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保護方針/存檔3

CMPD19831==在话题“保护方针修正建议”中的最新留言:4年前

引入模板编辑员和模板保护

申请人决定撤回申请。原因:目前看来即使有模版编辑人这个职位,可能没有多少人真的会申请。与其继续讨论这个可能没有很多人会申请的职位,先将保护方针内的模板块编辑申请的参考变成正式方针比较妥当。请前往这里继续缩小范围后的讨论--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19年2月26日 (二) 01:39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我知道这个问题在2018年6月讨论过很多次,具体请参见Wikipedia:常年提案,但我觉得现在是时候重新开始讨论这个问题了,而且我也认为我的观点已经覆盖了之前绝大多数的争议点。

目前的问题: Category:維基百科編輯全保護頁面請求中关于全保护模板的申请积压的越来越多。并且中文维基百科上很多人没有遵循先沙盒后并入的模板快编辑。

问题背景: 有管理员说过,{{editprotected}}的瓶颈在达成修改共识,不是没有人去执行这样的共识可以不经讨论修改全保护页面的只有五类情形。而这五类情形所涉的ep请求没有一类是积压的。但现在的问题是管理员经常不理睬一些添加新参数或者增加翻译或者修改bug的编辑申请,这些通常无需共识就可以修改。现在的情况已经严重到明显达成共识的编辑申请也很长时间没有管理员理睬。比如说模块讨论:Template:Delete/data,这个的共识和编辑请求在2/3在本板块达成,然后到现在也没有管理员处理这件事情直到2/11才解决。还有比如Template_talk:湖南卫视我是歌手参赛选手中的姓名编辑请求这个简单的事情也很长时间没有管理员编辑。并且中文维基百科上很多人在编辑大于1000条目引入的模板时直接快速多次在正式模板上进行热编辑,这样做会导致服务器需要多次清除所有使用此模板的条目的缓存,会对服务器造成很大的负担。现在很多高风险模板因为全保护导致无法及时引进新技术,导致年久失修。更加令人绝望的是{{乐意处理EP的管理员}}中的名单里面只有2个管理员,所以所有的EP申请估计猴年马月都没人来解决。

我的观点:

  1. 引入模板编辑员以便快速处理除站务模板以外的模板编辑申请。模板编辑员可以帮助管理员减少积压工作并且将重心放在更重要的地方。而且模板编辑员专精模板编辑也会是一些模板的主要编辑者,可以比管理员更快找出修改位置并且进行修改,而且可以直接可以使得其他维基人提出需求可以不用提供沙盒版本,模板编辑员可以根据需求自己写。这样就可以防止类似不然就等我有空时我再自己写,那就别抱怨太慢处理了的事情。(注意,这并不代表模板编辑员对其模板拥有Wikipedia:条目所有权)。
  2. 关于模板编辑步骤
    1. 我觉得模板管理员应该在删除参数,新代码会导致明显外观样式,需要合并/删除其他模板保护级模板, 和完全重构代码并且新代码会造成外观和参数变换的情况下需要详尽讨论。无论这些修改是由其他维基人提出或者模板编辑员提出,这些都需要在讨论页上写出修改计划公告后引导讨论至互助客栈。在互助客栈中需要在公告栏邀请讨论并且在互助客栈的技术板块开始讨论,讨论后需要存档回模板/块讨论页。在获得共识或者沉默共识(7天无人回应)后才能修改。修改后必须更新模板/块文档以便反应更新。
    2. 在其他维基人在讨论页提出的编辑申请中如果不属于前面提到的需要详尽讨论的范畴(比如请求添加参数、添加功能、添加或修改信息、合并非模板保护和全保护级的模板),可以在已经获得共识或者沉默共识(3天无人回应)后编辑模板。这个也适用于模板编辑员。模板编辑员也需要在进行无需详尽讨论范畴的修改时在讨论页上写出修改计划公告,并且得到共识或者沉默共识(3天无人回应)后编辑模板。这些讨论无需在互助客栈进行,也不需要在互助客栈公告栏提出。
    3. 模板编辑员在添加参数消歧义(模板快的简繁转换需要手动加入),修复bug, 重构代码但不会造成样式变化或者参数变化的时候在经过沙盒和测试样例后可以直接无需获得共识直接进行修改,但必须在编辑摘要写出编辑了什么。
  3. 关于模板讨论: 如果讨论中有反对者,反对者需要提出具体反对意见(比如说这样做会导致这个参数出现问题),而不是单纯反对(比如说就是不要合并)。为了反对而反对对于讨论没有任何帮助。如果一段时间后(3-5天后)再一次回应反对者后如果反对者不再作出任何回应,且修改不属于需要详尽讨论范畴的话,反对者建议将会变成废票。
  4. 引入模板保护:关于模板保护的等级,我认为500+开始半保护, 5000+以上开始进行模板保护(超过这个数目的话快速热编辑会严重造成服务器负担),1,000,000+进入全保护(在这个阶段的模板/块已经十分成熟,编辑请求也不会很频繁,也就无需模板编辑员进行协助编辑请求), 站务模板保持原样,站务模板可以根据管理员考虑进行模板保护或者全保护。
  5. 关于模板编辑员的授权指引: 我觉得目前Wikipedia:模板編輯員#授權指引比较合适。
  6. 关于滥权行为: 我认为目前Wikipedia:模板編輯員#濫權行為的描述比较合适。

根据以上观点,我提议在引入模板编辑员和模板保护的时候修改或增加以下条文

Wikipedia:高風險模板

現行條文

这个指引是Wikipedia:保护政策的延伸。其目标旨在保护所有应被维基百科社群认定为高风险模板模块。这些模板和模块应该只被管理员修改,修改之前需要在模板讨论页得到共识。

(略) 哪些是高风险模板

保护提议不需要主动反映在一份模板列表上,高风险模板的认定程序,可能是依据个别的共识、由管理员所执行的一套标准、或是基于Wikimedia开发者的请求。

(略)

不同條件下的保護方式

使用全保護的條件:

  • 能見度高的模板及模組
  • 常用,且結構很簡單
  • 連結的頁面達到一定的數量(500+可先半保護,若超過5000+則應考慮全保護)
  • 使用率很高的系統管理站務模板

另外,基於下列情況,必須使用永久半保護的條件為:

  • 結構複雜的模板及模組(特別是訊息框相關模板,在英文維基上,連結頁面超過一定數量時會被全保護)
  • 維基百科工具模板
  • 使用率較低的管理或站務模板
提議條文

这个指引是Wikipedia:保护政策的延伸。其目标旨在保护所有应被维基百科社群认定为高风险模板模块。处于模板保护的模板和模块应该只被模板编辑员和管理员修改,按照这些指南完成修改。处于模板保护的模板和模块应该只被管理员修改,修改之前需要在模板讨论页得到共识。

(略)

哪些是高风险模板

保护提议不需要主动反映在一份模板列表上,高风险模板的认定程序,可能是依据个别的共识、由管理员所执行的一套标准、或是基于Wikimedia开发者的请求。目前中文维基百科上认为链接到5,000+页面的模板默认为高风险模板

(略)

使用永久全保护的条件:

  • 連結的頁面達到1,000,000+
  • 使用率很高的系統管理站務模板

基於下列情況可以考虑使用模板保護的條件:

  • 連結的頁面達到5,000+
  • 能見度高的模板及模組
  • 結構複雜的模板及模組(特別是訊息框相關模板)
  • 維基百科工具模板
  • 使用率較低的管理或站務模板

連結的頁面低于5,000的可以根据情况使用永久半保護

Wikipedia:保護方針#頁面保護类型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模板保护 受到模板保护的页面只能由管理员或模板编辑者编辑。但只能用于模板名字空间模块名字空间。模板保护只适用于高风险模板,也由于风险因素,模板保护相当于全保护。

这是一个保护级别,它取代了由于是高风险模板而非内容争议而受到全保护。 低风险模板不适用模板保护,顶多是半保护。

重定向不接受模板保护,只能使用其他保护。

Wikipedia:保護方針#编辑被保护的页面

現行條文

编辑被保护的页面

(略)

针对仅因高风险而保护的模板和模块,管理员在处理编辑请求时,应参考此页面所述情况,分别酌情采取立即处理、等待数日无人反对后处理、要求提请至WP:VPT讨论等措施。因管理员未必擅长模板编辑,提出请求者应在沙盒和测试样例中仔细检查待编辑内容,并对其负责。若编辑内容破坏了模板功能,任何管理员均可即时回退是次编辑。

提議條文

编辑被保护的页面

(略)

针对处于模板保护等级的模板和模块,管理员和模板编辑员在处理编辑请求时,应参考此页面所述情况,采取立即处理、获得共识或者沉默共识后处理和将要求提请至WP:VPT进行详细讨论。编辑请求可以是请求合并沙盒版本也可以是无包涵代码请求。合并沙盒版本将在无争议情况和无问题情况下立即执行。无包涵代码请求在被通过后会由管理员和模板编辑员进行模板编辑,在完成编辑后会回复申请者。如果编辑内容破坏了模板/模块功能,任何管理员和模板编辑员均可即时回退是次编辑。

Wikipedia:保護方針#比较中的表格更改至

  匿名用户新用户 自動確認用戶確認用戶 模板编辑员 管理员
无保护 可编辑,不可移動 可编辑及移動
半保护 不可编辑及移動 可编辑及移動
模板保护 不可编辑及移動 可编辑及移動
全保护 不可编辑及移動 可编辑及移動
移動保护 可编辑,不可移動 可编辑及移動
半保護 + 移動保护 不可编辑及移動 可编辑,不可移動 可编辑及移動

不是所有管理员都会模板/块编辑,也不是所有模板编辑员想成为管理员。作为模板编辑员的我只想维护模板,不希望卷入站务事宜。即使这次引入也失败了,我也希望至少管理员在引入失败后多多关注模板编辑申请。--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19年2月11日 (一) 05:10 (UTC)


