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yra
Fyra(發音為[fiːraː])是由荷兰高速联盟(High Speed Alliance,简称HSA,由荷兰铁路及荷兰皇家航空合组)开办一个列车服务品牌,主要在荷兰高速铁路南线运营。这条线路上同时还经营有法国Thalys开办的列车服务。该品牌原最初应使用新造的安萨尔多百瑞达V250型电力动车组担当客运任务,但它们最终并未成行。自2009年9月起,Fyra指定使用机辆模式的列车在荷兰本土的阿姆斯特丹、史基浦机场、鹿特丹及布雷达之间运行。
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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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經營 | 2009年開始國際性聯合經營 |
主要區域 | 阿姆斯特丹中央、史基浦機場、鹿特丹中央、布雷達、 安特衛普中央、布魯塞爾中央、布魯塞爾南 |
車隊規模 | 19列安萨尔多百瑞达V250型电力动车组 荷蘭鐵路186型電力機車 |
母公司 | NS及NMBS/SNCB |
網站 | www.nsinternational.nl |
除了本土的线路外,自2012年12月9日起,Fyra还与比利时国家铁路共同利用V250型电力动车组开办了荷兰至比利时之间的高速列车服务。它经由史基浦-安特卫普高速铁路(荷兰境内为高速铁路南线,比利时境内为4号高速铁路)运行,途经阿姆斯特丹、鹿特丹、安特卫普及布鲁塞尔等城市。由于所使用列车持续存在的问题,这项服务已于2013年1月18日起停办。其後這一批列車經原廠改裝後,於2017年8月被出售至意大利國鐵,並於2019年6月在意大利以銀箭特快列車的名義投入服務。
名称
Fyra是一个合成词,它与法国高速列车的名称Thalys一样由相同的命名机构进行设计[1]。选择该名称是因为它较短,并且在国际上易于发音[2]。它由“自豪”及“自信”的荷兰语、弗拉芒语和法语单词衍生而来(荷兰语:fierheid,自信;荷兰语及法语:fier,自豪)。此外,Fyra在瑞典语中亦为“四”之意,这应当与列车途经的四座主要城市(阿姆斯特丹、鹿特丹、安特卫普及布鲁塞尔)相关联[3]。
至2013年12月的运行图调整中,Fyra的名称由于当时的负面形象而被弃用,其本土服务则以Intercity Direct的名义在市场上销售[4] 。
网络
Fyra网络的核心是从史基浦机场至安特卫普的高速铁路。阿姆斯特丹中央车站通过一条既有线与史基浦机场相连,成为北端的终点。在高速铁路线上则于史基浦机场、鹿特丹和安特卫普设有车站。从安特卫普则可沿25号铁路继续前往布鲁塞尔南站。
尽管高速铁路不从海牙经过,但Fyra当地车站仍设有海牙-鹿特丹-布雷达-安特卫普-布鲁塞尔南站的列车服务。布雷达车站也不在该线旁,但紧邻其附近,因此该城市也有Fyra所提供的列车服务。在阿姆斯特丹至布鲁塞尔间运行的直达列车则不在布雷达经停。
随着原本应在最初使用的安萨尔多百瑞达V250型电力动车组投入运营,以及自2013年起开始淘汰,Fyra规划运行的网络有以下线路[5]:
- 阿姆斯特丹-史基浦-鹿特丹(半小时1班)
- 阿姆斯特丹-史基浦-鹿特丹-布雷达(半小时1班)
- 阿姆斯特丹-史基浦-鹿特丹-安特卫普-布鲁塞尔南站(每小时1班)
- 海牙-鹿特丹-布雷达-布雷赫特-安特卫普-梅赫伦-布鲁塞尔中央站-布鲁塞尔南站(两小时1班)
注释
- ^ Fyra – het pittige zusje van de Thaly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deutsch: „Fyra - die flotte kleine Schwester des Thalys“), Agentur Globrands naming & strategy, Amsterdam
- ^ What′s in a name?, Time to B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PDF; 7,2 MB), Kundenmagazin der NBMS (flämisch), Ausgabe 17. Dezember 2012, Seite 26
- ^ Fyra - Hochgeschwindigkeitsnetz von KLM und NS Hispeed. dmm.travel. Der Mobilitätsmanager. 2009-07-08 [2013-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09).
- ^ eurailpress.de - Niederlande: Aus Fyra wird „Intercity Direct“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5. November 2013
- ^ Peter Badcock: Dutch wait for HSL South to bloom. In: International Railway Journal, 49. Jahrgang, Heft 2, Februar 2009, ISSN 0744-5326, S.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