任时贪暴,“张眼视钱”,加上他对麊泠县雒将之女征侧“以法绳之”,引起征侧不满(中国学者郭振铎、张笑梅认为苏定的措施与雒越部落制度面临崩溃有关)[26],乃于公元40年起兵作反,苏定却“䁋目讨贼,怯于战功”,其后,东汉朝廷派将军马援平定征侧。至于苏定的下场,《东观汉记·马援传》说他被马援弹劾而“下狱”,《安南志略》卷七说“征侧杀定而叛”,《大越史记全书·外纪全书·征女王纪》说征氏起义时“定奔还”。[27]

二征起义

公元40年,交趾太守苏定管治下,交趾麊泠县雒将之女征侧有所不满,起兵反抗。征氏起事的原因,据中国学者郭振铎、张笑梅的分析,并非完全像传统史籍提到的苏定贪暴,对征氏以法绳之等原因,而是当地农业在经过中原输入的技术改良后,生产力大增,文化教育转变甚大,但亦使以雒将为首的氏族部落制度难以适应。再加上新朝东汉政府,一改初期不对雒人收赋税的措施,实行纳税服役,令雒将利益受损,感到不满。苏定便对表现“雄勇”的征侧以法绳之,结果惹来大力反对,征侧与妹征贰起兵作反。[28]

征氏起兵后,势力迅速膨胀,九真日南合浦各地皆有向应,攻下六十五城,征侧自立为王。东汉朝廷调兵征讨,任马援为“伏波将军”,负责南征。马援于公元42年在浪泊(在今越南仙山)大破征氏,并于次年(公元43年)斩征氏姊妹。此后,马援继续率军,平定九真征氏馀党,征氏的反抗乃结束,东汉政府在当地重建统治秩序。[29]

社会经济及风俗文化

经济发展及货币的流通

 
西汉时期的五铢钱

中国统治越南以前,雒越人采用海贝为货币,或是以物易物方式换取需要。秦朝虽曾进攻越北,但没有秦钱传入。南越国时期,没有自行铸造钱币,但与西汉政权有贸易往来,故此汉廷所铸的铜钱半两钱也引入越南。

汉武帝征服越北后,在交趾九真日南三郡实行特殊政策,让三郡享受“初郡”的优惠待遇,不征收赋税,且令内地的南阳汉中等郡供给三郡官吏和士卒以粮食、用品、交通工具和钱币,从而使汉朝铜钱五铢钱不断输入越南,加之鼓励越人开荒和推广使用铁犁,生产条件日渐改善,经济开发有所进展,并出现麊泠、龙编、𨏩𨻻、胥浦等商业城市。从西汉至新朝,中国朝廷所铸的铜钱,如汉宣帝铸造的小五铢钱新朝王莽铸造的契刀五百币、大泉五十铜钱、货泉货布,也在越北三郡流通。

但与此同时,三郡本土仍以雒越人原用的贝币为主要流通货币,金属货币处于次要地位,流通范围也很有限。[30]

在现代越南,出土了西汉初年至新朝所铸的货币多种,这些货币详情列于下表:[31]

所属政权 货币名称 铸造时期 形制 备注
西汉 四铢半两 公元前175年 钱文为“半两”。“半两”二字为小篆,但笔划方折,被称为“汉风韵”。钱无内外廓,背平。 因汉廷法定重四铢,故通称“四铢半两”。该币因南越国与西汉进行贸易而引入越南。
五铢钱 公元前118年始铸 有“五”字相交两笔较直、“铢”字方折和“五”字两笔弯曲、“朱”字曲折等数种。 又称为“西汉五铢”。
小五铢钱 公元前73年始铸 “五”字交笔弯曲,“铢”字的朱字头方折,金字头呈三角形,金旁与朱旁等高。 当时以五枚小五铢当一枚大五铢使用。
新朝 契刀五百 公元7年 由刀环、刀身组成。刀环如方孔圆钱,“契刀”二字横列于孔两侧,刀身铭文。 “五百”二字意谓值五铢钱五百枚。学者评论指该币脱离钱体实重,以虚值行用,是“对人民的一种变相掠夺”。
大泉五十 公元7年 钱文“大泉五十”四字对读,文为垂针篆,纤丽清秀。钱体坚挺,内外轮廓精致。现存两种,一种较晚铸造者文字平浅,且比早期铸造者轻一半。 “大泉”意谓大钱,“五十”意指当五十个五铢钱使用。
货泉 公元14年 钱文“货泉”二字作垂针篆,工整纤秀,“泉”字中竖笔断开。初期铸币坚挺精致,原重五克以上,但中晚期因滥铸、私铸而日见轻小粗劣。 该币是王莽实行第四次货币改制时,废“宝货”制后而铸行。
货布 公元14年 制作厚实工整,面背及穿都有廓,中竖线止于穿下,“货布”二字作垂针篆列于两侧,书体潇洒俊逸。 该币是王莽实行第四次货币改制时,废“宝货”制后而铸行。一枚货布当二十五枚货泉使用。

