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遮经》(巴利文Lohicca Sutta),南传上座部佛教巴利文大藏经》中的长部第十二部经。

露遮经中叙述,佛陀拘萨罗国时,应邀在婆罗门露遮家吃饭。露遮认为沙门婆罗门证得善法后,不应告诉他人。佛陀教诲到,有三种老师应受到指责:不自觉也不觉他[1],不自觉而觉他[2],自觉而不觉他[3]。而真正老师应当是自觉而觉他。露遮听完佛陀教诲后皈依三宝,成为优婆塞

该佛经在汉传佛教的《大正新修大藏经》对应经典有《長阿含經·露遮经》(第1部第112卷)。

参考文献

  1. ^ 巴利文大藏经·长部·露遮经》:“露遮!于此有一师,彼虽出家修行,而未证得沙门果,则为弟子说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也。”弟子等不闻、不倾听彼言,不坚立般若,离师教而行[自己]之道。彼应如次受责难:“尊者出家修行,未证得沙门果,而为弟子说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弟子等不闻、不倾听彼言,不坚立般若,离师教而行[自己]之道。”
  2. ^ 巴利文大藏经·长部·露遮经》:“露遮!于此,更有一师,彼虽出家修道,未证得沙门果而为弟子说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弟子等闻、倾听彼言,坚立般若,不离师教而行 [自己]之道。彼应如次受责难:“尊者出家修道,未证得沙门果,而为弟子说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彼弟子等闻、倾听彼言,坚立 般若,不离师教而行[自己]之道。”
  3. ^ 巴利文大藏经·长部·露遮经》:“露遮!于此,更有一师,彼出家修行,证得沙门果,而为弟子说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彼弟子等,不闻、不倾听彼言,不坚立般若,离师之教而行[自己]之道2。彼应如是被责难:“尊者出家修道,证得沙门果,而为弟子说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弟子等不闻、不倾听彼言、不坚立般若,离师教而行[自己]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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