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恩台湾政治大学法律学系教授[1]美国史丹佛大学法学博士,卫生福利部药师惩戒委员会委员,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人体研究伦理审查会委员,台北荣民总医院人体试验委员会(IRB)委员,台北市立联合医院人体试验委员会(IRB)委员,中央研究院台湾生物资料库伦理治理委员会委员,消费者文教基金会法律委员会委员,曾任政治大学基础法学中心主任,研究生物医学伦理及基因科技伦理与法律、以及传统法律方面的民法亲属继承及离婚后子女监护问题等。

争议

著作

参考资料

  1. ^ 政大副教授劉宏恩:媽寶別來修我課. 苹果日报(台湾). [2017-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0). 
  2. ^ 中研院高层硬拗护主 刘宏恩:彻底绝念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