  • (+)支持:不過關於第2點,在下認為在討論頁上並不明顯,如有必要應該建立公告頁面。另外,對於不影響原機能的增加功能行為,必須在模板文件頁上更新資訊。--MeritTim留言-給予警告 2019年2月11日 (一) 10:02 (UTC)
  • (!)意見:參見Wikipedia:常年提案-Zest 2019年2月11日 (一) 10:35 (UTC)
  • 這裏我有一個建議,就是在一定時間過後如果反對修訂者沒有再作出任何回應,而修改也不會導致技術問題的話,管理員就可以直接修訂。ΣανμοσαThe Trve Lawe of free Monarchies 2019年2月11日 (一) 13:04 (UTC)
  • (!)意見:三天无人回应似乎有些短。七天是不是更好一些?--Techyan留言2019年2月12日 (二) 00:27 (UTC)
  • 大致上(+)支持,不過有關第四項,現時建議500+引用半保護,5000+全保護;建議新增模板保護時仍沿用上述標準,即5000+模板保護,個人認為1,000,000+引用全保護。--B dash留言2019年2月12日 (二) 02:44 (UTC)
  • 我提几点意见:
    1. 慎用“必须如何如何”这类字眼,例如“必须写编辑摘要”,有时可能就是忘了,又没法任意修改编辑摘要。
    2. 以我的观察,EP长期未得到解决,常常是管理员因各种原因不确定是否应该更新模板,例如争执激烈,要改的东西不确定是否有问题,模板太过复杂需要很多时间测试和修改,用户提出的意见过于含糊。
    3. 模板和模块的复杂程度与所需技术技能也完全不一样,会写模板的未必会lua语言。是否需要分开考虑?
  •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2月13日 (三) 03:15 (UTC)
    • 我将会根据阁下的意见一个一个回复
      1. 关于必须,这是为了使得方针能够明确指引模板编辑人所需要在编辑前需要做的事情。这些必须十分重要,比如阁下所说的“必须写编辑摘要”,有时可能就是忘了,阁下可以通过在参数设置中的编辑一栏勾选 未输入编辑摘要时提醒我 就可以防止忘记写编辑摘要。模板的编辑摘要十分重要,这可以让其他人知道您这次更改了什么。如果不写的话直接看模板差异需要阅读一定时间才能知道改了什么。这也是github需要在push前先commit的原因。写编辑摘要是写代码的好习惯。
      2. 阁下所说的争执激烈,这就是需要在互助客栈达成共识。关于要改的东西不确定是否有问题,模板太过复杂需要很多时间测试和修改,这就是为什么需要模板编辑员的原因,模板编辑员专注这些测试,这样可以让管理员专注他/她/它们的其他积压工作。关于阁下所说的用户提出的意见过于含糊,这也是正常现象,您不能指望所有人都能够懂得术语,比如将第几行的东西改成什么。我处理过的申请就有XXX出现问题了,能不能看一下,或者增加XXX功能。而且现在很多模板编辑长时间得不到解决更主要的就是管理员其他事情太多了。比如我在前面说的模块讨论:Template:Delete/data,一个明显获得共识的编辑需要超过7天才能回复而且要求申请人自行写。
      3. 关于模块复杂程度,我认为先把模板编辑员和模板保护这个东西先确定下来再说。这个事情都没弄好就开始细分我觉得有点急了。而且精通模块的编辑员也会精通模板,而只会模板的编辑员可以专注模板,分不分没有关系。
    • --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19年2月13日 (三) 04:44 (UTC)
      • 回應模块讨论:Template:Delete/dataTemplate:Editprotected:「請求時請列明理由及內容」,要求申請人提交內容並無不當,申請人不會寫可以找其他會的人寫,寫完之後再來申請,難道申請人不會,管理員就會了嗎?Wikipedia:保護方針#编辑被保护的页面:「因管理員未必擅長模板編輯,提出請求者應在沙盒和測試樣例中仔細檢查待編輯內容,並對其負責」。管理員不會寫模板一樣可以處理相關的編輯請求,只要有人給出要編輯的內容以及測試樣例,任何管理員應該都能知道這個編輯是能夠運作的,不會弄壞模板。若是還能有其他人協助複查,那麼管理員只需要簡單的複製貼上,根本不用幾分鐘就能處理完。簡而言之,編輯請求是請求編輯這個動作,而不是請求編輯的內容。--Xiplus#Talk 2019年2月13日 (三) 05:54 (UTC)
        • 所以就更应该增加模板编辑员啊(这个事情就是最好的例子了),让会模板的人根据模糊请求写出沙盒然后合并,协助加快处理编辑申请啊?这就是这个职位的初衷啊,让会模板的人处理这些事情然后让管理员去关注其他积压工作啊?而且模块讨论:Template:Delete/data中已经写明了所有讨论和结果和需要更改的内容都在互助客栈了,而且过了多天才有管理员回复要沙盒。--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19年2月13日 (三) 06:14 (UTC)
        • 还有内容从来没有说一定要是代码,最简单的编辑请求可以只需解释想要什么就可以了(比如请添加Location Map)。代写代码的人只会在这个简单请求通过后才会进行编写,否则编写完然后被拒绝等于浪费时间。既然这样的话,那我提议和这个提议一起的配套修改条文,您可以在我的观点下方看到这个修改提议。--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19年2月13日 (三) 09:50 (UTC)
          • User:VulpesVulpes825回應「簡單請求通過後才會進行編寫」:這樣來說模板類編輯應該有4個步驟:1. 提出請求主旨(例如增加一個參數) 2. 獲得修改主旨的共識 3. 提出修改的實際代碼 4. 獲得代碼的審核/修改共識。在您看來提出編輯請求應該在步驟2之後,而我認為應該在步驟3之後。模块讨论:Template:Delete/data這個例子正是卡在步驟2之後,而且還沒有人提出編輯請求和代碼(我覺得您舉這個例子並不合理,管理員不一定會關注客棧,簡單來說就是管理員沒有接獲編輯請求)。我對於設立這個用戶組能否改善這個問題仍然抱持懷疑,但我不反對該提案就是了。--Xiplus#Talk 2019年2月13日 (三) 13:54 (UTC)
            • 我在顶上的观点如果根据管理员阁下的步骤的话就是:需要详细讨论的编辑申请在互助客栈提出1和3,在获得2和4后由模板编辑员或者管理员完成操作。如果是不需要详细讨论的编辑申请(比如请求添加参数、添加功能、添加或修改信息、合并非模板保护和全保护级的模板)进入1,然后通过2后如果申请人不会模板/块由模板编辑员或者管理员完成3和4(差不多就是模板编辑员在编辑模板的时候等于拥有巡查豁免权)。小的bug修改等等在模板编辑员自己完成沙盒和测试样例后直接Merge,无需进入任何步骤。这样子直接加快所有申请并且照顾不会模板编辑的申请人。主要是中文维基百科上真的没几个人维护模板了,如果所有小修改都需要有人代写然后还要有第三个人共识的话我真的不知道怎么找到第3个人。这种感觉可以用设计行业的甲方和乙方一样,申请人作为甲方提出要求,模板编辑人根据要求改模板。--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19年2月13日 (三) 15:23 (UTC)
            • 还有关于管理員不會寫模板一樣可以處理相關的編輯請求,只要有人給出要編輯的內容以及測試樣例,任何管理員應該都能知道這個編輯是能夠運作的,不會弄壞模板。若是還能有其他人協助複查,那麼管理員只需要簡單的複製貼上,根本不用幾分鐘就能處理完。,模板不是简单复制黏贴就能搞定的事情,有些从沙盒复制到正式版需要增加或者删除的。比如阁下帮忙解决的{{Infobox station}}的编辑请求,我已经明确说明了要复制沙盒版本53134293,而管理员阁下复制的是[[Special:Permalink/53145107|由User:Nissangeniss贡献的沙盒版本53134293]],53134293没有经过测试。阁下直接的复制黏贴直接导致此模板用于检查未知参数的模块:Check_for_unknown_parameters直接失效。这个小失误更加体现了需要引入模板编辑员(我没有任何责怪阁下的意思,小错误时有发生是正常的,人类可不是完美的)减轻管理员的积压工作量,特别是帮助不会模板管理员处理这些事情以免出错(我也没有任何质疑阁下对于模板的编辑能力,阁下能够快速回复我并且处理模板申请我已经很高兴了)。--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19年2月15日 (五) 02:10 (UTC)
(-)反对: 我沿用上一次的論證:
  • 前提1: 對高風險模板的任何更改都必須進行審計。
  • 前提2: 「審計」意味必須由提出修改以外的人完成。
  • 結論1:任何對高風險模板的更改,都應至少有一人提出,一人和應,才可以更改。
  • 前提3:目前政策下,如有人和應,可以視為獲得修改模板的共識。
  • 前提4:目前有許多EP,連一個和應的人都沒有。
  • 結論2:模板修改員無法處理這些沒有人和應的修改。
  • 結論3:增加模板修改員無助處理問題。
(:)回應User:Temp3600请阁下至少先看一下我的观点。除了重大修改以外高风险模板的修改没有必要每次都需要审计,比如修改Bug,添加参数之类的根本就没必要审计。即使审计了,阁下要求的「審計」意味必須由提出修改以外的人完成,那么到底谁有资格审计?熟悉模板编辑的人?那不就等于模板编辑员了吗?而且按照阁下说法就是提出修改的人提出编辑申请,然后模板管理员和應并且完成修改,这就完成了阁下的前提1,前提2和结论1需要的过程(阁下没说和應的人不能完成修改,而且Template_talk:Infobox station这个高风险模板管理员就没有按照阁下的结论进行操作,这就说明了阁下的结论可能管理员都不认同)。关于前提3和4,这就是模板管理员所要处理的事,和應并且修改,这就导致结论2以已经解决。关于结论3,Xiplus已经在上面引用了Wikipedia:保護方針#编辑被保护的页面: 因管理員未必擅長模板編輯,提出請求者應在沙盒和測試樣例中仔細檢查待編輯內容,並對其負責,这就是为什么增加模板管理员的问题,解决因某些管理员因不擅长模板编辑导致编辑请求不被回复。--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19年2月13日 (三) 07:40 (UTC)
審計這件事情不需要權限。目前的問題是寫代碼和審代碼必須由兩個人完成;假設提出修改的人不懂寫,由模板编辑员代寫了,那他就不可以審計自己寫的代碼。如果提出修改的人已經寫好代碼了,那模板員和應並修改,的確會快一些,但我不認為這是目前EP積壓的主因。
  • 至於另一個核心爭議:「重大修改以外高风险模板的修改没有必要每次都需要审计」,我依然認為再小的修改也要審計——改錯了怎辦?這個是價值觀之爭,無解。我將這一點交給社群決定。--Temp3600留言2019年2月13日 (三) 07:58 (UTC)
User:Temp3600我已经在我的观点说过了,修改需要经过沙盒Fork然后测试样例然后再Merge。而且為再小的修改也要審計就相当于你在公共空间上洗手间还需要向周围的人说声我要上洗手间然后等到有人和应才能去。大家都不是3岁小孩了。而且模板编辑员的要求就是他/她/它们的技术可靠,而且更改都应该在沙盒Fork然后测试样例然后再Merge,在测试样例阶段就可以发现问题了。关于目前的問題是寫代碼和審代碼必須由兩個人完成阁下已经完全误解模板编辑员的职责了,模板编辑员就是判断编辑请求是否合理和是不是需要详尽讨论然后根据需求修改代码。模板编辑员允许使用此权限进行维护,回答合理的编辑请求,并对于模板,模块,以及编辑提示做出合理并无争议的小编辑。他们也被允许在“测试沙盒”中首次进行这些编辑之后,存储更复杂或有争议的编辑。他们的技术以及可靠性,是编者们经过讨论后的共识。不是所有人会模板,要求所有人编辑请求都要将具体哪个位置添加哪个代码写出是不可能的。编辑请求通常就是能不能增加X参数或者功能,请求解决故障。模板编辑员回答这些合理编辑请求后根据编辑请求再写代码。中文维基百科都已经没几个人维护模板/块了,还要第二个人审查向哪里找人啊?虽然这句话可能不。好听,但是有这个职位的英语维基百科就是这个处理方法。我觉得阁下已经误解了编辑请求了,编辑请求不是只有代码才算请求。而且编辑请求都没有通过就开始写代码不是更加浪费所有人的时间吗?写好,测试好然后告诉你编辑请求不合理不是浪费帮助写代码的人的时间和精力吗? --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19年2月13日 (三) 08:20 (UTC)
問題:编辑请求不合理是指功能方面(例如模板增加一個功能但沒有共識)還是代碼方面(代碼出錯)?--Xiplus#Talk 2019年2月13日 (三) 14:08 (UTC)
比如删除参数未获共识,更改样式未获共识,增加参数可以通过{{plainlist}}直接在现有参数增加而不是建立1-n参数,增加的参数违反WP:NOTCATALOGWP:NOTDIRECTORYWP:NOTGUIDEWP:NOTTRAVEL,和提供沙盒版本对应的测试样例有数据丢失和排版错误。--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19年2月13日 (三) 15:23 (UTC)
我也认为不可能事事审计,而且还要事前审计。本来wiki的精神之一就是相信用户能做得够好,所以信任模板编辑员也是应有之义。而且任何细致的检查也无法保证100%不出差错,对模板而言,保证不出大问题我认为就足够了。仔细看了VulpesVulpes825的解释,我倾向(+)支持这个方案。另外,如果有顾虑的话,或许不妨只允许修改模块,模板先放一放,不知如何?毕竟从技术上而言,模块要比模板复杂的多,所需的技术技能也要高得多,而中文版会lua又愿意写lua的相比编辑维护模板的人来说,更是少之又少(曾经有几次想修lua,但是看到那么长的代码,就放弃了.....),所以我认为目前模块是最需要人手的,模板还能忍。所以不妨先从最短板的地方做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2月14日 (四) 02:53 (UTC)
除了語法出錯,其他需要討論的都應該先行討論,而不是立即提出編輯請求,或是編寫代碼,所以不應該有寫完代碼提出編輯請求後遭到拒絕的情況。--Xiplus#Talk 2019年2月14日 (四) 14:11 (UTC)
这也是我一开始的观点,除了bug修复以外都需要讨论,小的修改在模板/快讨论页,大的修改在互助客栈。我之所以为什么提出模板编辑员的原因是可以直接在完成共识后由模板编辑员完成代码编写与合并,加快共识(包括沉默共识)的处理进度,很多小编辑没必要需要管理员审查,管理员的积压工作已经够多了,小编辑也要就有点用大炮打蚊子了。--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19年2月14日 (四) 17:51 (UTC)

