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李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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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我太保守

也许是我太保守,不过还是认为这种条目没有什么创建的必要。--沐童 (给我留言) 06:59 2005年8月1日 (UTC)

呵呵 你该问问她的歌迷们...--耐特拉克 (☎) 07:47 2005年8月1日 (UTC)
這是百科嘛,不是穿著“members only”jacket的知識分子的俱樂部。--wooddoo 放一個髒盆兒 08:01 2005年8月1日 (UTC)
我是觉得中文维基还没成熟到可以开始大肆扩张这类条目规模的程度,因为严肃内容的架构尚且残缺不全。当然这个只是一家之见,无意指责也无权干涉人家的自由。--沐童 (给我留言) 08:10 2005年8月1日 (UTC)
写可以,但是要保持中立与客观,去掉。例如“一些抱残守缺的“老古董”和部分魅力不足的男性的嫉恨和攻击”这种强烈倾向性的句子应该删去不寐听江 22:35 2005年8月25日 (UTC)

我个人认为像所谓的超级女生是不应该成为一部百科全书的条目的,我们的百科全书虽是平民化的,但它毕竟不是娱乐八卦媒体,它还是有它的严肃性的,我们这些编写者应努力把真正的知识编写出来,我们应用真正的百科全书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虽然我们达不到那水平,但努力方向是这样的。我们不应跟着社会上某些人出于商业利益来炒作的指挥棒转。事实告诉我们,娱乐热点如过眼烟云,如芙蓉姐姐。另外,在我读来,这些条目的编写往往会受到个人情绪的影响。我们奉献出来的应是真正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我们要有责任心,我们不应媚俗。否则的话,我们的维基虽空有庞大的条目数,但却有太多的垃圾充斥其中。这就降低了维基百科的说服力.--Cys 18:26 2005年9月7日 (UTC)

虽然我加入wiki的时间不长,但我喜欢这种自由的气氛。大家都不带任何功利的目的来编写一部百科全书,因此我们的观点可以不同,但我们的目标是一样的。大家都可以自由的亮出自己的观点,进行充分的沟通。 我并不是反对把时下的知名人物写入百科全书,我只是认为我们应有一双发现的眼睛,从这个让人目眩的社会中找出真正有价值的人物和现象写入wiki。举个例子说明我的观点,饿死的小女孩李思怡和被打死的大学生孙志刚都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知名人物,同时他们也已是维基百科的条目。但从条目的选择上我认为孙志刚要比李思怡强的多,原因如下:李思怡的经历是一个让人悲愤异常的故事,今年我的女儿也正好三岁,作为一个父亲,我也为小思怡流过悲伤的眼泪,这件事让我们体会到某些公务员那麻木的人性,但我不得不说,这件事的社会价值并不大,公务员的这种作为在社会上比比皆是,小思怡的不幸遭遇只是其中一个,它也没有带来什么巨大的社会冲击。而孙志刚案不同,这件事对社会的影响太大了,它直接导致了一部法律的废除与修改,它直接影响了成千上万人的行为(尤其是对那些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而且我认为此事也会写入我国的法制史的,因为它也可能是第一个因偶然的事件导致一部法律的变化。这件事的价值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断的得到体现。总结我的观点:我们要学会思考,要学会从光怪陆离的社会表面上去敏锐的发现它的本质,去认真的评估它的价值,它的影响。切不可用媒体代替我们的思考,媒体太注重商业利益,太爱炒作了。而我认为超级女生就是因商业利益而疯狂炒作的典型。有意思的是这种典型的商业行为媒体和很多人却赋予它很多的社会责任,如大众文化对精英文化的反击等等等等。其实这都不沾边,它的本质就是企业的一种商业行为,当然这个企业也希望在商业行为的本质上再给它戴上五彩斑斓的面纱。我们就是要看透这些面纱。这个社会上这种商业行为太多了,我们不能把他们都搬上维基,今天编写超级女生,明天编写梦想中国,后天编写我形我秀;今天编写新丝路模特大赛,明天编写CCTV模特大赛。这就没完没了了。我认为编写这些还真不如编写李思怡。之所以我认为最好不要过多的编写诸如超女最主要的原因是维基是一部百科全书,所谓百科全书,它是巨大的知识宝库,而超女只是时尚,称之为知识不知大家是否接受,我是不接受的。我想以后会有其他的维基编写的是更广泛的内容,而不仅仅是百科全书,如时尚维基等,在那上面编写这些内容会更合适。 另外我要说的是,我本人决无贬低超女的意思,我只是认为它们不适合作百科全书的条目罢了。湖南台的商业行为非常成功,我很佩服他们。现在这个社会的商业行为也是无可厚非的,没有商业行为是不可想象的。 对我的看法有不同意见的维友尽可批评我,如果我认为你说得对,我会立刻放弃我的观点的。--Cys 17:39 2005年9月9日 (UTC)

很清楚的一點是,你自己的表述中帶有太多個人的意見,例如諸多“我認爲”等等。然而維基百科並非為你一人而存在,還有很多人需要它。關於條目的價值,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看法。對於現在的情況,我覺得,條目訪問量是最好的證據,説明世上有多少人需要它。既然是討論頁,我也免不了要發表個人的看法。對我來說,條目訪問量高表明了什麽條目是人們需要的,但訪問量低也不代表條目就沒用。關於超級女聲相關條目,目前的訪問量相當高,但它一定會慢慢淡下來。這種事情絕對不代表其價值有所降低,因爲不管如何它都代表了這一年的重要事件,對於未來的歷史學傢來説,任何一項細節都會是他們關注的。對於超級女聲之外的其他類似節目,如果有人感興趣,並為之編寫條目(我的要求僅僅是小條目即可,因爲不是所有的節目都能容易地收集到資料),也未嘗不可。現在沒有這樣的條目,不正是説明了它們的社會關注度不及超級女聲嗎?--當然,我最後的觀點可以輕易地反駁,只要圍其編寫一個條目即可。--地球发动机☞☏) 18:34 2005年9月11日 (UTC)
「我个人认为像所谓的超级女生是不应该成为一部百科全书的条目的」←「超级女生」,不應該;「超级女聲」,沒意見。
我个人认为一部百科全书是不应该有錯字,你又寫錯字?—Xtctjames (留言) 2008年1月26日 (六) 12:21 (UTC)回复

对于Cys的观点我不敢苟同。从“我认为编写这些还真不如编写李思怡”,“但从条目的选择上我认为孙志刚要比李思怡强的多”能看出,Cys对于维基百科的理解开我看来并不是很透彻,尤其是NPOV。对于流行的东西,自然有人追捧也有人反对。维基百科要做的是客观叙述事物和每一方的看法,并不是说有些东西你觉得恶俗,维基条目也会恶俗。而且对于自己认为炒作、商业的东西,并不能认为他们就不适合维基百科,它们也是知识。建议Cys去了解下什么内容不适合维基百科。维基百科并不是Cys眼中的那种知识宝库,任何条目写出来必须是有教育意义的“知识”。一个条目是否有价值不是一个POV就能决定的,条目创不创建也主要是depand on条目的重要性,而不是“是否有价值”。 另外,维基的用户也会选择自己比较了解条目进行贡献,并不存在“今天编写新丝路模特大赛,明天编写CCTV模特大赛。这就没完没了了”这样的问题,毕竟维基百科并没有组织今天我们编写这个,明天编写那个。 综上所述,我认为Cys对于维基百科的了解和认识不够。— 吃死  Talk  2008年9月8日 (一) 12:08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一直注重用事实说话,内容主要是生平事迹,包括音乐公益专辑方面,琐事的编辑应该精炼并且真实有意义,向查阅者提供客观的资料,而不是将一些别有用心毫无意义的内容编辑到此条目中,至于有没有必要将李宇春编辑到此条目中,李宇春四年以来在音乐慈善个人品质方面得表现,很多人有目共睹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云起雪落對話貢獻)加入。

