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縣川主廟
顧縣川主廟位於四川省岳池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顧縣川主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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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岳池縣 |
時代 | 清代 |
編號 | 249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顧縣川主廟位於四川省岳池縣顧縣鎮中發街西,是當地保存較完整的,祭祀先秦蜀郡守李冰的歷史紀念建築物。據川主廟尚存建築特色和《奉文優免》碑載,川主廟始建於宋代,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重建。建築群座東向西,由前殿、正殿、後殿及南北廂房組成,占地面積1200平方公尺,建築面積893.8平方公尺。前殿:面闊5間27公尺;上為戲樓,戲樓面闊3間9公尺,進深8.3公尺,高7.2公尺,一樓一底,通高8.6公尺。下為通往廟外的正大門。左右施配殿,前殿為重簷歇山式屋頂,穿斗疊梁綜合式屋架,青瓦屋面。配殿為單簷懸山式屋頂,穿逗梁架。前殿前為遞進式二級平臺,前平臺前置有望柱平板式欄杆;後平臺置簷簷柱。顧縣川主廟戲樓形制獨特,除主戲樓外,南北配殿各置有小戲樓鋪佐,為研究古代戲樓的建造提供了重要的實物依據。2002年,顧縣川主廟被岳池縣人民政府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2005年,顧縣川主廟被廣安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
註釋
-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