(!)意見:还需要具体明确以下几点

  1. 方针中用字应该是模板而非模版吧❓已修改 
  2. 用户组名称:模板编辑还是MediaWiki:Group-templateeditor中为模板编辑者,讨论中为模板编辑员,如果讨论确认为模板编辑员,这里的界面文字该去哪里改 
  3. 添加限制级别:InitialiseSettings.php的wgRestrictionLevels中添加'zhwiki' => array( '', 'autoconfirmed', 'templateeditor', 'sysop' ), 
  4. 用户组权限:
  • 模板编辑员
    • 编辑受保护的模板(templateeditor) 
    • 覆盖标题或用户名黑名单(tboverride) 讨论中未涉及,但似乎尚无必要,若认为有必要请提出
    • 启用双因素验证(oathauth-enable)  讨论中未涉及,但可能有必要,请讨论
    • 删除自己的账户的用户组:模板编辑员  类似的高风险用户组界面管理员并没有删除自己用户组的权限
  • 管理员权限中添加
U:94rain, 方针用字已经修正。MediaWiki:Group-templateeditor需要叫管理员进行修改。目前英语维基目前没有开启模版编辑员的双因素验证,但这个值得讨论。但这个提案算得到共识了吗? --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19年2月23日 (六) 23:23 (UTC)
引入应该是可以?但是还要敲定细节,不知道以上的异议是否已经解决,特别是小修改是否需要审计的讨论似乎还没有明确的结果,但模板保护等级和模板编辑员似乎可以先报P站部署起来了?另外英维确实是开启了2FA,见en:Special:ListGroupRights--及时雨 [ 谈笑风生或批判一番 / 微小贡献 ] 2019年2月24日 (日) 03:37 (UTC)
U:94rain如果阁下也支持的话,应该就可以算得到共识了吧,即使有两位表示反对的情况下有5人支持。--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19年2月24日 (日) 18:03 (UTC)
  • (-)反对。先声明利益冲突
  • 正如之前说的,“{{editprotected}}的瓶颈在达成修改共识,不是没有人去执行这样的共识”。仅仅通过举两个个案并不足以推翻这一论点,您必须通过确切的统计数据,证明“已经有明确的修改共识”,但是“因为没有管理员执行”的编辑请求占有可观的比例,才能论证您的观点。现实情况是:1、当前涉及模板的编辑请求中,没有一样经过讨论并且获得明确的修改共识;2、当前积压的大部分编辑请求,皆是涉及编辑争议的棘手请求。如果没有必要,那么就不需要引入一项新功能。
  • 模板编辑员这个方针的核心就是编辑模板的权限。正如上边的讨论中所述,无论是将普通用户的构想转化为实际可执行的编辑,还是检查代码进而表态支持或反对,都不需要任何权限。因此诸如“模板编辑员回答这些合理编辑请求后根据编辑请求再写代码”这样的论证是无效的——你必须提出充分的论据证明“引入权限本身”(乃至后续的“更改高风险模板的保护方式”)会给维基带来显著的改善——然而我并没有看到这一点。
  • 全保护的高风险模板,按照定义通常至少有5000条目引用。相较而言,绝大部分机器人作业申请所涉的条目都不足这个数目。在那里我们尚且要求“必须有另一个了解相关技术的维基人”审查,编辑高风险模板时要求至少有另一个维基人审查代码,进而表态支持/反对,完全不是一个过分的要求。在现实世界中,很多开放源代码的项目都使用git维护,通常说来,开发者可以在trunk版本直接做出修改,但是把这些修改搬回待发行的分支版本时,则通常必须讨论乃至投票,绝无所谓“利用沉默共识”一说。
  • “增加/删除参数”并不必然属于简单而无争议的修改。实际情况是,有一些机器人,比如User:Jimmy-bot标记存废讨论的积压投票时,会直接进行字符匹配。这种情况下不要说增加参数,哪怕是更改两个标签的顺序,都会对这些机器人的工作造成致命的打击。
  • (新观点)在理论上,引入审查小组明显有利于提高机器人的审批速度。然而现实情况是,本站在采用BAG机制以前和以后,机器人审批的速度并无显著的提高。现在讨论的模板编辑员(前面说过)从理论上都不足以保证能够显著提高模板的编辑速度,我就更加有理由怀疑这种提案的实际效果了。--Antigng留言2019年2月24日 (日) 16:37 (UTC)
(:)回應, User:Antigng我已经在之前说过了,有管理员说过,{{editprotected}}的瓶颈在达成修改共识,不是没有人去执行这样的共识可以不经讨论修改全保护页面的只有五类情形。而这五类情形所涉的ep请求没有一类是积压的。但现在的问题是管理员经常不理睬一些添加新参数或者增加翻译或者修改bug的编辑申请,这些通常无需共识就可以修改。现在的情况已经严重到明显达成共识的编辑申请也很长时间没有管理员理睬。还有当前涉及模板的编辑请求中,没有一样经过讨论并且获得明确的修改共识,那么为什么管理员在没有明确共识的时候就同意和完成修改了呢?自己不按照这个标准然后叫别人按照这个标准真的很可笑。还有仅仅通过举两个个案并不足以推翻这一论点,您必须通过确切的统计数据,真的自己去看看Category:已處理的維基百科編輯被保護頁面請求,我都看不下去了。自从2017年后管理员对于EP编辑回应(不管修改不修改,只要管理员回应了我都算努力过了)的处理时间越来越长。例子还有很多,比如Template_talk:Lang#編輯請求_3用了一个半月才有人回复。Template_talk:Infobox_settlement#2017年12月4日在提供沙盒版本后花了七个月,对,七个月才有人回复。
  • 关于但是把这些修改搬回待发行的分支版本时,则通常必须讨论乃至投票,绝无所谓“利用沉默共识”一说,阁下自己都在Template_talk:Infobox_settlement#编辑请求_4中使用沉默共识了,自己用了还在这边说不准用我真的不想在说什么了。而且阁下说用的git维护适逢不恰当,git维护至少可以让大量关于此项目的贡献者加入团队然后协助解决merge,模版编辑员就是类似这类角色(开发者或者大量贡献者)。现在中文维基百科就是类似git,然后把开发者全部不给权限,然后只有管理员(而且很多都不关心或者会模版),这样怎么可能像git一样快速回应呢。
  • 关于“增加/删除参数”并不必然属于简单而无争议的修改。为什么有管理员在Template_talk:Infobox_writer#编辑请求_3中就没有经过任何明确共识就增加了5个参数呢?
总结就是嘴上说要这样要那样,真正自己做的的时候就各种违反自己的这些“规则”。引入模版编辑员就是为了加快模版EP处理速度,帮助管理员编辑模版,以免出现类似Template_talk:Infobox_officeholder#關於Infobox_officeholder模板中这种管理员乱搞的事情。--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19年2月24日 (日) 17:49 (UTC)
  • “那么为什么管理员在没有明确共识的时候就同意和完成修改了呢”,“为什么有管理员在Template_talk:Infobox_writer#编辑请求_3中就没有经过任何明确共识就增加了5个参数呢?”这么做是全部是违反保护方针的。按照方针,能直接编辑的就五类情形。包括您指出的我的做法也是违反方针的,我必须向社区诚恳地道歉。但是,经常有管理员违反方针不是倒行逆施扔掉方针的理由——经常有管理员或者回退员使用回退权限回退明显的非建设性编辑,难道就意味着我们可以不要回退方针,想怎么用权限就怎么用?“从来如此,便对么?”
  • “真的自己去看看Category:已處理的維基百科編輯被保護頁面請求,我都看不下去了。自从2017年后管理员对于EP编辑回应(不管修改不修改,只要管理员回应了我都算努力过了)的处理时间越来越长。例子还有很多,比如Template_talk:Lang#編輯請求_3用了一个半月才有人回复。Template_talk:Infobox_settlement#2017年12月4日在提供沙盒版本后花了七个月,对,七个月才有人回复。”,第一,这不叫统计。第二,您举的例子,没有一例是有明确的修改共识然而管理员迟迟不修改的——恰恰相反,这些请求并没有得到其它编者的背书,要么没回应,要么有回应反而提出了质疑。因此这恰恰支持我的观点:编辑请求长时间完不成,完全可能是因为缺乏其它用户的讨论,而不是有充分的讨论但管理员长时间不执行
  • “git维护至少可以让大量关于此项目的贡献者加入团队然后协助解决merge,模版编辑员就是类似这类角色(开发者或者大量贡献者)。现在中文维基百科就是类似git,然后把开发者全部不给权限,然后只有管理员(而且很多都不关心或者会模版),这样怎么可能像git一样快速回应呢。” 上面说过了,讨论投票和移动权限是独立的两个问题。“没有移动的权限”并不意味着“开发者不可以参与讨论或投票支持/反对某笔修订”;因此不给熟悉模板的用户权限,在逻辑上并不意味着“他们将不能参与模板编辑”
  • “引入模版编辑员就是为了加快模版EP处理速度,帮助管理员编辑模版”,总而言之,您提出的论据并不足以证明引入这一权限能显著加快模板的编辑速度。--Antigng留言2019年2月24日 (日) 18:20 (UTC)
USER:-Zest这就是目前的问题,Wikipedia:模板編輯員#修改或讨论这个只是参考,目前还不是共识。Antigng管理员目前根据其回答应该是反对目前的Wikipedia:模板編輯員#修改或讨论。我在我的提案中对这个步骤进行了更多解释。--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19年2月24日 (日) 21:50 (UTC)
“这种情况下不要说增加参数,哪怕是更改两个标签的顺序,都会对这些机器人的工作造成致命的打击。”我不认为这有什么问题,有问题的是机器人,而不是修改的用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2月25日 (一) 02:26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Wikipedia:模板編輯員#何時需要討論模板修改事宜部分正式引入到Wikipedia:保護方針#编辑被保护的页面

这个议题是缩小之前引入模版编辑员的讨论范围。

七日公示內無人提出任何意見;通過。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12日 (二) 10:14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目前的问题和背景:即使Wikipedia:保護方針#编辑被保护的页面中写明针对仅因高风险而保护的模板和模块,管理员在处理编辑请求时,应参考此页面所述情况,分别酌情采取立即处理、等待数日无人反对后处理、要求提请至WP:VPT讨论等措施。但是由于参考页面并未得到共识,导致目前多为管理员对模板块的编辑申请所采取的行动不一致,比如Template_talk:Infobox_settlement#编辑请求_4Template_talk:Infobox_writer#编辑请求_3。并且有些管理员选择无视此段,且认为酌情采取立即处理、等待数日无人反对后处理、要求提请至WP:VPT讨论等措施全部是违反保护方针

我的观点:既然保护方针已经写明了请参考,然而参考内容不是方针等于没有。所以应该将Wikipedia:模板編輯員#何時需要討論模板修改事宜的全部内容引入到Wikipedia:保護方針#编辑被保护的页面中成为方针的一部分,而不是参考。关于增加内容您可以在下面的比较条文中查看差异。--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19年2月26日 (二) 02:16 (UTC)

現行條文

编辑被保护的页面 在编辑被保护的页面上,管理员应当特别小心,并于共识和任何相关的指导方针相一致。在任何情况下,管理员应首先确保相应问题已经在讨论页提出,且已取得共识。

在下列特殊情况除外:

  • 移除明显且无争议地违反法律方针的内容,如明显的侵权内容、儿童色情等。
  • 加入任何保護模板,如{{pp-vandalism}}、{{pp-dispute}}、{{pp-template}}等。
  • 加入准确性无争议和中立性中立的链接,或类似对条目当前状况免除责任的声明。
  • 若页面出现编辑争议需要全保护,管理员可以在执行保护之后,由保护的管理员本人将页面回退到争议发生前的较早版本,如果在争议之前有一个清晰的点。
  • 更正拼写错误和输入错误。

在编辑持久和半持久保护的页面时需要特别注意。在几乎所有情况下,管理员不应对因法律原因而保护的页面单方面地进行实质性的修改。由于MediaWiki名字空间的页面的可见性和重要性,对于这些页面的修改应该极其谨慎,并且只有那些充分理解修改的后果的管理员才可以修改。

针对仅因高风险而保护的模板和模块,管理员在处理编辑请求时,应参考此页面所述情况,分别酌情采取立即处理、等待数日无人反对后处理、要求提请至WP:VPT讨论等措施。因管理员未必擅长模板编辑,提出请求者应在沙盒和测试样例中仔细检查待编辑内容,并对其负责。若编辑内容破坏了模板功能,任何管理员均可即时回退是次编辑。

提議條文

编辑被保护的页面 在编辑被保护的页面上,管理员应当特别小心,并于共识和任何相关的指导方针相一致。在任何情况下,管理员应首先确保相应问题已经在讨论页提出,且已取得共识。

在下列特殊情况除外:

  • 移除明显且无争议地违反法律方针的内容,如明显的侵权内容、儿童色情等。
  • 加入任何保護模板,如{{pp-vandalism}}、{{pp-dispute}}、{{pp-template}}等。
  • 加入准确性无争议和中立性中立的链接,或类似对条目当前状况免除责任的声明。
  • 若页面出现编辑争议需要全保护,管理员可以在执行保护之后,由保护的管理员本人将页面回退到争议发生前的较早版本,如果在争议之前有一个清晰的点。
  • 更正拼写错误和输入错误。