关于此类条目的编写

这个条目是我加的,不过我不是fans,而且对我女友整天沉迷于此很不满,但是经过考虑还是决定添加相关条目,原因如下:

  • 相关关键词在google,baidu上搜索的结果超过10万条,yahoo超过40万条,这已经很可观了,况且在这几个月里对中国老百姓的影响不可忽略,作为当下的重大事件立此存照也无可厚非。
  • 就这一类事件本身的意义而言,这些人物并不足以登录wikipedia,但是在目前的环境下我觉得可能会由这个事件而引发一些不同寻常的社会变化和相应的讨论,例如关于审美和偶像崇拜模式的颠覆、对中央同地方电视台数十年从属关系的冲击、网络群体的影响力、甚至一些新型商业模式的兴起。。。诸如此类的话题才是我真正感兴趣并关注的,这些相关条目挂在这里更多是作为背景资料,等整个事件结束并平静下来之后可能就会浮现出一些重大严肃的意义,而一些小人物往往会成为研究的切入点。
  • 还有就是一个很势利的目的:吸引大家来wikipedia。即使纯粹因为自己的偶像才来逛一圈也比从未来过这里好阿:)况且的确有人在为某几个人的条目添加资料后开始编修其他的传统条目。我觉得只要这几个争议条目的内容保持严肃中立,就没有不存在的理由。
  • 添加一个这样的条目实在太容易了,资料满天飞,只需花很少的时间即能完成,就算作为痛苦翻译中的消遣也不错:P

--Seerhut ¥talk¥ 08:43:06 2005年8月1日 (UTC)

嗯,fair enough,我觉得我基本被劝服了。前面的意见只是针对目前条目规模本身。如若能就此话题添加更有深度或广度的讨论,我绝对支持这类条目的存在。对于前面未经深思熟虑的言论仅在此向读者表示歉意!--沐童 (给我留言) 08:54 2005年8月1日 (UTC)

对于最后一句表示不赞成,没有数据做支持的话,最好不要轻易下结论

我觉得编辑以中立为主,可以适当溢美(但不是长篇大论的),应该点出前三名的优点,否则后人也不知道这几个人凭什么获胜。攻击性贬低性的语句不要,以免闹事。

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wiki输入李宇春三个字,居然找到相关内容,有些意外,但也颇惊喜。我是半个玉米,很欣赏这个女孩子。无论如何李宇春本人的价值如何,她以及将她推至如此高知名度的空前收视率的娱乐节目,都已经成为2005年夏季中国社会必须被记录下来历史性事件。


我今天对“李宇春”条目做了适当修补,主要是两方面:一、添加了她近期的重大音乐成绩(发行新专辑和举办全国巡演);二、关于“玉米爱心基金”的情况补充。

关于李宇春这个人可不可以进wiki词条,我的态度是肯定的。我非常理解沐童和cys对于中文wiki的热爱和强烈责任感,我也同意中文wiki应该关注对我们这个时代有真正影响力的人,而不是流于浮躁,响应喧哗。但我更热爱的是wiki的灵魂——自由,而真正的自由是建立在包容,尤其对自己所不认同的事物的包容之上的。看到讨论版各位前辈对这词条或有不满或有质疑,却没有人因此而愤然删除该词条,我便体会到了这种“自由”,很开心。

另一方面,我在想,对于“某个人对这个时代究竟会产生怎样的影响”的判断,任何人都很难说自己的判断是客观而富有前瞻的,尤其当判断的对象是一个正处在发展期的当代人。说实话,作为玉米,我也曾经以为李宇春就是我2005“夏日里的一场高烧”(绿妖语),觉得超女比赛后,李宇春也就只是一名普通歌手。但“玉米爱心基金”的出现大大改变了我的看法。作为中国第一个由歌迷自发组织的爱心基金,玉米爱心基金的意义不仅仅局限在它一年多时间里聚集的近两百万善款、资助的二十几位贫困白血病儿童和援建的两所乡村博爱卫生院上,它更是一项大胆的创举和探索:怎样更好地汇聚、引导“明星粉丝”——中国或许会有上千万人属于这个行列——的庞大力量,为整个社会,而不仅仅是为明星本人服务和做贡献。我想这是一个不仅有意思,而且有意义的话题,欢迎大家一起来探讨:)

PS:当看到27个患白血病的小朋友中有6名已经完全治愈的时候,眼泪真是哗哗的啊~

对于“李宇春”词条的相关内容,我也有些自己的看法。我认为作为一个歌手的词条,标明她的主要音乐成绩、注明简要资料就可以了,若有“玉米爱心基金”这样的有特殊意义的内容,也不妨单独列出以做参考。但对于“个人档案”(包括最喜欢的饰物是什么呀~之类的)和不重要而琐碎的奖项(我是在对华人音乐界“买奖”没有好感,或许是我偏见?)这样的内容,我认为可以从词条里删去。

但由于是第一次编辑词条,我不知道删补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也怕贸然删内容会使这些章节的添加者感到不受尊重,所以也就没有冒失了。我想请教大家,这些时候一般该怎样做呢?需要知会原作者本人么?请大家不吝赐教,谢啦:) Tangshishi 2007年12月8日 (六) 05:30 (UTC)

关于其他相关话题

  • 我不是fans,李宇春曾被怀疑其性取向已经被证明就是个网络上一个相貌相似的照片,不能说类似打扮的和性取向有什么必然联系,而且为什么要引述已经被证明的谣言,中立的立场也不是这样的。 “新时代女性审美观浮出水面”前面是被证实的谣言,后面与“中性美的一系列讨论”没什么明显区别,所以合并了。

第一次留言不知道格式对不对。

我本人是不经常在网上留言的,但维基真的是我很喜欢的一个地方,在我看来维基是一个不同价值和观念激烈碰撞的地方。我很喜欢在这里看到基于中立的原则提出来的各方观点,这使我们对世界的认识更加真实清晰。基于此我认为有必要说一下该词条所存在的问题,首先关于该类词条是否有必要保留,我很赞同作者“吸引大家来wikipedia”的意见。不过在该类词条的内容上还是应该更加客观理性,看完整个词条后我的感觉就像在看一篇歌功颂德的八股文。其实超女这个群体本身就是一个争议很大的群体,喜欢的喜欢得不得了,讨厌的也恨得牙痒痒。所以编辑此类条目时我觉的有必要表现出其争议性,而不应该是那些充斥着网络的明星资料。希望维基不要变成百度百科那种充斥八股文,资料没有任何参考价值的地方。最后祝维基越办越好!

个人认为李宇春这个条目实在是带有太多个性化和偏向性的文字在内了,因此建议只显示人物生平和出生年月等重要信息,其它的信息还是再讨论一下吧,参见王菲的条目,差异不是一点点大啊——凡奇

“春哥”的重定向

囧……有这个必要吗?这里又不是伪基……况且春哥≠李宇春。

  • 我记得李宇春以前确实有“春哥”的别名(爱称?),不过被网络暴民恶搞之后就很少有fans这么叫了。这个“重定向”确有不当成分,因为“春哥”所包含的是一种恶搞文化,对当事人有相当程度的嘲讽。 --Zzyy100100 (留言) 2009年6月17日 (三) 14:20 (UTC)回复

琐事

维基百科是不是记录事实的,李宇春被叫春哥就应该记录下来,因为维基百科不是歌迷的档案,而是事实的记录。春哥链接到李宇春也没有错,是我连接的。—5·12中国爱 2009年6月17日 (三) 05:51 (UTC)回复

那么是不是所有对公众人物的抹黑都要记录下来?包括对女性的不尊重? Carolzlee (留言) 2009年7月7日 (二) 10:29 (UTC)回复

我认为应该写下来,被抹黑,为什么被抹黑都应该客观地纪录下来。这里是自由的百科,不是被玉米劫持的地方。 --Unicelled (留言) 2009年7月8日 (三) 10:05 (UTC)回复

  • 琐事部分记录的事情大多是关于“春哥”的事情了,囧。而且事情与李宇春本人行动毫无关系,而只是与网民恶搞的“春哥”这一称号有关,对李宇春貌似很不公平与尊重。是否可以考虑删移?—奔流沙|(留声机) 2009年6月22日 (一) 12:22 (UTC)回复
  • 不,它是一种文化,一种影响,一种连锁反应,只有李宇春的影响力大,才有人恶作剧她,你见过那个过气的明星还被人们热议,所以说不要只记录官方的(好的),草根的(恶搞的)其实也正是从反面反应李宇春的受欢迎程度。如果没有李宇春,怎么会有春哥呢?

