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典范条目/2011年第23周
台灣歷史:台灣有文獻記載歷史大約從1624年左右開始,但在文獻記載之前,臺灣就已有人類活動。在17世紀上半葉,荷蘭及西班牙分別在臺灣西南部及西北部進行殖民統治。之後荷蘭人將西班牙人趕走。1661年4月,鄭成功以大明招討大將軍的名義,率戰艦進軍臺灣,迫使荷蘭在1662年2月1日簽約投降,臺灣進入鄭氏王朝時期。1683年,鄭克塽歸順清政府,臺灣進入清治時期。1895年,由於中日甲午戰爭的爆發和《馬關條約》的簽訂,臺灣割讓給日本。二战結束後,日本戰敗,臺灣為中華民國政府所接收,1949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退出中國大陸後,僅有效統治臺灣與澎湖、金門、馬祖等地區。然中華人民共和國仍視臺灣為中國之一省,從此臺灣的主權成為一個具爭論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