在编辑持久和半持久保护的页面时需要特别注意。在几乎所有情况下,管理员不应对因法律原因而保护的页面单方面地进行实质性的修改。由于MediaWiki名字空间的页面的可见性和重要性,对于这些页面的修改应该极其谨慎,并且只有那些充分理解修改的后果的管理员才可以修改。

针对因高风险而保护的模板和模块,管理员在处理编辑请求时,应根据以下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需讨论达成社群共识

会显著改变该模板或相关模板的功能和显示的编辑,尤其是删除被使用过的功能和参数,都应在互助客栈技术区详细讨论,达成共识后再提出编辑请求,否则应直接拒绝。如:

  • 嵌入该模板的另一高风险模板出现显著变化,或另一任意模板失效。
  • 模板的外观和结构出现显著变化,包括手机版显示的变化。例如:將資訊框的顏色改為粉紅色,表格显示变为段落显示等。
  • 大幅度改动模板功能,包括新增参数和删除曾被使用过的/正被其他页面使用/常用(也就是说弃用不算常用)参数。
  • 将模板的功能使用模组改写。

需进行公示

一些会轻微影响使用方式和外观显示的编辑,如代码重构和视觉优化,需在提交编辑请求后等待七天,无争议方可进行修改。如:

  • 添加影響使用方式和外观显示的參數。例如:将命名参数和编号参数相互对应,添加允許外觀上可見到更改差異的任何參數(例如:一個資訊框的顏色參數)。
  • 從外觀上能夠被注意到的,对模板布局的小編輯,例如:交換資訊框中幾個參數的順序,或稍微調整某個部件的顏色。
  • 添加明显无争议的微小参数和功能,例如:italic=yes(改為斜體)和 noprint=yes(不可列印),或是使用维基数据。
  • 稍微影響模板外觀的編輯,例如:使用nowrap<br/>CSSHTML参数或外观类模板。
  • 将说明类模板上的过时信息进行更新。

可立即进行

不对模板的使用方式和外观显示做任何修改的有意义的编辑可由管理员确认请求后立即操作。如:

  • 修正明顯的標記錯誤或不會影響模板实际效果的編輯,例如:添加易于阅读代码的注释。
  • 编辑被隱藏分類,或是不该出现在模板本身或被嵌入页面的分类,且无明显争议。
  • 編輯沒有可見效果的CSS類或代码。
  • 在模版末尾后添加{{Documentation}}以便增加说明文档。

申请编辑被保护的页面

非管理员的用户可以根据提示,使用{{editprotected}}模板来请求对一个被保护页面的编辑。

针对仅因高风险而保护的模板和模块,请求者需要给出沙盒版本,以及模板的测试样例并仔细检查其提交的草稿。若没有沙盒版本和测试样例,管理员可直接拒绝编辑请求。需讨论达成社群共识的编辑申请需要提供更新后的说明文档。如果申请者无法提供沙盒版本,可以在互助客栈技术区请求他人协助编写沙盒版本。编辑完成后,若修改内容破坏了该模板或嵌入该模板页面的功能和显示,任何管理员均可回退本次编辑,并在讨论页注明。


讨论区

针对因高风险而保护的模板和模块,管理员在处理编辑请求时,应根据以下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需讨论达成社群共识

会显著改变该模板或相关模板的功能和显示的编辑,尤其是删除被使用过的功能和参数,都应在互助客栈详细讨论,达成共识后再提出编辑请求,否则应直接拒绝。如:

  • 嵌入该模板的另一高风险模板出现显著变化,或另一任意模板失效。
  • 模板的外观和结构出现显著变化,包括手机版显示的变化。例如:將資訊框的顏色改為粉紅色,表格显示变为段落显示等。
  • 大幅度改动模板功能,包括新增参数和删除曾被使用过的/正被其他页面使用/常用(也就是说弃用不算常用)参数。
  • 将模板的功能使用模组改写。

需进行公示

一些会轻微影响使用方式和外观显示的编辑,如代码重构和视觉优化,需在提交编辑请求后等待七天,无争议方可进行修改。如:

  • 添加影響使用方式和外观显示的參數。例如:将命名参数和编号参数相互对应,添加允許外觀上可見到更改差異的任何參數(例如:一個資訊框的顏色參數)。
  • 從外觀上能夠被注意到的,对模板布局的小編輯,例如:交換資訊框中幾個參數的順序,或稍微調整某個部件的顏色。
  • 添加明显无争议的微小参数和功能,例如:italic=yes(改為斜體)和 noprint=yes(不可列印),或是使用维基数据。
  • 稍微影響模板外觀的編輯,例如:使用nowrap<br/>CSSHTML参数或外观类模板。
  • 将说明类模板上的过时信息进行更新。

可立即进行

不对模板的使用方式和外观显示做任何修改的有意义的编辑可由管理员确认请求后立即操作。如:

  • 修正明顯的標記錯誤或不會影響模板实际效果的編輯,例如:添加易于阅读代码的注释。
  • 编辑被隱藏分類,或是不该出现在模板本身或被嵌入页面的分类,且无明显争议。
  • 編輯沒有可見效果的CSS類或代码。

使用和处理编辑请求

非管理员的用户可以根据提示,使用{{editprotected}}模板来请求对一个被保护页面的编辑。

针对仅因高风险而保护的模板和模块,请求者需要给出模板文档的更新版本,以及模板的测试样例(如果需要)并仔细检查其提交的草稿。若没有更新文档和必要的测试样例,管理员可将不重要的编辑请求搁置。编辑完成后,若修改内容破坏了该模板或嵌入该模板页面的功能和显示,任何管理员均可回退本次编辑,并在讨论页注明。

  • 描述可能还是不太完善,但睡觉要紧。和上文相比,有几个需要讨论的地方:模板除了在技术区进行讨论,是否还有可能在条目探讨区?第二大点直接设置为公示,公示几天,要在显眼的地方(而不是请求更改分类)公示吗?模板中的维基数据是什么?另外可能有争议的地方用新增条文给出。
  • 还有一个和讨论可能无关的小问题,条目历史里面的模板使用,显示的时候会受后续模板调整的影响吗?——小老虎3018 2019年2月26日 (二) 17:09 (UTC)
    • 使用维基数据的模板有{{Authority_control}}、{{官方网站}},这类模板修改时主要是要考虑到先前页面中使用模板自带参数的情况(如果调用维基数据可不带参数),要设置若自带参数则不调用维基数据。页面历史里面的模板使用,显示的时候会受后续模板调整,所以之前很多铁路模板合并然后提删我是建议都改成重定向。模板讨论理论上是在条目探讨的,“本页面是条目、模板、主题相关的探讨”,我的设想是在条目探讨之外另行设置一个“页面探讨”,毕竟条目探讨板块实在太长了,其中的模板讨论不少--及时雨 留言 2019年2月27日 (三) 03:31 (UTC)
      • @94rain:感谢解惑。其实条目讨论和其他几个活跃的讨论区内容长度差不多,就是有些时候几个模板的样例一放上去就显得长了不少;如果考虑页面讨论,则可将模组、帮助、站务而非方针(如新条目创建相关)这些内容放进去,条目讨论就专注于条目和分类。另外关于页面历史,能否考虑给所有历史版本存一个完全解析嵌入的版本以供显示,从而解决旧版兼容问题;但这样可能会导致服务器存储内容爆炸。——小老虎3018 2019年2月27日 (三) 16:20 (UTC)
    • 我除了请求者需要给出模板文档的更新版本若没有更新文档和必要的测试样例,管理员可将不重要的编辑请求搁置之外都同意。更新文档都得在完成EP后才能更新。在沙盒内通常是直接挂{{Document}}来链接目前的说明文档,这样{{Document}}会自动挂沙盒提示模版。而且管理员可将不重要的编辑请求搁置中的不重要可以让管理员根据这条拒绝掉代码重构和所有需进行公示和可立即进行的EP。我强烈建议删除这段话。关于互助客栈详细讨论,我建议在技术区,而且我也建议将所有模版讨论移动到技术区,否则条目探讨区讨论内容太多了。还有如果阁下同意的话,能否容许我将阁下的新描述移动到我的提案内?--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19年2月28日 (四) 17:33 (UTC)
      • 更新文档应该要提前给出来,否则怕等请求接受后原编辑者已经忘了这事,有参数更改还得要其他人花时间写文档。第二句话确实不严谨,就删掉吧。模板除了技术更多的还是配合条目内容的显示,有争议需要达成共识的地方一般不会是代码怎么写……所以我还是偏向于创立一个“页面探讨”区?移动过去没问题。(回复时请ping我,谢谢)——小老虎3018 2019年3月1日 (五) 16:28 (UTC)
      • User:小老虎3018我建议修改成这样:针对仅因高风险而保护的模板和模块,请求者需要给出沙盒版本,以及模板的测试样例(如果需要)并仔细检查其提交的草稿。若没有沙盒版本和测试样例,管理员可直接拒绝编辑请求。需讨论达成社群共识的编辑申请需要提供更新后的说明文档。如果申请者无法提供沙盒版本,可以在互助客栈技术区请求他人协助编写沙盒版本。编辑完成后,若修改内容破坏了该模板或嵌入该模板页面的功能和显示,任何管理员均可回退本次编辑,并在讨论页注明。--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19年3月2日 (六) 19:35 (UTC)
        • (:)回應:没有问题,“如果需要”的范围可以细化到若涉及外观和参数的修改,范围为显著修改和一般修改而不包括轻微/显而易见的类型。另外这整个段落可以考虑改为编辑被保护的页面使用和处理编辑请求。——小老虎3018 2019年3月4日 (一) 15:19 (UTC)
          • (:)回應User:小老虎3018我觉得还是强制提供测试样例比较好。这样管理员可以方便确认小修改没有出现显示问题,大修改可以看出到底参数和外观被改的怎么样了。我同意阁下将标题改为编辑被保护的页面使用和处理编辑请求。我在等个2天,如果没有异议就进入7天公示了。--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19年3月5日 (二) 01:05 (UTC)

哎,不是公示结束以后才{{archive top}}吗。——小老虎3018 2019年3月6日 (三) 17:39 (UTC)

@VulpesVulpes825:七日已過,可以更新條文了。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12日 (二) 10:14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提议修改保护方针


通过,且修订完成。--泡泡小号028留言2019年5月9日 (四) 05:14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保护方针

現行條文

中文维基百科的页面保护类型包括:

  • 全保护:阻止所有非管理员编辑页面;对于文件,一般用户则不能够上传新的版本。
  • 半保护:阻止所有匿名用户以及自动确认用户、非確認用戶辑页面。
  • 白纸保护:阻止某一页面(一般是被删除的页面)被创建。
  • 移动保护:阻止某一页面被移动
  • 文件保护:阻止文件被恶意上传,但是图像描述页并不会被保护。
提議條文

中文维基百科的页面保护类型包括:

  • 全保护:阻止所有非管理员编辑页面;对于文件,一般用户则不能够上传新的版本。
  • 半保护:阻止所有非自動確認用戶、非確認用戶编辑页面。
  • 白纸保护:阻止某一页面(一般是被删除的页面)被创建。
  • 移动保护:阻止某一页面被移动
  • 文件保护:阻止文件被恶意上传,但是图像描述页并不会被保护。

匿名用户是非自动确认用户的子集,我认为无需重复提及。大家觉得怎么样?--泡泡小号028留言2019年4月26日 (五) 14:57 (UTC)

(!)意見先不講方針合理不合理,就是技術上也做不到。--蟲蟲飛♡♡→♡℃留言 2019年4月26日 (五) 15:26 (UTC)
另外其实确认用户也可以也可以编辑半保护页面,见Special:群组权限。--及时雨 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09:34 (UTC)
確認用戶方面已事實性修訂。另(+)支持去除「匿名用戶」此多餘子集。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7日 (六) 12:41 (UTC)
(?)疑問:即使方針指引通過,ip技術上應該還是不能編輯半保護的頁面;相反,如果技術上可行,為甚麼要允許ip編輯受半保護的頁面?--蟲蟲飛♡♡→♡℃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13:17 (UTC)
这个提案的意思应该是:IP属于非自动确认用户,无需多言?--及时雨 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15:45 (UTC)
@蟲蟲飛:您是否理解有误,只是字词修订,并无规则变化。“非自动确认用户”是包含IP用户的,他们无法被“自动确认”。--YFdyh000留言2019年4月27日 (六) 16:36 (UTC)
支持修订,重复。“匿名用户”本身也是歧义、多义的,平常应该称IP用户或未注册用户。--YFdyh000留言2019年4月27日 (六) 16:36 (UTC)