另外,我觉得李宇春应该大方的介绍春哥这个绰号,如果你封杀了的话,人们就不会再没有趣味去谈论春哥(李宇春),对李宇春的关注也会降低。—5·12中国爱 2009年6月22日 (一) 17:16 (UTC)回复

那个胖医生当面喊"春哥"的时候,李宇春好像也欣然接受了,没有不高兴,所以这不是诽谤,是事实,湖南卫视都没有在播出时删除,(至今其网站的视频没有半分删减),而标榜自身中立的维基百科却要删除,真是好笑。—5·12中国爱 2009年6月23日 (二) 02:38 (UTC)回复

非是中立与否问题,只是这个内容和本条目没有直接关系,故在下删去了。若是有参考来源佐证,则直接写李宇春的被称作“春哥”便是,何必如此引用些不找边际的内容—Ben.MQ 2009年6月23日 (二) 09:14 (UTC)回复
在世人物的条目需要极为谨慎,目的是为了防止条目所述人物对维基媒体基金会提出告诉,这样的案例以前并非没有发生过。—Wcam (留言) 2009年6月23日 (二) 09:29 (UTC)回复
视频不算证据?现在法律都认可了,打官司都可以视频当证据。不要偏袒疯子一样的那些“玉米”了,维基百科是中立的,不是崇拜偶像的地方。—5·12中国爱 2009年6月23日 (二) 12:56 (UTC)回复
琐事就是我创建的,是,我承认我是想把那个玉米卫生站的胖子医生写在里面,因为觉得好玩,但这和网上其它恶搞李宇春的不一样,这是真实的事情,而网上的恶搞大多是虚构。并且我不只光写了这一条,也把TIME、玉米基金会写了进去,算中立吧。我在写医生的时候,也是想把它写的全面、详细,免得又不知情的“玉米”告维基百科。要简单对吧?那好吧。就简单点了,写一、两句话吧。—5·12中国爱 2009年6月23日 (二) 13:07 (UTC)回复
此条目已被“玉米”疯子劫持,只写李宇春正面的东西,而负面全部被删除,请管理员注意。—5·12中国爱 2009年6月24日 (三) 05:20 (UTC)回复
虽然在日常中也了解到春哥比李宇春还常用,但是没有可靠来源证明李宇春认同该昵称(可能会造成对其伤害),以及没有来源证明多数人都知道春哥是指李宇春,所以解决来源之后,自然很多人会同意将春哥写入。-孙学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11:57 (UTC)回复

很抱歉,有些人执着于管李宇春叫“春哥”是他们自己的事,但是他们必须有可靠的来源证明日常生活中这个绰号得到包括李宇春本人在内的普遍认可。另外,前面那位“中国爱”,你对李宇春的偏见看法和对李宇春歌迷的攻击,恰恰暴露了你自身的非中立立场。如果不是出自客观中立的立场,所做的改动也就不应被认可。Carolzlee (留言) 2009年7月7日 (二) 10:42 (UTC)回复

此条目已经被ANTIFANS劫持,但凡是无意义的对艺人的误读,也不辞辛劳地更改。请求管理员,锁定此条目。当你做不到尊重的时候,就不能谈论公正以及中立者两个词语。—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天上宇云對話貢獻)加入。

警告

我想提醒那些“玉米”,维基百科不是百度百科,不是只写正面的东西的地方,不要把李宇春的负面新闻删除!!!—5·12中国爱 2009年6月24日 (三) 05:23 (UTC)回复

  • 那也要看是哪種新聞吧!難道要把網上小丑的-些惡意中傷,還有一些自稱所謂「中立」的人自認為好玩的「新聞」放上去嗎?「條目所述人物對維基媒體基金會提出告訴」(by —Wcam (留言) 2009年6月23日 (二) 09:29 (UTC) )現在還沒發生,但出現了對藝人的不尊重、中傷後,誰敢保證它不會發生!還有『此條目已被「玉米」瘋子劫持(by 5·12♡中国爱 2009年6月24日 (三) 05:20 (UTC) )和『不要偏袒瘋子一樣的那些「玉米」』(by 5·12♡中国爱 2009年6月23日 (二) 12:56 (UTC)) 中的『「玉米」瘋子』已經算是惡意中傷了,有任何證明留言者或修改者一定是「玉米」而且也是「瘋子」嗎?請發言者自重!Lamyi0123 (留言) 2009年7月7日 (二) 01:40 (UTC)lamyi0123回复

请注意,发布谣言及恶意中伤信息,发布平台也要负相当责任。另外,提醒某些人,不要用维基百科的中立客观做借口抹黑公众人物!Carolzlee (留言) 2009年7月7日 (二) 10:42 (UTC) 有些人故意发布谣言中伤,恶意多次修改李宇春的维基百科。用维基百科的中立客观做借口。恶意意淫行为,强行修订李宇春的维基百科客观知识,只盯着李宇春的百科多次修改,以图达到恶意中伤艺人的邪恶目的。留言2009年7月16日 (二) 12:42 (UTC)回复

强烈建议删除或重写现场演唱部分

这部分讲述的过于冗长详细而违背了维基百科的宗旨,况且演唱的时间地点在一个百科的条目中没有任何必要介绍。 ——Yummiao (留言) 2009年6月27日 (六) 10:40 (UTC)回复

关键是那部分过于琐碎,即便是周杰伦那部分也没有将演唱会的地点,演唱者的服装介绍个遍,这种介绍过于繁琐,已经脱离了一个百科的范畴了。即便先前的收集者很辛苦,但维基百科毕竟不是不经筛选的信息收集处。那部分还是需要删节的。--Yummiao (留言) 2009年7月4日 (六) 09:45 (UTC)回复
Yummiao 的意见比较有说服力,本人认同。(前两次忘了签名了。)—奔流沙|(留声机) 2009年7月4日 (六) 13:01 (UTC)回复

可以把“现场演唱、公益活动、获奖荣誉”部分按年份做成可收起的条目。Carolzlee (留言) 2009年7月7日 (二) 10:43 (UTC)回复

用{{hideH}}模板固然可以,不过其内容必定需要裁剪,因为维基百科不是个李宇春的记事本,记录其演唱的穿的服装,唱的什么等等已经违背了维基百科的宗旨,这个条目修改可以参考周杰伦条目那样。——Yummiao (留言) 2009年7月8日 (三) 04:32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Yummiao (留言)於2009年7月7日 (二) 07:25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请求保护条目 李宇春

李宇春条目的琐事一栏中,多次出现损害李宇春名誉、以及扭曲事实的断章取义的内容,此内容与李宇春作为歌手的发展轨迹毫无关系。鉴于李宇春在中国国内存在的部分ANTIFANS的不理智行为,请求维基百科予以保护。

具体举证如下:一:快乐大本营视频中,玉米博爱卫生站的陈医生,用“春哥”二字称呼李宇春,第一是出于地域习惯,第二是出于尊敬。详情请见此链接:彭州玉米博爱卫生站陈医生见到李宇春的后的心情自述,这位陈医生在该讨论帖中的发言包括:“春春亲手给我贴快乐大家族的标签,我特意给她选的锄头,和药品让春春去发给村民的,她都点头同意了,好乖哟!!!!哈哈哈哈....... 作者: 彭州玉米医生2008-5-31 19:36”从书面语言,他对李宇春的称呼是“春春”,在帖子中,他对李宇春的行为充满感激和赞同。

