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燧
生平
陸燧曾祖陸與成,祖父陸志孝,父親陸萬春,母親周氏,繼母王氏,早年出身縣學生,以《詩經》中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應天府鄉試第一百十一名舉人,三十八年(1610年)會試中式第九名[2],成三甲進士[3],獲授東安知縣。當時東安水患幾乎淹城,他齋戒祈禱後水患消退,又不論富貧都只以六限收取賦稅,不另外索取一錢,人民因此生活安定;其後他多次為陰天、風雪、旱災祈禱,每次完成後災異都消退,人們稱為神君。他審理案件平恕,顧念人民愚鈍而寬恕罪行,同時設立義倉學田義田,振興學校講述經史;兩年後他在京察報最,改任順德知縣,離任時父老爭相奔走挽留,月多以後才能出發,東安人為他建祠立碑,入祀名宦祠[4][5]。
之後陸燧再調任遵化知縣,天啟年間入朝任職兵部主事[6],二年(1622年)因在武會試犯錯遭奪俸三月[7];崇禎時歷任涿州知州、滄州僉事,明朝滅亡後不再出仕[1]。
引用
- ^ 1.0 1.1 同治《上海縣志·卷十五·選舉表》:。
-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進士登科錄》:陸燧 貫直隸松江府上海縣民籍,縣學生,治《詩經》,字以時,行一,年二十四,七月十七日生。曾祖與成,祖志孝,父萬春,母周氏,繼母王氏,重慶下,弟璉、【王遺】、綖、埏,娶翟氏。應天府鄉試第一百十一名,會試第九名。
- ^ 同治《上海縣志·卷十五·選舉表上》:(萬曆)三十一年癸卯科解元王納諫……陸燧 見進士……三十八年庚戌科韓敬榜 陸燧 字以時,涿州知州,崇禎癸未起補滄州道僉事,未任。
- ^ 光緒《順天府志》·卷七十三·官師志二:陸燧 東安李志,字渭源,松江上海人,進士 馮銓《渭源陸公生祠去思碑》,萬厤四十五年東安知縣 東安李志,下車時城不沒者數版,燧齋而與河盟,河殺其怒,遂別汗邪,毆窶之豐嗇,分六限以佐官輸,惟正之外不索一錢,而民乃安堵。已而禱霽禱雪禱旱,肸蠁輒應,人嘖嘖呼神君;聽決平恕,常念民愚,苟拘文為鉗綱自新,謂:「何清境射,則豪猾不敢侵;牟立平準,則駔𩦱不敢低昂。」馬政鹾政,學田義田,義倉儲穀七百,既殫厥心鑄人才,振學校陳說經史 祠碑,教無不興 東安李志,不設涯岸而守正㠯行,亦不為汜之習。戴星衝泥不遑啟處,甫二稔吏憚民懷,上計稱最遷去,父老子弟奔走號呼,浹月不得發,建祠立碑 祠碑 入名宦 東安李志。
- ^ 咸豐《順德縣志·卷九·職官表一》:知縣……陸燧 直隸上海人,(萬曆)四十六年任,進士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九》:(天啟元年四月庚辰)山東道御史傅宗龍願募兵自效,并薦兵部主事陸燧、工部郎中趙琦、主事楊師孔同往章下所司。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二十七》:(天啟二年十月甲子)先是知武舉官兵部左侍郎張經世等填榜對號,見中式武舉吳自明號簿內註曵白二字疑有情弊,具疏發姦,得旨付法司嚴究。既而法司會審,并取自明覆試無異,乃知曵白者為斥去武舉周自邵,彌封主事陸燧編號誤也,因具疏引咎為自明昭雪,且言陸燧亦當任過。得旨吳自明准照原中式名次敘用,陸燧奪俸三月。
參考文獻
- 同治《上海縣志》·卷十五·選舉表上
- 光緒《順天府志》·卷七十三·官師志二
- 咸豐《順德縣志》·卷九·職官表一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七·列傳第六十三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九、卷二十七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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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燮 |
明朝直隸東安縣知縣 1610年-1613年 |
繼任: 陳所養 |
前任: 王尚賢 署 |
明朝順德縣知縣 萬曆四十一年-四十三年 1613年-1615年 |
繼任: 施樑 |
前任: 張杰 |
明朝遵化縣知縣 天啟年間 |
繼任: 顧天寵 |
前任: 劉維禎 |
明朝涿州知州 崇禎年間 |
繼任: 李國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