此提案将公示七天,若无合理异议,则视为通过。--泡泡小号028留言2019年5月1日 (三) 04:03 (UTC)

通过。--泡泡小号028留言) 2019年5月8日 (三) 00:58 (UTC) 修改完成。--泡泡小号028留言2019年5月8日 (三) 02:0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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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將Wikipedia:保護方針/模板保護併入Wikipedia:保護方針

雖然早時的討論放棄[來源請求]引入模板編輯員,但Wikipedia:保護方針理已經有這個名詞了,因此建議併入該頁-- Sunny00217 2019年7月25日 (四) 02:12 (UTC)

編輯請求 2019-09-06

  请求已拒绝-- Jimmyshjj 2019年9月6日 (五) 05:22 (UTC)

將現有頭像改為2018年的照片:

[[File:Denise Ho OTPO Oct2018.jpg|thumb|Denise Ho in 2018]]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Denise_Ho_OTPO_Oct2018.jpg--Ngwinggee留言2019年9月6日 (五) 04:19 (UTC)

建議修訂WP:PREFER

收回:

以請求社羣共同解釋方針代替。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25日 (一) 10:42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現時WP:PREFER的條文如下:

然而,以上條文造成了Talk:曾志健槍擊事件中管理員處理不當而拒絕改正的問題。故建議修訂WP:PREFER如下: 以上。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1日 (一) 10:21 (UTC)

:(&)建議:方針原意是好,但令管理員也捲入爭議,不如索性把“回退到編輯戰前的版本”的描述都刪去,因為我看到好像沒管理員會這樣處理。蟲蟲飛♡♡→♡℃留言 2019年11月11日 (一) 10:38 (UTC)

  • 粗略看了一下那個條目的歷史,管理員是操作沒有看仔細,把某用戶的非編輯戰編輯也給回退了。這只是過度執行現有條文,而不是現有條文出了問題。我覺得還可以進一步規定在沒有其他問題的情況下都應該回退至編輯戰前的版本。這樣不僅可以打擊編輯戰(讓雙方都知道這是沒有意義的),還可以避免將管理員捲入爭議之中(因管理員只是執行方針條文)。 𝙲𝚕𝚊𝚜𝚜𝚢 𝙼𝚎𝚕𝚒𝚜𝚜𝚊 (歡迎留言) 2019年11月11日 (一) 12:52 (UTC)
  • 本案認為存在幾個點還需要釐清:
  1. 應當列明具體需援引WP:破壞等作為判定狀況的依據;
  2. 狀況涉及兩方或以上的多方等情況時,個案具體狀況可能不一,應還有一定的細化研判條款;
  3. 本地既有的WP:條目所有權,其所描述的所有權,並非本地方針政策主張承認的權利,在列文時,不應當對該概念是否發生轉移、讓渡等活動做出任何正式界定,描述判定包括結論在內,均需用其他更中立、嚴謹的字句;
  4. 改變可牽涉WP:破壞WP:編輯戰等的變動與否,需聯同檢視,審慎處理保障修訂持平公允。
目前看姑且以上幾點。——約克客留言2019年11月12日 (二) 03:13 (UTC)
  • (!)意見:还未审视建议的新条文,但非常不建议重新定义“何为破坏”。恶意利用规则、夺取所有权这种行为,本身依据其他方针就会受到处理,不需要在这里重新定义它们为破坏。可以说这类情况不属于编辑战,但不要重新定义“破坏”。--Tiger留言2019年11月12日 (二) 03:59 (UTC)
  • 已微調條文。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2日 (二) 05:34 (UTC)
  • 先講述下當前的情況,近期有用戶故意透過反复回退,甚至向要求管理員保護條目,有管理員認為這是編輯戰,因此大量回退多個版本及對條目全保護,導致條目的正常編輯癱瘓,而大量回退都舊版本,不但損失新增的內容及多個參考來源,更讓擾亂者認為可阻止其他用戶新增資料及更新內容,因而樂此不疲,並擴大利用該等手法,目前最少有三個條目受到影響。
近期出現的擾亂情況:
  1. 多數發生在條目剛進行一定程度的更新後。
  2. 由於大規模刪除會被認為是破壞,而這類不當操通常使用浮動IP,為了不被直接視為破壞,所以不是對大量內容的回退,而是刪除數十字節,針對某一句子,甚至是某一章的節標題進行多次回退。
  3. 有管理員認為是編輯戰,並以此回退至其認為的非編輯戰版本,將近期加入的內容及來源均全部刪除,甚至有第三方註冊編者的編輯都被一併移除,令數十字節的「編輯戰」,卻導致數千字節的回退,條目更被全保護。
造成的影響:
  1. 條目的正常編輯被癱瘓,除管理員外無人能進行編輯。
  2. 嚴重妨礙條目的更新,即使條目保護結束,只要重複以上操作,變相是對條目長期全保護。
引出的問題:
  1. 有管理員認為,註冊編輯和IP匿名編輯發生疑似編輯戰,認為公平起見,對條目進行全保護,但在維基百科註冊一個帳號無須付款,連電郵都不用。IP的操作者近乎無需為編輯戰負責,既無需或拒絕溝通,畢竟被封了,稍移玉步就有其他IP可用。既然要享受IP匿名編輯的好處,也應接受一定的限制,所以條目是否真的要全保護,而且註冊編輯使用IP擾亂,如曾志健槍擊事件只是有人用IP反复回退數十字節Special:diff/56831034,在下還為了避免3RR,提出臨時半保護Special:diff/56832119,但管理員卻既大量回退又全保護,問題是否真的有須要全保護一周,為了有人用浮動IP發起的編輯戰,而令絕大部分註冊用戶都至少一周不能編輯。
  2. 即使要回退編輯戰,是不是只要回退涉及反复回退的部分,還是為了要不是所謂編輯戰雙方的版本,寧願接受內容和來源都較差的版本,以致曾志健槍擊事件有來源的內容變回無來源的內容,而在翻閱陳彥霖死亡事件時,發現互相回退的只是一小節Special:diff/56809195,但回退卻將有來源及與編輯戰無關的內容都刪掉。雖然管理員認為只是回退到非編輯戰版本,並認為編輯戰各方的版本都不能適合,又稱回退不是要找最佳版本,但這樣卻令條目停留在早期版本,甚至在殘缺狀態,更無法反映條目主題事件的變化,如果擾亂一方在解除保護持續進行該等行為,條目質素將長期無法提升。
  3. 管理員大量回退到舊版本及同時全保護,將會扼殺條目的發展和更新,即使您很有心去改善一個條目,為條目新增來源,甚至期望改到可上DYK,但只要有人故意用IP找一小節反复回退,亦無意展開有意義的溝通,管理員又認為是編輯戰要回退到不是編輯戰雙方的版本,將嘗試更新條目一方在近期新增的內容和來源,因被指是編輯戰版本而一筆勾銷,這還有什麼信心去大刀闊斧去改善條目。
  4. 翻查11月5日提報的VIP,有一個註冊帳號一直對其他編輯的新內容作反复回退,並且與一些使用IP的回退有關連Special:diff/56774787,當中有兩個IP涉及對同一條目接連10次的回退,但除了某些浮動IP被封禁一天外,似乎管理員未能有效應對佔據條目所有權、遊戲維基規則及擾亂,此君還在討論:陳彥霖死亡事件宣稱「你如果堅持你的編輯只會繼續被我舉報,最後只會維持現在版本,我仲開心」,顯示其已經熟悉規則及管理員的處理手法,及認為可利用目前的制度達致阻止其他人對條目進行改動。因此有須要審視當前的規則,以期管理員在執行保護及回退時,不會弄過頭,並可改善對這類擾亂行為的應對。--Uranus1781留言2019年11月12日 (二) 12:12 (UTC)

詳細說明

此次修訂的目的在於:

  1. 不再限制管理員只能把發生內容爭議的條目當作編輯戰處理,而可以先識別出遊戲維基規則的情況,避免不必要的保護動作;
  2. 不再限制管理員只能保護發生編輯戰的條目的當前的或編輯戰發生前的修訂版本,而可以選擇內容質素較佳的版本;
  3. 放寬管理員受理普通用戶更改發生編輯戰的條目的獲保護版本的要求的限制,明確可受理的要求理由為版本含有違反方針指引的內容(以確保條目內容質素)及版本會鼓勵用戶故意編輯並製造(更多)爭議;
  4. 保留「對某個修訂版本實施保護不等同支持該修訂版本」相關條文,以進一步確立管理員執行新條文的正當性;

以上。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3日 (三) 01:59 (UTC)

