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Ghren/p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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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關注度指引》有云:

於是,有一些維基人基於某事物之監管者與其有「緊密聯繫」而(再三)提刪條目,又或是提存廢覆核,並對條目之存廢以及其來源抱持過分嚴格的標準。 對於以上條文,維基百科行政員AT君在有關颱風方面的條目的關注度,有以下解釋:

我是說公共交通,是說巴士、小巴那些,不是說道路。我這裏要談的也並非是利益關係,而是例行報告的問題。根據部門性質,氣象部門提供颱風資訊就像運輸署提供一些公共交通的資訊一樣自然,但是不應用作證明關注度之用,況且是否有資訊就等同需要建立條目?日本氣象廳對在日本附近發生的地震皆有提供資訊,按照您的理論,那是否代表所有地震都要建立條目?此外,就算有電視台和報刊介紹,如果沒有後續報道的話,也不過是例行報告,這裏提到的後續報道可以是登陸所造成的影響或其他學術原因,而並非單純有颱風出現。進一步來說,難不成媒體有報導的交通意外就一定都符合關注度?我想不是這樣。

故而,我們不應將政府來源視為不可靠來源,並且因條目只有政府來源或議會來源而提刪(當然,這並不意味著鼓勵維基人創立只有政府和議會來源的條目,條目的來源越具多樣性越好)。《刪除方針》亦有云: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應該嘗試盡力挽救條目只有在無任何可靠來源,且不符任何方針、指引或广为接受的論述時,再考虑作出提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