顓頊曆
《顓頊曆》是中国古代曆法,古六曆的一种,屬於陰陽曆。測制年代或為秦獻公十九年(西元前366年)。秦國在秦武王時期仍舊使用周曆[1],故秦國之顓頊曆實施時間當在秦昭王時期。至秦始皇一統天下後遍行,經秦朝至西汉太初历制定(前104年)始棄[2][3]。
顓頊曆採用十九年七閏法,1太陽年日(=365.25日)(四分法)、1朔望月日(≒29.53085日)。[4]
秦以夏曆冬十月为歲首(一年之始),輪至九月為年末。閏月置于年末九月之後为後九月,即歲末置閏法。比如秦昭王五十六年後九月,秦昭王去世。(《睡虎地秦墓竹簡·編年紀》)。秦二世二年,十二月陈胜被杀,九个月後的九月项梁被杀,一个月後後九月楚怀王派宋义、项羽救赵国。三个月後秦二世三年十二月巨鹿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