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李思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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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自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4年8月30日
  • 幼女李思怡被饿死案不象百科全书,比较象新闻评论--百无一用是书生 (Talk) 01:13 2004年8月30日 (UTC)
    • 反对删除。这是中国2003-2004年度引起公众极大关注的事件之一,如果不象百科全书,可以说出那里不象,我们来修改,不必删除吧。--Xyb 02:11 2004年8月30日 (UTC)
    • 贊成刪除。雖然在新聞價值上這則報導很有重要性,但思考到我們平常在使用百科全書時都是看到些怎樣的條目,就會感覺這樣的內容並不像是百科條目,何況,這條目的內容清一色是以社會關懷的角度去看待,缺乏執法者那一方的立場,雖然看過內容後我個人會站在與條目作者同樣的一方,但這條目仍然是違反中立客觀的立場,而是單方面觀點的社論。如果真的要在維基上收錄這類的訊息,建議另外開闢時事事件的收錄專區,分開收藏才對!--泅水大象 04:41 2004年8月30日 (UTC)
    • 其历史价值实在没有多少--百无一用是书生 (Talk) 05:45 2004年8月30日 (UTC)
      • 对历史价值进行判断,判别依据选择的不同也会不同。战争时期每年都会有许多事情发生,其中的很多事情现在看来也确实被载入史册了;在和平时期,有历史价值的事件是不是只有奥运或者汽车炸弹爆炸才能算的上呢?或者只有过了一二十年才能算的上呢?我觉得这值得商榷。从我的观点来看,现在处于中国的大发展时期,多元化的生活必然会和落后的法律制度、社会制度产生碰撞。最近几年的“孙志刚”案、“黄静”案、“李思怡”案之所以引起整个中国的关注,不光是因为人们的“义愤”,也是因为这些不可调和的矛盾严重阻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最终是和每个人有关系的。我认为这些案件肯定会载入中国法律制度建设的史册,也将载入中国经济大发展时期的历史。“孙志刚”案已经尘埃落地,不知道有没有人认为那件案件没有历史价值?我认为“黄静”案、“李思怡”案和“孙志刚”案一样,肯定是有历史价值的。我们不应当只关注几十年前、几百年前的历史,也应该关注我们身边正在发生的历史!类似“孙志刚”这样的事件,我觉得它们的历史价值是毋庸置疑的,甚至于对中国现在和将来的社会观念产生的冲击和改变可能大到我们现在都无法全面认识到;但我也注意到,一直到现在,维基百科上都没有相关的内容(我甚至在google里还搜索到shizhao删除过“孙志刚”这个条目,不知道当时具体情况如何,我也不宜做何评论)。我有时在想,我们是不是对身边的事情太漠不关心了,只有伊拉克战争、中东战争、阿富汗战争才能吸引我们的眼球、引起我们的兴趣?!国内发生的这些何全体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大事件”难道真的不值得一写吗?当然,我们如何编写这些条目、这些历史,是可以探讨的。比如在国内和国际上引起巨大影响的伪劣、假冒、有毒食品被曝光的事件,如何写、写什么,都需要很多精力,得集思广益才行。也许李思怡这个事件可以以李思怡的名称来命名并重新编写──但只是也许,得听听大家的意见,我还是认为这个事件应该以现在这个条目的名称出现。另外我也不认同所谓新闻不能做为一个单独的百科条目,尤其是象这个已经从去年就开始的事件──去年的新闻对今年来说就已经是历史了。关于认为这则条目违反了中立立场的意见,我的看法是:只要这个条目有存在的价值、并且在维基百科继续存在下去,即使你我今天没有把另一方的观点编写进去,明天、后天也会有其他人添加的,难道这不是维基百科的魅力所在吗?--Xyb 03:07 2004年8月31日 (UTC)
      • 我同意Xyb的意見!雪花蓮 07:56 2004年8月31日 (UTC)
    • 如果把内容修订的更像百科全书,以李思怡命名条目还是可以接受的。--百无一用是书生 (Talk) 08:03 2004年8月31日 (UTC)
      • 個人是不否定這種事件的歷史價值,但卻覺得原版本的條目在撰寫格式與口氣上,不適合作為百科條目。如果能修正以人物作為條目主軸帶出事件(而且強烈建議條目的重點應該是事件的本體,而非探討社會關懷問題的論述),那就比較像是百科條目該有的感覺了!--泅水大象 08:26 2004年8月31日 (UTC)
      • 嗯,至少大家在这个事件是否有存在的价值上达成了共识。现在的问题是:一,条目应该如何命名;二,这种条目应该如何编写。命名上我更倾向于体现这个事件的名称;条目的编写上,我当时也是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个条目编纂出来的,我就是想快些放到维基百科上,让大家都来关注,一起来修改它。--Xyb 02:52 2004年9月2日 (UTC)
        • 现在条目的名字是直接使用的媒体对该事件的称呼,“幼女”、“饿死”确实有一些不够中立的嫌疑。这样,把它们去掉,条目命名为“李思怡案”如何?--Xyb 02:58 2004年9月2日 (UTC)
        • 我觉得叫李思怡比较好,这件事的主人公就是她--百无一用是书生 (Talk) 03:56 2004年9月2日 (UTC)
  • 我反对删除。我观点大致和Xyb一样,我觉得现在的陈述基本上是中立的。Shizhao所说的“历史价值实在没有多少”,我认为只是一种一隅之间,Xyb的陈述已经说明了这个案件的社会学的意义。还有Shizhao不应该删除孙志刚的。--Mountain(Talk) 19:34 2004年8月31日 (UTC)
  • 而且条目的命名应该是幼女李思怡被饿死案,而不是李思怡,因为从社会学的角度上看,有价值的恰恰是这个案件本身,而不是李思怡这个小女孩。--Mountain(Talk) 19:41 2004年8月31日 (UTC)
    • 冤枉,孙志刚是当时经大家同意才删除的--百无一用是书生 (Talk) 02:26 2004年9月1日 (UTC)
      • 我不知道当时的情况到底是侵权、还是垃圾,所以我在前面说不好评论什么嘛。我相信Shizhao删东西肯定是有充足的理由的。--Xyb 02:58 2004年9月2日 (UTC)
        • 這可能要大家趁早獲得共識。我自己在新聞線上,看到很多新聞人物只有短短幾天壽命,過了一年之後,談起來沒有人還記得什麼,也不會認為有任何重要性。很多事件也是一樣。就講「北航事件」好了,這個事件引發了後續中國教育部很多政策,目前正加大力度狠抓高校超收費用問題,或許三年、十年之後談起北航事件,中國人都還知道那是什麼,具有什麼意義,象徵什麼典型或有什麼影響,但在北航事件中的龐宏冰,可能坐牢之後大家就忘了,我們該不該現在寫個以後沒有人關注的「龐宏冰」呢,見仁見智。百科全書之所以存在,絕對不是「新聞事件全記錄」,而是把對後續有意義的保留下來,或許我以後從哪裡看到大家在談「李思怡」,心想:「這李思怡是誰,怎麼大家都在談他我卻不知道」,所以會去查百科全書,但如果過半年、一年之後,大家也不談這個東西了,後續對政府政策影響也非常小,那這恐怕是史書的範疇。但我覺得維基百科可愛的地方,就是把這樣決定的權力放給一般參與者,而非「專家」。如果有人願意犧牲自己睡覺、看電視的時間來寫一個詞條,他一定認為這個詞條有些意義、或許撰寫的人背後代表了許多這樣的意見,從維基百科獨特的觀點上來看,我覺得在不違反中立原則的情況下,應該盡量保留這種條目。Richy 14:41 2004年9月2日 (UTC)
    • 同意删除,虽然在维基上谁都可以写些条目,但如果这类条目多了,维基成了过期报纸检索了,要是写这类条目,必须经过长时间的检验,在十几年以后,如果确实经常被人引用,而且确实因为这个案子引起某些变革,才算有社会学价值,才值得百科全书保留,不是每个案子都有保留价值,如果仔细搜索,可能同类的案件在过去或其他国家也同样有过,也许今后还会发生,可能还有没有报道过的同类案件,刑事案件中的典型事例有轰动但不见得有社会学的意义。虽然这几件案子都很典型,但是明显违法,并不是因为法律不健全引起的,并没有因为这几件案件造成法律的重大改变,是执法问题,执法者违法现象不论那个国家,不论哪个时代都有,像美国警察殴打中国人事件,像奥运会将长跑第一名推走事件,都是引起轰动的新闻,都造成今后的反思,但不适合写入百科全书。--方洪渐 03:32 2004年9月5日 (UTC)
      • 我觉得还是Richy说的好。既然已经造成广泛的社会影响,意义何在虽然大家意见不一,但只要有人愿意写,并且也符合中立原则,我觉得就没有必要删除。维基不会成为过期报纸检索的地方,因为我们只收造成广泛社会影响的事件。--Mountain(Talk) 13:22 2004年9月5日 (UTC)
      • 我们这里连什么慕容復黄药师都有,大家都不吭声删除,对这个条目要求也太严了吧!--Mountain(Talk) 14:17 2004年9月5日 (UTC)
        • 我也覺得太嚴了。其實連孙志刚也可以回復吧?--石添小草 15:39 2004年9月5日 (UTC)

