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模 (天启进士)
生平
天启五年,登进士,授广东东莞县知县[1],监察御史。此后担任南京国子监典籍[1]。南明福王政权中,担任河南道御史[1][2]。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史馆传稿 ,701007514号
- ^ (清)赵尔巽,《清史稿》(卷500):“李模,字子木,吴县人。天启乙丑进士,授东莞知县。考最,入为御史。因劾论中官,谪南京国子监典籍。福王立,封四镇为侯、伯,模上言:“拥立时,陛下不以得位为利,诸臣何敢以定策为功?甚至侯、伯之封,轻加镇将。夫诸将事先帝未收桑榆之效,事陛下未彰汗马之绩,方应戴罪,何有勋劳?使诸将果忠义者,必先慰先帝殉国之灵,而后可膺陛下延世之赏。”报闻。寻改为河南道御史。马、阮乱政,叹曰:“事无可为矣!”即请告,不复出。杜门里居,三十年如一日。幼与徐汧为总角交,汧死国事,为恤其家而存其孤,不渝旧好。年八十,卒于家。”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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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马维陛 |
明朝东莞县知县 1625年-1631年 |
继任: 许祚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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