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特勤队
海上特勤队(俗称海上蛟龙)于2008年成立,隶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深圳海警局,为准军事化水上特种警察部队,主要责任为处理水上严重罪案、反恐、打捞、搜查、水底搜索、处理爆炸品及潜水拯救等。海上特勤队是中国大陆第一支水陆两栖的特种警察部队,建立初期由香港警务处特别任务连训练。
海上特勤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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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称 | 海上蛟龙 |
成立时间 | 2008年— |
国家/地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性质 | 中国海警局准军事化水上特种警察部队 |
部门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广东支队深圳大队(深圳海警局) |
功能 | 处理水上严重罪案、反恐、打捞、搜查、水底搜索、处理爆炸品及潜水拯救等 |
领导 | |
现任主管 | 黄永骥队长 |
历史
前导
由于深圳毗邻香港,深圳市海上辖区距离香港最近的地方不过为400米距离,走私及偷渡等犯罪活动屡禁不止,深圳市公安局于海上反恐方面上存在空白。加上深圳与香港之间的水上及水下安全保障的需要,组织及建立一支具备水陆两栖执勤能力的快速反应部队迫在眉睫。
筹备组织
2008年,随著深圳市成为争取举办2011年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深圳市公安局边防支队作为负责是次运动会开幕式及海上竞技项目保安事务的主要武装力量,经过上级批准,海上特勤队的组织筹备事务正式开始。全支边防支队共有逾1,000名人员,经过多层遴选,逾20多名在游泳、越野、格斗、射击及船艇驾驶等科目上表现优秀的人员脱颖而出,加入成为首批海上特勤队人员。
海上特勤队成立
2008年8月18日,海上特勤队正式成立。与此同时,深圳市人民政府特别拨款1亿元人民币,以支持海上特勤队添置一批与美国海军陆战队同样的装备。
2011年,在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举行期间,海上特勤队进行了上述项目的海上竞技项目的海域搜查、打捞及海上突发事件处理等任务。在开幕式及海上竞技项目举行前,海上特勤队都提前进行了水底搜索及进行排除障碍,并且联络了香港警务处水警总区进行联合水上巡逻。
成立至2012年10月15日,海上特勤队人员的平均潜水时间逾500小时,出动了警察力量315次,进行了水上巡逻达7,200海里,拯救了12名水上遇险人士。
训练
由于海上特勤队是中国大陆第一支水陆两栖的特种警察部队,队伍于中国大陆内没有任何其他先导者的经验可以借鉴。为此,经过上级安排,海上特勤队邀请了1名香港警务处特别任务连人员对其进行为期1年的潜水技能方面的指导及负责队伍的训练事务。当中基本训练包括了体能训练、耐高温训练(脱光上衣,在烈日下接受3至4小时的暴晒)、武装泅渡训练(游泳3,000米至5,000米、负重全副逾40斤的装备游泳300米)、武装越野(负重全副逾30斤的装备,进行5公里的野外定向)。人员于完成基本训练后,就会需要接受潜水训练。训练内容包括:人员根据要求潜入5米深的水下,在一根绳子上按照被指照的尺寸,精确地系上6个结,而后再根据教练的讯号将其解开;水下求生训练:人员被绑带住手脚的情况下被投放在进水里,人员需要自行将绳子解开,及设法浮出水面呼吸。人员在进行携带氧气瓶潜水训练时,教练会经常拔掉人员的氧气管、关掉供氧按钮或者扯掉其氧气罩,让人员学习解决及适应在无氧气条件下的水下生存情况。
2010年9月,全体海上特勤队人员被保送到位于青岛市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潜艇学院,学习潜水战斗、水下排除障碍、爆破、射击、医学及特种装备的使用等项目。
装备
参考文献
- ^ 探访水陆特勤队:"蛙人"本领超凡 深港边境护安全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4-11-29. 《大公报》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