越人固有风俗文化的保存

法国学者鄂卢梭的论述,越南地区在第一次北属时,仍保存了若干的自身文化。当时越人已有断发纹身,这种短发的习惯,至纪元后10世纪时尚存。咀嚼槟榔黑齿等习惯,亦在此时开始通行。在河内西部,有兄弟共妻(夫兄弟婚)的风俗,一直到3世纪,还未废除此一风俗。而雒越人的社会组织,则以雒王、雒侯、雒将等治厘。这些风俗,秦朝并未给与变更,南越国赵氏亦遵循秦朝政策。[32]到日后西汉统治时亦大抵依越人旧俗管治,部落酋长(雒王、雒侯)的统治地位、经济利益、民族生活习惯照样不动。[33]

中国文化及技术的输入

中国统治者亦曾尝试输入中原文化及技术到越南,使当地文化与汉风接近。

在经济生产上,越地的农业技术原本比较落后,如九真郡人只知射猎,不懂牛耕,并采以火耕田的方式。到任延东汉光武帝初年担任九真太守时,便教当地人制作农具,当地农产量乃有所提高。[34]

在嫁娶礼规方面,九真等地尚处原始氏族制的对偶婚姻形式。这在中原汉人眼中是“无嫁娶礼法,各因淫好,无适对匹, 不识父子之性,夫妇之道。”据学者郭振铎张笑梅指出,这其实是一种对偶婚模式,是原始社会时期母权制氏族社会的一种婚姻方式。但任延亦认为有须要改变,因此他曾改革当地婚姻风俗,方法是“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齿相配。其贫无礼娉,令长吏以下各省奉禄以赈助之”,亦即将当地男女之间的婚姻系统化,亦使对偶婚过渡到父权制度模式。[35]

在文化上,中国统治者亦重视引入中原文化。在王莽时,曾采用移徙内地流放者与越人共同生活的策略,“颇徙中国罪人,使杂居其闲,乃稍知言语,渐见礼化”,东汉初年的锡光、任延等地区长官亦致力于文化推广,“建立学校,导之礼义”,[36]于是“领南华风,始于二守焉”,使越人文化提高,摆脱愚昧落后的状态。[37]

地理状况

西汉时期交趾、九真、日南属县及人口

郡县名 户口、人口 备注 今地
交趾郡 户口:92,440
人口:746,237
西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开设,属交州,辖𨏩𨻻、安定、苟屚、麊泠、曲昜、北带、稽徐、西于、龙编、朱䳒十县。 地域相当于现在越南北部和中部北区,中心地带是天德江、红河和喝江一带。
𨏩𨻻县 设有羞官 县治在今天德江以南,北宁省顺城县的陇溪乡。
安定县 今穷江南面和谅山南以及广江地区。
苟屚县 在今谅山地区。
麊泠县 都尉治所在地。 位置相当于现今永安福安省的一部份和山西省红河沱江间的一部份。县治在今福安省安郎县夏雷乡。
曲昜县 即曲易县,大致为现今中国越南边界地区以南一带。
北带县 在𨏩𨻻县东北。相当于现今北江以南和海阳以北地区。
稽徐县 在北带县下游。相当于今海阳南定建安太平各省的南部地区。
西于县 西于县地域辽阔,横跨红河左右两岸,东达三岛山脉泸江
龙编县 县治在天德江以北。相当于现今整个北宁、北江、太原、北𣴓
朱䳒县 相当于今山西省河东省河南省兴安省一部份,横跨于底江的左右两岸。
郡县名 户口、人口 备注 今地
九真郡 户口:35,743
人口:166,013
西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开设,属交州,有界关,辖胥浦、居风、都庞、馀发、咸驩、无切、无编七县。 地域相当于现在宁平、清化、义安直到蓝江以南地区,极南的疆界可能抵达横山。中心地带在马江与梁江流域。
胥浦县 王莽时改称驩成。 在今咸驩北面。
居风县 相当于今日梁江流域的善化、寿春东山的一部份。
都庞县 马江的中游流域,相当于安定、永禄、石城等县。
馀发县 县治在宋江左岸地区之内。
咸驩县 相当于乂安,中心地点在蓝江的蓝城地区。
无切县 都尉治所在地。 在底江下游,相当于现在宁地地区的阳舍村。
无编县 王莽时改称九真亭。 相当于现在清化市以南的玉甲江流域中的广昌、农贡和静嘉等县城。
郡县名 户口、人口 备注 今地
日南郡 户口:5,460
人口:69,485
西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开设,辖朱吾、比景、卢容、西卷、象林五县。 极南界是象林,极北界是九真郡。
朱吾县 在石杆江,位于现在广治、石杆江流域地区。
比景县 位于日丽江,在现在广平省南部,日丽江流域地区。
卢容县 位于香江,在现在承天、香江和蒲江流域地区。
西卷县 王莽时改称日南亭。 位于𤅷江,即广平省北部、𤅷江流域地区。
象林县 位于秋盆江,在广南直到大岭、迆市江与秋盆江流域及以南各河流地区。

