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炳垣 (海盐县)

沈炳垣(1819年—1857年),字紫卿,浙江海盐县人。官至广西学政咸丰七年(1857年)死于天地会反清起事。

沈炳垣
大清广西学政
籍贯浙江海盐
族裔汉族
字号字紫卿
谥号文节
出生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
大清浙江省嘉兴府海盐县
逝世咸丰七年(1857年)
大清广西省梧州府
出身
  • 道光二十五年乙巳恩科进士出身

生平

沈炳垣为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乙巳恩科二甲进士,选庶吉士散馆翰林院编修。迁中允。咸丰四年(1854年)出督广西学政。广西自洪秀全起事之后,反清起事蜂起。沈炳垣到任后,即与巡抚劳崇光商议对策,深得劳崇光器重。咸丰七年(1857年),天地会起事领袖陈开部连攻南宁,又陷浔州。沈炳垣来到梧州,率知府陈瑞枝等固守。八月,城破,沈炳垣服药自尽不成,被敌军囚禁,求死不能。后来,他伺机给巡抚刘长佑密信,请其出兵来袭,密约城内民众夹击,结果事情败露,被剐。

咸丰八年(1858年)八月,清朝政府追赠沈炳垣内阁学士礼部侍郎衔、予祭葬世职[1],谥文节,在桂林建立专祠祭祀。[2]

注释

  1. ^ 清实录·文宗实录·卷二百六十一》
  2. ^ 《清史稿·列传一百八十六》:沈炳垣,字紫卿,浙江海盐人。道光二十五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迁中允。咸丰四年,督广西学政。广西自洪秀全北犯后,群匪迭起。炳垣至,与巡抚劳崇光议战守策,崇光深器之。
    七年春,按试南宁毕,警报日至,居民汹汹惊避。炳垣倡言城险可保,条列守御法,捐俸济饷,守三昼夜。贼知有备,引去。浔州陷,江路梗塞,间道至梧州。艇匪陈开等众数万突来犯,炳垣率知府陈瑞枝等婴城固守,凡三阅月,粮尽援绝。官吏以炳垣无守土责,遣兵卫之出,炳垣不可。八月,城陷,仰药未死,贼拥去,厚遇之。炳垣骂贼,求死不得。久之,乘间为书致巡抚刘长佑,请出兵袭城,密约城内民夹击。事泄,贼恨甚,磔而焚之。有老卒睹炳垣惨死状,走省城首于官。赠内阁学士,谥文节,建专祠桂林。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官衔
前任:
吴福年
清朝广西学政
咸丰五年八月初二 - 咸丰七年十一月初八日
1855年9月12日 - 1857年12月23日
继任:
李载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