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文件 (SVG文件,尺寸为200 × 104像素,文件大小:4 KB)
摘要
许可协议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
|
中华民国《 著作权法》:
- 第九条 (著作权标的之限制)
- 下列各款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一、宪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 二、中央或地方机关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译物或编辑物。
- 三、标语及通用之符号、名词、公式、数表、表格、簿册或时历。
- 四、单纯为传达事实之新闻报导所作成之语文著作。
- 五、依法令举行之各类考试试题及其备用试题。
- 前项第一款所称公文,包括公务员于职务上草拟之文告、讲稿、新闻稿及其他文书。
国营事业之著作不在此限。
本作品来自上列各款,在中华民国台湾地区,也可能在其他管辖区,属于公有领域。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图像,请另参见Template:PD-ROC-Traffic Signs及Template:PD-ROC-Road Markings。
公有领域
中华民国政府公有领域
//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ROC_MOEA-IDB_logo_since_June_2016.svg
|
|
|
本作品含有受商标法保护的内容。任意使用以致于侵害到商标拥有者的权益将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请用户使用前自行查明相关法律规定并承担一切风险与责任。详情请参见免责声明。 此标签不表示文件的著作权状态。任何文件在附有此标签的同時还需要一个有效的著作权标签。请参阅许可协议说明页面以了解更多信息。
|
文件历史
点击某个日期/时间查看对应时刻的文件。
| 日期/时间 | 缩略图 | 大小 | 用户 | 备注 |
当前 | 2016年11月3日 (四) 15:35 | | 200 × 104(4 KB) | Akira123 | User created page with UploadWizard |
文件用途
此文件中包含有扩展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是由数码相机或扫描仪在创建或数字化过程中所添加。
如果此文件的源文件已经被修改,一些信息在修改后的文件中将不能完全反映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