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時應
生平
十二月二十三日生,治春秋。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科鄉試第二名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三甲一百十八名進士。通政司觀政,本年十月授任福建建阳县知县,邑民潘应选习妖妄不法,事觉连千馀家,郡丞将尽以大逆论死。时应谓此皆朝廷赤子,为奸民所诱,力为求情,台使者竟如时应议,诛首恶,所全活甚众,至今画像祀之。擢工部主事,三十四年十月调吏部稽勋司主事[1],历考功、文选员外郎[2],特疏请简用邹元标、赵南星,以副当世之望。铨故弊薮,文选都吏朱国梁尤奸狡,玩法招贿,时应疏纠,戍遣之。复疏立四季考察法,有受贼贿犯律者得参送法司,如五部例,旨下,著爲令。转验封郎中,给假奉母还里。家居十馀年,会东林议起,以时应前疏荐元标、南星,故出为闽藩左参政[3],歴按察使。天启中,晉光禄寺卿,适魏良卿入貲为本寺署丞,数至时应私寓求谒不可得,公署见又不交一言,魏忠贤深恚恨,后再推卿贰,皆不报。羣小方共斥邹赵,因出时应为南通政司,旋冠带闲住。崇祯初,卒于家。
生平勤学笃行,宏奖俊髦,为天下先。所许与士多当世名臣。时应父葬新建县,时应以庐墓,遂家焉,后裔今为新建人。
家族
曾祖魏昂武。祖父魏尚大,嘉靖十九年庚子舉人、定海县知县。父魏彦才,廪生、贈文林郎。母喻氏,封太孺人。慈侍下。從兄魏時亮,南京刑部尚書、前都給事中,賜一品服。娶朱氏,封孺人,子士冲、士凖、士斗、士馮。
子魏士冲,字四印,以荫补宅事,擢贵州都匀知府。崇祯帝死社稷,士冲闻报,北向跪痛哭,捧时应木主而死。子邦植,郡庠生,亦同死[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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