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湝
高湝(538年—577年),渤海郡蓨縣(今河北景縣)人,北齊政權奠基者高歡之第十子,母親為小爾朱氏[1],曾名義上成為北齊皇帝。
生平
高湝年少而聰明,天保元年(550年)六月,高湝被封為任城王。自孝昭帝、武成帝在位期間時,車駕還鄴,他們常令高湝鎮守晉陽,總理并州事務。後又任司徒[2]、太尉[3]、并州錄尚書事[4]。天統三年(567年)八月,任太保[5]、并州刺史,加封正平郡公[6]。當時有一位婦人在汾水洗衣服,有一名乘馬人換了婦人的新靴,婦人就只好拿著他的舊靴去州衙門告官。而高湝就召來住在城外的居民,展示那對靴子,說:「有一位乘馬人在路途上被賊人劫害,遺下此靴,你們之中有沒有此人的親屬?」一婦人哭訴:「我的兒子昨天穿著此靴去妻子的家!」不久就捕獲那乘馬人,當時的人認為他十分明察秋毫[7]。
武平元年(570年)二月,高湝遷任太師[8]、司州牧,再為冀州刺史,加封太宰[9],後成為右丞相、都督、青州刺史[10]。武平五年(574年),青州人崔蔚波夜襲城,高湝在倉卒之際擊退賊人,破崔蔚波的軍隊。後來拜為左丞相,轉任瀛州刺史。後來後主逃至鄴時,加封高湝為大丞相[11]。
安德王高延宗於晉陽稱帝時,派遣劉子昂向高湝勸說歸順高延宗。但高湝不聽,執捕劉子昂送到鄴。其後幼主逃至濟州時禪位給高湝,當讓位的詔書還未抵達,幼主便被周軍俘虜。高湝與廣寧王高孝珩在冀州召募四萬多人,攻打周軍[12]。當北周齊王宇文憲來伐時,他先遣送降書及大赦詔,但高湝都丟到井中。戰敗後,他和高孝珩都被擒。宇文憲問:「任城王,這又何苦呢?」高湝說:「我是北齊神武帝之子,兄弟十五人,只有我獨存,當逢國家滅亡,今日死去,無愧於祖先。」宇文憲十分敬佩,歸還他的妻子。快到鄴城時,他在馬上大哭,跳到地上,血流滿面。至長安,他和後主一同被殺[13]。
家庭
參考資料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
註釋
-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小尒朱氏生任城王湝……任城王湝,神武第十子也,
- ^ 《北齊書補·武成帝紀》:〔河清元年二月〕乙卯,以兼尚書令、任城王湝為司徒。
- ^ 《北齊書補·武成帝紀》:〔河清三年五月〕丁亥,以太尉、任城王湝為大將軍。
-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少明慧。天保初封。自孝昭、武成時,車駕還鄴,常令湝鎮晉陽,總幷省事,歷司徒、太尉、幷省錄尚書事。
- ^ 《北齊書補·後主紀》:秋八月辛未,太上皇帝詔乙太保、任城王湝為太師
-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天統三年,拜太保、幷州刺史,別封正平郡公。
-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時有婦人臨汾水浣衣,有乘馬人換其新靴馳而去者,婦人持故靴,詣州言之。湝召城外諸嫗,以靴示之,紿曰:「有乘馬人在路被賊劫害,遺此靴焉,得無親屬乎?」一嫗撫膺哭曰:「兒昨著此靴向妻家。」如其語,捕獲之。時稱明察。
- ^ 《北齊書補·後主紀》:〔武平元年二月〕己巳,乙太傅、咸陽王斛律光為右丞相,幷州刺史、右丞相、安定王賀拔仁為錄尚書事,冀州刺史、任城王湝為太師。
- ^ 《北齊書補·後主紀》:〔二年〕九月辛亥,乙太師、任城王湝為太宰,馮翊王潤為太師。
-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武平初,遷太師、司州牧,出為冀州刺史,加太宰,遷右丞相、都督、青州刺史。湝頻牧大藩,雖不潔己,然寬恕為吏人所懷。
-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五年,青州崔蔚波等夜襲州城,湝部分倉卒之際,咸得齊整,擊賊,大破之。拜左丞相,轉瀛州刺史。及後主奔鄴,加湝大丞相。
-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及安德王稱尊號於晉陽,使劉子昂修啟於湝:「至尊出奔,宗廟旣重,群公勸迫,權主號令,事甯終歸叔父。」湝曰:「我人臣,何容受此啟。」執子昂送鄴。帝至濟州,禪位於湝,啟竟不達。湝與廣甯王孝珩于冀州召募得四萬餘人,拒周軍。
-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周齊王憲來伐,先遣送書並赦詔,湝並沉諸井。戰敗,湝、孝珩俱被擒。憲曰:「任城王何苦至此?」湝曰:「下官神武帝子,兄弟十五人,幸而獨存,逢宗社顛覆,今日得死,無愧墳陵。」憲壯之,歸其妻子。將至鄴城,湝馬上大哭,自投於地,流血滿面。至長安,尋與後主同死。
- ^ 《北齊書》:漢陽敬懷王洽,字敬延,神武第十五子也。天保元年封。五年,薨,年十三。乾明元年,贈太保、司空。無子,以任城王第二子建德為後。
中国华北及华东北部地区君主 | ||
---|---|---|
前任: 侄孫齊幼主 高恆 |
— 名义上的 — 北朝 · 北齐皇帝 577年 |
末任 原因:北齐灭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