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誹謗
提議成為正式方針,因為法律在一些地區或國家不能誹謗
這會破壞一些人形象。 朗哥(留言) 2016年9月7日 (三) 06:53 (UTC)
改提互助客棧--朗哥(留言) 2016年9月10日 (六) 01:25 (UTC)
提儀維基百科:誹謗成為正式方針
原因如下:在大部分地區誹謗是犯罪,傷害受害者的利益或知名度。受害者的利益或大大減少。--朗哥(留言)--朗哥(留言) 2016年9月10日 (六) 01:42 (UTC)
- (-)反对,沒有必要,已有其他方針可代替--比下葉又嘉(留言) 2016年9月11日 (日) 08:23 (UTC)
誹謗是沒有來源而加入針對特定人物的負面內容,這類沒有來源的內容可以移除,如有爭議可以提出討論。負面內容並非不能寫入人物條目,但相關陳述須要基於WP:V及WP:RS。--User:Thomas.Lu(留言) 2016年9月12日 (一) 02:45 (UTC) 結果為被否決--朗哥(留言) 2016年9月15日 (四) 23:21 (UTC)
维基百科:誹謗為維基媒體基金會之维基百科法律方针,現謹就當前中文譯本徵求修改意見(參考英文版en:Wikipedia:Libel)。在翻譯問題得以解決後,將使用Template:Legal policy予以標識,替換現有抬頭模板。--Zhxy 519(留言) 2018年4月9日 (一) 20:22 (UTC)
- 我按照enwiki更新了一版翻译:Special:Diff/49082123。--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8年4月9日 (一) 22:25 (UTC)
- 此外,作为向受害者提供的联络方式,似乎OTRS更胜此职?--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8年4月9日 (一) 22:29 (UTC)
- 有无元维基上面的说明页?——꧁༺星耀晨曦༻꧂(留言) 2018年4月10日 (二) 00:39 (UTC)
- 本站《使用條款》第四段「限制特定行為」第三節「作出虛假陳述、冒認或欺詐(Engaging in False Statements, Impersonation, or Fraud)」第一句「蓄意或明知而張貼構成書面誹謗或誹謗內容(Intentionally or knowingly posting content that constitutes libel or defamation)」就是此方針法源依據。在下贊同另外分頁書寫此條,以達強調重申之效。TLDR,right? --J.Wong 2018年4月10日 (二) 04:27 (UTC)
- 現交付公示,為期七日,期內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J.Wong 2018年4月17日 (二) 04:37 (UTC)
- 已修訂。--J.Wong 2018年4月24日 (二) 07:32 (UTC)
反對假隱退的新模板以及建議增修誹謗方針
要有效避免自述隐退,但仍公然在維基批評指責任何其他人事物,在此介紹Template:假隱退。也建議增修誹謗方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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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引述隐退以及用戶頁,就不必修正指引?--Jusjih(留言) 2020年9月20日 (日) 23:22 (UTC)
- 不认为存废讨论无法处理。--GZWDer(留言) 2020年9月20日 (日) 23:32 (UTC)
- 可能誹謗的存疑言論,有监督请求,不宜用公開存废讨论。若沒共識修正方針,只保留模板:假隱退也可,但未使用期間也不刪除。--Jusjih(留言) 2020年9月21日 (一) 16:49 (UTC)
- 既然是诽谤,那就是虚假的内容,正应公开说明以正试听,你有什么判断不宜公开?你前次提案甚至要求管理员无需避嫌,我现在非常好奇你到底遇到什么个案而反复提出这个提案?。->>Vocal&Guitar->>留言 2020年9月21日 (一) 23:03 (UTC)
- 可能誹謗的存疑言論,有监督请求,不宜用公開存废讨论。若沒共識修正方針,只保留模板:假隱退也可,但未使用期間也不刪除。--Jusjih(留言) 2020年9月21日 (一) 16:49 (UTC)
- 我懷疑這個提案的實則效果與提案人的設想會完全相反,這會引起史翠珊效應。我建議如果任何人認為某用戶存在“假隱退”的情形,並實則造成誹謗,直接走一般的請求監督程序就好,不用修改條文。另外,所有監督員都具有管理員身份。SANMOSA SPQR 2020年9月22日 (二) 09:46 (UTC)
- @Ohtashinichiro、Sanmosa:就是因爲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20年9月#隐退的用戶頁仍以任何事由批評指責任何其他用戶就應快速删除存檔時,最後提問沒回答,才介紹新模板模板:假隱退。善用之,管理员仍能避嫌,因爲此模板自動比照Template:Copyvio清空以下存疑内容,一時保留歷史是便於檢查。各位若同意加此模板至维基百科:模板消息/用戶名字空間,那就能快速撤回此提案,直接請求監督,不用修改條文。謝謝。--Jusjih(留言) 2020年9月22日 (二) 21:06 (UTC)
对于涉嫌违反医学伦理之生者的精神分析(指未能亲自诊断仅依靠间接资讯进行的诊断)维基百科是否能独立收录?
