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定子(1177年—1247年),字瞻叔,号著斋邛州蒲江县(今四川省蒲江县)人。南宋大臣,宋理宗时参知政事。高稼之弟。

生平

高定子博通六经宋宁宗嘉定二年(1202年)与兄高载同时中进士。担任郪县主簿,反对四川宣抚副使吴曦通金叛国,请求辞官,吴曦叛平,再任官职。调中江县丞,知丹稜县,改监资州酒务。为母丁忧,服除担任知夹江县,创同人书院,修长宁学校。转任知长宁军。当时官府所需都仰仗淯井盐利,制置司又征榷其中半数岁入,以致盐税沉重。高定子任内取消制置使所榷的税款,免除重征之赋。改知绵州,以保境安民、收捕、防遏溃兵之功,进直宝章阁。被宋理宗召对,极言时弊,表示政治上积极有为,强烈主张抗元。揭露宋朝的腐败,指出内治不修,外惧不谨。担任刑部郎中。出为江南东路转运判官。召为军器监,迁太府少卿,升计度转运副使。复召为司农卿兼枢密都承旨,转任太常少卿、参赞京湖、江西督视府事。擢升为翰林学士知制诰吏部尚书,参与修撰孝宗、宁宗《日历》。淳祐二年(1242年)拜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淳祐三年(1243年)兼参知政事。后以资政殿学士转一官致仕,退居吴中,每天著述自娱。淳祐七年(1247年)卒忠襄,赠少保,所著《存著斋文集》。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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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卷409》,出自脱脱宋史

参考文献

  • 《宋史》列传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