※以上各项,散见于班固汉书·地理志下》(北京中华书局校柱本)及郭振铎张笑梅《越南通史》第二编第四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

对外交通

越南北部地区在汉代,已有通往南中国海印度洋的海路交通线。汉朝政府在日南设有障塞,与徐闻 合浦 (均在今中国境内)一同作为海外航线的起点。[38]

汉代人从日南、徐闻、合浦出发,可到达以下多个国家:

相关文艺作品

 
后世越南的纪念征氏姊妹活动。

越南,有一些文学作品,是以第一次北属时期的历史背景作为题材,其中包括:

第一次北属时期的历史意义

越南北、中部地区先在末被赵佗所建的南越国所据,后更并归西汉政府,这确立了该地受汉人统治近千年之局。古代越南史家黎崱就归纳地说:“元鼎中,南越为内地署官府任,历朝弗变。”[43]吴士连亦评论道越南从此后近一千年都“国亡统绝”、“南(指越南)北(指中国)之势成矣”,[44]亦即标志著越南不得不深受中国政治影响的格局已定。

基于越南在第一次北属时,便受到中国采行直辖的政策,因而在社会文化上出现巨大转变。据学者郭振铎张笑梅指出,赵佗时的“南北交欢”、“和辑百越”政策和西汉的郡县制,便使得雒越制度逐步解体。及至东汉初年,锡光任延等官员在当地大力推广中原的先进文化及生产技术,亦对社会起到改革作用,因而获得后世越人赞许。[45]