在下近日于提案删除特朗普的精神状态这一条目因个人认为涉嫌违反生者条目之:WP:NPOV、WP:NOR、也因1966年美国戈德华诉金斯伯格案判决戈德华胜诉,任何对生者的违反医学伦理之精神分析都不应是视作可靠来源,而是对生者之诽谤。根据WP:LIBEL理应删除。而个人认为此类条目可在本人的主页面描述争议,但不应被收录为独立条目。此外,英文条目也有重订向为戈德华守则的做法。以上为由,因此个人提出删除存废讨论。
而在存废的讨论中,主编此条目者Yel D'ohan阁下抱持着“百分之九十的肯定”也提出了诸如但不限于:WP:关注度、WP:CENSOR、以及不能因为WP:IDONTLIKEIT而提案删除。
虽然条目最后是以删除后重导向至川普主条目,但经过思考后还是想问问看大家的看法:“中文维基百科是否能收录对生者的有伦理争议的精神状态的分析”并且该分析“有无需要独立收录而不能重导向、合并至相关条目的重要性”,大家可以参考此讨论条目以及該頁面。(本议题经虫虫飞阁下的建议,由方针挪动至条目探讨,虽然已经结束讨论了,但也还是留在这里。也希望大家能够理性探讨!)--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 2021年1月9日 (六) 22:50 (UTC)
- (!)意見,無論是否是生者的精神分析、或是生者的身體健康、性向、其他醫學個人隱私等,都不該收錄。--葉又嘉(留言) 2021年1月9日 (六) 23:03 (UTC)
建议誹謗法律方针加入修订版本删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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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誹謗法律方针只规定删除相关字句,实际保障不足,应加入“应修订版本删除,情节严重者监督“。--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1年10月18日 (一) 12:20 (UTC)
- 感覺是不是應該加在其他地方比較好,誹謗法律方針只是一個框架。--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18日 (一) 12:59 (UTC)
- @Emojiwiki、ghrenghren:看了一下現行條文,覺得除了語法問題外,沒太大調整的空間,但加個註釋倒也不是不可以。下面是我的提案(順道改善語法問題),有空可以看看。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18日 (一) 13:19 (UTC)
- 可。--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18日 (一) 13:43 (UTC)
- (+)支持--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1年10月18日 (一) 13:50 (UTC)
- @Emojiwiki、ghrenghren:看了一下現行條文,覺得除了語法問題外,沒太大調整的空間,但加個註釋倒也不是不可以。下面是我的提案(順道改善語法問題),有空可以看看。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18日 (一) 13:1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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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現行條文來解釋的話刪除就包括了移除、RD、OS。提議條文的註解將導致相關內容一律至少RD,但我覺得在非常輕微的情況下管理員仍然可以選擇不RD,這是要根據WP:CFRD處理。--Xiplus#Talk 2021年10月22日 (五) 08:47 (UTC)
- 「維基百科的方針是對任何已經確認屬誹謗的內容或材料均予以移除,如有必要則同時進行修訂版本刪除或監督。」--Xiplus#Talk 2021年10月22日 (五) 08:51 (UTC)
- “非常輕微的情況”的話我覺得管理員都不會想到要看這裏,所以這應該是WP:IAR的範疇。但另一方面需要考慮的是當事人會不會真的很在意,如果是的話,為謹慎起見,那就算是“非常輕微的情況”還是要RD,否則會有法律風險。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3日 (六) 13:16 (UTC)
- 「維基百科的方針是對任何已經確認屬誹謗的內容或材料均予以移除,如有必要則同時進行修訂版本刪除或監督。」--Xiplus#Talk 2021年10月22日 (五) 08:51 (UTC)
是昨天被存檔的提案。 公示7日ghren🐦吱吱吱...🔊 2021年11月1日 (一) 08:00 (UTC)
- (~)補充相關刪除理由為「RD5 G3」--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1年11月7日 (日) 02:09 (UTC)
- 這個可以。--ghren🐦吱吱吱...🔊 2021年11月7日 (日) 12:59 (UTC)
- 支持,另外我覺得可以雪球。--Nrya ✰~ 2021年11月7日 (日) 13:20 (UTC)
- 明天就7天,算了吧。--ghren🐦吱吱吱...🔊 2021年11月7日 (日) 14: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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