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光乂(?—?),原名是光乂,曾被文獻誤以為齐光义以及是光又唐朝官員。

是光乂是开元年間的郴州博士。开元二十二年(734年)一月,當時擔任秘书省正字的是光乂把《十九部书语类》這本書交給朝廷,唐玄宗於是任命是光乂為集贤院修撰。天寶五載(746年)擔任宣城郡司馬,參與編輯《刪定禮記月令表》[1]。天寶年間皇帝又赐其姓齊,於是是光乂改為齊光乂。此時是光乂正擔任秘書少監。天寶末年又擔任宣城郡長史。乾元初年擔任集贤院学士。齊光乂與李白有交情。他的作品有《安陵縣石記》,作於開元十五年(727年);《陈公神庙碑》一文,作於乾元三年(760年)二月。齊光乂創作的一首詩被《全唐詩補編·續拾》收錄[2][3][4]

參考資料

  1. ^ 《李白大辞典》 郁贤皓主编 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 1995 第194页
  2. ^ 《全唐诗大辞典》 张忠纲主编 北京:语文出版社 2000 第83页
  3. ^ 《全唐文作者小传辨证》 王辉斌著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19 第462页
  4. ^ 《全唐文作者小传辨证》 王辉斌著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19 第1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