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悲案是南明的一起政治案件,南渡三案之一。
比丘釋大悲,俗家姓朱,徽州人,跟潞王朱常淓相識。1644年12月大悲來到南京水西門外,自稱是明朝親王,崇禎時封為齊王,又改封定王。
他聲稱「潞王恩施百姓,人人服之,該與他作正位」。弘光帝原本對潞王有所猜忌,懷疑大悲是來為潞王刺探情報,便將他投入監獄,又傳諭戍政趙之龍、錦衣掌堂馮可宗與蔡忠「三堂會審」,嚴加刑訊,大悲在供詞中提到錢謙益,於是阮大鋮開了一份黑名單,共有一百四十三人,牽涉有史可法、高弘圖、姜曰廣、張慎言、劉宗周、祁彪佳等東林黨和復社的成員,要大悲招供,大悲抵死不從。馬士英亦不願牽涉過廣,遂將大悲綁赴西市問斬,此事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