注释

  1. ^ 陈仲金《越南史略》第二卷第一章,北京商务印书馆中译本,28页。
  2. ^ 郭振铎、张笑梅《越南通史》附录“大事年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647页。
  3. ^ 郭振铎、张笑梅《越南通史》第二编第四章第一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134页。
  4. ^ 《淮南子集释》卷十八《人间训》,北京中华书局版,1289─1290页;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北京中华书局版,253页;吕士朋《北属时期的越南》第二章《秦汉对南越的征服与开发》,香港中文大学新亚研究所东南亚研究室刋,22页。
  5. ^ 班固《汉书·高帝纪下》,北京中华书局,73页。
  6. ^ 《史记·南越列传》“索隐”,北京中华书局版,2969─2970页。
  7. ^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外纪全书·蜀纪》,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硏究所校合本,100页。
  8. ^ 《史记·南越列传》“索隐”,北京中华书局版,2970页。
  9. ^ 郭振铎、张笑梅《越南通史》第二编第四章第二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142─143页。
  10. ^ 班固《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北京中华书局版,3848页;郭振铎、张笑梅《越南通史》第二编第四章第二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144页。
  11. ^ 吕士朋《北属时期的越南》第二章《秦汉对南越的征服与开发》,29至38页。
  12. ^ 班固《汉书·地理志下》,北京中华书局校注本,1628─1630页;郭振铎、张笑梅《越南通史》第二编第四章第三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147页。
  13. ^ 《水经注疏》卷三十七,郦道元注,杨守敬、熊会贞疏,江苏古籍出版社点校版,3043页。
  14. ^ 陈仲金《越南史略》第二卷第一章,28页;越南社会科学委员会《越南历史》第一部份第二章,北京人民出版社中译本,55─56页。
  15. ^ 黎崱《安南志略》卷第七,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58页。
  16. ^ 黎崱《安南志略》卷第十,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250页。
  17. ^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外纪全书·属西汉纪》,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硏究所校合本,125页;陈仲金《越南史略》第二卷第一章,北京商务印书馆中译本,28页。
  18. ^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外纪全书·属西汉纪》,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硏究所校合本,125页。
  19. ^ 《越史略》卷上,收录于《钦定四库全书·史部》,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第466册,562页。
  20. ^ 刘珍《东观汉记·邓晨传》载邓勋为“交州刺史”,见北京中华书局校注本,285页;黎崱《安南志略》卷第七则记载邓勲“为交州牧”,清代学者钱大昕认为他“在西汉以前”,而且当时未有州牧,应该是任交趾刺史,见黎崱撰、武尚清点校《安南志略》卷第七,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58页。
  21. ^ 黎崱《安南志略》卷第七,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58页;吕士朋《北属时期的越南》第二章《秦汉对南越的征服与开发》,香港中文大学新亚研究所东南亚研究室刋,42页。
  22. ^ 黎崱《安南志略》卷第七,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59页。
  23. ^ 范晔《后汉书·循吏列传·任延列传》,北京中华书局校注本,2462。
  24. ^ 范晔《后汉书·岑彭列传》,北京中华书局校注本,659页。
  25. ^ 范晔《后汉书·循吏列传·任延列传》,北京中华书局校注本,2460-2462。
  26. ^ 郭振铎、张笑梅《越南通史》第二编第四章第三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159页。
  27. ^ 刘珍《东观汉记·马援传》,北京中华书局校注本,430至431页;范晔《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北京中华书局校注本,2836;黎崱《安南志略》卷第七,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60页;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外纪全书·征女王纪》,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硏究所校合本,126页。
  28. ^ 郭振铎、张笑梅《越南通史》第二编第四章第三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159─160页。
  29. ^ 范晔《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北京中华书局校注本,2836─2837;吕士朋《北属时期的越南》第二章《秦汉对南越的征服与开发》,42─43页;郭振铎、张笑梅《越南通史》第二编第四章第三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161─162页。
  30. ^ 云南省钱币研究会、广西钱币学会编《越南历史货币》,中国金融出版社,11─13页。
  31. ^ 此列表参考云南省钱币研究会、广西钱币学会编《越南历史货币》,中国金融出版社,12─13页制成。
  32. ^ 鄂卢梭《秦代初平南越考》第四章《结论》,冯承钧译,台湾商务印书馆版,103─107。
  33. ^ 郭振铎、张笑梅《越南通史》第二编第四章第三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150-151页。
  34. ^ 范晔《后汉书·循吏列传·任延列传》,北京中华书局校注本,2462;郭振铎、张笑梅《越南通史》第二编第四章第三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153页。
  35. ^ 范晔《后汉书·循吏列传·任延列传》,北京中华书局校注本,2462;郭振铎、张笑梅《越南通史》第二编第四章第三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154─155页。
  36. ^ 范晔《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北京中华书局校注本,2836页。
  37. ^ 范晔《后汉书·循吏列传·任延列传》,北京中华书局校注本,2462;郭振铎、张笑梅《越南通史》第二编第四章第三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155页。
  38. ^ 38.0 38.1 38.2 38.3 周振鹤《汉书地理志汇释》,安徽教育出版社版,517页。
  39. ^ 周振鹤《汉书地理志汇释》,安徽教育出版社版,517─518页。
  40. ^ 40.0 40.1 周振鹤《汉书地理志汇释》,安徽教育出版社版,518页。
  41. ^ 周振鹤《汉书地理志汇释》,安徽教育出版社版,518─519页。
  42. ^ 《粤甸幽灵集录‧历代人君‧征圣王》,收录于《越南汉文小说丛刊》第二辑第二册《神话传说类》,台湾学生书局版,第24-25页;《岭南摭怪·二征夫人传》,收录于《岭南摭怪等史料三种》,中州古籍出版社版,30页。
  43. ^ 黎崱《安南志略》卷第十四,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320页。
  44. ^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外纪全书·赵纪》,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硏究所校合本,120─121页。
  45. ^ 郭振铎、张笑梅《越南通史》第一编《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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