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文 (成化進士)
韓文(1441年—1526年),字貫道,號质菴,山西洪洞人,祖籍河南安陽。明朝政治人物,官至戶部尚書。
韓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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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戶部尚書 | |
籍貫 | 山西平陽府洪洞縣 |
字號 | 字貫道 |
諡號 | 忠定 |
出生 | 正統六年(1441年)九月二十六日 |
逝世 | 嘉靖五年(1526年)二月二十三日 |
配偶 | 娶张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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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韓文為北宋宰相韓琦之後。成化二年(1466年)中式丙戌科進士,初授兵科給事中,七年九月册封韓府高平王,九年十一月奉命勘察陕西庆阳边务,十一年十月升工科右給事中,十五年閏十月升湖广布政司右参议、提督太岳太和山宫观,十六年八月回布政司管事,二十二年正月晋左参议。
弘治二年(1489年)五月升任山东左参政,累升云南左布政使,六年三月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七年十二月移抚河南,八年十二月召为户部右侍郎,十二年十月改吏部右侍郎,十三年七月升左侍郎。弘治十六年(1503年)五月,拜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次年十一月,拜户部尚书[1]。
正德三年(1508年)請誅亂政內臣馬永成等八人,說:“伏睹近日朝政益非,號令失當。中外皆言太監馬永成、谷大用、張永、羅祥、魏彬、邱聚、劉瑾、高鳳等造作巧偽,淫蕩上心,擊球走馬,放鷹逐犬,徘優雜劇,錯陳於前,至導萬乘(皇帝)與外人交易,狎昵媟褻,無複禮體。日遊不足,夜以繼之,勞耗精神,虧損聖德”。“今永成等罪惡既著,若縱不治,將來益無忌憚,必患社稷。”大學士劉健、李東陽、謝遷等力挺,六月被逮捕,下錦衣衛獄,罰米放歸。[2]劉瑾伏誅後復官,致仕。明世宗即位後,特遣行人慰問賞賜。又加太子太保。嘉靖五年(1526年)卒,享年八十六。追贈太傅,諡忠定。[3]
家族
曾祖韓昌;祖韓淵;父韓肅,醫學訓科 封工科給事中。母吉氏。子韓士聰(壬子科舉人、貢士、官知州);韩士奇(弘治進士);韓士賢(乙卯科舉人、貢士、官開封府同知);韓士明(醫學訓科);韓士昂;韓士勤。
孫韩廷彦,国子生。韓廷臣,壬午舉人。韓廷瑞、韓廷采。韓廷偉,丙戌進士。韓廷諫、韓廷選。
注釋
- 费宏《明故光禄大夫柱國太子太保户部尚書贈特进光禄大夫太傅謚忠定韓公神道碑銘》
- ^ 《明史》(卷186):“韓文,字貫道,洪洞人,宋宰相琦後也。生時,父夢紫衣人抱送文彥博至其家,故名之曰文。成化二年舉進士,除工科給事中。核韋州軍功,劾寧晉伯劉聚,都禦史王越、馬文升等濫殺妄報。尋劾越薦李秉、王竑。語頗涉兩宮,帝怒,撻之文華殿庭。已,進右給事中,出為湖廣右參議。中貴督太和山,乾沒公費。文力遏之,以其羨易粟萬石,備振貸。九溪土酋與鄰境爭地相攻,文往諭,皆服。閱七年,轉左。弘治改元,王恕以文久淹,用為山東左參政。居二年,用倪嶽薦,擢雲南左布政使。以右副都禦史巡撫湖廣,移撫河南,召為戶部右侍郎。母喪除,起改吏部,進左。十六年拜南京兵部尚書。歲侵,米價翔踴。文請預發軍餉三月,戶部難之。文曰:「救荒如救焚,有罪,吾自當之。」乃發廩十六萬石,米價為平。明年召拜戶部尚書。文凝厚雍粹,居常抑抑。至臨大事,剛斷無所撓。武宗即位,賞賚及山陵、大婚諸費,需銀百八十萬兩有奇,部帑不給。文請先發承運庫,詔不許。文言:「帑藏虛,賞賚自京邊軍士外,請分別給銀鈔,稍益以內庫及內府錢,並暫借勛戚賜莊田稅,而敕承運庫內官核所積金銀,著之籍。且盡罷諸不急費。」帝不欲發內帑,命文以漸經畫。文持大體,務為國惜財。真人陳應衤盾、大國師那蔔堅參等落職,文請沒其資實國帑。舊制,監局、倉庫內官不過二三人,後漸添註,或一倉十余人,上林苑、林衡署至三十二人,文力請裁汰。淳安公主賜田三百頃,復欲奪任丘民業,文力爭乃止。”
