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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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應芳(1534年—1601年),字世龍,江西吉水縣人,泰州守禦千戶所官籍,明朝政治人物。萬曆甲戌進士,官至太僕寺少卿。泰州日涉园是其遗迹。
陳應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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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僕寺少卿 | |
籍貫 | 江西吉安府吉水縣 直隸揚州府泰州守禦千戶所官籍 |
字號 | 字世龍 |
出生 | 嘉靖十三年(1534年) |
逝世 | 萬曆二十八年(1601年) |
親屬 | 父 陳汲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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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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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三十八名,萬曆二年(1574年)甲戌科會試第二百七十九名,登三甲第一百三十一名進士[1][2]。万历三年(1575年)任金华县知县,一年后,调龙泉县。陞礼部仪制司主事,历祠祭司员外郎、南京刑部郎中,出爲福建僉事[3][4],轉浙江提学佥事[5],陞福建右參議[6],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升河南副使[7],不久升南京大理寺右寺丞[8]。官至太仆寺少卿[9]。
著作
陳應芳探索水道原委与河之利害,悉察形势,并辑录论河事资料,成《敬止集》。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三》:萬曆十九年十二月辛丑 南京刑部郎中陳應芳升福建僉事,戶部郎中張一元升光祿寺少卿。
-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三》:萬曆十九年十二月己酉 禮科給事中胡汝寧劾文選司郎中王教,力足以驅鷹犬,權足以壓堂官,如張一元、陳應芳忿爭,並謫調外,公論是應芳而非一元,乃一元升光祿寺少卿,應芳止升僉事,蓋緣一元與教同鄉同年。使今日有如御史傅好古之劾,謝廷採則安能一日居朝廷之上乎?上著吏部堂官回話。
-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九》:萬曆二十年六月己亥 升山西副使高時為右參政駐札井陘,福建僉事陳應芳以原官督學浙江。
-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六十四》:萬曆二十一年九月乙丑 升浙江提學僉事陳應芳為福建右參議。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八十五》:萬曆二十三年五月辛卯 原任河南左布政使鄒學柱調補山東左布政使,湖廣左參政陳性學升福建按察使,四川提學副使黃克纘升湖廣左參政,福建右參議陳應芳升河南副使。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八十六》:萬曆二十三年六月壬子 升山西副使李三才為南京通政使司右參議,河南副使陳應芳為南京大理寺右寺丞,福建右參議吳之鵬為山東副使管理清軍驛傳。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十一》:萬曆二十五年六月乙丑 升南京大理寺右寺丞陳應芳為太僕寺少卿。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年甲戌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