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第3任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選舉

196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即中華民國第三任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方式為國民大會代表(以下簡稱國大代表)參與投票的間接選舉。選舉地點在臺北中山堂,時間為1960年3月21日。而該任副總統選舉則於隔日的3月22日舉行。選舉結果由時任總統蔣中正連任第三任總統,時任副總統陳誠則連任副總統。

中華民國第三任總統副總統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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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提名人 蔣中正
政党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竞选搭档 陳誠
选举人票 1,481票
得票率 93.97%

选前總統

蔣中正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總統

蔣中正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背景

1960年,時任總統蔣中正參加競選第三任中華民國總統。此舉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第四十七條的「連選得連任一次」的規定(按原憲法),因此不少中國大陸外省來臺灣自由主义政治人士如雷震胡適等,以及本省菁英如李萬居高玉樹等人便公開連署反對時任總統蔣中正違反憲法連任。雷震等人在《自由中國》發表一系列社论批评连任违反宪法,并于1960年筹划建立中国民主党参选。

最终,蔣中正還是在沒有其他候選人情況下連任中華民國第三任總統。雷震以“包庇匪谍、煽动叛乱”的罪名被判处十年徒刑。

增修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打破總統連任次數限制

為了確保此次選舉與蔣中正連任合法,國民大會特別以「起立」投票的方式,通過修改《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部分條文,於該條款第三條訂定「動員戡亂時期,總統副總統得連選連任,不受憲法第四十七條連任一次之限制」。因此,時任總統蔣中正的無限制連任競選法源得以成立。

另外,國民大會代表在稍早也修法,讓總統選舉選舉人的法定總人數改採「報到人數」,即不採計滯留在中國大陸的國大代表人數,此舉也有助於時任總統蔣中正以首輪投票就可通過該次選舉。

過程

3月21日早上,中華民國第三任總統選舉開始在國民大會舉行。主席為國大代表團推舉出來的國大代表賈景德,參選情況為中國國民黨總統候選人蔣中正的同額競選。該選舉中,共有1,576名國大代表參加投票。經投開票後,時任總統蔣中正以1,481票的絕對多數獲得連任。另外,他所搭檔的時任副總統陳誠,也於隔日的副總統選舉中(主席為何成濬)以超過半數的1,381票獲得連任。

得票情形

候選人 政黨 得票 當選
票數 得票率
總統 蔣中正 中國國民黨 1,481 93.97%  
副總統 陳誠 1,381 91.76%

備註

  • 1948年於全中國(含台灣中國大陸)選出的國大代表為3,045名。1954年2月於台北市報到的國大代表人數為1,578名,到1960年為止,1,576名國大代表中絕大多數仍是由大陸選出的所謂「萬年國代」。
  • 1950年立法院修法,將國民大會開會人數從二分之一改成三分之一。
  • 中華民國法律,即使同額競選,該總統選舉首輪投票仍需過半數方能當選,否則需要舉行第二輪。

參考資料

中央選舉委員會,《中華民國選舉史》,1987年,台北,中央選舉委員會印行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