举证二:部分网民对李宇春称“春哥”指的是中文社区百度的分讨论版魔兽世界吧和社区猫扑大杂烩的一些成员,对于李宇春中性形象的不满,只能靠通过称呼李宇春“春哥”来进行发泄和作弄。他们倒黑为白,并且依靠制作人身攻击性的虚假图片,如把李宇春的脸拼接到裸体男性身上,把李宇春的脸拼接到耶稣的脸上,来满足自我的意淫。他们利用大众的无意识,在网络上刷屏辱骂李宇春,具体辱骂内容我就不详细在此帖出了。因为根据[www.baidu.com 百度]社区的协议,此类内容经投诉会被删除,所以我也无法给出固定的辱骂链接。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侮辱者的意淫也能写进被侮辱的艺人的百科中,更何况是以此种主观的语调写进百科。

当高尚的与低劣的被混为一谈时,真叫人愤怒。

故此提出保护要求。 --天上宇云 (留言) 2009年7月14日 (二) 18:28 (UTC)回复

您好,如果要保护页面,请去维基百科:请求保护页面申诉。另外,请您对其他编辑者进行善意推定。--Yummiao (留言) 2009年7月15日 (三) 13:16 (UTC)回复

关于春哥的内容怎么被恶意删了?

  1. 上面谁说百度不保留春哥相关内容的?自己去看看,仅在百度网就找到春哥相关网页约15万篇
  2. 而且在baidu.com首页仅输入“春”字,百度就有提示“春哥”、“春哥纯爷们”等,需要我发截图吗?不信的自己进http://www.baidu.com/然后输入一个“春”字看看是不是有这几个搜索建议!--222.90.3.224 (留言) 2009年7月17日 (五) 12:59 (UTC)回复

如果“春哥”可以成為一個條目,那"小蔥","小蒜","春春","李萌萌"等都可以放上wiki成為各個條目,都是有圖的,不信可以去百度搜尋。Vicksane (留言) 2012年5月17日 (五) 15:09 (UTC)回复

关于警示

那部分关于男女歌手的警示我认为没有必要反复提出,而且那些破坏者多半是恶搞,倒不如在开头提醒一次就够了。另外根据生者传记原则,“春哥”的说法可以加入的,当然前提是得有可靠来源,而现在直接说什么若加入则将有面临因破坏而被封禁的说法实属不妥。——Yummiao (留言) 2009年7月21日 (二) 13:08 (UTC)回复

应该添加关于恶搞李宇春的文化现象说明

现在的条目删除恶搞之后,完全和现实不符了。猫扑天涯每天都有上千条关于李宇春的恶搞帖子出现,这个条目居然完全不提!李宇春作为公众人物,应该有正负面的评价。如果说是侵犯个人名誉,恐怕是某些歌迷太不理智了。--Spark (留言) 2009年7月26日 (日) 13:36 (UTC)回复

只要是有可靠来源做支持,你说的那类内容完全是可以添加的。不过之前的那些内容并没有给出可靠来源。——Yummiao (留言) 2009年7月27日 (一) 06:01 (UTC)回复
之前的是没来源吗?请你去看看历史吧!!!有来源的也被“玉米”删除了!!!—5·12中国爱 2009年8月28日 (五) 04:08 (UTC)回复
并非没有来源,而是没有可靠来源。大多数的论坛、BBS、视频网站均非可靠来源。—Wcam (留言) 2009年8月28日 (五) 04:16 (UTC)回复
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即使是可疑来源,也应该可以使用,因为这正是可以使用可疑来源的场合。即“可疑来源只能用在關於它们本身的内容中,特别是它们的专文。”恶搞李宇春的文化现象流传得已经非常广泛,虽然主流媒体对于这种恶搞不愿或者不屑于报道,但是对于维基来说,对其视而不见并不合适。至于所谓侵犯个人名誉那完全是另一回事。恶搞文化成了规模之后,维基将其记录下来也仅仅是代表维基承认这种事件已经有一定影响力并且值得留意,而不是代表维基赞同或者支持他们。——Al fine (留言) 2009年9月29日 (二) 16:40 (UTC)回复
但是维基百科对生者的词条还是相当重视来源的可靠性的。这些在生者传记原则中已有说明:有关在世人物之无来源或来源待考之负面资料应立即自该条目及其讨论页移除。这些原则普适于相关条目中关于在世人物的传记资料。在维基百科中作出任何具争议性的宣告者都必须负举证之责:特别是在世人物的传记上更要如此。--Yummiao (留言) 2009年10月11日 (日) 06:33 (UTC)回复
请注意十大神兽中对此项有可靠来源证明。--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3日 (日) 10:58 (UTC)回复
china daily的主编在写给韩寒的一封公开信中就用了“春哥”这一称呼,这是中国官方首次公开使用。--清揚坐而論道 2010年1月5日 (二) 05:04 (UTC)回复

個人建議

個人建議,像春哥曾哥这样的条目应该分别建立条目“春哥”“曾哥”,这是李宇春曾轶可她们带来的衍生物品,已经超越了本身的意义。放在原条目里确实不太妥当。--清揚坐而論道 2010年1月5日 (二) 05:01 (UTC)回复

请看春哥教--依然爷们 (留言) 2010年2月3日 (三) 09:43 (UTC)回复

春哥教是个群体,跟春哥不一样吧。

本条目已经严重失去中立性,基本成为“玉米”的据点!

本人路过此地,发现此条目严重有失中立性,几乎完全成为宣传性词条。没有对人物的负面新闻以及批评争议的描写。 由于本人时间有限,希望能够有人完善此条目。 Xiehechaotian (留言) 2010年8月12日 (四) 03:30 (UTC) 本人同样路过此地,发现前辈们对于李宇春这一条目是否应该存在的讨论甚为激烈,也能令人信服。但是到了后来,李宇春的粉丝和anti粉丝为春哥教是否应存在而争论,则觉得完全没有必要。 我同意维基百科的中立性,没有人是完美的,对于人或物,理应是从两方面去看待。但是,春哥教并不属于李宇春的负面新闻,因为这一个所谓的教并不是由李宇春创立的,它只是网络上人们对李宇春的恶搞,除了名字里都有一个春字,其实两者一点关系都没有。 维基百科应在有事实根据的基础上,找出与李宇春相关的事,不管是正面还是负面,都理应是由李宇春做出来的。至于说本条目成为宣传性词条,请阁下移步到百度百科。如果条目人物并没有做出负面的事,则无须记录。墨珑 (留言) 2010年8月30日 (一) 03:24 (UTC)墨珑 11:22 2010-8-30 可笑,为了流行文化的喜好性的偏向,wikiPedia居然放弃了其立足之本的中立性和事实记录特性。wikiPedia的基本在于给予不了解的人士以查询和基础的了解,而“春哥”和“李宇春”的关联,无论个人喜好评价如何,是如实存在的,那么就应该有此链接。至于来源明证,搜索引擎,无论是百度还是google(需翻墙)可以揭示其关联性。总之,对于揭示事实这一点,现在的wikiPedia中文版对比google,实在让人失望。虽然这只是一个对流行恶搞文化和李宇春本身都不太感兴趣的家伙的意见而已。 2011年4月2日 (一) 11:12(UTC)canny 11:22 2011-4-2回复

过多宣传内容

此条目过多宣传内容,介绍过于冗长,应该精简。此外,不管喜欢与否春哥确实是存在的,也应该如实记录。柠檬鱼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07:36 (UTC)回复