至於是否需要修訂其他方針,根據WP:EWIS
我認為已經足夠說明新條文的合法性,但我也不反對就着新條文為WP:EWIS加入新例子。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3日 (三) 02:29 (UTC)
(!)意見:原文感覺比較流暢、清晰,修訂版感覺連方針的精神也改了。其實沒有管理員會回退到「編輯戰前」的版本,但保留這段又有它的意義。--蟲蟲飛♡♡→♡℃留言 2019年11月13日 (三) 13:46 (UTC)
  • (-)反对:條文有問題。「內容質素較佳的版本」由管理員決定?誰能確保管理員的決定公正?我覺得這一條款可能有被濫用之虞。
    一方面允許管理員選擇「內容質素較佳的版本」,另一方面又說「對某個修訂版本實施保護不等同支持該修訂版本」?管理員選擇這個版本不就是覺得那版本比較好、「支持該修訂版本」了嗎?這是自相矛盾。
    「版本會鼓勵用戶故意編輯並製造(更多)爭議」是甚麼意思?能舉一下例子嗎?還是說某個版本會引起「某些網民」不滿就可以修改(哪怕版本內容沒有問題)?--【和平至上】別人罷工是不上班,香港暴徒「三罷」是不讓人上班、要别人閉嘴💬📝 2019年11月13日 (三) 14:23 (UTC)
    User:和平至上一、「『內容質素較佳的版本』由管理員決定?誰能確保管理員的決定公正?」誰能確保管理員中沒有一個是濫權的?誰能確保管理員中沒有一個是亂封禁人還有人護航的?依這個道理來說,維基百科的管理員沒必要存在了;人沒可能會顧慮得那麼多。二、內容質素較佳≠管理員認為最佳,管理員未必完全支持該版本,有機會只是因為不太違反方針指引而相對上較佳(i.e. less evil;新條文要求以內容不違反方針指引為首要決定獲保護版本的因素);如果管理員編輯過那個條目的話,那樣有可能會出現管理員認為最佳的版本,但那時管理員就要迴避。三、「版本會鼓勵用戶故意編輯並製造(更多)爭議」和舊條文的「但是有時這樣做會鼓勵故意編輯一個會發生爭議的版本從而引發編輯戰」呼應,你怎樣理解這段舊條文,就等同於怎樣理解新條文。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4日 (四) 12:18 (UTC)
    正是因為有顧慮所以舊條文才要求不是由管理員決定。
    「相對上較佳」不就是「在現有各個版本中最佳」的意思?玩語言偽術有意思?這樣的條文想騙誰呢?
    不要偷換概念。舊版本是指如果那版本會製造爭議就恢復之前的版本,而你的解決方法就是讓別人以「會鼓勵用戶故意編輯」為由去做「編輯」?這不是本末倒置?--【和平至上】別人罷工是不上班,香港暴徒「三罷」是不讓人上班、要别人閉嘴💬📝 2019年11月14日 (四) 12:33 (UTC)
    首先,「相對上較佳」確實是「在現有各個版本中最佳」(least evil),但未必是管理員心中的完美版本(no evil)。其次,我的提議條文是「除非對該修訂版本進行保護會鼓勵用戶故意編輯並製造(更多)爭議,否則用戶不應該繼續請求回退到另外一個修訂版本」,你是不是(有意或無意地)錯解我的意思?最後,你喜歡的話,我可以把條文再弄得有趣一些,我索性完全變調好了。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4日 (四) 13:18 (UTC)
    你真要這麼說,不論有沒有編輯戰,都沒有一個版本是最好的,因為條目都會不斷改進,故意這樣寫出來就是在自欺欺人。
    「放寬管理員受理普通用戶更改發生編輯戰的條目的獲保護版本的要求的限制,明確可受理的要求理由為……版本會鼓勵用戶故意編輯並製造(更多)爭議」那麼條文的意思就是若引起某些人不滿(進而他們會被「鼓勵編輯」),即便內容沒有問題也要恢復到某些人喜歡的版本?--【和平至上】別人罷工是不上班,香港暴徒「三罷」是不讓人上班、要别人閉嘴💬📝 2019年11月15日 (五) 06:22 (UTC)
    對於第一點:我的條文只說「較佳」而不是「最佳」正是考慮到「維基百科沒有最佳版本」這一點,我不明白為何這樣竟然可以被說成自欺欺人。對於第二點:那要看看「某些人」有多少,他們的「不滿」又有多大。通常來說,如果「某些人」是主流意見,而他們要求把一個「部分人」(可能包括你)認為「內容沒有問題」的版本改為他們心目中的版本,那樣那個「部分人」認為「內容沒有問題」的版本通常確實存在一些問題(例如語調中立性問題),而那些「部分人」不自知。如果是純粹「極個別人士」的「不滿」的話,那樣那一個「極個別人士」通常存在行為偏差(例如加入愛好者內容),管理員通常不會受理他的請求。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5日 (五) 06:43 (UTC)
    「版本會鼓勵用戶故意編輯」一句中就沒有提及你說的內容。這樣含糊的條文我是覺得不能接受的,畢竟「極個別人士」也是用戶,「版本會鼓勵極個別人士故意編輯」也能夠構成你所提出的條文的要求,既然你的本意是這樣,那就應該在條文裏清楚寫明白,不然到時候一定會有各種人以此漏洞要求修改版本。--【和平至上】別人罷工是不上班,香港暴徒「三罷」是不讓人上班、要别人閉嘴💬📝 2019年11月15日 (五) 08:36 (UTC)
  • (-)反对:沒必要修訂。--221.124.27.71留言2019年11月14日 (四) 05:32 (UTC)
User:蟲蟲飛如果爭議各方沒能夠達成任何共識又如何?就以Talk:陳彥霖死亡事件為例,其中一方是很有心想達成共識的,但另外一方就完全沒這個想法,甚至還想繼續奪取條目所有權,但他確實仍然在條目討論頁中留言(而留言的目的就是為了和對方宣告自己堅持開戰),現行方針完全管不到,同時也沒有甚麼管理員會有膽量把這種情況正確地識別為遊戲維基規則。如果你跟我說一個人在討論頁裏頭對牛彈琴也可以算成有共識的話,我可以收回提案。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5日 (五) 06:26 (UTC)
User:蟲蟲飛所以以Talk:曾志健槍擊事件來説,只要我令Lovehksingers作出像Talk:陳彥霖死亡事件裏頭的留言,而他還是不改正的話,他就算是無視共識和一再在討論頁離題?(感嘆)一個人在討論頁裏頭對牛彈琴果然可以算成有共識,我行事恐怕方便得多了。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5日 (五) 10:27 (UTC)
  • 其實l君在陳彥琳討論頁就是進行了討論,而且最後留言是l君,因此共識就以l君為準。l君可以回退與共識不符的編輯,但最好在編輯摘要注明“根據討論頁共識”,這樣熟悉方針的管理員就會注意一下討論頁,如果違反共識的編輯是出現在警告後,就可以封禁。討論頁另一做法也可以在裏面寫出自己的編輯理據,如果ping了對方,但對方拒絕回應,即使討論頁的留言只一個人,也可視為對方已默認共識。蟲蟲飛♡♡→♡℃留言 2019年11月15日 (五) 10:52 (UTC)
  • 補充一點,如果用戶對條目討論頁的共識有異議,也可以發起新一輪討論,而新的討論也是以最後留言為準。全保護七天的意義就是要讓大家進行討論,拒絕參與條目討論頁的討論,等同於默認討論頁的共識。蟲蟲飛♡♡→♡℃留言 2019年11月15日 (五) 11:33 (UTC)
  • @蟲蟲飛Sanmosa:您認為Talk:陳彥霖死亡事件在10月27日的一串討論達成了哪種共識。翻看條目當日編輯情況,C君編輯不足一小時,L君出來爭議,雙方並發生686字節的互相回退,之後C君先在L君的討論頁留言,及後互相在對方的討論頁發出警告。值得留意的是Talk:陳彥霖死亡事件在10月27日的C君與L君的一串各數筆留言,是始於蟲蟲飛回退及全保護條目Special:diff/56642881的一分鐘後,雖然這串留言的頭尾都是L君所作,但從第三方角度,這串留言究竟達成了什麼可執行的共識,而L君最後一筆留言結尾是「最後只會維持現在版本,我仲開心」Special:diff/56643756,更顯得是呼應蟲蟲飛對條目作超過3千字節的回退及保護。先不討論C君和L君發生怎麼樣的內容爭議,但蟲蟲飛在這串討論提到「其實l君在陳彥琳討論頁就是進行了討論,而且最後留言是l君,因此共識就以l君為準。l君可以回退與共識不符的編輯」,尤其是當中的「最後留言是l君,因此共識就以l君為準」,如果這種將「共識」簡化為以最後一筆留言作準,而忽略討論是否達成對條目編輯的有效溝通,大概以後只要最遲留言,只是重申自己觀點(Talk:陳彥霖死亡事件正是如此),以這串討論的結尾,就可以回退其他編者的編輯,認真說,在下對此並不苟同,留言中的內容應比是否作最後一筆留言更為重要。--Uranus1781留言2019年11月22日 (五) 07:42 (UTC)
User:和平至上問題在於有人遊戲維基規則,而管理員(以至包括你在內的其他用戶)沒能力/沒膽量識別那種情況為遊戲維基規則,結果導致管理員錯誤地以慣常處理編輯戰的方式錯誤處理。不知道問題何在和忽視問題的嚴重性恐怕真的是中文維基百科用戶最大的問題。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5日 (五) 06:30 (UTC)
別把鍋甩到我身上啊。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我覺得那個人就是遊戲維基(尤其是他說的那番話),而且我好像也說過這點了,但我又不能封禁他……而且我也不覺得修改保護方針能解決這個問題。--【和平至上】別人罷工是不上班,香港暴徒「三罷」是不讓人上班、要别人閉嘴💬📝 2019年11月15日 (五) 08:29 (UTC)
Anyway,我提案的目的就是想鼓勵管理員做一些好的作為,並且沒藉口不做。如果我覺得蟲蟲飛給我的reply滿意的話,我會修改提案。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5日 (五) 10:27 (UTC)
  • 先處理好編輯戰的回退。涉及編輯戰的回退即使回退到「最佳版本」遇到困難,也應儘量縮小範圍,數十字節的編輯戰,要回退也就回退這數十字節,完全無必要回退上千字節,將多個非編輯戰版本都牽扯入去,正如早前有另一編者提到「這只是過度執行現有條文」的管理員回退過頭,而且至今也有很多管理員在保護條目時沒有進行回退,回退要從條目為出發點,而不是編輯戰各方。第二,就是涉及IP的編輯戰,半保護就行,全保護實等同將沒有參與編輯戰的註冊用戶都被禁止編輯,因有人用浮動IP打編輯戰全封條目完全不合理,IP放棄成為註冊用戶自當放棄部分編輯權,而且註冊編者如有破壞,也可以封禁,浮動IP進行編輯戰卻近乎無需代價。--Uranus1781留言2019年11月15日 (五) 10:53 (UTC)

新版

現時WP:PREFER的條文如下:

現改為建議修訂如下: 新的修訂版本的目的在於:
  1. 提醒管理員應從編輯戰中先識別出遊戲維基規則的情況;
  2. 提醒管理員在保護發生編輯戰的條目的特定修訂版本時,應考慮獲保护的修订版本是否含有违反方针指引的內容,以及避免對條目內容帶來大規模調整(就是不要令大量應該保留在條目內的內容被刪除的意思);
  3. 保留「對某個修訂版本實施保護不等同支持該修訂版本」相關條文,以進一步確立管理員執行新條文的正當性;

以上。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6日 (六) 01:20 (UTC)

(!)意見:感覺太複雜,不如在維基百科:遊戲維基規則增加一個範例,用戶遇到這個情況,就可以援引維基百科:遊戲維基規則,並提報至vip。--蟲蟲飛♡♡→♡℃留言 2019年11月16日 (六) 03:28 (UTC)
你覺得我真的想特地讓條文變得複雜嗎?管理員看到編輯爭議時完全想也沒想過遊戲規則的可能性,我不這樣改,管理員是怎也不會想到有些條目編輯爭議是不用以保護解決的。這個提醒的必要非常大。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6日 (六) 15:51 (UTC)
  • (-)反对。编辑战是若干用户因为对特定内容/动作的意见相左而不断撤销对方动作的行为,也就是编辑争议化为具体的、编辑方面的拉锯战的事实。特定用户使用违规的技巧(3RR,游戏规则,使用傀儡等等)以求胜,或者动机不良善,并不意味着争议这一事实不存在。WP:CWP:BLP是法律方针,本来就有凌驾于WP:EW方针的优先权,本方针中无具体阐述之必要。--Antigng留言2019年11月17日 (日) 00:25 (UTC)
    • 如果你有可以不修訂方針而又能有效提醒管理員應先從編輯戰中識別出遊戲維基規則的情況的辦法的話,我可以收回提案。要知道,不是所有管理員都像你一樣有才。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7日 (日) 02:12 (UTC)
(-)反对:認同Antigng的看法,我覺得現行條文較佳,修訂版連方針精神也改了。--蟲蟲飛♡♡→♡℃留言 2019年11月18日 (一) 03:24 (UTC)
User:蟲蟲飛我未見此版本對「方針精神」有任何變更,還請詳細說明。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9日 (二) 00:21 (UTC)
WP:BLP是法律方针(?)--S.Wang🙏クンパユン、首里城! 2019年11月18日 (一) 13:12 (UTC)
如果以上反對者在三日內再未有回應的話,我就不會視他們的反對為合理反對,不過我會再多放至少七日。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20日 (三) 10:08 (UTC)
(?)有遺漏哦,新版本認為是未妥善解決本編在早期已提出需釐清的幾點,譬如關鍵的WP:條目所有權並非本地實質認定概念,列文時不應當列出諸如「奪取WP:條目所有權的意圖或情況」字眼,這些僭越既有方針的列法一旦實行,有機會導致包括管理員在內的維基人,在相關事件發生時可能不當判定當中有本身不是實質存在的主張存在
而一旦改定可牽涉廣泛,若需續讀修訂案,牽涉個案等的處理指導,是強烈要求在修訂案中指明操作不可獨斷片面的。而再仔細瀏覽方針,應注意到引入了WP:GAMINGWP:VANDTYPES之一)範疇,應屬於WP:NO-PREEMPT的涵蓋範圍,如列舉出現涉及主張WP:條目所有權狀況的條文也可移至此段,故認為本案仍會可能導致聯合修訂,對上級WP:GOLDLOCK等會有整體牽連,必須審慎討論與檢視。——約克客留言2019年11月22日 (五) 03:34 (UTC)
User:Longway22以上表述有誤。WP:條目所有權是本地方針。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22日 (五) 08:35 (UTC)

新提議

  • 目前的情況顯示,有部分管理員在判斷用戶透過遊戲維基規則奪取條目所有權時出現困難,即使修訂條文,也不代表可有效執行,還不如先修訂WP:內容爭議中的「此時如果有編輯戰發生前的版本存在,管理員可以恢復到這個版本。」避免出現先前的非編輯戰內容版本都被大幅度回退。先釐清何為「編輯戰發生前的版本」,使管理員有更清晰的理解,即使決定對編輯戰進行回退,都應將回退範圍盡量收窄,數十字節或一個標題的編輯戰,要回退就回退這數十字節或這個標題,不能為了避開編輯戰雙方的近期編輯,或者直角認為先前另一管理員保護版本屬「非編輯戰版本」,便將條目大幅回退到數星期前的版本,卻令中間多個不涉及編輯戰的版本連同多個參考來源都統統移除掉。--Uranus1781留言2019年11月22日 (五) 04:24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建議對WP:PREFER的條文進行解釋

現時WP:PREFER的條文如下:

然而,以上條文造成了Talk:曾志健槍擊事件中管理員處理不當的問題,惟先前我提出的建議修訂案卻遭遇了較大的反對。有鑒於有用戶提議先釐清何為「編輯戰發生前的版本」,使管理員有更清晰的理解,以達到先前我提出的建議修訂案所希望達到的效果:即使決定對編輯戰進行回退,都應將回退範圍盡量收窄,數十字節或一個標題的編輯戰,要回退就回退這數十字節或這個標題,不能為了避開編輯戰雙方的近期編輯,或者直覺認為先前另一管理員保護版本屬「非編輯戰版本」,便將條目大幅回退到數星期前的版本,卻令中間多個不涉及編輯戰的版本連同多個參考來源都統統移除掉(Uranus1781)。ꓢꓯꓠꓟꓳꓢꓮ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25日 (一) 10:47 (UTC)

