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流芳

中国法学学者

方流芳 (1953年1月—2024年1月9日)江苏无锡人,是中国法学学者,中国政法大学校聘一级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席,曾任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中方联席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其研究领域包括民商法、宪法、法律史、法哲学、法学教育等。

经历

方流芳1978年考入南京中医学院学习,1982年获南京中医学院医学学士学位。1984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习,在法学家佟柔指导下攻读硕士学位,1987年7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留校任教,主讲课程有:公司法、合同法、侵权法、民法总论等。1988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法专业博士生,1991年7月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1992年在人民大学法学院被晋升为副教授。1989年2月至1990年9月,受国家教委委派,参加“中美法学博士联合培养项目”,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进修公司法、宪法、合同法、侵权法、行政诉讼法。1993年调入中国政法大学,1995年被晋升为教授。1996年8月至1997年2月,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东亚法律研究中心作访问学者,进修美国公司法、诉讼法、法律职业、证券教育法等。2002年8月至2003年8月,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作资深研究人员;并被哈佛大学法学院聘为2009年冬季学期的法学客座教授(Visiting Professor of Law)。方流芳后来成为中国政法大学校聘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2005年9月起担任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首任院长,2008年兼任新成立的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中方联席院长。

2020年春节,方流芳从北京回到无锡,照顾年逾百岁的母亲,并定居于此。2024年1月9日下午3时55分,方流芳逝于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享年71岁。[1]

研究

方流芳的研究领域涉及宪法、民商法、诉讼法、公司法、法律史、法学教育。英美学界对方流芳教授的认识,始于其1990年代发表的《中国的公司化实验》;另,2003年德沃金(Ronald Dworkin)访华后在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发表评论文章Take rights seriously in Beijing(《在北京认真对待权利》),方流芳用中英双语发表了回应 《认真对待学术游戏》

参考文献

  1. ^ 知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方流芳逝世,71岁|讣闻. mini频道-财新网. 2024-01-17 [2024-0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18) (中文).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