不要删除与春哥相关的内容

有匿名用户一再删除与春哥有关的内容,这是不是一种破坏?获奖荣誉和编年概述应该合并。 柠檬鱼 (留言) 2011年5月12日 (四) 08:31 (UTC)回复

對某些網民刻意添加惡搞內容的幾點回應:

--Gloria9527 (留言) 2011年5月13日 (五) 16:57 (UTC)首先,這是一個關于李宇春的詞條,而不是小部分素質低下的網民展示惡搞成果或者居心叵測的群體開展惡性競爭的地方。回复

其次,“春哥”一詞,既不是“網絡文化”(因爲主流文化沒有這麽惡毒低俗);也不是什麽“兒時綽號”,(李宇春的兒時綽號多了去,而大多數時間她的父母和朋友都叫她“春春”)而是一起由網絡槍手蓄意策劃的事件。李宇春從始至終是受害者,但始終對此采取無視的態度。作爲一名心理正常的網民,本人始終不能理解有些人如此執著,如此積極地把“春哥”一詞添加在李宇春的百科詞條中,幷刻意將它放在條目的最顯眼位置。我相信Wikipedia作爲一個國際網絡營運商,既不“歡迎惡搞”,更不歡迎“網絡槍手”。

第三,我同意李宇春的百科條目應該保持中立態度,但是中立態度指的應該是主流社會對李宇春的看法和印象。《TIME》《TIME OUT》《Glamour》《Stern》等具頂級國際影響力的刊物,在報道李宇春時從未使用“春哥”一詞;即使是在中國內地,一般有公信力刊物,比如《中國新聞周刊》、《瞭望東方》、《三聯生活周刊》、《新周刊》、《環球》等,在李宇春的專訪中,這個詞也不曾出現過。以上媒體對李宇春的報道是非常正面的,積極的。如果這些刊物不能代表主流的,公正的聲音,難道街邊小報可以,難道某些網民可以?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媒體應宣揚真實公正,拒絕歪曲起哄,即使是作爲自由編輯的Wikipedia,也應恪守媒體道德底綫。

第四,一個人物的詞條,難道不是要寫出這個人對社會做了什麽,取得了什麽成就?有人認爲要有負面才叫“中立”,由于李宇春的百科沒負面內容便指責它“不公正”。 實話說,李宇春自出道以來,由于爲人自律,形象健康,的確鮮有緋聞和醜聞,否則她也不會作爲唯一的歌手登上爲全球媒體介紹中國的《北京奧運官方手册》(九種語言)。而在一小部分人强加于她的惡搞與詆毀中,“春哥”只算是其中之一,這種“惡搞”對社會的危害性還不及08年那起造謠誣陷李宇春假獻血事件。因此,既然你要把“她所遭受的惡搞”擺入詞條以顯中立,那就請你“中立到底”,把她出道六年來所遭受的種種“惡搞”“歪曲”“杜撰”“抹黑”“PS”編纂成年表,我很願意提供reference。

李宇春不是唯一的恶搞文化受害者,建议在维基百科下另辟新页新条目,提供中国的恶搞文化现象

(此发言是对上面提到“春哥”与“恶搞文化”等讨论的回应) 中国的恶搞文化愈见严重,不单出现在娱乐圈,在文坛、体育圈...等都有此现象。所以无需在李宇春这条目下把这现象刻意放大,她的遭遇只是千万例证的其中之一。如真的要提出此现象,建议在维基百科下另辟新页与新条目“中国的恶搞文化”,其下可以分别说明教育、文化、社会的某些现象,并且把恶性竞争、刻意抹黑、枪手行为等都提出来说明;该页举的例证不应集中某几个知名人物,而应广泛引用例证,然后将相关受害人的维基网页加设链接到此页即可。这样做的好处包括:(1)无需在这些知名人士的页面强加恶搞资料,影响大众的阅读;(2)能让大众真实而正面地认识恶搞文化是怎么一回事。--海浪33 (留言) 2011年5月14日 (六) 03:24 (UTC)回复

您要打编辑战吗?

阁下所指责的“居心叵测”或者“枪手”没有道理。您可以查看本人的贡献或者历史记录。反观您们二位的贡献,仅编辑过李宇春一个条目,究竟谁更像枪手呢?而本人首次编辑该条目仅仅只是在几天前。然而春哥确实是一种不可否认的现象,并不属于李宇春的负面新闻。此外增加商业代言,是不是有商业广告的味道在里面呢?另外,被删除的内容如下,有没有恶意诽谤,自己看着办:

“春哥”一词在早期是指歌手李宇春,随后逐渐形成一股强大的网络文化[2]。从李宇春儿时起就有此昵称[3],在2005年她参加超女海选阶段这个称呼被媒体使用[4]。部分中国网络游戏厂商亦盗用网民发起的春哥这一品牌文化,来宣传自己的产品[5]在魔兽世界吧、猫扑中有大量Photoshop恶搞创作将李宇春头像和健美男性剪接,李宇春的形象还被石柱县龙沙镇计生办用作计划生育宣传画。李宇春所在公司天娱传媒发表声明:“谴责恶意修改和制作公司艺人李宇春肖像的网站及个人。”而李宇春本人则对此表示“不排斥被叫春哥,因为这是一种娱乐”。[6]

如果您想打编辑战,随便,我不跟你争,失陪了。 柠檬鱼 (留言) 2011年5月14日 (六) 12:55 (UTC)回复

关于删除恶搞内容的补充说明

本人這幾日將李宇春百科頁面的惡搞內容删除後,有網民反復質問我“是否想打編輯戰?” 這實在令作爲Wiki新手的我大開眼界,不過是把惡搞內容删除掉,如同在路上看見垃圾便拾起丟到垃圾桶裏一般平常的事,怎麽已經上升到“編輯戰”一說了?詢問一位從事媒體的朋友才得知,這“什麽什麽戰”通常是網絡槍手、網絡暴徒的慣用語,本人這才茅塞頓開。慚愧的是,本人日常工作忙碌,實在無暇跟什麽什麽網民開戰。只是在某日看見有人一而再再而三,不眠不休地往李宇春百科頁面最顯眼處上添加惡搞內容,幷不斷删除一些較正面內容,本人實在看不過眼才不得不在忙碌的工作中注册此ID,將這些惡搞內容一一删除。但後來惡搞內容又被再次添加,且反咬一口指責我“惡意删除春哥內容”,實在令我啼笑皆非,這世間何時已變得善惡顛倒了?某些網民對李宇春的“殷切關注”,實在令李宇春的歌迷都自嘆弗如,如此“用心良苦”值得我們深思。

社會上被蓄意傷害或惡搞過的名人絕對不止李宇春一人,在這些惡搞的背後,往往有居心不良的網絡團體操縱幷大規模散播,製造所謂“網絡文化”的假像,不僅惡毒而且强奸民意。有網民急于將李宇春被惡搞的過程、成果、李宇春對此的反應加入李宇春詞條頁面最顯眼處,看來的確對網絡惡搞有極大興趣而且頗有心得。我相信通過這些網民“兢兢業業的“戰鬥”,在不久的將來,wikipedia中每一位中國名人的百科頁面上都會有相應的“惡搞成果”展示。到了那時,恐怕wiki真已成爲網絡槍手們的“編輯戰場”。對此,我只能盡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幷號召身邊的朋友維護Wiki的一方淨土。

--Gloria9527 (留言) 2011年5月15日 (日) 07:42 (UTC)回复

编辑战是什么?

