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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境内有国家级景区、景点5处。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白佛山石窟造像、洪顶山摩崖刻经、京杭大运河东平段;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
县城西部的东平湖,常年水面209平方公里,是山东省第二大淡水湖、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要枢纽,也是“八百里水泊”的唯一遗存水域,《水浒传》传奇的发生地。1985年被省政府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
1977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分别为白佛山石窟造像、北桥墓群、梁氏墓群、东平故城。
1978年,东平县文物大普查,共普查到文物点400余处。1985年,东平县人民政府公布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0处。
1986年,东平县人民政府公布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
1992年6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又公布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分别为司里山摩崖造像、理明窝摩崖造像、戴村坝,
1994年12月,泰安市人民政府公布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分别是沟坝遗址、王村墓群、百墓山墓群、东王林(王宪墓)、月岩寺、祥龙观、仲子读书处、腊山古建筑群、清真寺、青峰山摩崖造像。
1996年,对旧县乡进行文物普查,同年12月,东平县人民政府公布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
2001年6月,白佛山石窟造像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至2002年底,县境内共发现较为重要的遗址、墓葬、古建筑、石刻及革命纪念地500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待批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3处;馆藏文物2000余件。
2011年,东平县共有自然、人文景观400余处,其中国家级景区、景点5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