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冠(1479年—?),字正伯,號南濱,懷遠衛軍籍,直隸蘇州府常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馮冠
大明衡州府知府
籍貫直隸蘇州府常熟縣
字號字正伯,號南濱
出生成化十四年(1479年)九月二十三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金氏
出身
  • 正德五年庚午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馮冠少年時患老鼠瘡,有僧人以貓肉配藥,服完後有數十塊像老鼠模樣的肉塊從創口中脫落,遂病癒。善彈琵琶,奏金元兩朝的曲子。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應天鄉試第一百二十三名舉人,嘉靖二年(1523年)中式癸未科會試第二百四十五名,二甲第二十二名進士[1][2]。授鄧州知州,與御史不合,自劾不任,改國子監博士,遷工部主事,參與督修啟祥宮,獲賜白金文綺,升郎中,出為衡州府知府,卒於官[3]

家族

曾祖馮達;祖父馮順,封監察御史;父馮玘,福建按察司副使,進階亞中大夫。母李氏(封孺人)。具慶下。弟馮罙[4]

参考资料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常熟縣志》:冯冠字正伯,号南滨,玘之子。少病瘰疬,有异僧视之曰:此鼠疬也。以药和猫肉令食之,已而有肉如鼠者数十块从创中出,遂愈。善弹琵琶,歌金元曲,五上公车未尝挟策,止挟琵琶而已。释褐授河南邓州知州,以失兵使者意,自劾不任,改国子监博士。迁工部主事,预修启祥宫,有白金文绮之賜。晋至郎中,迁湖广衡州府知府,卒于任。为人清介负气,为屯田时,值数兴工作,工人例有饋,冠坚拒之。尝謁郡守王公仪,公同年也,门者不为通,公谩骂絶之,王逊谢,终身不复与见。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