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廉道,宣统三年(1911年)由廉钦道改称,更置钦廉军政府,治钦县(今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时属广东省。辖钦县、防城、合浦、灵山四县。辖区约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万大山、钦江以南地区。
民国初期,广东军政府成立以后,废除清朝的省、道、府、县四级建制,将地方行政统一划分为省县二级,在省与县之间分区设置11个绥靖处,绥靖处的长官称督办。钦州绥靖处,督办冯相荣。
钦廉道道尹:
民国9年(1920年)12月6日,广东省长兼粤军总司令陈炯明令裁撤各道尹,废除道制,设置善后督办处,兼管军事、行政。隶属于南区善后督办处。1923年善后督办处改为绥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