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虎臣(?—?),宗召宁国府宁国县沙埠人,南宋大臣。

生平

饶良傅,曾任帝师,封为吉国公。饶虎臣是嘉定七年(1214年)进士。历官将作主簿徽州知州,迁秘书郎,升著作郎兼权右司郎官。迁兵部郎官兼权左司郎官,特授左司郎中。淳祐五年(1245年),迁司农少卿兼左司,兼国史编修、实录检讨。淳祐十年(1250年),调任建宁府知府,迁福建转运判官。淳祐十二年(1252年)六月福建大水,饶虎臣发赈灾粮五十万米五千石。迁浙东提点刑狱。宝祐三年(1255年),拜太府卿兼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以秘阁修撰、两浙转运使、礼部右侍郎。宝祐六年(1258年),兼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暂通摄吏部尚书。同年,拜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

开庆元年(1259年),右丞相兼枢密使丁大全因封锁军情被罢相,以观文殿大学士判镇江府。时任监察御史的饶虎臣再度指出丁大全的四大罪状:绝言路、坏人才、竭民力、误边防。丁大全最后被送至南康军居住。

同年,拜同知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景定元年(1260年),拜参知政事。同年五月,殿中侍御史何梦然弹劾他,以资政殿学士提举洞霄宫。再被劾,褫职罢祠。景定四年(1263年),叙复元官,提举太平兴国宫。卒,身后无钱安葬。家人将皇上赏赐变卖后,才得以安葬。无谥[1]

注释

  1. ^ 嘉靖《宁国县志》记载:“昔奸邪柄国,虽葬而无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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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卷420》,出自脱脱宋史

参考书目

  • 《宋史》列传第一百七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