Gloria9527: 请阁下注意,所谓编辑战正是wikipedia术语。请先阅读wikipedia的方针和指引。 柠檬鱼 (留言) 2011年5月16日 (一) 03:25 (UTC)回复

现在问题不单是有人不断恶搞,还恶意删改资料,并把原已优化了的编辑工作破坏

昨天晚上(香港时间11点多),李宇春的页面经优化后,把原来的繁简体文字混杂的情况,统一成为全用繁体文字,是一大改进。但今天早上我再一看,就发现页面有几个严重的改动,包括(1)有人又重新加上恶搞文字;(2)页面变回从前的繁简体文字混杂;(3)一些一两天前已改正了的小错误,又重新出现; (4)一些这两天新添加的资料消失了。明显地,有人打着编辑的旗号,不单来恶搞,还肆意破坏真正的编辑工作,为求一己的私欲,把大家努力的成果摧毁。他根本不是真心想把李宇春这条目编辑好,他为求达成自己背后奇怪的目的,把手上一些混着错误的旧资料(包含恶搞的资料),随意盖过后来已经优化了的资料。这样的编辑,是什么态度?有什么目的?我们还能容忍这样的编辑吗?我觉得刻意破坏正常编辑工作的行为,十分可耻! --海浪33 (留言) 2011年5月16日 (一) 04:01 (UTC)回复

無正當理由下,将源代码刻意转换成繁(简)体字属于破坏行为。--Patvoiiage (留言) 2011年6月4日 (六) 11:34 (UTC)回复

恶搞根据何在?

wikipedia有自动繁简转换功能,不需要用户手动完成。你强调的恶搞根据何在?为何无视管理员回退,执意打编辑战?你想被封号么?没关系,粉丝马甲多的是。恶搞文化成了规模之后,将其记录下来也仅仅是代表维基承认这种事件已经有一定影响力并且值得留意,而不是代表维基赞同或者支持他们。wikipedia不是追星网站,请移步百度百科或者香港网络大典。 柠檬鱼 (留言) 2011年5月16日 (一) 05:49 (UTC)回复

希望本着中立的原则编辑

想必很多来这里编辑的都是粉丝吧?用叙述的语气来写恐怕跟恶搞扯不上关系吧?希望粉丝能够尊重他人,不要随意回退以免造成编辑战。 Allenjai (留言) 2011年5月16日 (一) 09:09 (UTC)回复

在维基百科的方针和原则下,删除春哥相关内容合情合理

本条目不断地被柠檬鱼与218.64.17.230 ip恢复到几天前的版面,此举不仅违反了维基百科多项方针,更是对后来数位网友多次编辑的新页面造成破坏,让他们的辛苦贡献前功尽弃,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至于柠檬鱼一直坚持要添加的内容,本人进行了多次删除,是因为本人参照了维基百科所有方针,发现该等内容基本没有一句话是符合维基百科原则的,因此我认为我之前做出的删除合情合理。分析说明如下:

首先,维基百科在关于“生者传记”的编辑规定中,着重强调“我们必须确保条目的正确性,坚持使用高质量的参考文献,有关在世人物的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内容都应立刻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生者传记必须在考虑到主角隐私下谨慎地撰写,因为维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书,而不是小报新闻。我们的职责不是去哗众取宠,也不是成为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主要工具,会否对在世人物造成伤害是进行编辑判断时应考虑到的重要因素。” 暂且不论柠檬鱼的编辑初衷和编辑态度如何,它这段文字的来源均不符合维基百科“可靠来源”的要求,详情请参见最下方的文本分析。

其次,维基百科在中立观点原则中“不合理比重”项目里,强调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通常来说,条目不应给予少数观点与更受欢迎的观点同样多的描述,且通常根本不应包含极少数的观点。令重要少数观点拥有不合理的比例,或将极少数观点包括在内,可能会对读者造成误导,令他们误解争议的实际情况。维基百科旨在按比例表达某一主题的竞争观点,而这种比例是根据竞争观点在可靠来源中出现的次数来拟定的。由于关于“春哥”的内容缺乏“可靠来源”,仅仅是网络一部分网友或组织基于不同目的的恶搞,因此并不适合出现在李宇春百科里,更不要说将这些不适内容放在条目前端。

柠檬鱼所添加的内容中,基本上完全不符合上述方针,不仅有不少属于个人推论(原创研究),注释中的外部链接更是没有一条符合维基百科的“可靠来源”标准。

文本分析:

1.“春哥”一词在早期是指歌手李宇春

此句明显违反了维基百科的“非原创研究原则”。天下外号春哥的人,相信在远古时代已有,在现今也应该不是少数,这里居然写“早期是指李宇春”,实在荒唐。这里放的参考链接http://www.kenengba.com/post/1382.html, 是论坛网友的post,直接违反维基百科方针关于“可靠来源”的规定:“决不要将自行出版的书籍杂志网站网络论坛网志微博客作为和在世人物有关的资料来源…….而由读者或网友留下的贴文绝不可作为来源使用。”

而且这条链接提供的资料,明显就是恶搞,完全违背“维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书,而不是小报新闻。我们的职责不是去哗众取宠,也不是成为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主要工具,会否对在世人物造成伤害是进行编辑判断时应考虑到的重要因素。”

2.从李宇春儿时起就有此昵称

“昵称”二字,为柠檬鱼的主观臆测,原新闻中并无此词,因此此句违反“非原创研究原则”。 至于小时候的绰号,只是人生一个小片段,对介绍该人物并没有大意义。否则维基上所有人物介绍,都要加上小时候各种绰号?

3.在2005年她参加超女海选阶段这个称呼被媒体使用[4]

对于该句的注释链接,经一番查考,本人并未发现存在“湖南广播电报报”此媒体,因此违反维基百科“可供查证原则”。

4.部分中国网络游戏厂商亦盗用网民发起的春哥这一品牌文化,来宣传自己的产品[5]

此句的注释来源可疑,页面显示是在线转载,却又未说明转载于何处。因此再次违反“可供查证”原则中的“可靠来源”项。另外,该转载的标题已清晰说出网游恶搞“春哥” 李宇春,既然是恶搞,就已大大违背维基百科“不是去哗众取宠…会否对在世人物造成伤害是进行编辑判断时应考虑到的重要因素”这些原则。

5.在魔兽世界吧、猫扑中有大量Photoshop恶搞创作将李宇春头像和健美男性剪接,李宇春的形象还被石柱县龙沙镇计生办用作计划生育宣传画。李宇春所在公司天娱传媒发表声明:“谴责恶意修改和制作公司艺人李宇春肖像的网站及人。”

此段无可靠来源。而且同样地,写出这些违背维基百科“不是去哗众取宠…会否对在世人物造成伤害是进行编辑判断时应考虑到的重要因素”的原则。

6.而李宇春本人则对此表示“不排斥被叫春哥,因为这是一种娱乐”。[6]

此句引自外部链接,而该链接的新闻,经本人查证当时采访视频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vlFhm_HEhjg/, 发现该报曲解了李宇春的原话,偷换概念。在原访谈视频中,记者不断旁敲侧击但从未直接提到“春哥”一词,至于李宇春对网络的一些流行语(这里的流行语到底是什么记者也没说得清楚)的回应并不是“不排斥”,而是“我觉得不叫排斥吧”,而“不叫排斥”并不直接等于“不排斥”,更不等于“接受”。“不叫排斥”应有很多的可能性,可以是“无视”,可以是“不值得关注”,具体的态度,李宇春并没有表现出来 。作为编辑,我们应采取保守立场,而不是强加自己的分析,认为李宇春表示认同“春哥”这称呼。因此,此新闻不可作为可靠来源。

综上所述,柠檬鱼与ip 218.64.17.230 连日来反复加入的资料,既没有可靠来源,而且内容直接对在世人物造成伤害,违反了维基百科多项方针和原则;另外,他们屡屡破坏了已经由其它网友贡献多次的页面。希望管理员重视这个问题并作出相应处理。

--Claire13 (留言) 2011年5月18日 (三) 15:45 (UTC)回复

传说中的水军?

