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舒(1593年—1649年),字己蒼,號默庵,又號癸巳老人直隸蘇州府常熟縣人,明朝詩人。

生平

馮復京長子,與弟馮班齊名,人稱“海虞二馮”。崇禎十年(1637年),縣民張漢儒[1]誣陷錢謙益,錢謙益被下獄,馮舒出面向前大學士馮銓求援,因宦官曹化淳的干預,錢謙益得免死[2]。馮舒生平肆力經史百家,尤邃於詩。馮舒、馮班兄弟以李商隱溫庭筠為宗,極力提倡西崑體詩,開啟清初的虞山詩派。順治六年(1649年),常熟知縣瞿四達貪贓枉法,有諸生黃啟耀等人告狀,馮舒議論賦役,瞿四達懷恨在心,指控他的《懷舊集》不書寫清朝國號、順治年號,又載顧雲鴻《昭君怨》詩“胡兒盡向琵琶醉,不識弦中是漢音”之句訕謗朝政,馮舒被朝廷以“訕謗罪”殺害[3]

著作

著有《空居閣雜文》二卷、《炳燭齋文》一卷、《文谷》二卷、《歷代詩紀》一百卷等。

註釋

  1. ^ 《明季北略》作“張從儒”。
  2. ^ 文秉《烈皇小識》卷五:“常熟陳履謙,臣奸也,特為獻謀,唆張漢儒參虞山,並及瞿式耜,並逮問下錦衣衛獄。虞山為老高陽門下士,托高陽公子求援于大璫曹化淳。化淳係王安名下,以虞山所撰王安碑文為證,曹璫覽之泣下,乃盡力為營救。虞山又令密友馮舒求援于馮銓,連伺三日不得見。第四日二鼓,始命入堂中,馮方欲有所言,銓曰:‘錢謙益的事,我都曉得了,如今已不妨,你可回去,教他安心。’”
  3. ^ 王應奎《柳南随笔》卷一载:“吾邑冯舒,字己苍,嗣宗先生復京子也。尝以议赋役事语触县令瞿四达,瞿深衔之。会己苍集邑中亡友数十人诗为《怀旧集》,自序书六岁丁亥,不列本朝国号、年号;又压卷载顾云鸿《昭君怨》诗有‘胡儿尽向琵琶醉,不识弦中是汉音’之句;卷末载徐凤《自题小像》诗有‘作得衣裳谁是主,空将歌舞受人怜’之句。语涉讥谤,瞿用此下己苍于狱。未几死,盖属狱吏杀之也。”《重修常昭合志》卷二十载:“指所著《怀旧集》为讪谤,曲杀之。”邓之诚《清诗纪事初编》载:“舒遗诗止于己丑,时为顺治五年,遭祸当即此时。以遗稿《和钱履之诗》推之,卒年五十有七。”杨钟羲《雪桥诗话余集》:“冯己苍……四达(即知县瞿四达)衔之,会撰《怀旧集》成,遂坐以讪谤。顺治六年(1649年)死县狱。”江庆柏《清代人物生卒年表》据冯舒《默庵遗稿》卷一《感旧诗赠钱履之》序,認為冯舒生卒年为“1593—1649”。

參考文獻

  • 蒋寅:《虞山二冯诗学的宗尚、特征与历史地位》
  • 周小艳、周杰:《论冯舒、冯班对李商隐诗歌艺术的继承》,《求是学刊》,2013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