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2024年科羅恰區伊爾-76空難

Kethyga在话题“建議移動”中的最新留言:9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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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甄别政治宣传与事实。

俄国有长期通过政治宣传在各类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散播假消息的记录。相当多俄罗斯媒体--甚至包括许多官媒,似不应被视为可靠来源。--罗放留言2024年1月24日 (三) 17:58 (UTC)回复

第一,引用的來源不是俄羅斯官媒,而且俄語獨立媒體引用這些官媒的說法,畢竟她是RT總編輯,無論如何都會反映俄羅斯當局的立場。第二,目前烏克蘭仍在調查事件,並未下定論。--Iflwlou ☯I♨I☀ 2024年1月24日 (三) 18:39 (UTC)回复
有很多俄国说法显然是不应被采信的。例如“恐怖袭击”指控,战争中击落隶属于敌方的军机怎么也说不上是恐怖袭击,实在没有必要将这些俄国nonsense采纳入内容。--罗放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21:41 (UTC)回复
足不足以採信,讀者足以分辯,維基應該要反應俄羅斯的反應,不然就是不中立了。--Iflwlou ☯I♨I☀ 2024年1月25日 (四) 22:42 (UTC)回复
此类来源我认为应该极其小心。因为俄国政治宣传早有在此类事件肆意造谣的前科(参见MH17事件俄国宣传抛出的“乌克兰战机击落民航机”神论)。此种情况下,如果一味只是在事件尚未明朗之前采纳俄国反应,那不仅不是中立,反而是伪中立。对此类俄国内容,最少最少也得加上“俄称”之类的,以便甄别。--罗放留言2024年1月29日 (一) 20:40 (UTC)回复

建議移動

本人已經與移動至「2024年科羅恰區伊留申-76空難」的User:LarryAly作出溝通,參見User talk:LarryAly#香港用法來源,本人要求其對「伊留申-76」的香港來源補充來源,但該用戶未能提供。基於本人是條目創建者,根據WP:命名常規,本人具條目名稱NC:先到先得權利,而非對方所有,加上該用戶未對其說法提供來源,而且涉及WP:原創研究,中港台皆並非主流使用「伊留申-76」此名稱,其應譯(中國:伊爾-76;香港:伊爾-76;台灣:伊留申伊爾-76/伊留申IL-76),參考User talk:Iflwlou#IL-76机型。本人要求條目建議移動至「2024年科羅恰區伊爾-76空難」。--Iflwlou ☯I♨I☀ 2024年1月27日 (六) 07:03 (UTC)回复

另外补充一下,台湾主要的学术库華藝學術資料庫中,“伊尔-76”49条,“Il-76”66条(可能混淆其他非相关内容),“伊留申-76”9条,[1]--Kethyga留言2024年1月27日 (六) 09:27 (UTC)回复
赞同--罗放留言2024年1月29日 (一) 20:38 (UTC)回复

另通知:@LarryAly@Kethyga

「然而條目的標題只能選取一個,因此應維持條目第一個重要版本所採用的標題(須符合本方針其他命名規則),而其他命名方式都重新導向到這個標題上。」
你本來的命名無法符合中立原則,我為其更名時自然亦擁有先到先得權利,且並非原創研究,你可以認為我無法提供香港來源及其並非香港譯名,但至少臺灣是在用此譯名,你也就可以當我在用臺灣譯名吧。
至於伊留申伊爾-76/伊留申IL-76除了脫褲子放屁問題以外,反而其實乃Kethyga用戶個人原創研究,蘇愷設計局之機稱蘇-57圖波列夫設計局之機稱圖-160米高揚-格列維奇設計局之機稱米格-29雅克列夫設計局之機稱雅克-141米爾設計局之機稱米-28卡莫夫設計局之機稱卡-50,如此看來稱伊留申-72完全沒有問題,唯一問題可能就是為何非全部統一簡稱伊-72而已。由是觀之,閣下可無需過慮,亦可以不用理會其。繁簡模板請繼續保持港:伊爾、臺:伊留申、陆:伊尔即可。--LarryAly留言2024年1月27日 (六) 08:34 (UTC)回复
那你應該提供相應的證明,我已經問過很多遍,證明你說法的來源在哪兒呢?--Iflwlou ☯I♨I☀ 2024年1月27日 (六) 08:39 (UTC)回复
我已經講過很多次,我已經沒有再要求你當伊留申是香港譯名,你就當是臺灣譯名,轉換照樣按現行模版處理,為甚麼還要要求我給證明?--LarryAly留言2024年1月27日 (六) 08:43 (UTC)回复
我真的一點也不介意改為「伊留申伊爾-76/伊留申IL-76」這個台灣譯法,但是「伊留申-76」這名稱顯然不存在。就算有,也不是中港台三家的主流譯法。--Iflwlou ☯I♨I☀ 2024年1月27日 (六) 08:45 (UTC)回复
沒有不存在,伊留申是臺灣譯法,亦不是我第一個加上去,不要理會該用戶無病呻吟、脫褲放屁的原創研究論。--LarryAly留言2024年1月27日 (六) 08:46 (UTC)回复
关于伊留申-xx这一译法,我之前还查了一下,确实在台湾在内的地方有这种使用。我觉得至少简繁转换统一保留是可以的。
“伊留申IL-76”更像是英语的习惯,先写设计局名称,然后再写缩写和型号,但是中文很少见这样。--罗放留言2024年1月30日 (二) 16:16 (UTC)回复
贊成,但最近發現有某用戶Kethyga持續破壞此用詞,懇請閣下幫忙維護模板。另請閣下參考上面用戶LarryAly的慣例解說,的確不會有人將蘇35叫成蘇愷Su-35。--212.192.12.18留言2024年1月30日 (二) 18:17 (UTC)回复
請參考我以上舉出一大堆設計局的例子,設計局名重複二次簡直就是脫褲子放屁,我可沒見過有人講蘇愷蘇57的。--LarryAly留言2024年1月27日 (六) 08:47 (UTC)回复
註:對方乃濫用傀儡帳號,已經遭到封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31日 (三) 06:12 (UTC)回复
 完成,並同時保留內文地區詞轉換(臺灣確實用「伊留申」)。實際上符合常識的用法是「伊留申-76(Il-76)」,後者為原文形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31日 (三) 06:20 (UTC)回复
@Ericliu1912 提出一点质疑,中央社(伊留申Il-76)、中央广播电台(伊留申Il-76)、经济日报(伊留申(Ilyushin )Il-76)。另外华艺学术数据库中,“伊尔-76”49条,“Il-76”66条(可能混淆其他非相关内容),“伊留申-76”9条,[2],媒体的用法可能受众多,但是在学术库中文献使用较少。(华艺中的“伊尔”用法应该没有大陆的期刊)媒体相对来说仍然是不规范的用法。
(注:伊留申作为设计局,大陆也用,甚至可能最早译名出自大陆。另外,虽然中维不用管其他语言,不过其他语言中要么是Ilyushin Il-76,要么是Il-76)--Kethyga留言2024年1月31日 (三) 09:33 (UTC)回复
實際上,我認為這種名詞不特別講究的話,都是混用居多。甚至若要比照「蘇」系列簡稱,也有「伊-76」這種用法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31日 (三) 09:37 (UTC)回复
你这来源给的不好,俄卫星社的标题和该文多处还是用的伊尔,只是恰好可能是此处丢了个字。--Kethyga留言2024年1月31日 (三) 09:4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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