怎么老是有粉丝在春哥的问题上纠缠不休,一定要删掉,查看历史记录,莫非是传说中的水军。不论是从恶搞现象,还是从网络亚文化入手,我都被Google那大约 7,650,000 条有关春哥的查询结果雷蒙。娱乐新闻请移步百度百科,谢谢。 Allenjai (留言) 2011年5月19日 (四) 09:27 (UTC)回复

“春哥”内容有何必要出现在此词条?为何需要屡次回退?

首先我对“春哥”内容一再出现在李宇春条目最重要的位置表示费解。维基百科关于在世人物方针要求高质量的出版来源,本人从未在主流的有影响力的出版刊物中看见以“春哥”的名义介绍李宇春,更不用说介绍她被恶搞的演化史。关于“春哥”的内容,绝大部分来自网络论坛社区,想要编辑这些关于春哥的恶搞史,应该移步“春哥”词条或伪基百科。

恶搞之所以为恶搞,便是对在世人物有伤害性,大大违背维基百科“不是去哗众取宠…会否对在世人物造成伤害是进行编辑判断时应考虑到的重要因素”的原则。这些内容与维基的初衷相悖。更不用说网络针对李宇春的恶搞基本上与李宇春本人的生活及行为无关。把恶搞内容放在最显眼处,更是破坏了整个条目的中立性(请参见“中立的观点”之“不合理比重”)。

此外,在讨论区里的前几篇讨论,比如“在维基百科的方针和原则下,删除春哥相关内容合情合理”详尽的给出了删除“春哥”内容的理由,相对的,反对这个操作的人却没有给出有力的理由就任意改动及回退页面。回退员Amazingloong一再地将条目恢复到“不合理比重”且“伤害在世人物”的界面,无视其它编辑者的在讨论区的意见以及沟通,我不得不对该回退员的中立及可信度存疑,希望管理员做出公正的判断和处理。

至于柠檬鱼与allenjai指“来这里的都是粉丝,粉丝马甲多的是”,我感到很奇怪,维基哪条原则规定粉丝不得参与编辑了?相反,维基千千万万个条目,哪个没有各种粉丝的编辑?喜欢铁路的编辑铁路,喜欢日本的编辑日本,这再正常不过,重要的不是编辑者是谁,而是编辑的内容是否客观公正,是否符合维基的方针。况且,就客观而言,这个词条里面没有加趣闻轶事,小道消息,来源可考,特别是下面的列表,就是列举时间和事实,均有据可查。至于马甲,我要声明我是独立存在的,不是任何编辑这个词条的id的马甲,我不介意管理员公布我的ip,也麻烦请管理员公布谁是马甲,谁是正常编辑者。在现在的页面半保护状态下,我暂时无法编辑词条,但是我一直有关注这个页面,对现在这样的局面表示非常不平。「Eliseyy (留言) 2011年6月7日 (二) 04:52 (UTC)回复

个人意见是可以适当地提到“春哥”,不过比重以及章节安排一定要注意。不赞成放在== 人物 ==下(这一节已经提到“中性魅力”的内容),可以放在“琐事”之类的地方。其实个人觉得仅在“參見條目”中链接到“春哥”就已经够了。--Patvoiiage (留言) 2011年6月7日 (二) 09:27 (UTC)回复

春哥

我看到有人将与“春哥”有关的内容删除了。也许春哥的歌迷认为这是一种“侮辱”,但事实上这种叫法早已被包括新华社在内的许多官方正式媒体所采纳。加之春哥本人也不曾反对这种叫法,可以说春哥基本上已经可以被看做李宇春的半正式别名了。在现今,这种称呼更多的被用作昵称来使用,而非所谓人格侮辱。个人认为应该予以描述。

以下是新华社等网站关于春哥的阐述链接:

Xiehechaotian (留言) 2012年1月3日 (二) 18:56 (UTC)回复

“春哥”与“李宇春”的新闻数目数据对比悬殊,何以认为春哥是主流?

楼上的阁下声称官方媒体以春哥称呼李宇春已成主流,但就本人之前所作的调查,此情况并不属实,不能否认,的确有个别媒体的新闻以春哥相称,但从数量来看,阁下所说的仅是个别现象,以下是证据:

慧科是全球最大的中文媒体资讯服务提供商,亦是高校、各大咨询机构作媒体调查时最权威的新闻搜索引擎,以下是慧科搜索显示的数据: (分两个时间段搜索)

2005年5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李宇春25013:春哥197

全国(包括港澳台)新闻中出现“李宇春”的新闻数目 25013

全国(包括港澳台)新闻中出现“春哥”(春哥指李宇春)的新闻数目 197

1. Wisers Information Portal 关键词: 春哥 and 李宇春 日期: 18/04/2012 15:24 日期范围: 01/05/2005 - 31/12/2009 结果: 197

2. Wisers Information Portal 关键词: 李宇春 日期: 18/04/2012 15:17 日期范围: 01/05/2005 - 31/12/2009 结果: 25013

2010年1月1日—2012年4月18日星期三 李宇春8351:春哥333

全国(包括港澳台)新闻中出现“李宇春”的新闻数目 8351

全国(包括港澳台)新闻中出现“春哥”(春哥指李宇春)的新闻数目 333

3. Wisers Information Portal 关键词: 春哥 and 李宇春 日期: 18/04/2012 15:23 日期范围: 01/01/2010 - 18/04/2012 结果: 333

4. Wisers Information Portal 关键词: 李宇春 日期: 18/04/2012 15:21 日期范围: 01/01/2010 - 18/04/2012 结果: 8351


从2005年5月李宇春出道以来,李宇春新闻的数目是8351+25013=33364 春哥指代李宇春的新闻数目是 333+197=530 比例仅百分之一点五,不知阁下如何有一种“春哥”一词已成新闻主流的错觉?


另一个问题,天下外号叫春哥的人何其之多,实不相瞒,本人身边就有一个外号春哥的男子。阁下如何保证每一篇新闻中出现的春哥就是指李宇春?用google搜索春哥新闻,第一篇就与李宇春无关。

再如下图所示,2005-2009,全国出现“春哥”二字的新闻数目是452,但“春哥”和“李宇春”同时出现在一篇新闻中的数目仅197。


5. Wisers Information Portal 关键词: 春哥 and 李宇春 日期: 18/04/2012 15:24 日期范围: 01/05/2005 - 31/12/2009 结果: 197

6. Wisers Information Portal 关键词: 春哥 日期: 18/04/2012 15:19 日期范围: 01/05/2005 - 31/12/2009 结果: 452


差别不小,请阁下做好调查,不要再以偏概全。媒体皆讲究decency,尤其是主流媒体,如果主流媒体全部以恶搞外号来直呼他人,中国新闻媒体的素质就没得救了。好在数据证明,我们的主流媒体还是很得体的。春哥内容不适合出现在李宇春词条中,是因不符维基百科的方针与原则,在上述讨论中已经有网友--Claire13 (留言)一项项列过,我十分同意,在此不再复述。 「Gloria9527留言2012年4月18日 (三) 09:52 (UTC)回复

  • 阅毕。“春哥”在google里的搜索结果为2070万条,“李宇春”的搜索结果为3260万条,因此可以证明“春哥”的使用量并不小。其次,我什么时候以偏概全了?“春哥”做为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理应在条目中予以阐述,这和中国新闻媒体的素质没有任何关系。Xiehechaotian留言2012年4月18日 (三) 08:44 (UTC)回复

以偏概全是指閣下用幾條含有“春哥”新聞來概括所有媒體新聞都是如此。春哥此詞其實跟李宇春本人沒什麼關係,是網絡惡搞,雖然李宇春以前有這個外號,但經過惡搞後此詞已帶有誹謗和傷害的意涵,在此條目加入有誤導之嫌,也違反wiki在世人物傳記方針。 「Gloria9527留言2012年4月18日 (三) 09:52 (UTC)回复

