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應照 (隆慶進士)

周應照(1544年—?),中進士後復名金應照,字夢暘,又字伯英,號賓暘,直隸蘇州府吳縣民籍,常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金應照
大明广东按察司佥事
籍貫直隸蘇州府常熟縣
直隸蘇州府吳縣民籍
原名周應照
字號字夢暘
出生嘉靖二十三年甲辰正月二十二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姚氏
出身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應天府鄉試第八十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三百二十八名,三甲第一百九十名進士[1][2]。工部觀政,授兰溪知县,萬曆五年(1577年)行取,升刑部主事,历官刑部员外郎,十年十二月升山东按察司佥事,十四年(1586年)贬任開州知州,十五年七月升广东佥事,卒于家。

家族

曾祖金盛;祖父金恩;父金經,贈主事;母施氏。永感下[3]。弟應熙、應焘。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张中鸿
明朝開州知州
萬曆十四年-十五年
繼任:
须用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