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居院五代十国宋朝中央官修史书编修机构之一,掌修记述皇帝言行的起居注的机构。

唐代修起居注官分隶门下省中书省。五代置起居院,掌管抄录朝廷制敕以备修史。宋朝初年不管撰集之事。北宋淳化五年(994年),开始置命官员领记注之事,称修起居注或同修起居注,以三馆秘阁校理以上充任,起居郎、起居舍人并为寄禄官。宋神宗元丰改制,起居郎、起居舍人复实领本职,于是废起居院。辽朝置起居舍人院,简称起居院,下设起居舍人、知起居注、起居郎。

参考文献

  • 中国历史大辞典·下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
  • 中国历代官制大辞典.北京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