重申维基百科生者传记的编辑原则

首先,维基百科在关于“生者传记”的编辑规定中,着重强调“我们必须确保条目的正确性,坚持使用高质量的参考文献,有关在世人物的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内容都应立刻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生者传记必须在考虑到主角隐私下谨慎地撰写,因为维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书,而不是小报新闻。我们的职责不是去哗众取宠,也不是成为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主要工具,会否对在世人物造成伤害是进行编辑判断时应考虑到的重要因素。” (以上来自clair13的讨论)

阁下对权威的慧科数据视而不见,用google的数目来作证明,要知道,网络资讯鱼龙混杂,google春哥的2070万数目里,有多少是论坛讨论区的帖子?有多少是没有重复性的新闻?里面有多少是新闻?有多少是专门指代“李宇春”的新闻?请阁下给出具体的数目,以符合wiki“高质量的参考文献”的定义。然后我们才能比较,究竟谁的数据更具高质量及权威性。

其次,维基百科在中立观点原则中“不合理比重”项目里,强调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通常来说,条目不应给予少数观点与更受欢迎的观点同样多的描述,且通常根本不应包含极少数的观点。令重要少数观点拥有不合理的比例,或将极少数观点包括在内,可能会对读者造成误导,令他们误解争议的实际情况。维基百科旨在按比例表达某一主题的竞争观点,而这种比例是根据竞争观点在可靠来源中出现的次数来拟定的。由于关于“春哥”的内容缺乏“可靠来源”,仅仅是网络一部分网友或组织基于不同目的的恶搞,因此并不适合出现在李宇春百科里,更不要说将这些不适内容放在条目前端。(以上来自clair13的讨论)

本人从不否认春哥这个词的客观存在,本人质疑的是它出现李宇春生者传记条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再次,每一个普通网友都具有基本人权和名誉权,请阁下自重、尊重他人,不要肆意诽谤。

Gloria9527留言2012年4月18日 (三) 09:19 (UTC)Gloria9527」回复

維基百科是惡搞愛好者的大本營?

Xiehechaotian這位閣下口口聲聲讓其它編輯者守規矩,但在別人給出理據之後又視而不見,反复破壞頁面。反觀閣下的id介紹,閣下不僅是“專業網絡評論員”,又是一個“毅絲”(網絡著名惡搞團體),又深深地信仰“春哥教”,看來閣下真是對惡搞十分忠誠,是網絡評論員中的戰鬥機。但請閣下注意,在世人物傳記不能惡搞,本人明白閣下對惡搞的深愛,但在世人物傳記條目是嚴肅的,不應被惡搞佔據,請閣下移步春哥教或李毅教條目大展拳腳。

                                                                                                                                                     五色音阶

关于所谓的“社群共识”

虽不能编辑,但还是想说几句。我看到巡查员Makecat说“无视社群共识将以破坏处理”。我觉得该巡查员真有点不分青红皂白了。先是恶搞爱好者xiehetianchao反复加入春哥内容,gloria9527认为该内容出现在李宇春条目中不合理,在讨论区给出充分证据(有数据,有维基方针)后删除该内容,巡查员Makecat反而咬定Gloria9527删除是破坏,说是不遵守社区共识。请问究竟是什么是所谓的“社群共识”?是恶搞爱好者的共识?还是公共大众的共识?难道维基的共识就是“春哥是媒体主流”,“恶搞至上”吗?Angel mm留言2012年4月18日 (三) 12:03 (UTC)回复

我把方针都摆在这里之后你们还是会强词夺理吧

但我还是要写。

  • 生者传记方针WP:BLP),如果有可靠来源支持(WP:RS),符合可供查证的要求(WP:V),那么负面的内容可以写入生者传记。此外,内容需符合中立的观点WP:NPOV),对各方面观点按照合理的比例进行介绍。目前关于负面评价的内容极少,没有问题。
  • 维基百科不是关系松散的资料库WP:NOT#INFO),诸如代言、演唱会列表等显然没有必要收入。

李宇春的条目没有有关春哥(网民恶搞)的内容

春哥已经成为网民的恶搞素材之一,没理由删掉有关网民恶搞的内容,另外曾哥为什么不重定向至曾轶可?上次重定向被达师撤销了。

另外参见春哥的讨论页

——百谷虎山寨人 (留言) (编辑历史) 2012年3月31日 (六) 07:13 (UTC)回复

生者传记中应该不包含关于她的不利内容吧。Merphisto留言2012年3月31日 (六) 07:57 (UTC)回复

有权威媒体报道倒是可以写一点,不然就是全世界人都知道也不能写上去= =--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31日 (六) 08:02 (UTC)回复
看看就知道了,管你有什么报道,每次都是被粉丝删掉的……--MakecatTalk 2012年3月31日 (六) 09:40 (UTC)回复
李宇春条目里应当出现恶搞的内容。用它四五种cite系模板,七八个参考,文字点到为止,不多写。这样名正言顺。如果遭到回退可按照破坏反制,直至条目全保护或将破坏者封禁。至于重定向,由于网络用语列表里头有,所以还是去更精确的。--达师218372 2012年4月7日 (六) 16:10 (UTC)回复

說句題外話,在維基百科上有這麼多春哥,曾哥的粉絲嗎?--九紫離火很高興認識你o(∩_∩)o 2012年4月7日 (六) 16:39 (UTC)回复

并不是维基百科上有这么多春哥曾哥的粉丝,而是这些粉丝(有些其实严格意义上是职业粉丝,你懂的)跑到维基百科来了。Xiehechaotian留言2012年4月8日 (日) 01:09 (UTC)回复

[1]--MakecatTalk 2012年4月8日 (日) 06:23 (UTC)回复

他们来了我们能有有什么办法?只要他们不违规,我们就没权利赶他们走。--Jack No1留言 幽幽地唱着最炫民族风,让爱卷走所有的尘埃…… 2012年4月14日 (六) 06:24 (UTC)回复

有人竟然以我的身份冒充发言,我暂且保留这个人的言论,不过也希望此人自重Xiehechaotian留言2012年4月25日 (三) 15:34 (UTC)回复

职业粉丝的证据?? vicksane留言2012年5月16日 (日) 17:38 (UTC)"回复

看来是得全保护了。

真的有人混进了半保护用户,战争又开始了。钓鱼岛是中国的留言2012年10月5日 (五) 14:15 (UTC)回复

暱稱

模版的「暱稱」一欄又要打編輯戰了嗎?既然這樣,范冰冰的暱稱也可以添加范爺。前提是如果能舉出像范曾表示「喜歡」或接受此一稱號的報導,要添加沒什麼不可以的。否則只是會淪為不斷的來回刪改。小花留言2013年8月6日 (二) 06:52 (UTC)回复

我对李宇春维基百科里面的有异议

里面关于李宇春外号春哥一事。经广泛了解,李宇春并没有认可这一外号,这是网友恶搞的。李宇春本人很讨厌这个外号,而这个百科却说这个外号小时候就有纯属造谣吧!!后面还附有资料,很无耻的做法!!我有理由怀疑这是不友好的人做出来的,,,希望更改!!

內地最受歡迎男歌手?

剛剛看到微博上有消息指某音樂盛典稱內地最受歡迎男歌手?是搞笑?還是誤會?

求,更新條目?--49.214.84.81留言2016年3月24日 (四) 05:47 (UTC)回复

李宇春春哥編輯爭議

討論頁的內容很多,我都不想看了,提出主要是因為有人大量移除內容,希望能以討論共識,而不要反覆回退。24.79.94.86:「有些链接和引话并不属实,也无权威性不中立不客观,不应该被添加」、「条目里都后面几条都是无效链接,李宇春本人也没有回应过不排斥之类的,此称呼有恶意,你看张杰条目里会有闰土吗,蔡依林条目里会有淋淋吗,李宇春讨论版提议多次,老是被恶意添加」。--A2093064#Talk 2016年8月7日 (日) 07:03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李宇春中的8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7月6日 (四) 03:12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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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修改了李宇春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7月30日 (一) 06:2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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