  • 原文「管理员可以恢复到这个版本」,這個已經說明回退並非必定要回退。至於「編輯戰發生前的版本」,則涉及如何界定哪個是編輯戰發生前的最後版本。如管理員決定回退,盡量減少受影響的版本,只需回退到不屬明顯誹謗及破壞的版本。因為有部分管理員認為回退編輯戰要避開編輯戰雙方的版本,但執行時卻導致大幅度的回退,而事實上條目的近期主編或主要貢獻者通常只有一人,如因為有其他編輯對內容進行移除,並導致編輯戰,而令主編的近期編輯及新增內容連同來源,因為小量內容的編輯爭議而統統一筆勾銷,實則打擊條目近期主編更新條目的努力,既然「对某个版本实施保护,并不意味着支持该版本」,所以即使決定回退,亦無必要刻意避開條目的近期編輯者。--Uranus1781留言2019年11月25日 (一) 17:39 (UTC)
  • 管理员对条目内容不感兴趣而草率保护版本的事也并不罕见,我觉得非要定规矩来规范管理员行为也不是不好。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1月27日 (三) 01:17 (UTC)
  • 實行上的困難:有些用戶一改就改到多個地方,可能不存在你所指的"標題改動版本"。--Temp3600留言2019年11月27日 (三) 10:25 (UTC)

建议使中文维基百科保护图标同步英文维基百科

英文维基百科分类丰富并更加齐全,所以我们应该使中文维基百科保护图标同步英文维基百科,详情请见[1]https://en.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Protection_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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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维基百科分类丰富并更加齐全,所以我们应该使中文维基百科保护图标同步英文维基百科。 详情请见[2]https://en.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Protection_policy --荣智浩留言2020年1月22日 (三) 09:37 (UTC)

 
中文版全保護圖標。
  • (-)反对 「英維分類豐富並更加齊全」並不代表英維的圖標應該直接用於中維。鄙認為:最好的做法是製作並使用中維專屬的圖標。例如:中維全保護圖標不應該是一把鎖中間一個「F」,而應該把「F」改成「全」。雖然這裏很可能絕大部份人都懂英文,但這裡畢竟是中文維基百科,能用中文理當盡量用中文。【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侠#不考慮原文發音的還能叫譯名嗎?# 2020年1月22日 (三) 22:06 (UTC)
  • 好吧,我放弃图标同步,但英文维基百科分类更齐全。全面保护,受模板保护,半保护,创建受保护的,移动保护,上传受保护,待更改保护,扩展确认保护,受办公室保护,级联保护等等。荣智浩留言2020年1月23日 (四) 01:03 (UTC)
    • 全面保护=全保护,受模板保护=模板全保护,半保护=半保护,创建受保护=白纸保护,移动保护=移动保护,上传受保护应该是文件保护,受办公室保护=基金会保护,级联保护应该是连锁保护。其他几个中维暂时没有需要。—Rowingbohe 台州专题 2020年1月23日 (四) 01:34 (UTC)
    • 建议加入英文维基百科的待更改保护,未决更改保护是一种工具,用于抑制故意破坏和某些其他持久性问题,同时允许所有用户继续提交编辑。待更改保护可以用作半保护的替代方法,以允许未注册的用户和新用户编辑页面,同时在大多数读者看不到编辑之前,直到那些更改被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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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更改保护,好像是来源于扩展保护机制?好像相关讨论一直未有定论。主要是担心精英化?——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1月23日 (四) 05:27 (UTC)
並非。Pending changes protected的問題是因為技術問題無法引入。-- 娜娜奇🐰鮮果茶(宇帆·☎️·☘️2020年1月23日 (四) 05:3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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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用戶頁维基百科:機械人方針及相聯頁面的合併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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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用戶頁方針對機械人帳號等合規附屬帳號的用戶頁沒有明確的規範。此外,部分機械人的用戶子頁設有技術開關,如User:Liangent-bot/message,一旦遭到錯誤的更改,可能影響到眾多用戶。現擬對此作出明文規定:

於目前「从我的用户页上有哪些其他信息可以被别人看到?」下,新增一章:

現行條文

無。

提議條文

机器人及其他合規多重帳號的用户页 一般来说,机器人及其他合規多重帳號用户页的所有权归这些账户的操作者所有;如果机器人由多人一起操作,则一般而言,所有操作者都具有所有权。操作者對這些用户页进行创建、修改、申请进行管理操作時,等同于对自己的用户页空间进行操作。

於「機械人的使用」下添加三級標題,為:

現行條文

無。

提議條文

机器人的用户页 機械人可按實際需求設立用戶頁及用戶子頁面。這些頁面的管理權屬於機械人操作者。由於此類頁面有一定系統管理功能,管理員可對它們實施預防性保護。

修改Wikipedia:保護方針#不同的保护期限,增加:

現行條文
  • 保护一些“系统管理”页面,包括许多编辑用的模版,例如删除告示、小作品模版等。
  • 保护MediaWiki的名字空间,以及嵌入包含的页面,这些页面会影响所有用户的系统界面。
提議條文
  • 保护一些“系统管理”页面,包括许多编辑用的模版,例如删除告示、小作品模版等。
  • 保护有“系统管理”性質的機械人子頁面。
  • 保护MediaWiki的名字空间,以及嵌入包含的页面,这些页面会影响所有用户的系统界面。

修改公開備用帳號一節:

現行條文

== 公開備用帳號 ==

使用多重帐号的用户应当明示帐号间的关系,除非这样做会違背合理使用多重帐号的目的。明示的方式是在备用帐号用户页上使用模板{{User Alternate Acct|主帐号名}}。在主帐号页上亦可加上{{User Alt Acct Master}}标记。

提議條文

== {{新增條文|公開多重帳號間的關係}} ==

使用多重帐号的用户应当明示帐号间的关系,除非这样做会違背合理使用多重帐号的目的。明示的方式之一是在子帐号的用户页上使用諸如{{User Alternate Acct|主帐号名}}{{Bot|主帐号名}}等模板。在主帐号页上亦可加上{{User Alt Acct Master}}标记。經標記後,主帳戶對這些用户页进行创建、修改、申请进行管理操作時,等同于对自己的用户页空间进行操作。

個人有兩隻帳號,目前這隻比較活耀比較新,另一隻貢獻次數比較多。到時你們討論完成後請題醒或指導我如何標記Heartingvia留言2020年2月22日 (六) 03:55 (UTC)
不同意必須要用模板作出合理使用多重帳號聲明,我認為只要用戶頁具有適切的說明文字即可。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3日 (日) 06:13 (UTC)
"使用多重帐号的用户应当明示帐号间的关系"是舊有的方針條文。我不太清楚當初為什麼會譯做"應"。--Temp3600留言2020年2月23日 (日) 13:54 (UTC)
條文是“使用多重帐号的用户应当明示帐号间的关系”沒錯,其實沒了“应”這個字更好,不過這要另外提案。我説的是我認為只要用戶頁具有適切的說明文字説明帐号间的关系(例如A用戶和B用戶是同一個人操作的)就行,不一定要用模板顯示。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2月23日 (日) 14:26 (UTC)
"明示的方式之一是"就行了吧。--Temp3600留言2020年2月23日 (日) 15:38 (UTC)
接受,其實只要不是唯一就可以。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2月24日 (一) 02:16 (UTC)
好,已改。--Temp3600留言2020年2月24日 (一) 11:41 (UTC)
初步不反對。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2月24日 (一) 11:43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建議修訂一下保護方針

說服不了讀者,然後管理員也以「誤解」方式來說,也有人說沒必要改,隨便吧。看膩互助客棧沒壞就不要修的風氣,大家都「懶得修」了,莫名其妙。互助客棧真的可以考慮關閉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3月20日 (五) 04:17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 全保護條文部分:
現行條文

全保护的页面只能由管理员编辑。全保护可能持续一段时间,也可能是永久性的。

此时对于一般用户,页面上方的“编辑”和“编辑源代码”按钮将替换为“查看源代码”。此时的页面源代码只能查看和复制,而在页面上方也会出现一个淡灰色方框,里面提供了相关的保护日志。

若干特殊情形外,如果想修改内容,则需在相关的讨论页陈述修改内容,也可以在其他合适的讨论页面进行讨论。如果修改意见不存在争议或者社群确立了共识,管理员可以对全保护页面进行必要的编辑。可以在需要保护的页面的对话页使用{{editprotected}}模板,这样更容易引起管理员的关注。全保護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四類:

  1. 内容争议
  2. 破坏
  3. “历史只读”
  4. 讨论页保护

除非被保护页面是高风险页面,否则全保護政策只應用於回應那些已經證實的嚴重破壞,而不是用來預防可能會發生的破壞。

提議條文

全保护的页面只能由管理员编辑。全保护可能持续一段时间,也可能是永久性的。

此时对于一般用户,页面上方的“编辑”和“编辑源代码”按钮将替换为“查看源代码”。此时的页面源代码只能查看和复制,而在页面上方也会出现一个淡灰色方框,里面提供了相关的保护日志。

若干特殊情形外,如果想修改内容,则需在相关的讨论页陈述修改内容,也可以在其他合适的讨论页面进行讨论。如果修改意见不存在争议或者社群确立了共识,管理员可以对全保护页面进行必要的编辑。可以在需要保护的页面的对话页使用{{editprotected}}模板,这样更容易引起管理员的关注。全保護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四類:

  1. 内容争议
  2. 破坏
  3. “历史只读”
  4. 讨论页保护

除非被保护页面是高风险页面,否则全保護政策只應用於回應那些已經證實的嚴重破壞,而不是用來預防可能會發生的破壞。

  • 半保護條文部分:
現行條文

半保护会阻止未注册用户(IP用户)等非自動確認用戶確認用戶的编辑。

半保護政策用于保護受到嚴重破壞的頁面和讨论页面的存档,這個政策不是用來保護具有爭議的頁面的,因為這會限制了部份使用者編輯頁面的自由。但是,允许用户出于预见性原因要求半保护自己的用户页面。管理員在執行這政策時應持與執行完全保護政策時同一樣的要求,不論是由他們自行決定還是由其他頁面要求的,如请求管理员帮助、请求保护页面或其他相類的頁面。

除非被保护页面是高风险页面、讨论存档保护或出于用户请求,否则半保護政策只應用於回應那些已經證實的嚴重破壞,而不是用來預防可能會發生的破壞,如有些頁面最近受到關注,令編輯量突然大增,又或某些頁面因被某些熱門網頁連結而編輯量大增。只有確實證據證明的嚴重破壞才可啟用半保護政策。

提議條文

半保护会阻止未注册用户(IP用户)等非自動確認用戶確認用戶的编辑。

半保護政策用于保護受到嚴重破壞的頁面和讨论页面的存档,這個政策不是用來保護具有爭議的頁面的,因為這會限制了部份使用者編輯頁面的自由。但是,允许用户出于预见性原因要求半保护自己的用户页面。管理員在執行這政策時應持與執行完全保護政策時同一樣的要求,不論是由他們自行決定還是由其他頁面要求的,如请求管理员帮助、请求保护页面或其他相類的頁面。

除非被保护页面是高风险页面、讨论存档保护或出于用户请求,否则半保護政策只應用於回應那些已經證實的嚴重破壞,而不是用來預防可能會發生的破壞,如有些頁面最近受到關注,令編輯量突然大增,又或某些頁面因被某些熱門網頁連結而編輯量大增。只有確實證據證明的嚴重破壞才可啟用半保護政策。