- ^ 夏燮《明通鑑》:「(正德三年)庚寅,劉瑾憾前尚書韓文甚,捃摭萬端。會戶部偶遺故籍,欲以為文罪,屬尚書顧佐上其事,委咎於文。佐不可,奪佐俸三月。尋逮文及侍郎張縉俱下錦衣獄,數月始釋。詷知文廉,家素貧,因創罰米法以困之。」
- ^ 《明史》(卷186):“文司國計二年,力遏權幸,權幸深疾之。而是時青宮舊奄劉瑾等八人號「八虎」,日導帝狗馬、鷹兔、歌舞、角觝,不親萬幾。文每退朝,對僚屬語及,輒泣下。郎中李夢陽進曰:「公大臣,義共國休戚,徒泣何為。諫官疏劾諸奄,執政持甚力。公誠及此時率大臣固爭,去『八虎』易易耳。」文捋須昂肩,毅然改容曰:「善。縱事勿濟,吾年足死矣,不死不足報國。」即偕諸大臣伏闕上疏,略曰:「人主辨奸為明,人臣犯顏為忠。況群小作朋,逼近君側,安危治亂胥此焉關。臣等伏睹近歲朝政日非,號令失當。自入秋來,視朝漸晚。仰窺聖容,日漸清削。皆言太監馬永成、谷大用、張永、羅祥、魏彬、丘聚、劉瑾、高鳳等造作巧偽,淫蕩上心。擊球走馬,放鷹逐犬,俳優雜劇,錯陳於前。至導萬乘與外人交易,狎昵媟褻,無復禮體。日遊不足,夜以繼之,勞耗精神,虧損誌德。遂使天道失序,地氣靡寧。雷異星變,桃李秋華。考厥占候,鹹非吉征。此輩細人,惟知蠱惑君上以便己私,而不思赫赫天命。皇皇帝業,在陛下一身。今大婚雖畢,儲嗣未建。萬一遊宴損神,起居失節,雖齏粉若輩,何補於事。高皇帝艱難百戰,取有四海。列聖繼承,以至陛下。先帝臨崩顧命之語,陛下所聞也。奈何姑息群小,置之左右,以累聖德?竊觀前古奄宦誤國,為禍尤烈,漢十常侍、唐甘露之變,其明驗也。今永成等罪惡既著,若縱不治,將來益無忌憚,必患在社稷。伏望陛下奮乾剛,割私愛,上告兩宮,下諭百僚,明正典刑,以回天地之變,泄神人之憤,潛削禍亂之階,永保靈長之業。」疏入,帝驚泣不食。瑾等大懼。時內閣劉健、謝遷等方持言官章不肯下,文疏復入。帝遣司禮太監李榮、王嶽等詣閣議。一日三至,健等持益堅。嶽素剛直,獨曰:「閣議是。」是夜,八人者環泣帝前。帝怒,立收嶽下詔獄,而外廷固未之知也。明日,文倡九卿科道再詣闕固爭。俄有旨,宥八人不問。健、遷倉皇致仕去。八人各分據要地,瑾掌司禮,時事遂大變。瑾恨文甚,日令人伺文過。逾月,有以偽銀輸內庫者,遂以為文罪。詔降一級致仕,郎中陳仁謫鈞州同知。給事中徐昂乞留文原官。中旨謂顯有囑托,落文職,以顧佐代,並除昂名。二年三月榜奸黨姓名,自劉健、謝遷外,尚書則文為首,余若張敷華、楊守隨、林瀚等凡五十三人,列於朝堂。文子高唐知州士聰,刑部主事士奇,皆削籍。文出都門,乘一藍輿,行李一車而已。瑾恨未已,坐以遺失部籍,逮文及侍郎張縉下詔獄。數月始釋,罰米千石輸大同。尋復罰米者再,家業蕩然。瑾誅,復官,致仕。世宗即位,遣行人賫璽書存問,賚羊酒。令有司月給廩四石,歲給役夫六人終其身。復加太子太保,蔭一孫光祿寺署丞。嘉靖五年卒,年八十有六。贈太傅,謚忠定。”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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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秦紘 |
明朝戶部尚書 1504年-1506年 |
繼任: 顧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