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特色条目候选/福州疍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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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支持 =>特色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9月22日 (二) 11:19 (UTC)[回复]

我提名这个条目为特色条目。理由:目前中文维基还没有民族和族群的特色条目,希望本条目能填补这个空白。该条目在同行评审中接纳了同仁们宝贵的建议,经过近期不断的补充完善,本条目已相当全面而丰富,且一周多来同行评审中再没有新的建议提出,我检视后认为已基本符合特色条目的标准。 LuHungnguong (留言) 2009年9月8日 (二) 04:28 (UTC)[回复]

支持

  1. (+)支持,经多方建议和改进,本条目现已非常丰富和全面,达到了特色条目的标准,希望能弥补特色条目中人类学方面的空白。— LuHungnguong (留言) 2009年9月8日 (二) 04:40 (UTC)[回复]
  2. (+)支持,福州疍民的资料在网络上相当罕见且话题分散,这篇文章综合了当前学术界对福州疍民的研究。这篇文章,也许论篇幅它不是很长,但它已经集中了当前学术界对这支民系的研究成果。--越王山の涕淌君 (留言) 2009年9月11日 (五) 01:59 (UTC)[回复]
  3. (+)支持,經過同行評審,質量又有很大的提高,在現有為數不多的資料支持下,能達到這樣的水平很不容易。余兮 (留言) 2009年9月11日 (五) 11:36 (UTC)[回复]
  4. (+)支持,豐富且全面,同意GnuDoyng的評語。--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2009年9月12日 (六) 11:01 (UTC)[回复]
  5. (+)支持,同意GnuDoyng的评语。—TBG To Be Great 2009年9月12日 (六) 11:09 (UTC)[回复]
  6. (+)支持,內容充足—ArikamaI 炎熱真是惹人不愉快,儘管帶來暑假ArikamaI的24小時運作通訊裝置2009年9月12日 (六) 12:34 (UTC)[回复]
  7. (+)支持:出色的条目。--Teekkari (留言) 2009年9月13日 (日) 14:26 (UTC)[回复]
  8. (+)支持:很不錯,很全面,長知識了!— Kiva兔也2009年9月14日 (一) 11:29 (UTC)[回复]
  9. (+)支持,內容充足流暢。—黑暗魔君 (留言) 2009年9月14日 (一) 13:49 (UTC)[回复]
  10. (+)支持,同上。—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9月16日 (三) 10:06 (UTC)[回复]
  11. (+)支持:理由同上诸位。——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09年9月17日 (四) 01:37 (UTC)[回复]
  12. (+)支持內容豐富,簡明易讀,引用恰當,具有成特的一切條件。窗簾布(議會廳)(動員令最佳條目投票) 2009年9月18日 (五) 10:54 (UTC)[回复]

反对

中立

意见

  1. 几个问题:“白水郎”、“游艇子”、“蜒”这几个称呼没有解释由来,而且用"“曲蹄”称谓的由来"作为章节名称是否会不中立?“传教士笔下的闽江和疍民”只有两段原文节录,没有任何评述,似乎放在百科条目里有些不伦不类。另外信息框中的人口只有1950年代数据,没有新的数据吗?现状部分似乎内容也略显缺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9月8日 (二) 13:00 (UTC)[回复]
    (:)回應,(1)已补充“白水郎”、“游艇子”、“蜒”的由来,“曲蹄”是闽东语中对疍民的普遍称谓(虽然带贬义),在日常语言中实际上没有什么可代替的词汇(疍民是书面称谓),不构成非中立,但因为我已将古称纳入这一章节,所以现更名为“名称由来”;(2)“传教士笔下的闽江和疍民”为GnuDoyng所添加,为了说明西方人对福州疍民的印象,我已加评述,而且摘用原文节录的写法在百科全书类书籍中也很普遍,并无不妥。(3)请阅读“起源和发展”的第3段,1955年后中共已将福州疍民划归汉族,在中国大陆,政府是不会对汉族的下属族群做人口统计的,加上20世纪晚期以来疍民普遍上岸,因而无法取得近期的人口数据。(4)现状部分已稍加扩充,不知阁下有什么具体的期待?— LuHungnguong (留言) 2009年9月8日 (二) 15:28 (UTC)[回复]
  2. (!)意見。暫時沒有意見不一定表示同行評審的參與者已經完成閱讀和修改,可能只是因為暫時沒有時間。同行評審的作業量最近大增也是實情。-cobrachen (留言) 2009年9月11日 (五) 11:53 (UTC)[回复]
    (:)回應,还请原谅我的判断,因为只有阁下和余兮二位提过意见,而且近期内不见新提议,我就做此判断。其实就我个人判断,本文应该已不会有大修,如果有新意见还可以继续在同行评审或这里提出,而且评审的结束要早于本提名的截止日。— LuHungnguong (留言) 2009年9月11日 (五) 16:59 (UTC)[回复]
  3. (!)意見:內容已符合FA的標準,但是現在有人討論合併,能否請提名者或編者盡快完成此議題,避免產生候選疑慮。—David Jackson(留言) 2009年9月18日 (五) 12:51 (UTC)[回复]
    (:)回應,从条目内容分析,合并的建议完全没有理论依据,遵循严谨的原则,为避免不负责任的合并提议产生滑稽的结果,在下已在该条目讨论页做出详细解释。— Lu Hung-nguong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03:2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