  • 理由為:維基百科只有定義高風險模板卻沒有定義所謂高風險頁面,而且維基百科在對於定義高風險頁面無法有個共識,所以在維基百科真的定義出來高風險頁面前都應該將這種所謂「幹話」廢除,不然實在很矛盾。--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3月17日 (二) 05:25 (UTC)
(?)疑問:維基首頁不是高風險頁面嗎?怎麼要改方針呢?方針如果沒出現重大問題,不宜頻繁地修改,朝令夕改,社群難於依從。提案未見想解決甚麼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7日 (二) 05:38 (UTC)
如果硬是要強調首頁是個高風險頁面的例外,那條文不是直接替換「首頁」(即首頁)就得了嗎?不然根本說服不了讀者。--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3月17日 (二) 05:49 (UTC)
  • 我只是舉例而已,很多政治人物的條目都是長期保護,也算高風險頁面。如果對這個問題有不清晰的地方,可以大家一起討論如何詮釋,這樣可令大家更瞭解方針。方針要保持穩定版本,不應為改而改,社群也只有在熟悉和謹記方針的情況下才能自覺遵守方針,而且頻繁改方針的情況很令人擔憂。--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7日 (二) 06:00 (UTC)
  • 我可以說高風險頁面的概念在管理員間沒太多的歧義,管理員都是根據頁面受破壞的時間及破壞者的類別來決定如何保護,未見有甚麼問題。即使您刪去這句也未見解決了甚麼問題,而且也沒改變甚麼,相反會促使用戶跟風改方針。--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7日 (二) 06:14 (UTC)
「高風險頁面」一詞於Special:Diff/37925916被加入到保護方針,翻查該修改的討論過程,及Wikipedia:高風險模板設立的討論,我認為「高風險頁面」一詞指的就是「高風險模板」。將方針的「高風險頁面」一詞替換成「高風險模板」是否能解決您的問題?--Xiplus#Talk 2020年3月17日 (二) 08:55 (UTC)
另外您之前高風險頁面的提案,其實很明顯違反WP:NO-PREEMPT,禁止做出預見性的保護規定。上方User:蟲蟲飛提出「很多政治人物的條目都是長期保護,也算高風險頁面」我認為是錯誤的,政治人物的條目被長期保護都是因為這些條目被長期破壞,保護理由通通都是被破壞,但A人物條目被破壞,不代表B也會被破壞,不能得出所有政治人物條目都會被破壞,都是高風險頁面,都應該被保護的結論,這違反禁止預見保護規定。--Xiplus#Talk 2020年3月17日 (二) 08:55 (UTC)
  • 我不是指所有政治人物都是高風險,只舉例而已。此外,“高風險頁面”不只限於“模板”,例如“首頁”就不是模板,如果這樣改反而把意思收窄了;而且有關“高風險模板”的具體內容及保護方式在高風險模板指引中已有相關說明。。--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7日 (二) 09:18 (UTC)
  • 剛重看了上次那個“高風險頁面”的討論,我的理解是社群不是對這個詞有分歧,而是覺得沒必要訂一個“高風險頁面指引”,因為條目被保護,同時等於剝奪了某用戶組的編輯權,因此沒必要像模板那樣訂個指引進行一些“沒經破壞”的頁面保護。--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7日 (二) 09:27 (UTC)
就算「不是指所有政治人物都是高風險」,我也認為任何條目都不應該是高風險的,「高風險」應該是指如果有人對這個頁面做出不良編輯,所造成的不良影響相當嚴重,不是我們承受得起的,例如高風險模板、機器人設定頁、首頁、著作權和許可證頁面等等(符合Wikipedia:保護方針#永久或半永久保护所訂條件),所以才允許預見性保護,至於本提案所列的兩段文字,旨意都是「不能預見有破壞」,那麼前面的但書若要修改應該改為「除非被保護頁面可根據保護方針的其他理由進行保護,否則不能僅因預見會遭破壞而保護」(僅舉例意思,非提議條文)。--Xiplus#Talk 2020年3月17日 (二) 14:01 (UTC)
  • 您說得對,政治人物的條目在沒受破壞前,不能算是高風險,但有些政治事件或人物確實長年受到破壞,因此也可視為高風險(當然也可以把條目排除在外)。而一些系統頁面即時未受破壞,也可以屬於“高風險”,因此“高風險頁面”這個詞含意比較闊,我覺得用得不錯,不難理解。--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7日 (二) 15:15 (UTC)
  • (&)建議:現行方針條文讀起來也很通順,未見有甚麼歧義,或令人誤解之處,我覺得未必要刻意再改方針,反而如果想要一個較統一的解讀方式,我覺得可以通過詮釋方針的方式去形成共識,方針如果沒大問題,真的沒必要動輒修改,這種頻繁地修改方針的風氣已經令一些新手未讀方針,也要出來改方針。--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7日 (二) 15:01 (UTC)
我提議把WP:高風險頁面直接指向WP:高風險模板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18日 (三) 00:47 (UTC)
  • 同意Sanmosa的建議,如果對這個詞有疑慮,可以在不對方針修改的情況下,以內聯方式修正。事實上,我從未見過有管理員因為這個詞曲解了這段方針,所有管理員都瞭解不能作出「預見性」的保護,而且這兩段的下文已經有詳細說明。--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8日 (三) 02:40 (UTC)
  • 不認為本案有任何提出必要。傾向認為討論涉及到重新導向的編輯可能時,應當再討論修正WP:高風險模板的部分條文說明,以避免造成新的理解問題。——約克客留言2020年3月18日 (三) 09:29 (UTC)
  • 就看看社群要如何改吧(反正早已經知道為何沒什麼自願的人要做出無私貢獻了,說服不了讀者真的沒差,也沒有回應、理會的必要性)。(※)聲明嫌太長可以不看,而且現在互助客棧的風氣都已經習慣把「沒壞就不要修」先拿上來討論了。如果真是這樣,那互助客棧真的可以關閉,以後都不要再用了。因為大家都「懶得修」,共識也難敲定
  1. 首先,看到這個可以更直接證明未來進來維基百科想提互助客棧的,個人認為將會越來越辛苦,因為N年前的討論存檔這些未來的人要查可能都「東翻西找」。
  2. 如果不提議這種提案,那真的可以直接說了,原來管理員或者en版說的就直接釘死了其他人提議條文的權利了。「高風險頁面」原來可以直接重定向至「高風險模板」。要重定向就重定向吧,反正維基百科重定向風格不就是大概意思就能了嗎?不過(-)反对直接將「高風險頁面」文字部分直接替代成「高風險模板」。只刪這幾個這種「幹話」的字也不能的話,要不要整段條文都刪比較快阿
  3. 「大家都覺得很想改一下條文」,本來就是,只是沒有人特別提而已啦,神經。也許這樣罵會認為沒有文明(甚至是批判管理員做事風格或維基百科制度),不過當一個願意進來維基百科的人恐怕真的除了編輯條目要背諸如編輯方針這種的以外,只會要求別人去將更多可能存在bug的方針讀過甚至要盡量了解定義才行(特別是老手可能會因為藉由自己老手而這樣要求別人),管理員擁有的權限至多就是增加部份技術上的而已。不然就如同所說的可以關閉互助客棧了阿。
  4. 一個自願進來維基百科做出貢獻的,他會何時知道維基百科有「方針」這東西呢?為什麼要真的認真背完可能存在bug的方針呢?如果要熟悉所有(或絕大多數)方針,請問要多久的時間才有可能熟悉這些可能存在bug的方針呢?
  5. 簡單來說,只要模板在互助客棧提議無異議並公示過的就能算是高風險模板了,因為是否要保護也是管理員說的才「真的算數」。

個人總結就這樣回應了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3月18日 (三) 15:52 (UTC)

  • 客棧是用來通過討論解決問題,如果沒問題,還要提案嗎?方針不是條目,條目您可以頻繁地修改,沒問題也可以隨意改一下。維基的方針指引有問題當然要改,但沒問題就不能為改而改,或者覺得修改方針也是貢獻,於是覺得用戶頻繁地提案修改方針是一種貢獻。方針須要社羣熟悉及謹記,然後多加實踐才能令社群自覺地遵守方針。您看最近幾個月修訂的方針有多少是社群所熟悉和瞭解,並能自覺的實踐?您提案所修訂的條文,讀起來也很通順,我也未見過管理員會曲解了這段方針,既然未見有明顯問題還要改甚麼呢?您提到的不符合高風險模板指引的模板要施行永久保護,但卻要客棧通過,這是因為保護本身是剝奪了某些用戶羣的編輯權,而模板又並非符合高風險的條件,因此是須要客棧通過。--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8日 (三) 23:59 (UTC)
別人認為「沒壞就不要修」,那就是別人認為沒壞,如果您認為壞了,就應該提出哪裡壞了,而不是抨擊別人使用沒壞就不要修。例如本案,如同User:蟲蟲飛說的,沒管理員會曲解了這段方針,就只有User:Z7504您誤解了,然後管理員向您解釋,你又說都是管理員說的算。
第1點,自己不理解或曲解方針,懶得去翻當初設立方針的討論或問別人來釐清,卻直接來提案修改,當然會被人說沒壞不要修、濫於修正方針。
第2點,您的意思是管理員不能在互助客棧參與討論嗎?管理員以處理管理事務的經驗來發表經驗究竟有何問題?只要管理員留言就像這樣這樣直接關閉討論,那您是想討論還是不想討論?
第3、4點,至少在提案修改方針之前,應該先對該方針好好理解,提議修改方針不是讓您問您對方針的疑問。
第5點,至今您在互助客棧提案通過的,有管理員不保護嗎?
--Xiplus#Talk 2020年3月19日 (四) 02:2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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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作品 音樂: 2010年《好日子》 2011年《You & I》 2013年《Friday》 2017年《Palette》 2019年《Blueming》 2020年《Eight》—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Fish11947對話貢獻)於2020年6月3日 (三) 05:06 (UTC)加入。

修正Wikipedia:保護方針#使用和处理编辑请求中模板部分的措辞

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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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模板编辑员的提案已经通过,所以Wikipedia:保護方針#使用和处理编辑请求中关于模板的的内容需要修改成管理员和模版编辑员

現行條文

使用和处理编辑请求 针对因高风险而保护的模板和模块,管理员在处理编辑请求时,应根据以下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可立即进行 不对模板的使用方式和外观显示做任何修改的有意义的编辑可由管理员确认请求后立即操作。如:

提議條文

使用和处理编辑请求 针对因高风险而保护的模板和模块,管理员和模板编辑员在处理编辑请求时,应根据以下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可立即进行 不对模板的使用方式和外观显示做任何修改的有意义的编辑可由管理员和模板编辑员确认请求后立即操作。如:

这是模板编辑员提案的遗漏修改,如果没有意见,我可能会根据Wikipedia:忽略所有规则直接进行小修改。VulpesVulpes825留言2020年8月11日 (二) 10:28 (UTC)

(※)注意:
  1. 這個可以當事實性修訂。
  2. WP:IAR不能亂用,WP:IAR重點是有規則「妨礙」您「維護」維基百科,事實上絕大多數情況下是沒有規則「妨礙」您「維護」維基百科。適用的例子很少,如管理員g8「刪除以便移動」,這「刪除」是沒有提刪的;管理員「大量刪除」破壞者的g3頁面,也是沒有提刪的;管理員g8刪去解封後的全保護用戶頁,也是沒有提刪的等,這些是屬於特殊情況,並非用戶可以濫用IAR去違規。
也是,如果可以快速事實性修訂的话就没必要用WP:IAR了。VulpesVulpes825留言2020年8月11日 (二) 15:05 (UTC)
感谢阁下指正笔误。不过这个笔误挺适合作为重定向的(不知道为什么Apple的简体中文输入法只会联想模版...)。VulpesVulpes825留言2020年8月11日 (二) 15:0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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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Wikipedia:保護方針#模板保護中关于重定向的限制

 完成,顯然也不用公示,因為無異議,可以直接刪除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8月13日 (四) 14:3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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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模板保護 受到模板保护的页面只能由管理员模板編輯員编辑。但只能用于模板名字空间模块名字空间。模板保护只适用于高风险模板,也由于风险因素,模板保护相当于全保护。

这是一个保护级别,它取代了由于是高风险模板而非内容争议而受到全保护。低风险模板不适用模板保护,顶多是半保护。

重定向不接受模板保护,只能使用其他保护。

提議條文

模板保護 受到模板保护的页面只能由管理员模板編輯員编辑。但只能用于模板名字空间模块名字空间。模板保护只适用于高风险模板,也由于风险因素,模板保护相当于全保护。

这是一个保护级别,它取代了由于是高风险模板而非内容争议而受到全保护。低风险模板不适用模板保护,顶多是半保护。

Wikipedia:保護方針#模板保護中关于重定向的限制翻译自英语维基百科,但是英语维基百科已经删除这段限制。该限制也会导致如果模版有别名重定向的话,别名的保护层级无法使用模版保护。这可能导致有人可以直接修改别名模版的内容进行破坏。因此,提议删除该段内容。--VulpesVulpes825留言2020年8月12日 (三) 04:5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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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方针修正建议

建议进行更新内容为。 变更模板保护,全保护和基金会行动图标 新增二种保护类型: 一种是蓝色锁+E 另一种是永久保护的图标更新为棕色锁+I CMPD19831==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00:1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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