呵呵~--219.131.196.66 10:46 2005年5月9日 (UTC)

结束移动 * 结束移动

现在这个题目合适。Sbl 01:57 2004年9月6日 (UTC)


维基没有必要和其它的百科一个样。应该创新。Sbl 01:57 2004年9月6日 (UTC)

  • 同意,而且收录的条目也没必要以传统百科为准。如果事事都与传统百科一样,那么维基也就没必要存在了,大家都去看传统百科就好了。维基的一大优势或者吸引人之处就是其即时性。记录历史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我们现在学习历史难道会嫌古人记录的太多?恐怕只会嫌资料太少!--Ranmin 21:32 2006年3月17日 (UTC)

“盤古”還是“盤古開天闢地事件”?

Jessica Lynch是一個在伊拉克戰爭中被俘的的美軍。如果她沒有被俘,我想沒有人會知道這個名字——可說她的被俘事件就是她的價值。

Rachel Corrie是一個在以色列被以軍堆土機輾死的美國人。如果沒有這件慘劇,我想亦不會有人對這個名字有興趣——所以同樣可說這件事就是她的價值。

但是在其它語言維基百科,沒有一條[[美軍Jessica Lynch被俘事件]]的條目,只有en:Jessica Lynch;沒有一條[[美國和平分子Rachel Corrie被以軍輾死事件]]的條目,只有en:Rachel Corrie

當然不同語言的維基百科對該如何組識自己的內容可以有不同做法。我這裡說的只是讓大家參考而已。 --Lorenzarius 03:35 2004年9月6日 (UTC)</nowiki>

I agree with Lorenzarius. Do we need messes article of XXX event or just XXX? --Yacht (talk) 14:24 2004年9月6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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