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藻 (宋朝)

錢藻(1022年—1082年),纯老,一作醇老[1]北宋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宋朝官員。

生平

吳越王錢镠五世孫。钱明逸之侄。寓居蘇州。幼時喪父,母改嫁,依其族之大人,刻苦學習,“清謹寡過”。[2]皇祐五年(1053年)进士,为旌德县尉。嘉祐四年試校書郞,無爲軍判官。[3]英宗时通判秀州(今浙江嘉兴)。神宗熙宁三年,知婺州[4]入直舍人院,同修起居注,擢知制誥[5]加樞密直學士,元豐二年三月,知開封府[6]“独立守绳墨,为政简静”,[7]改翰林學士、侍讀學士。曾校《后汉书》。[8]元豐五年卒,得年六十一歲。

注釋

  1. ^ 《咸淳临安志》卷六五
  2. ^ 《蘇文忠公詩編註集成》卷六
  3.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九○
  4. ^ 曾巩〈送錢婺州詩序〉云:“醇老以明經進士制策入等,入館閣,編校書籍,其文章學問有過人者,宜在天子左右,而顧請一州,欲自試於川窮山險之地,此賦詩者所以推其賢,惜其意,而不能已也。”
  5. ^ 東都事略》卷四八《钱藻传》
  6.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九十七:“诏钱藻且权开封府,以许将连太学狱事。”《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〇二:“元丰三年二月甲寅,命翰林学士李清臣权发遣开封府,时钱藻为山陵顿递使故也。”
  7. ^ 宋史》卷三一七《钱藻传》云:“平居乐易无崖岸,而居官独立守绳墨,为政简静有条理,不肯徇私取显。”《东都事略》卷四八《钱藻传》亦云:“为人清谨寡过,居守绳墨,为治简静。”
  8. ^ 玉海》卷四十九“景祐《汉书·刊误》”条載:“刘敞、敛,奉世标注误失《东汉·刊误》四卷。刘敛嘉祐八年奉诏与钱藻等六人刊正《后汉书》,放增损其书。”

參考書目

  • 曾巩《元丰类稿》卷四二《故翰林侍读学士钱公(藻)墓志铭》
  • 宋史》卷三一七《钱惟演传》附钱藻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