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敦
生平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以詩經中癸酉科山東鄉試举人[1],入太学。會試下第。後授戶部主事。歷升浙江衢州府知府,有惠政。永乐初年,因连坐受累被征,当地百姓百余人伏闕乞留,不得。廷臣均称赞其廉正,于是召为监察御史。出为河南左參政,調陝西。永乐十六年(1418年),因胡濙举荐,擢禮部右侍郎兼太僕寺卿,巡抚顺天。永乐二十年,督北征兵餉[2]。
明仁宗即位,因喪禮不周,降太僕寺卿,升为戶部左侍郎,兼詹事府少詹事。宣德二年(1437年),晋户部尚书。宣德六年(1431年),卒於任[3]。
参考文献
- ^ 《明名臣琬琰録·卷十八》
- ^ 《明史》(卷157):郭敦,字仲厚,堂邑人。洪武中,以鄉舉入太學,授戶部主事。遷衢州知府,多惠政。衢俗,貧者死不葬,輒焚其屍。敦為厲禁,且立義阡,俗遂革。禁民聚淫祠。敦疾,民勸弛其禁,弗聽,疾亦瘳。在衢七年。永樂初,坐累征,耆老數百人伏闕乞留,不得。後廷臣言敦廉正,召補監察御史。遷河南左參政,調陝西。十六年春,胡濙言敦有大臣體,擢禮部右侍郎兼太僕寺卿,偕給事中陶衎巡撫順天。二十年督北征餉。
- ^ 《明史》(卷157):仁宗即位,以大行喪不齋宿,降太僕卿。旋進戶部左侍郎,兼詹事府少詹事。宣德二年進尚書。陝西旱,命與隆平侯張信整飭庶務當行者,同三司官計議奏行。敦乃請蠲逋賦,振貧乏,考黜貪吏,罷不急之務,凡十數事。悉從之。歲餘,召還。在部多所興革,罷王田之奪民業者,令民開荒不起科。建漕運議,民運至瓜洲、儀真,資衛卒運至京。民甚便之。敦事親孝,持身廉。同官有為不義者,輒厲色待之,其人悔謝乃已。性好學,公退,手不釋卷。六年,卒官,年六十二。