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典范条目/2015年6月13日
台灣國中教育是台灣國民義務教育的一部份。在台灣,6歲至15歲的兒童和少年依法需接受9年義務教育。除特殊個案外,每個國小畢業生都必須到國中唸3年書,否則即屬違法。國中修業期滿後,畢業生可自由選擇繼續升學或投入職場。如果要升學,就必須參加國中教育會考或是參加特色招生考試,依考試分數申請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在多元入學方案下,考生可以透過免試入學、申請入學和登記分發三種管道進入高中或高職唸書。特殊才藝學生可參加甄選入學,以另外加考的美術、音樂、舞蹈或體育成績進入高中職附設的美術班、音樂班、舞蹈班和體育班就讀。2011年,政府宣布將於3年後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台灣國民教育將向上延伸3年,對台灣教育體系帶來根本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