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良輔 (嘉靖進士)
生平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江西鄉試舉人[1],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二甲第五十六名進士[2][3]。授刑部主事,升刑部广东司员外郎,十六年(1537年)十月出为云南按察司佥事[4],调湖广按察司佥事、兵备下江防,二十年(1541年)二月以修建明显陵实城及旧邸宫殿等工成,升湖广布政使司右参议,二十三年(1544年)九月升广西按察司副使,平定柳林、马平诸县巢贼韦金田等,後升湖广右布政使、山东左布政使。
家族
高祖魏子輿,知縣;曾祖魏重鋐;祖父魏默,光澤縣知縣。父魏棨,弘治十八年進士,福建右布政使。母熊氏。弟魏良貴,嘉靖十四年進士。從弟魏良弼,嘉靖二年進士;魏良政,嘉靖四年解元。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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