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子衡(16世紀—1647年),覺商廣東廣州府南海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1]

生平

霍子衡是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舉人,自海康教諭改任國子監助教戶部司務主事員外郎郎中;外任袁州知府,期間清正廉潔,聲譽顯著[1]蘇觀生立唐王朱聿𨮁為帝,起用他為太僕卿;廣州失陷,他向妾侍莫氏及三名兒子霍應蘭、霍應荃、霍應芷說:「遇到危難時不苟且偷生是禮儀,你們知道嗎?」三子都說:「惟大人命。」他寫下「忠孝節烈之家」六個大字懸掛在中堂,換上朝服北向再拜,又轉穿緋袍謁拜家廟,之後投井自殺,莫氏跟從。霍應蘭與妻子梁氏及女兒霍十姑、霍應荃與霍應芷及妻子徐氏、區氏、小婢亞長也相繼投井,只有三名孫子存活[2]

引用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霍子衡,字覺商,南海人。萬曆三十四年舉於鄉。繇海康教諭歷國子助教,戶部司務主事、員外郎、郎中,出為袁州知府,廉潔自持,政聲丕著。
  2.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蘇觀生立唐王聿鐭為帝,擢太僕卿。廣州陷,語妾莫及三子應蘭、應荃、應芷曰:「禮臨難無苟免,若輩知之乎?」三子皆曰:「惟大人命。」子衡援筆大書「忠孝節烈之家」六字,懸諸中堂,易朝服北向再拜,又易緋袍謁家廟,先赴井,莫從之。應蘭偕妻梁及女十姑繼之。應荃、應芷偕其妻徐、區又繼之。惟三孫得存。有小婢亞長見之,亦從井死。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